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下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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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下)案例(1),债权法概述,此债务是按份之债还是连带之债?【案例介绍 1998年3月7日,甲、乙、丙三人合伙从张某手中购买一辆东风牌货车,约定货款为 56000元,其中甲、丙各负40%乙负担20,三人必须于6月7日前全部支付各自应当支付的货款。合同签订后,张某即将货车交付于三人。甲、乙、丙三人内部约定由乙负责驾驶货车经营货物运输,经营所得由三人均分。,1998年 5月3日,乙将一批货物运往广东之后就杳无音信。6月7日,张某向甲、丙催要全部购车款,要求甲、丙分担本应由乙支付的购车款。甲、丙拒绝支付任何款项,认为货车已由乙开走由乙独占,张某应当向乙催讨全部款项。由于张某和甲、丙不能就购车款

2、的支付问题达成协议,张某于8月9日以甲、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给付之诉,要求甲、丙支付购车款各28000元。,担保物权,案例1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冲突时的法律效力【摘要】冯系养牛专业户,为改建牛舍和引进良种牛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牛舍,并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牛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 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 10计算,冯以销售牛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

3、良种站将良种牛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遭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涉讼。法院经受理后查明:朱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处修理。朱无力交付蒋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已被蒋留置。【法律问题 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3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4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朱要求行使质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当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参考结论 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案例2 抵押权的优先力【案情摘要 王某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于市中心的一处

4、价值210万元的公寓作抵押,分别从A银行和B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王某与A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于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与B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王某无力还款,A银行与B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王某用以抵押的公寓依法进行拍卖,只得价款 150万元。【法律问题 王某以同一公寓作抵押先后签订两个内容相同的抵押合同是否合法?A银行与B银行应如何分配拍卖公寓所得价款?,案例3抵押权的追及力和物上代位性【案情摘要 A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负债务11万元。其中欠B厂材料款6万元,欠C厂燃料款5万元。为偿还外债,A厂决定更新设备,投产新产品。为此,A厂欲向当地

5、银行贷款12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A厂遂以其所有的2辆解放牌汽车作抵押,同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取得了12万元的贷款。新产品投产后,因市场销路不佳,被迫停产。A厂内部连职工工资都发不出来了。A厂用来抵押的一辆汽车在运输途中被某公司的汽车撞下山崖摔毁,某公司赔偿A厂8万元损失。这时,银行贷款期限已到,B厂、C厂也前来追讨欠款。,A厂认为,B厂、C厂的欠款在先,银行的贷款在后。遂将8万元赔偿金中的6万元还给了B厂,将尚存的另一辆用作银行贷款担保的解放牌汽车给了C厂用以抵债。银行闻讯后,派人持抵押合同要求B厂退还6万元,要求C厂退还汽车,均遭拒绝。【法律问题 1A厂是否可以解放牌汽车作抵押向银行贷

6、款?2A厂与银行所签订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3如果抵押合同有效,A厂的做法是否正确?4如果抵押合同无效,A厂偿还B厂、C厂欠款的理由是否妥当?5如果抵押合同有效,银行的要求是否合法?,【参考结论 1A厂可以解放牌汽车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A厂与银行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如果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则为有效。如果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则为无效。3如果抵押合同有效,A厂的做法不正确。,案例4出租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摘要】1994年9月8日,A与B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A将其3间平房租给B,租期2年,月租金600元。合同订立后不久,A因生意需要,遂以其3间平房作抵押向C借款10万元,双方于 同年年 10月 20日签

7、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如果A1年后不能还清欠款,则将 3间平房作价转让给 C。1995年 11月初,A因生意亏本,无力偿还欠款,遂与C协商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同意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将该房屋作价10万元转让给 C以充抵全部债务,并定于 12月初办理产权登记。同年 11月20日,C通知B,房屋产权已作价转让,C自己要搬进居住,希望B在12月底以前搬出。,B提出A将房屋设定抵押时并未通知他,该抵押行为是无效的,并且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C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B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A与C之间的抵押合同和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以8万元的市价优先购买该房屋。【法律问题

