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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高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系列规划教材 劳动关系管理(第2版)主 编 陈丽 戴卫东 副主编 杨雷 刘庆君 戴环宇 主 审 姬明昕,教学建议课程学时:42课时第1章 劳动关系管理概述 教学重点掌握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教学课时4课时第2章 劳动合同管理概述 教学重点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争议管理制度、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教学课时4课时第3章 劳动就业管理 教学重点掌握劳动就业的定义、劳动就业的途径和职业就业机构的职责和种类教学课时4课时第4章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管理 教学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概念、内容、法律效力教学课时4课时,第5章 职工民主管理及工作
2、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教学重点掌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定义及分类、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掌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教学课时6课时第6章 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 教学重点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主要内容、意义教学课时6课时第7章 工资管理 教学重点掌握工资的概念、最低工资制度教学课时8课时第8章 劳动争议管理 教学重点掌握劳动争议原因、处理的原则、程序和依据 教学课时6课时,第 1章 劳动关系管理概述,学习目标,掌握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悉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学习目标,1.1 劳动关系概述1.1.1 劳动关系的含义及特征,含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
3、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特 征,劳动关系特征,1.1.2 劳动关系的类型,类型,(1)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准进行分类。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将劳动关系划分为全民企业劳动关系、集体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以及外商企业劳动关系4种。(2)以管理
4、方与员工之间在利益方面的相互关系进行分类,可以将劳动关系划分成利益一致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以及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3)以劳动关系主体中各方力量的对比进行分类,可以将劳动关系划分成均衡型劳动关系、不均衡型劳动关系和政府主导型劳动关系。,1.1.3 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1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因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劳动关系现状也就有所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其劳动关系的运行规则有一定差别。(2)劳动合同关系和非合同劳动关系仍然并存。(3)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和行政配置机制同时对劳动关系发生作用。,在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
5、地区,劳动关系现状有以下特点:,(1)完全或基本上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关系。(2)全部是劳动合同关系,完全按市场规则运行。(3)由本地区劳动法律法规调整,不适用中国内地的劳动法规。,2我国劳动关系发展趋势,(1)劳动关系将逐步趋于国际化。(2)劳动关系将更加市场化。(3)劳动关系呈多变性。(4)劳动关系冲突渐趋激化。(5)劳资对立社会化。,趋势,1.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1.2.1 劳务关系的含义,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含义,目前与劳
6、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形:,(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或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3)用人单位中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4)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类似于劳务关系,又不
7、完全是劳务关系。,1.2.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1.2.3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 是确立雇主和劳务人员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的协议。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签订劳务合同后开始生效,双方(或多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办事。,含义,(1)合同的内容不同。(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3)法律责任后果不同。,区别,1.3 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1.3.1 劳动关系管理理论,1、劳动关系管理理论的主要学派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激进派 这些学派
8、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承认雇员和管理方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的差异。这些学派之间也存在以下区别:(1)员工和管理方之间的目标和利益差异的重要程度,认识各不相同。(2)在市场经济中,对这些差异带来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3)对于双方的力量分布和冲突的作用持不同看法,尤其是对冲突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员工内在力量相对于管理方是否存在明显劣势这两个问题上存在分歧。(4)在工会的作用以及当前体系所需的改进等方面各执一词。,2人本管理,现代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至关重要,其中,对人的关怀与否,关怀程度如何以及如何关怀,直接影响到企业劳动关系的好坏,即“以人为本”的管理问题,也就是“人本管理”。,趋 势,(
9、1)人才开发备受关注(2)制度建设作保障(3)管理者与员工界限淡化,1.3.2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1劳动合同制度 2集体合同制度 3三方协调机制 4劳动标准体系 5劳动争议处理体系 6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第 2 章劳动合同管理概述,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概念。了解劳动争议管理制度以及如何进行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理解并掌握如何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学习目标,2.1 劳动合同概述2.1.1 劳动合同及其法律特征,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含义,(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
10、。(2)劳动合同是以确定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3)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只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法而真实的意愿表示。在明确了解了劳动合同的定义及其法律特征后,才能对劳动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法律特征,2.1.2 劳动合同的性质,2.1.3 劳动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地位,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
