攀枝花道路工程T、V线项施工标段招标(商务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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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T、V线)施工 商务标 项目编号:HG20140912008 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T、V线)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招 标 文 件(商务标)项目招标负责人: 何官骏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何官骏、樊亮、许量 招标人: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F251003198 二一五年十月目 录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4第二卷45第六章 图纸45第三卷4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6第四卷4

2、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82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T、V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T、V线)项目已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攀发改【2014】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发改【2014】3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

3、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912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T、V线)项目施工、监理2.2建设地点:攀枝花市炳三区2.3工程规模:T线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14米,全长986米;V线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4米,全长526米。配套建设沿线给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等市政网管、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2.4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为 1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00日历天、

4、监理标段:300日历天+12个月缺陷责任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2014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至2014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段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16日0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 年11月20日 23时 59分在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网址为:http/)凭单位四川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联系电话:0812-3320749)。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2月07日 10 时 00分

6、,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竹湖曼诗广场五楼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3号楼608 邮编: 617000邮编:610000联系人:沈女士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812-3366736电话:15196607667传真:0812-3366628传真:028-

7、86789336-803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竹湖曼诗广场五楼联系人:沈女士电话:0812-3366736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3号楼608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51966076671.1.4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T、V线)项目1.1.5建设地点攀枝花市炳三区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

8、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9 月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12-2014年)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2014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

9、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工程施工或公路工程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级别:二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成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道桥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10、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在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

11、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投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历天前,所有投标人在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

12、统中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具有备案的补遗书(若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攀枝花市

13、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网站送达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网站送达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外地入川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证复印件

14、(4)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通过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可选择以下任意一家银行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04日15: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序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1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1185259517322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23023321191001161963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510016286370515179

15、844农行攀枝花市分行1322010400139765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880401200017370996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5140040500180100552937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77220100007271984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951001010000346152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规定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6、(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至201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至2014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至2014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

17、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

18、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 一份 副本 三

19、 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

20、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竹湖曼诗广场五楼招标人全称: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2015年12月07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12

21、月07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2开标程序( 4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按本章4.1条要求相互检查确认。( 5 )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 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

22、价(扣除招标人暂列金部分)的10%。(3)差额履约保证金2倍【(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投标最高限价为:4422.5254万元(含暂列金188.533万元)履约担保形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由中标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

23、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动幅度(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

24、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并按川发改政策【2009】1313号文件解释内容执行。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5、附件C。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根据工程建

26、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根据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建设资金拨付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8合同

27、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具体见(技术标)合同专用条款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段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审批。10.12合同备案承包

28、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

29、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

30、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8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为

31、5个工作日,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结果公示发布时间的第二日起算。注:招标文件中有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地方,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另,招标文件中有前后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地方,以较前的叙述为准。15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

32、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

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

34、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

35、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36、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37、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另册);(6)图纸(另册);(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

38、招投标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

39、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

40、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

41、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对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退还,对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

42、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

43、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4、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5、。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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