8、 1A是否有权就已出租的房屋为他人设定抵押权?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2B要求以8万元的市价优先购买案涉房屋的主张,法院是否应支持?,【参考结论 1A有权就已出租的房屋为他人设定抵押权;该抵押合同有效。2B要求以8万元的市价优先购买案涉房屋的主张,法院不应支持。,案例5抵押物转让的法律限制【实情摘要】A为生急需要,向B商借1万元。B同意借款,但前提是A须提供担保。A即以自己的一辆解放牌卡车作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合同约定:B借给A1万元,期限1年,月息3,到期不能清偿,B可以将A的卡车变卖,从所得价款中获得清偿。A得到借款后,即投资做生意,不幸生意失败。眼看还款期限将至,A担

9、心卡车被变卖时在价钱上吃亏,遂自行联系,将车卖给外地的C,得款2万元,准备回去后就向B偿还借款,但途中2万元车款全部被盗,无力清偿债务。,B知道后,找到C,要求其返还卡车,以变卖受偿,C以不知道该卡车已抵押为由拒绝返还。B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抵押物变卖受偿。【法律问题】1A转让卡车的行为是否有效?2B是否可以追回抵押物以实现债权?【参考结论 1A、C之间的转让卡车的行为无效。2B可以追回抵押物以实现债权。,案例6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摘要】某市居民A向B借款20万元,B要求A提供担保。A遂请其同住一市的朋友C出面担保,C表示愿以其位于市中心的私房一幢(价值15万元)抵押给B,B、C之间订立了抵

10、押合同,但因登记费过高,手续复杂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C的房屋价值仅15万元,B要求A另外再提供担保,A遂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牌轿车质押给B,双方订有质押合同,但B认为车放在自己家不安全,遂决定仍由A自己保管。A、B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B借给 A20万元,借期 1年,1年后由 A向 B归还本金和利息22万元。,1年后,A无力还债,B遂找C要求拍卖C的房屋,C以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为由,主张抵押无效,拒绝拍卖其房屋。B找到A要求变卖“夏利”牌轿车,发现A因欠他人的钱不还,而被他人起诉,“夏利”牌轿车已被法院查封。无奈B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变卖A的“夏利”牌轿车和C的房屋以实

11、现其抵押权。【法律问题 1B、C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2A、B之间的质押合同是否有效?3在本案中,B的主张法院是否应支持?,【考结论】1B、C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2AB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3在本案中,B的主张法院不应支持。,案例7抵押权和保证共同担保时的法律效力【摘要】A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由银行向A公司提供 1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用于购买设备,借款期限为 1年,由 B公司作保证人。合同中约定,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由B公司负责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不久,银行为确保到期能够收回借款的本息,又要求A公司设定抵押。于是,A公司又找到C公司,请求C公司为其作抵押担保。C公司表示同意

12、,遂与银行又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约定,C公司将其一辆价值60万元的进口轿车抵押给银行,为A公司担保50万元债务,该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l年后,借款期限届满,银行经多次催A公司还款,但A公司因所购买的设备效益极差,无力偿还贷款。于是,银行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B公司负保证责任,偿还A公司欠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法律问题 1本案中,B公司与C公司是何种关系?2C公司的担保额应为多少?3银行是否可以请求B公司偿还A公司所欠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参考结论】1本案中,B公司与C公司属于共同担保关系,即B公司的保证与C公司的车辆抵押共同担保A公司对银行的同一笔贷款债务。2C公司的担保

13、额为50万元。3银行不可以请求B公司偿还A公司所欠银行的100万元贷款。,案例8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摘要】1997年 8月,某市冷冻厂安装队与该省某县食品厂签订了一份冷库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安装队负责为县食品厂安装冷冻房一间,包工包料,保证在 1998年 3月 20日完 工并交付使用,工程总造价10万元。县食品厂在合同签订后先预付6万元,其余款项待交工后一次付清。为降低工程造价,冷冻主机采用县食品厂联系的第三人停用的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县食品厂如约预付6万元给安装队。安装队经县食品厂介绍,一同去第三人处看样订购了他们停用的旧设备。,从此,安装队便开始积极施工,购置了大量辅助材料和零配件。主体

