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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一、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基本政策和范围: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各国政府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政策。我国根据出口企业和出口货物采取下列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其适用范围分别是:,出口免税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退还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负;(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出口免税并退税:退进项税额(注意条件),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 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
2、理出口;3、特定出口的货物:(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等。,适用企业和出口货物:,出口免税不退税:无进项税额的货物出口+某些有进项税额但不得抵扣的货物出口(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并持普通发票额货物出口,只免不退。但对占出口比重较大的12种货物(如抽纱、工艺品等)特准退税。(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适用企业:,免税不退税的出口货物:,(1)
3、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退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卷烟(非计划内照征增值税和消费税)(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 调拨货物等(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饲料、农膜等。,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物资;(对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99,9.1)国家禁止出口的物资,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等。出口电解铜自2001年1月1日起按17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出口不免税也
4、不退税:,适用企业:,委托外贸出口货物的非生产型企业和商贸企业,不免不退的出口货物:,补充内容:,援外优惠贷款是指中国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对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质、含有赠与成分的中、长期低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中国政府对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贴息。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对外提供优惠贷款的金融机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是指在中国政府与受援国政府原则协议的范围内,双方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中国企业同受援国企业以合资经营、独资经营、租赁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实施的项目。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管理的,提供给援外企业用于援外合资合作项目的具有
5、偿还性质的援外政府基金。,二、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17%、15%、14%、13%、11%、9%、8%、6%、5%。,出口退税的计算:1、“免抵退税”方法生产企业适用2、“先征后退”计算方法-外贸企业适用,三、,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免:免征生产后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出口货物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抵扣退: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 退税,(1)算税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A(2)剔税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
6、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算尺度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B(4)确定当期应退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绝对值(A)当期免抵退税额(B)时,当期应退税额 B,则免抵税额为0;增值税应纳税额绝对值(A)当期免抵退税额(B)时,当期应退税额A,则免抵税额为B-A;因为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计算举例,例:某适用“免、抵、退”办法有进出
7、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09年10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820万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150万美元(汇率1:8.2),当期购进的各种货物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20万元人民币,另有购货的运输发票2张,一张是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输发票,运费为0.2万元,另一张是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发票,运费为0.4万元,含公路建设基金0.1万元。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退税税率为15%,上期留抵税额为23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10月应纳和应退的增值税额。,解:(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额=1508.2(17%15%)=24.6(万元)(3)当期应纳税额=
8、82017%(320+0.47%0.2 7%24.6)23=179.042(万元)(4)当期免抵退税额=150 8.2 15%=184.5(万元)因为184.5大于179.042,所以当期的退税额为179.042万元。当期免抵税额为184.5-179.042=5.458万元,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直接出口:当期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收购价退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12种特殊货物):应将普通发票上含税价(1+征收率)退税率委托加工货物出口:应退税额购进原材料进价原材料适用退税率+加工费货物适用退税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和管理,例: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
9、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为 10000元(退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 2000元(服装退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是多少?,解:1000013+200017%1300+3401640(元),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自2003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申报的出口额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出口额进行核对 未在规定期限申报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应该计算销项税,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新发生出口业务原则上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采取结转下月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
10、额。,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一、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相关税额及其他有关税务资料;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二、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商业一般规模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三
