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四章商主体的构成要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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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商主体的构成要件,商事人格是一种营业性人格,因此,需要诸多条件的支持,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准入原则的集中体现。这些条件既是商主体的成立与存续要件,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现实屏障。一般来说,商事人格要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商事企业、商业名称、商业帐簿与商业登记。,第一节 商事企业,一、商事企业概述(一)企业的概念经济学的定义:企业是指一定的物力与人力相结合,有生产经营的计划性和风险性的财产组织体。商法学的定义:企业是指为实现营业目的而为商人所管领并支配的人力与物力相结合的综合性财产组织体。,理解:,1.经济学中的企业是一个生产单元,经济学关注的是企业的“效益”及“利润最大化”;商法中的企业是

2、权利的客体,商法关注的是“物有所属”、“利有所属”。2.经济学关注的是企业的动态形态,即从投入到产出的过程;商法学关注的是企业的静态形式,即资本与利润的归属问题。,(二)企业的性质,1.企业属客体范畴,而非主体,作为一个财产组织体,受商主体的管领及支配,不具有人格。2.企业表现为一种抽象的综合体,企业作为整体与构成企业的具体财产不同。3.企业并非为商人所全部拥有所有权,因为企业中含有债务因素。,(三)企业财产的构成,.动态财产与静态财产分类标准:构成企业的财产性质动态财产:人力及无形财产。静态财产:有形资产部分,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积极意义的财产与消极意义的财产分类标准:资产负债表上记载位置的

3、不同前者: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部分,又称为所有者权益。后者: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部分,又称为负债。3.商事企业财产构成或具有集合性与可变动性,通常在商业账簿上得以体现。,(四)企业的意义,.企业是商人人格最重要的构成要件之一。.企业是商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工具。.企业代表了商人的具体经营特点和规模。.企业是商人对外负债清偿的担保。,二、企业的转让与处分,(一)商事企业的转让概念:商事企业的转让是指商主体将其企业作为一体,出卖给他人的商事法律行为。意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比构成企业的单个财产具有更大的价值,因此不使已有企业解体而转让转让对各个利益相关者及国民经济均有利。商法奉行商事企业自由转让原则

4、,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事企业的转让可能涉及垄断问题,因此反垄断法可能对其有所限制或禁止。,相关司法解释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第二十四条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分支机构的,所购企业的债务,由买受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第二十五条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二)商事企业的继承,指当商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5、该 商事企业(营业)。(三)商事企业担保 指以企业整体作为偿债的担保,通常为抵押。担保法34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二节 商业名称,一、商业名称概述(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商业名称:指商主体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名称,又称为商人名称。,(二)商业名称的特征,1.商人性:商业名称是商人标识自己的名称2.专用性:商业名称只能由商业名称权人使用3.区分性:商业名称是商人之间相互区分的标志性符号4.稳定性:商业名称通常不得更改,更改须符合法定程序5.公示性:

6、商业名称通常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或产生对抗效力6.唯一性:一个商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业名称,(三)商业名称的功能,1.是商主体人格的外观标志2.具有识别功能3.是商誉的载体4.表明商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二、商业名称的选用,(一)商业名称选用的原则1.商业名称真实主义:商业名称必须与业主的姓名或者营业内容相一致,凡不符合的均不予承认,而且无法转让或继承。2.商业名称自由主义:法律对商业名称的选用原则上不加限制。商业名称选用原则的发展趋势是自由主义我国原则上采取商业名称自由主义,同时也存在一些限制性规定。,(二)我国关于商业名称选用的规定,1.法律依据1991年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04

7、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商业名称的结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行政区划:指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实施办法第11条)法定情形下可以不含行政区划或行业部分。,3.企业名称的区分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 实施办法第31条 4.禁止使用的商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 5.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选用的限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4条,三、商业名称权,(一)概念和性质商业名称权:指权利人对商业名称依法拥有的专有权和使用权。在我国,商业名称权人可以是商法人,也可以是合伙人,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业主。商