14、工程在1998年2月基本完工,在辅助工程开工前县食品厂邀请有关部门验收,发现从第三人处购买的旧设备是报废的设备,根本不能再进行冷冻。为此,县食品厂要求安装队赔偿损失,安装队以“设备是食品厂联系订购的”为由拒不赔偿。于是,县食品厂便将安装队停放在工地上的一切车辆、工具等一些材料均予以扣留,造成安装队经济损失3万元。扣留后,县食品厂通知安装队限期赔偿损失,否则,将变卖所扣留财产用以获取赔偿。,法律问题 1县食品厂的行为是否构成民法中的留置?2县食品厂对所扣留的安装队的财产是否享有留置权?【参考结论】1县食品厂的行为不构成民法中的留置。2县食品厂对所扣留的安装队的财产不享有留置权。,案例9 留置权的

15、限制【案情摘要 A将一台黑白电视机送到电器维修部修理。1周后,A前往取货时,维修部告知修理费 140元,A认为费用过高,拒绝支付。维修部遂扣留了电视机,催促A尽快交纳修理费。半年后,A既未索要电视机,也未交修理费。不久,A又将一台录像机送修。2周后,A如约取货,维修部要求 A除交本次修理费 170元外,还需将上次所欠140元一并交上方能取走录像机。A只交了170元,要求取走录像机,并称140元以电视机相抵。维修部不同意,说黑白电视机卖不出去,于是,将电视机交给人而扣留了录像机,限Al个月之内交付140元,否则变卖录像机。,【法律问题 1A与电器维修部之间存在哪些法律关系?2维修部扣留A的录像机

16、,是否构成民法上的留置?【参考结论】1A与电器维修部之间存在两个承揽合同:一是维修电视机的合同,另一个是维修录像机的合同。2维修部扣留A的录像机,不能构成民法上的留置。,案例10 留置权的行使【案情摘要】个体运输户A将其一辆出了故障的卡车送到B的汽车修理部修理。卡车修好后,B通知A付费取车。A因手头较紧遂向B要求先取走车,待跑几趟运输挣到运费后再付修理费,B不同意,并将A的卡车留置,申明不付修理费就不得取走卡车。A急于跑运输,遂于当晚趁B不备到修理部将卡车偷偷开走,给货主送货。A在送货途中发生撞车,卡车严重受损,A无力清偿债务。B要求A将撞坏的卡车拍卖,用拍卖款清偿修理费。,【法律问题 1B对

17、A的卡车的留置是否合法?2B的要求是否合法?【参考结论】1B对卡车的留置合法。2B的要求合法。,合同之债总论,案例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王某和某出版社订立了一份出版合同。双方约定,由王某将一本风靡国外的小说鸳鸯情侣译成中文,由某出版社负责出版,全书共11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30元,自合同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交稿。若译者不能如期交稿,应在交稿前1个月告知约稿人,约稿人有权中止合同,找人续译,译者承担该部分的稿酬,并承担全部稿酬的 30的违约金,已经译出的部分按原来约定支付报酬,如译者的稿件达不到要求,约稿人有权扣除530的违约金,译者不得将译稿投寄其他出版人。,如果由于约稿人的原因不能出版,约稿人

18、应支付给译者 50的稿酬,并将译稿归还给译者。合同签订后,王某如期将译稿交给了出版社。出版社接稿后认为翻译质量不错,立即交付排印。排印期间,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市场上存在许多淫秽书刊。主管部门对全市的出版社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出版社正在印制的鸳鸯情侣一书存在大量的色情内容,作出了禁止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并没收了译稿。【法律问题 1出版社和王某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主管部门的没收译稿的行为是否合法?王某是否可以向主管部门索要译稿?为什么?3译者王某能否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向出版社要求支付稿酬?或者要求出版社承担违约金?【乡考结论】1王某和出版社所签订的出版合同为无效合同。2主管部门的行为

19、合法,王某无权向主管部门索要译稿。3王某不能要求出版社支付稿酬或者承担违约责任。,案例2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案情摘要】某服装厂为了买进一批西服面料,便向某市所有生产毛料的厂家发出征定邀请,主要内容是:我厂准备购买华达呢纯毛面料一批,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某毛料厂接到该信后,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厂所要的面料我厂有现货,每米价格 35元,如果需要,请先支付 30的货款,余款货到后支付,其他条件可以再谈。服装厂认为如果毛料厂送货上门的话,毛料厂所提的其他条件基本可以接受。因此又向毛料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价格和货款支付方式我厂均接受,如果你厂能够送货上门,我厂将购买100