11、、专用发票开具要求(P109)(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4)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也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但需同时使用防伪程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六、其他管理规定 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不得抵扣的情形:未合法取得、保管,开具不符合要求。开具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货折让情形。,四、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五、专用发票开具联次及票样 一式四联:存根联、发票联、税款抵扣联、记账
12、联,一、四联销方;二、三联购方,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七、处罚规定关于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罚款、限制领购、挂失;关于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处理:补征、处罚、不得抵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善意、交易真实;不得抵扣;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90日内申请认证;认证当月抵扣;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的管理。,本章练习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 280元每辆。某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帐;(2)向外地特约
13、经销点销售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3)销售本厂自用两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00000元,原价为150000元;,(4)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记入销售收入;(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为140000元、税款为23800元;(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部件 90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7)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 金额60000元。当月底该企业计算本月应缴增值税是:当期销项税额 800280(18)+500280+100000+6000017 5060801
14、786033.6元,当期进项税额 800010+23800+900006+6000010 36000元当期应纳税额86033.636000 50033.6元指出该企业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有错误,如有,指出并更正。,参考答案:,错误1:折扣不得减少销售额;错误2:允许计算进项税额的发货运费不包括装 卸费;错误3:销售旧机动车,售价未超原值,不计销 项税额;错误4:逾期未收回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再计算销项税;错误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无专用发票,不得抵扣;错误6: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收购废旧物资不 得抵扣进项税。,正确计算该厂该月应纳增值税税款销项税额(800+500)28017+60000
15、(1+17%)17%61880+8717.9570597.95(元)进项税额70007+23800 490+2380024290(元)当月应纳税额 70597.952429046307.95(元),2004年中国税务稽查经典案例之二 浙江杭州“124”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3年10月中旬,浙江杭州市下城区国税局排查发现,杭州金裕物资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12月4日,市国税局稽查局和公安经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124”系列税案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案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联合督办案件,并于2004年2月20日在杭州联合召开案件协查会
16、,向涉案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4个计划单列市部署案件的协查取证工作。,经查,浙江台州籍犯罪嫌疑人陈周熔、杨美周、陶青青、李昌春、周万林等5个犯罪团伙共计16人,利用杭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持伪造的身份证,先后在杭州市注册42家商贸公司,注册资金均为50万元。这些企业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用伪造的303份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01份海关完税凭证作进项抵扣(共计价税合计1.3亿元,其中税额2100万元),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6125份,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63份,价税合计4.04亿元,税额5866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入库税款、罚款3559万元。
17、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教学案例:以资产作材料,偷漏增值税和所得税案,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工业企业上年度2月份购原材料修理备用件,金额301000元。根据这一个厂实际情况,经分析认为:该厂近几年来的生产经营不景气,作为一个小型企业,一般不会购入大批修理备用件。税务人员查阅了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从中发现该厂在这笔配件的进货发票上开列的货名是“配件”,但“单位”栏却是“台”。发票是本市机械厂开出的。为了落实情况,首先向该厂仓库管理人员了解情况,根据他们反映,上年度2月份并没有,备件入库,又向供货方机械厂了解,他们2月份没向对方供应修理备用件,而是出售了一台生产设备。在此情况下,他们
18、不得不把真相全盘托出。原来,该厂与机械厂是关系户,双方私下达成协议,供贷方开假票,将产品写成配件,产品销售变为材料销售;购货方购入生产设备变成材料,既可以增加进项税额,少纳增值税,又进入成本,减少利润,偷漏所得税。查清这笔帐后,,顺藤摸瓜,又发现该厂6月份用同样手法,又购入一台整机设备154800元,也列入“原材料修理备用件”帐户。以上两笔业务企业已作材料耗用,并生产出产品销售掉了。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该厂以欺骗、隐瞒方式,有意违反税法,逃避纳税,已构成偷税,理应加罚。鉴于该厂在问题揭露后能主动认错纠正,税务局作了补税免罚处理。,企业账务调整如下:,固定资产调增额(30100154800)(1
19、17)533286(元)应纳增值税调增额(301000154800)17 77486元 应纳所得税调增额(301000154800)33 150414 元,(1)调增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533286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58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77486(2)补计应纳所得税: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414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50414(3)上缴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5041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77486贷:银行存款227900 本章作业:P138 复习思考题1、6、9复印资料 增值税法练习题,教学补充资料:增值税转型明年全国推开 成本约为600亿元左
20、右(新京报),本报讯(记者 陈光)在19日举行的“2005中国财税论坛”上,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表示,明年,中国政府将适时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丛明表示,由于增值税转型涉及到财政收入的变化,所以政府要把握全面推开的时机,要考虑到增值税全面转型所造成的财政减收的压力。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东北地区目前进行的增值税转型试点是采用增量抵扣的方式,可以有效缓解减税压力。同时,采用增量抵扣还能起到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只有企业的投资能够发挥效益,增值税才有增量,否则没有增量就不能抵扣,这是内在力量的制约。丛明称,今年东北地区的增值税大概可以减除50亿左右,以此计算,全面转型的成本大约是600亿左右,目前的财政力量是可以负担的。此外,“十一五”期间是进行新一轮税收制度改革的好时期,在此期间内,很多重要的改革都会得以实行,包括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且将择机推出物业税等。,参考文献,徐孟洲.税法教程.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樊静.中国税制新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