11、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产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2.1.4 劳动合同的种类,1以合同主体为标准的分类2以合同期限为标准的分类3以合同目的为标准的分类(1)录用合同(2)聘用合同(3)借调合同(4)劳动组合合同(5)停薪留职合同(6)学徒培训合同,2.1.5 劳动合同的内容,1关于合同内容构成的一般规定,(1)法定必备条款,1)一般法定必备条款2)特殊法定必备条款,(2)约定必备条款,2关于若干合同条款的特殊规定,(1)试用期条款,1)适用范围2)期限限制,(2)保密条款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3)第二职业条款,(4)保证金条款,(5)
12、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6)限制工资权条款,(7)歧视条款,2.1.6 劳动合同的形式及格式,(1)允许一般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只要求特定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2)一般要求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3)要求所有劳动合同都采用书面形式。主件 附件,形式,(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2)专项劳动协议,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一般包括5个部分(1)约首条款(2)必备内容(3)补充条款(4)结束条款(5)合同附件,格式,格 式,2.1.7 劳动合同的订立,(1)合法的原则,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
13、、法规的规定,(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进行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签订劳动合同,原 则,(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3)国有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条 件,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1)订立前的知情权(2)劳动
14、合同的文本与文字(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4)劳动合同的期限(5)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6)劳动合同的试用期(7)劳动合同的服务期(8)商业秘密保护(9)竞业限制(10)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额(11)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12)劳动合同的续订(13)劳动合同的无效(14)用工登记,4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劳动合同应由双方各执一份(2)一方拒绝或拖延签约(3)厂长、经理、党委书记等劳动合同的签订,2.1.8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履行 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含 义,(1)亲自履行原则(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3)全面履行原则(4)协作履行原则,
15、原 则,2.1.9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或增减。,含 义,条 件,(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2)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决定改变单位的工作任务。(3)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5)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在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遭遇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调动工作。(3)发生短期停工。(4)单位行
16、政依法任命、调动职工工作。(5)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1)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以及请示对方答复的期限等项内容。(2)按期做出答复。当事人一方得知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另行协商,还可以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表示不同意。(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生效日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程序,2.1.10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17、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含义,指因发生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某种原因,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1)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4)外商投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5)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的条件,条 件,1)提前通知对方2)征求工会意见,程 序,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因解除劳动合同而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含
18、 义,法 规,2.1.11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终结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含 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 件,程 序,3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2.1.12 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
19、、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概 念,(1)坚持合法的原则(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原 则,2.2 劳动合同管理2.2.1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则,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管理机关的管理手段和具体操作规则。,概 念,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订立的协商制度2劳动合同鉴证制度3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制度4劳动合同档案制度5劳动合同统计报告制度,2.2.2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管理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签,(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20、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5)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代表直接协商,共同起草。,注 意,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以后,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劳动法律关系得以保持的过程。(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
21、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4)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2.3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管理,1劳动合同的制定2劳动合同的履行3劳动合同的监督,2.2.4 工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企业工会是企业劳动者自己的组织,是劳动者的代言人,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集体就工资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与企业管理者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工会在对劳动关系的管理、协调中,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合同的