20、0米,请于本月20日之前作出答复。信刚刚发出,服装厂就接到另一毛纺公司的推销产品的广告。该毛纺公司的同样面料每米价格32元。服装厂得知这一消息后,便于当月23日与该毛纺公司联系并签订了合同。【法律问题】1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2如果由于送信员的失误,毛料厂在25日才收到服装厂的信,28日答复了服装厂,组织有关人员准备供货。服装厂和毛料厂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3假如毛料厂在服装厂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了答复,并积极准备了该批货物的生产和运输的有关事宜,服装厂却以自己已经和某毛纺公司签订了合同为由,拒绝接受毛料厂提供的货物,毛料厂能否要求服装厂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4服装厂与某毛纺公司的合同

21、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结论】1毛料厂的答复信件和服装厂向毛料厂发出的第二封信均为要约。2服装厂与毛料厂的合同没有成立。3毛料厂可以要求服装厂赔偿损失。4服装厂与毛纺公司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案例3 合同生效时间的认定,【案情摘要】王某决定将自己的一座私有房屋出卖。经过和张某的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999年10月1日之前张某将房屋的全部价款交付给王某,王某在2000年3月1日前将房屋交给张某,并在当月协助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王某当时没有随身携带个人印章,双方便约定先不签字,以后再约定时间签字盖章。张某按照约定将房款如期交付给了王某。,由于整个房屋市场的价

22、格在2000年开始上涨,王某觉得如果按原来的价格交付房屋自己吃亏,便向张某提出要退还张某的房款,张某不同意,坚持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王某认为反正双方没有签字,合同没有成立,因此拒绝了张某的要求。【法律问题】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立即交付房屋?为什么?【参考结论】1该合同成立。2张某无权要求王某立即交付房屋。,案例4 合同的解释原则,【案情摘要 消费者王某到一家具城选购家具,看到了某家具公司生产的一套沙发,该公司的销售人员介绍了该家具的几大功能。王某提出,该家具样品的款式自己基本满意,但自己想要一种两用沙发。销售人员表示公司可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定作。王某于是便按照

23、销售人员的要求填了订货单,并预交了300元的定金。该订货单中写明:如果家具公司没有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家具公司应按每天20元的标准支付给消费者赔偿费用;消费者如果没有按照注明的日期接收,应按每天50元的标准赔偿家具公司,并支付再次送货的费用。,【法律问题 1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2家具公司的订单中所写明的有关违约的条款是否合法?为什么?3假如家具公司所送的沙发属于普通的固定的坐式沙发,王某因此拒收,而家具公司认为在沙发上放一枕头就可以睡觉,因而应当是符合王某要求的两用的功能,家具公司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结论】1该合同属于格式合同。2家具公司订单中的有关违约条款的内容是不合法

24、的。3家具公司的解释是不正确的。,案例5 缔约过失的认定法律责任,【案情摘要】某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可以选择。该公司便派出有关人员和3家卖主同时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其中一家卖主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洽谈过程中,该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另外两家的价格都已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该开发公司表示自己愿意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订立合同。软件公司因此中止了和另两家公司的洽谈,决定与该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1个月的协商,在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该开发公司却提出,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

25、升,要求所受楼房的价格必须在8 100元以上才签订合同,否则就不签订合同。软件公司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出。【法律问题】1软件开发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为什么?2软件公司因错过了和另两家签约的机会,另行购房,必然需要支出高于原来的价格的房款,对该部分的差价,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为什么?3假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和软件公司洽谈的过程中,得知了该公司的有关产品销售情况以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由于合,同最终没有签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有关人员便将该情况泄漏给另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该企业便与软件开发公司的客户名单上的有关客户进行