8、业名称权的性质:.财产权说.人身权说.人身权兼财产权说,(二)商业名称权的特征,1.区域性:商业名称权具有地域限制2.排他性:商业名称权具有排斥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商业名称的效力 注意:我国企业名称权的排他效力要受到地域和行业的限制,是否合理?3.可转让性:权利人可将其商业名称转让给他人,思考:我国是否应当允许商业名称单独转让?,两种立法态度:(1)不得单独转让,即商业名称只能与营业资产一并转让或在营业废止时转让。(2)可以单独转让,商业名称可以单独转让,无须与营业资产一并转让。讨论:哪一种立法态度更合理?,相关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3条第1款: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

9、让。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第31条:与注册商标不同一的字号或不含注册商标的名称可以单独转让,但只能转让给一个受让人。,(三)商业名称权的取得,1.使用取得主义指商业名称一经公开使用,使用者即可取得该商业名称的专用权而无需进行注册登记。注意“使用”在不同国家的含义2.登记对抗主义指商业名称权的取得无须登记,但未经登记则不能对抗第三人。3.登记生效主义指商业名称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取得专有权和使用权。,(四)商业名称权的内容,1.使用权:商主体及其他权利人对其商业名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2.专有权:商业名称权具有法律上的排他效力,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使用。3.转让权:权利人可依法转让商业名称。4.变更权:因

10、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按规定程序变更商业名称。5.许可权:权利人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其商业名称的权利。(注意:我国商主体无此权),第三节 商事登记,一、商事登记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商事登记:指商事当事人为创设、变更、终止商主体人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经核准将应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定程序。,(二)特征,1.商事登记以创设商主体或公示商主体有关信息为目的。2.商事登记以设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包含了商事法律行为。3.商事登记中的法律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4.商事登记中的法律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二、商事登记的意义(作用),1.创设商主体的人格;注意:1998年德国商法典修改使商事

11、登记仅具有公示效力,但在我国商事登记仍具有创设效力。2.公示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保障交易安全迅捷;3.便于国家进行经济调控。,三、商事登记的种类,(一)设立登记又称开业登记,是商事主体获得主体资格的程序。(二)变更登记商事主体的投资人变更、资本增减、名称更改、经营范围变更、合并、分立等变动都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三)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商主体终止其主体资格的程序。,四、登记主管机关,(一)国外1.法院登记,如德国。2.法院和行政机关分工登记,如法国商法规定:法院办理一般商事登记,公司由行政机关登记。3.行政机关登记,如英国、美国、日本。4.商会登记,如荷兰。(二)我国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采

12、用分级登记的管理制度,五、商事登记的程序,(一)申请(二)审查三种立法例:形式审查主义、实质审查主义、折中审查主义(三)核准发照(四)公告公告:将登记的有关事项通过报刊或其他途径向公众告知。我国工商登记法规没有要求每种登记事项都必须进行公告。,第四节商业账簿,一、商业账簿的概念广义或实质意义的商业帐簿:指的是商人在营业过程中所设置的以及形成文字记载的一切帐务簿册。包括法律要求设置的帐簿以及商主体在此之外设置的“私账”。狭义或形式意义的商人帐簿:指立法要求主体根据商业会计原则设置与造具的,并可反映特定营业真实状况的簿册。主要是用来记载其营业活动和资本运动状况的书面簿册。,二、商业账簿的意义,(一

13、)私法上的意义1.对商主体的意义:人格要件、经营需要2.对投资人的意义:维护投资人利益3.对社会公众的意义:社会公众监督4.对交易安全的意义:信息披露(二)公法上的意义1.充当诉讼证据2.税收的依据,三、商业账簿设置原则,1.放任主义:指法律不直接规定商人必须设立帐簿,是否设置由商人自由决定。2.干涉主义:指立法要求商人必须设置帐簿,并对其内容和记帐方法作出明确规定,由国家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我国采取干涉主义立法趋势:从放任主义到干涉主义例证:美国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简称沙氏法案),四、商业账簿的种类,(一)会计凭证:记录商主体日常经营业务,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分为:

14、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连续、分类记载商主体经营业务的簿册。分类:序时账簿与分类账簿(三)财务会计报表:用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商主体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1.资产负债表,概念:记录公司在某一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应当按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分项列示。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搜狐公司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单位千美元),2.利润表:又称损益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以收入、费用、利润为要素。,3.利润分配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附表)4.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5.会计报表附注: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6.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财会报表所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的进一步说明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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