22、顺利执行,通常可采取的行为方式主要有集体谈判、直接行动、政治行动、劳动立法和互保互助。,概 念,2.3 集体协商与集体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的含义,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形式,1)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的集体协商。2)行业或地区工会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的集体协商。,1)集体协商代表身份和人数对等。5)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3)集体协商是公开、平等协商。4)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2)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特 点,意 义,1)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手段。2)
23、它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3)它是保障社会安定的重要方法。,集体劳动合同亦称团体协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4集体劳动合同的含义,完整的集体劳动合同内容,(1)标准性条款。(2)目标性条款。(3)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包 括,第 3 章 劳动就业管理,劳动就业含义,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包括法定劳动
24、年龄内能够参加劳动的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2)劳动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某种社会职业。(3)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必须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特 点,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者曾经就业而又失去工作岗位的人员。,失业含义,失业原因,第一,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构成不断提高,生产过程需要的活劳动相应减少,一部分劳动力从生产过程中被分离出来;第二,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变化,就业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一部分劳动力由于不能及时适应新兴产业部门的要求,不
25、得不处于失业状态;第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一些企业亏损、倒闭或由于其他原因,致使一部分职工辞职或被辞退、解雇。,3.1.2 劳动就业制度的模式,劳动就业制度,是指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如何实现就业以及国家如何促进和保障就业的一系列制度。(1)国家宏观调控。(2)城乡协调发展。(3)企业自主用工。(4)劳动者自主择业。(5)市场调节供求。(6)社会提供服务。,概 念,内 容,3.1.3 劳动就业的方针和形式1劳动就业的方针,含义,劳动就业方针,是指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一定时期,根据当期政治经济任务和劳动力供求状况,为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和保持劳动力供求基本平衡而确定的指导劳动就业工
26、作的总原则。,形 式,劳动就业形式,是指国家在政策和法规中确认劳动者实现就业的方式(或渠道)。,(1)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2)自愿组织就业。(3)自谋职业。(4)国家安置就业。,劳动就业的形式,形 式,3.1.4 劳动力流动就业,概 念,劳动力流动就业,又称劳动者流动就业,是指劳动者由一个用人单位流入另一个用人单位,或者由一个地区流入另一个地区就业。,分 类,职工流动就业社会劳动力流动就业城镇劳动力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有组织流动就业自行流动就业,职工调动是指用人单位、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职工由一个用人单位调往另一个用人单位就业。,职工调动,概 念,(1)职工调动的适用
27、范围只限于公有制性质的固定工和城镇合同制工。(2)职工调动是由国家和用人单位所组织的职工流动,而不是职工自行流动。(3)职工在调动过程中仍处于在职或在业状态。(4)职工调动后一般仍保留其原有职工身。,特 征,多数调动,成建制调动 成套调动 成批调动,零星调动,按调动的法律后果不同分为正式调动 和非正式调动 按调动的前提条件不同分为对调和单 调 按调动方式和调出、调入单位自主程 度不同分为商调、随调、抽调,分类,条件,职工调动的许可性条件,职工调动的限制性条件,程序,(1)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工人调动的审批,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干部调动的审批(2)同一地区内的职工调动,一般由调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批
28、(3)跨地区的职工调动,一般由调入地的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审批(4)由外省一次性调入职工人数超过一定界限的,由省级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其中属于基地转移和搬迁的,由省级政府审批(5)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职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审批权限,3.1.5 劳动就业的途径,1发展生产,节制生育2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3办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扩大就业安置4发展职业培训事业,提高后备劳动力就业素质5采取多种办法,分流企业富余人员6大力发展乡村企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7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3.2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概 念,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待业人员
29、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1)它是以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为主的经济组织。(2)它是由国家和社会扶持兴办的经济组织。(4)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3)它是劳动者生产经营自救的经济组织。,特征,3.2.2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体制,(1)指导和监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地区发展规划。(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就业经费和生产扶持基金,推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扩大其安置待业人员的能力。(4)开展技术培训,开辟物资渠道,组织技术咨询和信息交流,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30、(5)指导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活动及其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展产品评优、企业升级的工作。,劳动就业服务实行归口管理,(1)指导和监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部门发展规划,协助企业筹措发展资金。(3)协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与部门内各有关方面的关系。(4)开展技术培训,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提供咨询,组织物资、生产、技术等信息交流。(5)帮助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进行新产品鉴定和科研成果鉴定。(6)指导本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31、的管理人员管理和培养工作,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系统管理,(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办时,为企业筹措开办资金,帮助企业办理审批和工商登记手续。(2)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待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3)协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与各方面的关系。(4)积极支持本单位职工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担任生产经营和技术等方面的管理职务,指导企业制定管理制度。(5)尊重并维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管理自主权。(6)按照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主办或者扶持单位实行帮助、指导,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管