26、联系,并将一部分客户拉走。软件开发公司因此损失了近5万元,对该损失,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为什么?【乡考结论 1软件公司无权要求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2软件公司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3软件公司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该损失。,案例6 效力未定的合同,【案情摘要】王小三是一名中学生,现年15岁,是个体户王某之子,王某曾在王小三生日前表示,当王小三过生日时,送给王小三一辆日本生产的摩托车。由于王某夫妇忙于生意,忘了王小三的生日,在王小三生日当天外出进货没有回来。王小三便自作主张,用王某夫妇以前给的压岁钱,加上自己平时的零用钱,共二百万元到某商场买了一辆摩托车。在购买摩托车时,正

27、赶上该商场举行有奖销售活动,王小三交款后,用购买摩托车的发票参加了抽奖,结果抽取了一等奖,奖金为5000元。,【法律问题】1王小三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王某夫妇是否有权单独主张王小三的抽奖行为无效?为什么?3如果商场得知王小三购买摩托车时没有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在王某夫妇不知情时,是否有权单方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为什么?【参考结论】1王小三与商场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2王某夫妇无权单独主张王小三的抽奖行为无效。3商场有权单方解除该买卖合同。,案例7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王某为某百货商场的经理,一日,王某在回家的途中看见许多人在一外贸商店抢购货物,王某就近一看,原来是

28、刚刚上市的一种新款羽绒服,王某出于职业习惯也购买了1件,该羽绒服标明为A型。第二天王某召集了商场的销售人员,要求销售人员想法找到手中的羽绒服生产厂家并尽快购入一批。销售人员赵某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生产厂家。赵某便持百货商场的委托书前往该服装厂联系采购事宜。委托书载明:百货商场授权给 赵某购进800件A型羽绒服。服装款式和布料与在某外贸商店所销售的样品完全相同。,赵某经过和服装厂家的协商,双方签订了购买A型羽绒服800件的合同。但是当商场将该批羽绒服投放市场后,却发现该批服装几乎无人购买。经理王某将新购进的羽绒服和原来自己购买的样品进行比较后发现,该批衣服与自己所购买的样品尽管在布料和颜色上

29、大体相同,但是二者在款式上有很大差别。商场要求退货,服装厂拒绝。,【法律问题】1该合同是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还是无效合同?为什么?2商场是否有权退货?为什么?3商场退货给服装厂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参考结论】1该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2商场有权要求退货。3由于退货给服装厂造成的损失应由商场来承担。,案例8 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要求,【案情摘要】某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某百货商场为本单位购买一台保险柜。经过精心的挑选及服务人员的介绍后,王某决定购买一台保险柜。王某交款后,服务人员为王某挑选了一台并且免费送到了王某所在的公司。商场人员走后,公司的人员在往保险柜里存放公司的机密文件时才发现

30、,按照该保险柜说明书的说明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商场的有关人员自始至终也没有明确示范该保险柜的开启方法。,该公司便打电话要求商场派人现场示范操作方法,商场要求公司将保险柜拉到商场检查,如要上门检查,用户须承担检修人员的交通费等有关检修的所有费用。公司认为,保险柜已经固定在墙体上,拆卸下来已不可能,检修理应属于商场的售后服务范畴,拒绝承担有关费用。双方涉诉。【法律问题 1商场是否完全履行了合同?为什么?2有关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为什么?【乡考结论】1商场没有完全履行合同。2有关费用应当由商场承相。,案例9 后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案情摘要 某百货商场与某服装公司于1999年1月10日签订了一

31、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服装公司为商场提供一批冬季女装,该批服装的总价值为14万元,由商场于1999年3月1日前向服装公司支付货款,服装公司在收到货款后1个月内向商场交付货物。结果商场在约定的期间内没有向服装公司支付货款,直到1999年9月20日,商场以服装公司交付货物的期限已到为由,要求服装公司交付货物。服装公司以自己没有收到货款为由,拒绝向商场发货。,商场以服装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装公司赔偿因其没有按期交货造成自己不能按期向其顾客交付预定的服装所承担的赔偿费用6000元,以及其他的违约责任。【法律问题】1商场的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其损失应当由谁承担?2假如双方没有在

