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章国际结算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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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财经大学,第七章国际结算实务,第一节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和单据 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第三节 代理行关系与国际银行间资金划拨,天津财经大学,第一节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和单据,一、票据二、单据,天津财经大学,一、票据(Draft),票据是指那些反映债权和债务关系,以支付货币为目的,可流通转让的付款凭证,又称金融票据。它由出票人或制票人签发,命令受票人(付款人)或向收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票面金额。国际结算使用的票据通常是可流通票据。,天津财经大学,(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英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发出命令的人签名

2、,要求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将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持票人。”,天津财经大学,汇票上通常具备下述内容:,(1)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3)出票地点和日期;(4)付款期限;(5)一定金额货币;(6)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7)收款人名称;(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天津财经大学,根据汇票使用特点,可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光票和跟单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天津财经大学,(二)本票(Promissory Note)和支票(Cheque),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与国内本票相似。它是“买方开给卖方的书

3、面付款承诺(Promise)”,其制票人(Maker)是买方,收款人是卖方。支票与汇票相似,上面也是三个当事人,但其受票人永远是银行,出票人则是付款方。,天津财经大学,二、单据(Documents),(一)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发货凭证。(二)提单(Bill of Lading)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运输单据通常被称为“提单”或“提货单”。(三)保险单,天津财经大学,第二节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一.汇款二.托收三.银行信用证四.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天津财经大学,一、汇款(Remittance),汇款又称国际汇兑,它是付款方通过银行将应付款项汇给收

4、款人的结算方式。汇款的基本程序是:买方向银行提出汇款申请,汇款申请书内容包括收款人的名称、地址、金额、币种和汇款人的名称、地址、款项用途等,然后按外汇牌价交纳本币和银行手续费。银行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向国外代理行(解付行)发出通知(Payment Order,P.O.)和银行间资金转移的银行划拨指示(Bank Transfer,B.T.)。,天津财经大学,若用电报通知,就是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若用信函通知就是信汇(Mail Transfer,M/T)。解付行收到P.O.和B.P.单后,通知收款人到银行取款。也可以采用银行汇票汇款。,天津财经大学,二、托收(Co

5、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将金融票据和/或商业单据交给本地银行(托收行),后者按照委托人指示,通过其在进口地代理行或分行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天津财经大学,(一)托收中的当事人,托收业务中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委托人(Principal)、托收行(Remitting Bank)、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委托人通常是出口商或委托银行托收票款的人。托收行是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代收行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代理行关系,以便将托收款从代收行划拨至托收行账户上。,天津财经大学,(二)托收操作程序,托收基本操作

6、程序是:卖方根据合同要求装运货物,并制备合同要求的单据。运输单据(提单)上的收货人做成可流通形式,以便卖方控制物权。卖方向其银行(托收行Remitting Bank)申请托收服务。,天津财经大学,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及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天津财经大学,(二)信用证交易的基本当事人,信用证是开证行(Issuing Bank)与受益人(Beneficiary)之间的契约。所以,开证行和受益人是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如果信用证加上保兑,保兑行(

7、Confirming Bank)也是主要当事人,因为保兑行承担的风险与开证行相同。,天津财经大学,信用证基本种类,天津财经大学,四、银行保函(L/G)与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一)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客户要求向交易的另一方担保履行该交易的责任或义务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承担支付一定金额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承诺。其作用是保证申请人履行某种合同义务,并在违约情况时,负责赔偿受益人(第二性付款责任),或旨在保证受益人在其履行合同义务后得到合同价款的权利(第一性付款责任)。,天津财经大学,(二)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备

8、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可用于清偿商品交易价款(第一性付款责任)和为贷款偿付(第一性付款责任)和预防违约事件(第二性付款责任)开立的信用证。,天津财经大学,第三节 代理行关系与国际银行间资金划拨,一.代理行之间账户设置和银行间资金 划拨二.银行间电子清算系统三.关于非贸易结算,天津财经大学,一、国际保付代理业务,国际保付代理业务(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指保付代理商为那些以记账赊销方式进行国际贸易的出口商提供出口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以及为买方提供信用担保等一揽子服务,又称客账经纪业务。,天津财经大学,代理行间账户设置和银行间资金划拨,代理行之间可根据

9、双方需要采取不同方式建立账户关系。例如,中国的出口多数是用美元计价。因此,中国银行需要在美国银行开立美元账户。账户上的余额就是中国的外汇储备。,天津财经大学,二、银行间电子清算系统,随着电子通讯技术发展及其在银行业的应用,银行间局域网络系统应运而出,大大提高了银行工作效率。目前,许多银行业务通过银行间和银行与客户间的局域网络系统或在开放网络系统上进行的,例如信用证申请、开立信用证、通知、寄单、索偿、结汇和资金调拨等。,天津财经大学,三、非贸易结算,目前,我国的非贸易结算仅限于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下无形贸易业务结算,例如海外私人汇款、国际铁路运输收支、国际海运收支、国际航空收支、国际邮电收支、国际保险业收支、银行外汇业务收入和国际旅游业收支(包括国际信用卡结算业务和旅行支票结算业务)等劳务收支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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