32、理,(1)管理体制,1)股东大会2)董事会3)经理机构4)监事会,(2)劳动管理,3.3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3.3.1 劳动行政部门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全国劳动就业服务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就业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地方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培训劳动就业服务系统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设就业促进司,它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下具体管理全国劳动就业服务工作。,3.3.2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概念,分类,1境内职业介绍机构2境外职业介绍机构,第 4 章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33、管理,学习目标,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概念 掌握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掌握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的概念,4.1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管理概述,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下简称内部劳动规则),在有的国家和地区也称雇佣规则、工作规则或从业规则等,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概念,(1)它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2)它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3)它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要点,2内部劳动规则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区别,(1)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制定程序中虽然有职工参与的环节
34、,但还是由单位行政最后决定和公布,职工并非制定主体;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订立,都是劳动关系当事人或其团体双方的法律行为。(2)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的是全体职工的共同权利和义务;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只是单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3)内部劳动规则与集体合同在内容上虽然有交叉,但各有侧重。前者侧重于规定在劳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中职工和单位行政双方的职责,也即劳动行为规则和用工行为规则;后者则侧重于规定本单位范围内的最低劳动标准。,4.1.2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立法模式,常见的立法模式,两种立法模式的共同点,(1)两种模式都授权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则,并自行确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具体内容。(2)两种模式都
35、要求内部劳动规则在制定的程序和内容上均必须合法。(3)两种模式都确认内部劳动规则具有法律效力,把遵守内部劳动规则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义务。,3我国的内部劳动规则立法模式,(1)规定凡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都应依法制定完善的内部劳动规则。(2)规定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主要程序和内部劳动规则的有效要件,并规定用人单位因内部劳动规则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3)规定内部劳动规则内容所应包括的事项,并对某些重要内容做出示范性的纲要式规定,或者授权特定机构或组织制定示范性纲要,同时,赋予用人单位确定内部劳动规则具体内容的自主权。(4)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必须遵守内部劳动规则,并且对违反内部劳动规
36、则的处罚规则作出原则性规定。,4.2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和效力4.2.1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用人单位对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对国家的义务,4.2.2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程序,4.2.3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效力,1内部劳动规则具有效力的理论依据(1)西方国家关于内部劳动规则有无效力的问题存在争论 1)契约说2)法规说3)折衷说(2)我国内部劳动规则具有效力的理由 1)内部劳动规则是法律的延伸和具体化 2)内部劳动规则是劳动合同的附件 3)内部劳动规则是实现劳动过程的自治规范,2内部劳动规则具有效力的必要条件(1)制定主体必须合法(2)内容必须合法(3)制定程序必须
37、合法3内部劳动规则具有效力的主要表现(1)内部劳动规则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全面实施,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都必须受内部劳动规则约束,全体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当以内部劳动规则为依据。(2)遵守内部劳动规则是全体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应当给予惩处,对违反内部劳动规则的用人单位应当追究法律责任。(3)职工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内部劳动规则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予以处理。,4内部劳动规则与劳动合同在效力上的关系,(1)内部劳动规则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2)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
38、动条件和劳动待遇不得低于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的标准代替。(3)劳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其当事人不受内部劳动规则中特定条款的约束,但这种约定应当以对劳动者更有利为前提。,4.3 劳动组织规则4.3.1 劳动定员、定额规则1.劳动定员,概念,劳动定员又称编制定员,是指根据企业既定的生产经营方向(或产品方案)及其规模所规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技术组织条件下,企业机构的设置和企业各机构配备各类人员的数量界限。,2.劳动定额,概念,劳动定额是指为规范地确定劳动任务而制定的,在一定技术组织条件下劳动者完成单位产品或工作所需要的劳动消耗量。,(1)制定劳动定额的条件1)企业的
39、生产过程可以分解为多道工序(或工步)操作,并且在不同的地点按工序组织生产。2)劳动成果的大小多少直接取决于劳动者的劳动消耗量,并且直接可以用实物产品量或单位产品(工作)工时消耗量来表示。3)劳动者使用的设备一般是中小型设备,设备的转速、用量可以调整,并且必须由人来使用、操作,采用一人一机或多机的管理方式。,(2)制定劳动定额的原则1)制定定额的技术组织条件必须是企业现有的或者企业按照合同应当提供的,不能制定超越这种条件的定额,采用的定额标准也只能是与这种条件相符的标准。2)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必须以法定工作时间为限,并且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3)定额的制定过程应当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也
40、可以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定额条款。4)定额必须向职工正式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如果是对过去定额的改变,还应在定额公告和通知中说明改变定额的原因。5)职工认为定额超越了企业所提供的技术组织条件或者有害于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有权提出异议,此异议应由企业行政会同企业工会进行处理。,3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劳动定员标准是指根据一定的技术组织条件所制定的,对于不同企业的同类型岗位在人员配备方面的统一规定。劳动定额标准是指在典型的技术组织条件下,通过技术测定制定的典型劳动作业或代表性产品的工时消耗或产量的标准数据。,概念,(1)企业对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执行须有一个前提,即企业已经具有或者有义务提供与被执行标
