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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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会计规

2、范性文件。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二)会计市场管理:准入.运行.退出.培训(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四)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 内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

3、度:主要包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任职资格.任免.调迁.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 (三)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资格证外,还具备会计师以上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担任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四)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

4、用于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和会计行为的具体制度和管理方法 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最基本职能(二)对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要求:1.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二、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1.依法建立账册:不具备简章要求的,实行代理记账 2.明确会计核算内容 3.正确采用会计处理

5、方法:可变更:(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4.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5.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7.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境内:中文 ;名族自治地区:同时使用当地文字;外企:同时外文三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要求四.会计凭证:1.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式会计核算的首要环节;终点时编制会计报表:2.原始凭证审核重点记:1.凡有大写小写金额的,两者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明 2.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

6、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3.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收据3.原始凭证保管:外借问题:原始凭证: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档案:单位负责人批准 4.记账凭证: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六 会计账簿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逐日结出余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账工作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性账簿.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期限:15年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25年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七 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

7、、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3者2.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指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月份终了后6天对外提供;季度:季末终了后15天;半年:半年度终了后60天;年度:年度终了后4个月4.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5.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6.月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3年 年度:永久八 财产清查九 会计

8、档案管理: 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2.会计档案销毁:单位负责人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复核后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双方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销毁未完成事项和正在建设中的项目第四节 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向单位负责人

9、提出书面意见请求书,负责人在接到请求书10日内作出书面确定,并对觉得承担责任 (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

10、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五)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适用于大中型企业 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 内部控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方法: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出纳与记账、业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务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的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范围:所有单位,对违反会计法

11、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可作处罚财政部门可经被检查单位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将其以前会计年度资料调回检查,开具调用会计资料清单,三个月内完整归还(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情况的监督检查5.对单位会计档案的监督检查6.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7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形式1.对单位遵守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专

12、项检查或者抽查3.对检举线索或者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4.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定期抽查5.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6.依法实施其他形式的会计监督检查(四)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实施的行政处罚(五)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要求:重点记: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单位和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也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二)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13、: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注会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三) 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1.注会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卷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2)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2. 被审计单位接收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当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指被审计单位对

14、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 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其要求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清楚地表达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目标不同(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独立性不同(第三方、公司领导);自愿程度不同(独立的第三方、代表总经理);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对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审计自愿程度不

15、同;审计标准不同、审计时间不同(定期(每年一次)、不定期或定期)(五) 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六)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除了对企业依法实施监督之外,还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是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七)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联系:1.单位内部监督是后两者的基础 2.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在监督 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区别:主体性质时间 内容单位内部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

16、事前、事中、事后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纠正、检举,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服务效益政府监督财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会计主体进行管理监督事后监督会计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社会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和广大公众通过审计、鉴证职能的发挥及单位、个人检举实施事后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发表意见,以提高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依据本单位会计业务而定;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一个单位里,无论有无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17、必须有负责人,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该负责人就是会计机构负责任人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业资格证、具备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三)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 出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四) 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在会计机构内部 稽核主要内容: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计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等 内部审计:本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设审

18、计机构,由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二、代理记账(一)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从业的书面承诺 (三)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

19、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局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3.即使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予以更正、补充。(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四)法律责任: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三、会计从

20、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全国注意: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也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和国外居民在我国境内从事会计工作,也应去的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一次性通过制度;2.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制定:3.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行考试;4.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

21、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制定的机构领取证书(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从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接收继续教育、受表彰情况发生变化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其他相关信息发送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制定网店进行信息变更,也可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3.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调入手续4.毁损、丢失证书,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5.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在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

22、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6,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证书。7.持证人员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1)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1)会计理论继续教育(2)政策法规继续教育 (3) 业务知识培训

23、和技能培训 (4)职业道德继续教育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和管理制度: 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培训为辅,在职自学是重要补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对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不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实行登记管理(五)法律责任参加从业资格证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此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

24、)、会计师(中级)、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初级)。有些地区有正高级会计师职务(高级)(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初级、中级、高级(副高和正高) 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2.报考中级条件:(1)大学专科会计工作满五年;(2)本科会计工作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会计工作两年(4)硕士学位会计一年(5)博士学位3.考试科目:初级: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高级会计实务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全国范围内有效。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证书,或在考试期间违纪的,由会

25、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构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此考试5.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1)中级会计资格,可聘为会计师职务(2)初级会计资格,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满2年,或中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4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满5年,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聘为助理会计师职务(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聘为会计员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1.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与本单位业务活动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想适应)2.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最基本: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目的:保证货币资金安全3. 对会计人

26、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轮岗4. 建立岗位责任制(二) 主要会计工作岗位(1)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3)出纳(4)稽核(5)资本、基金核算(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7)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9)总账(10)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1)会计电算化岗位(12)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三) 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

27、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是一种行政职务。 1.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2.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二)交接的程序(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交接完毕后,交接

28、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4)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三)交接人员的责任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是对违法者的制裁,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2)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一)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一)违法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

29、账簿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账外账)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为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

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主管人员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3.给予行政处罚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追究刑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通报;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主管人员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

31、0%以上,处3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会计财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罚款:对违法人处以5000元到5万元罚款 ;行政处分4.打击报复会计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位、级别5. 商业银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改正。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并处以所得1倍到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到50万罚款 6.股票、公司债券依法上市交易的公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上市证券有违法:

32、发行人处以30万到60万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到30万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保险公司:不提供资料以供监督的处1万到10万罚款,有虚假资料的处10万到50万罚款8. 纳税人违反相关纳税规定,税务机关责令其改造,逾期不改,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到1万罚款偷税数额不满1万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并处偷税数额50%到5倍的罚款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结算支票 银行本票 同城 1.银行汇票 汇票 2.商业汇票 非票据 委托收款 汇兑 异地 托收承付 信用卡可同城,可异地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

33、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角色)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现金支付不是支付的主要方式) 票据

34、和汇兑在大额支付中占据主要位置 信用卡:人使用最频繁的工具,在小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票据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前面加“壹”¥1680.32: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107000.53: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人民币

35、壹拾万零柒仟元五角叁分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中文大写时应写成元零分2出票日期为小写的银行不受理,大写未规范的,银行可予受理(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假冒他人名义签章 “变造”:票据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第二节 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

36、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5、6外,支付现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3-5天零星开支确定,边远不得超过15天数额;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2.开户单位支付现

37、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支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称为坐支)3.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向开户银行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4.开户单位不能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臧虎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小金库);不得未经批准坐支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等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日清月结,账款相符。1.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

38、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财政部印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全整负责。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单位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特点:1.办理人民币业务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是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但不得办理现金收支)临时存款

39、账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机构、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证开立的除外)、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 记: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

40、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的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及其他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5个工作日申请、通知银行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5个工作日(开户后一年内不发生任何业务的,银行通知后30日内到银行办理)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1.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2.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

41、)以上军对、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一定常设机关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12.其他组织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银行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两个工作日内批复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只存不取)(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无数量限制(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5个工作日内向中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七、专用存款账户(一)

42、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特定用途资金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支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二) 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手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团、党、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

43、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要经过中行审核;其他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 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审核(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账户除外)(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

44、算等需要而开立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单位付个人每笔超过5万元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2.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转账结算。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二)银行的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账户撤销后10年;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三)存款人的管理

45、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1.有以下行为(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1万到3万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2. 有以下行为:(1)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入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以1

46、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5000元到3万的罚款3. 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于1000元罚款4.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1万到3万的罚款(二) 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1.开立过程: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识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警告并处以5万到30万的罚款2.使用过程:警告并处以5000元到3万的罚款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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