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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6/16,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培训,2023/6/16,2,经国务院批准,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23/6/16,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7 个行业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
2、方面的公告。,2023/6/16,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3,附件2,附件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4个不动产、1个建筑服务、1个地税代征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4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016年第15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3、第18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7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2016年第19号)顺利实现“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2023/6/16,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2023/6/16,7,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23/6/16,8,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23/6/16,9,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23/6/16,10,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23/6/16,11,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23/6/16,12,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23/6/
4、16,13,第二章 征税范围,2023/6/16,14,第二章 征税范围,2023/6/16,15,第二章 征税范围,2023/6/16,16,第二章 征税范围,2023/6/16,17,第二章 征税范围,2023/6/16,18,第二章 征税范围,2023/6/16,19,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2023/6/16,20,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2023/6/16,21,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2,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3,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4,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5,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
5、23/6/16,26,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7,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8,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29,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0,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1,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2,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3,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4,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5,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6,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7,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
6、23/6/16,38,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39,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40,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41,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42,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43,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6/16,44,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2023/6/16,45,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2023/6/16,46,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2023/6/16,47,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2023/6/1
7、6,48,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2023/6/16,49,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2023/6/16,50,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2023/6/16,51,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2023/6/16,52,第七章 征收管理,2023/6/16,53,第七章 征收管理,2023/6/16,54,第七章 征收管理,2023/6/16,55,一、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3/6/16,56,一、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3/6/16,5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2023/6/16,58,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023/6/16,59,销售额,202
8、3/6/16,60,销售额,2023/6/16,61,销售额,2023/6/16,62,销售额,2023/6/16,63,销售额,2023/6/16,64,销售额,2023/6/16,65,销售额,2023/6/16,66,销售额,2023/6/16,67,销售额,2023/6/16,68,进项税额,2023/6/16,6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3,2023/6/16,70,(十九)以下利息收入。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2.国家助学贷款。3.国债、地方政府债。4.人民银行对金融
9、机构的贷款。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2023/6/16,71,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2023/6/16,72,(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
10、收入。(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2023/6/16,73,(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
11、务往来业务。三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四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2023/6/16,74,(二十四)同时6项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平均年担保费率 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2023/6/16,75,增值税即征即退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
12、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23/6/16,76,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七举例明确未收到的利息部分已交税不予退回,2023/6/16,77,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