41、准相对应的技术组织条件。(2)企业只有在具备足以突破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所规定员定额水平的技术组织条件时,才可以实行高于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标准。,特 点,4.3.2 劳动岗位规范的制定,劳动岗位,即有确定的职责、任务和手段的生产、工作位置。劳动岗位规范是指企业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对上岗职工提出客观要求的综合规定。,概 念,1劳动岗位的组成部分,2制定劳动规范应遵循的原则,(1)应当根据岗位的特点确定岗位规范的内容和水平,使岗位规范能够科学、准确地反映本岗位对上岗职工的实际要求。(2)岗位规范的内容应当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相协调。(3)岗位规范应符合标准化要求。(4)岗位规范的
42、内容应当定量描述与定性描述相结合,并尽量采用定量描述,使之具有可操作性。(5)岗位规范在一定时间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要随着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以及企业劳动管理的改善,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3劳动岗位规范的制定过程中的特殊环节,(1)科学地划分和设置岗位,把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相近的岗位适当归类和合并,并编制岗位分类目录。(2)在划分和设置岗位的基础上,确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标准内容的构成和各项必备要素的水平。(3)企业劳动人事职能机构会同教育、技术、生产、安全等机构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技师组成专门的编审组织,进行岗位规范的编写和审核工作。(4)编审后的岗位规范由企业组织有关专家
43、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以保证岗位规范的科学性。,4.3.3 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原则和程序,原则,公开平等择优,程序,(1)做好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基础工作。(2)制定优化劳动组合方案。(3)确定管理机构和生产机构正职负责人。(4)公开各机构劳动组合条件并组织考试考核。(5)双方选择,自由组合。(6)全员签订上岗合同。(7)动态组合。(8)对于实行优化劳动组合过程中未被组合的富余职工的安置,国家规定,应遵循企业自行安置为主、社会帮助安置为辅,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的原则,4.4 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4.4.1 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概述,概念,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职业
44、道德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完成岗位职责活动中形成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文明与愚昧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2我国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的特点,1)是劳动者自己的纪律2)是劳动者自觉的纪律3)是劳动者自愿的纪律,劳动纪律的特点,职业道德的特点,1)从与法律、纪律相比的层次来说,社会主义道德是人类历史上最崇高、最先进的行为规范。2)从调整的范围来说,社会主义道德是最广泛,最完整的行为领域、思想领域,它把有限的本职工作和无限的奉献结合起来。3)从实现道德的手段来说,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舆论、社会习俗、人们内心的信念和强大的自治力。,3劳动纪
45、律与职业道德的关系,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相辅相成,关系十分密切,都是社会主义企业不可缺少的。(1)前者属于法律关系范畴,是一种义务;后者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是一种自律信条。(2)前者的直接目的是保证劳动义务的实现;后者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和其他劳动者权益的实现。(3)前者实现的手段必须伴以惩戒;后者主要是凭借内疚和自责。它们之间存在如下关系,一是共同寓于同一主体劳动者;二是共同调整同一行为;三是最终目的的一致性。,4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作用,(1)可以保证社会主义劳动生产正常地进行,从而促进国民经济顺利发展。(2)可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3)劳动纪律是严格科学管理
46、,完善企业各种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条件。(4)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4.4.2 巩固劳动纪律和培养职业道德,1巩固劳动纪律的方针,(1)社会主义劳动纪律是建立在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它是劳动者自己的纪律、自觉的纪律和自愿的纪律。(2)劳动纪律体现国家对公民、社会对个人、企业对职工所提出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技术的要求。(3)说服教育的方法不是万能的。,2奖惩制度,(1)依法制订(2)处罚调整(3)程序有效(4)标准严谨,3树立和培养职业道德,(1)热爱劳动,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生产技术。(3)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
47、(4)勤俭节约,爱厂如家。(5)尊师爱徒,团结互助。,第 5 章职工民主管理及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学习目标,了解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掌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熟悉平等协商制度。掌握职工民主管理的利益机制。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定义及分类。理解并掌握我国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5.1 职工民主管理概述5.1.1 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和协调职能,职工民主管理又称企业民主管理,西方国家通常称职工参与或产业民主,是指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所在企业内部事务。,概 念,(1)从主体来看,是以职工身份参与管理,即作为劳动关系中与用人单位相对的一方当事人参与管理,而有别于以股东等其他身份参与管理。,
48、(2)从其对象来看,是参与企业内部事务管理,不同于职工参与国家或社会事务管理。,(3)从其行为来看,是对企业管理的参与,而不是企业管理本身,也不是职工方与企业方的双方行为。,2协调职能,(1)较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职工民主管理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工民主管理由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单方行为所构成,其意志协调表现为职工意志对企业意志的影响和制约,企业意志对职工意志的吸收和体现;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双方行为,其意志协调表现为经济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2)职工民主管理是在劳动过程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这属于管理关系中的纵向协调;
49、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属于平等关系中的横向协调。3)职工民主管理由于其形式多样,能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劳动关系进行经常、随机、及时的协调;而劳动合同和集合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协调,则主要集中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环节。,(2)较之劳动争议处理,职工民主管理在劳动关系方面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职工民主管理是劳动关系运行中的自我协调和内部协调;而劳动争议处理则是由特定机构对劳动关系进行外部协调。2)职工民主管理是在尚未形成争议的情形下对劳动关系的协调,也即劳动关系正常运行中的协调;劳动争议处理则是在劳动关系由于发生争议而处于非正常状态时所进行的协调。,5.1.2 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1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形
50、式,(1)机构参与或称组织参与(2)代表参与(3)岗位参与(4)个人参与,2关于职工民主管理形式的规定,5.2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2.1 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体现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5.2.2 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和作用,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了职代会的总任务是: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