32、合同中约定哪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商场要求服装公司首先提供货物,服装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为什么?【参考结论】1商场的主张不合法,其损失应当由自己承担。2服装公司有权拒绝。,案例10 不安抗辩权,【案情摘要】某服装公司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毛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纺织厂于1998年10月10日前向服装公司发货,服装公司应于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所有的货款。纺织厂备齐了毛料后,得知服装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恶化,并且已经有连续两次违约的事实。故向服装公司提出:要求其提供担保后才能发货。服装公司不同意提供担保,并且要求纺织厂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先行发货,遭到纺织厂拒绝。双方发生争议,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

33、问题 1纺织厂是否有权拒绝发货?为什么?2纺织厂拒绝发货后,服装公司仍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时,纺织厂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为什么?【参考结论】1纺织厂有权拒绝发货。2纺织厂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服装厂承担。,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供用电合同,案例1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及风险负担【案增摘要】某工程公司承包了某研究所3座大楼的建筑工程,由于原来的搅拌机不够使用,该工程公司便与某机械公司于1999年4月1日签订了买卖4台搅拌机的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公司卖给工程公司搅拌机4台,每台5000元,共计款项2万元。买方先支付5000元货款后,可将

34、搅拌机提走,其余款项在3个月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机械公司保留搅拌机的所有权。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在4月5日将4台搅拌机全部提走。,6月3日工程公司得知某建筑公司需要1台搅拌机,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自己公司有3台搅拌机就足够使用,便找到该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愿意将自己尚未取得所有权的1台搅拌机以每台4500元的价格卖给该建筑公司,建筑公司负责人觉得价格便宜,便接受了工程公司的条件,双方于1999年6月10日达成了买卖1台搅拌机的协议,协议约定,建筑公司将4500元在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交给工程公司,工程公司于8月10日前将1台搅拌机交给建筑公司。机械公司得知这一事实后,没有作出任何表示。6月

35、20日,工程公司付清了机械公司的所有货款。6月25日,工程公司将其中的1台搅拌机交给了建筑公司。,1999年8月5日,工程公司将3台搅拌机正式投入使用。使用时发现,该搅拌机搅拌的砂石颗粒过大,使用该搅拌机所建造的研究所的一座大楼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研究所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要求工程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30万元。建筑公司听说了这一消息后,也要求工程公司退款。,【法律问题 14台搅拌机在货款付清前的所有权应当归谁?假如搅拌机交付后,在所有款项付清之前,其中二台搅拌机在一次水灾中被冲毁,该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2工程公司在款项还没有完全付清之前将二台搅拌机卖给了某建筑公司,该买卖合同属

36、于何种性质的合同?3研究所要求工程司赔偿损失,就该损失工程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机械公司进行赔偿?工程公司能否退回所有的搅拌机,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货款?为什么?4建筑公司能否要求工程公司退款?,【参考结论】1、4台搅拌机的所有权应当归机械公司;被冲毁的搅拌机的损失应当由工程公司承担。2该买卖合同在工程公司取得所有权之前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在工程公司取得所有权之后,成为有效合同。3工程公司有权要求机械公司赔偿,可以退回所有搅拌机,并要求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货款。4建筑公司有关要求工程公司退款。,案例3 赠与合同的履行与责任的免除,【案情摘要】某贫困地区为建造一所希望小学,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牵头,专门成立了

37、一个捐助办公室公开向社会募捐,并表示:捐助者不仅可获得一本“扶贫模范”的荣誉证书,而且在该学校成立时,将在学校立一座功德碑,捐款者的名字均被刻在上面,个体户王某听说此事后,便向捐助办公室表示认捐5000元,由于当时自己携带的现金不够,王某表示先交1000元现金,过两天再将其余的4000元送来。负责人员在捐助认购簿上作了备注,并向王某颁发了荣誉证书。王某在认购簿上也签上自己的姓名。,王某回到家后,将这件事告知了妻子刘某,刘某坚决反对并对王某说,我们挣点钱也很辛苦,家里有许多事要花钱,再说做好事图的是心意,并不见得非捐这么多的钱。王某觉得妻子的话很有道理,第二天便找到捐助办公室,表示自己对原来的认

38、捐行为反悔,告知捐助办公室的人员自己决定捐赠500元,自己原来认捐的4 000元不再交付,并要求捐助办公室返还自己已经捐赠的l000元中的一半500元。民政部门告知王某,他昨天所捐赠的钱都已经被送到邮电局寄往灾区了,不可能返还,而且原来认捐而没有交付的4000元也必须交付。王某认为自己的钱没有交付,所有权就没有转移,谁也不能强迫自己,于是,拒绝了捐助办公室人员的要求。双方发生纠纷。,【法律问题 1、民政部门有元权利要求王某交付?为什么?2假如王某由于经营不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生产生活也受到严重的影响,他是否可以不再履行交付剩余的4000元捐助款的义务?为什么?【参考结论】1民政部门有权要求王

39、某交付剩余的4 000元。2王某可以不再履行交付4000元的义务。,案例4 供用电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案情摘要】某水泥厂与某电业局于1998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供电合同。合同约定,由某电业局在合同签订后的二年内为某水泥厂供电,电价按照电业局规定的当年统一的价格计算,供电地点为电业局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合同签订后,电业局一直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1998年7月1日,由于当地发生了一次水灾,部分供电设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损害,电业局决定对所有的供电设施进行一次检修。7月10日,电业局决定检修水泥厂使用的电路,在没有通知水泥厂的情况下突然中途断电,致使水泥厂的一台价值2万元的机器设备

40、被烧毁。水泥厂为此要求电业局予以赔偿,电业局则认为检修线路是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再说自己检修电路也不可能预见到水泥厂的机器被烧毁,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律问题】1、电业局是否应当赔偿水泥厂的损失?假如供电设备由于遭遇水灾损坏,并由此造成了水泥厂突然断电,电业局没有及时抢修致使水泥厂的生产受到了影响,并且造成了经济效益的损失,对该损失,水泥厂是否有权要求电业局赔偿?为什么?2如果水泥厂没有按时缴纳电费,电业局是否可以直接中止供电?为什么?【参考结论】1、电业局应当赔偿水泥厂的损失;水泥厂有权要求电业局赔偿。2电业局不能直接中止供电。,案例1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案情摘要

41、】王某、李某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食品加工厂,因为缺乏经营场所,二人与某技术研究所协商后,于1998年10月3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年租金为7000元,租赁期限为5年。在租赁期限内,如果房屋需要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维修费用从当年的租金中扣除。合同签订后,1998年5月1日,食品厂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正式成立。食品厂为了美化经营环境,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费用1万余元。食品厂成立1年之后,由于经营者没有管理经验,经营状况日益恶化,至1999年10月,食品厂出现了资金周转的问题,王某和李某决定转产生产另外一种食品。,为了周转资金,经技术研究所同意后,二人

42、决定将所承租的5间房屋中的2间转租给同乡的赵某。赵某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不当,将其中一间房屋严重损害,由于赵某没有赔偿能力,技术研究所便要求王某和李某赔偿。王、李二人认为原来转租时是技术研究所自己同意的,研究所就应当承担监督李某的义务,赵某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和自己无关,因此拒绝赔偿。此时,王某和李某的食品厂所租用的3间房屋中的其中一间房屋的一侧墙壁开始出现裂缝,王、李二人由于忙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及时维修,该墙壁于2000年3月2日倒塌,造成食品厂停产二个月,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王、李二人要求技术研究所承担赔偿责任,技术研究所认为该墙壁倒塌是由于对方使用不善造成的,拒绝赔偿。双方的纠纷

43、越来越多,无法达成协议,技术研究所于2000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王、李、赵某三人承担因赵某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王、李二人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技术研究所赔偿因墙壁倒塌造成的损失6000元。,【法律问题】1技术研究所是否应当赔偿王、李二从的6000元的损失?2食品厂与技术研究所原来的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王、李二人是否应对李某的行为向技术研究所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技术研究所在没有通知食品厂的情况下,决定将该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人,并且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如果经过王、李二人的同意,卖给了第三人,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新的

44、房主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结论 1技术研究所不应赔偿王、李的损失。2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王、李二人应对李某的行为 向技术研究所承担赔偿责任。3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仍然有效。,案例2 融资租赁合同,【案情摘要】某电子公司准备购买瑞士某彩电有限公司的1套生产纯平彩电的生产线,由于缺少资金,电子公司找到某租赁公司进行协商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作为买方向瑞士某彩电有限公司购买纯平彩电生产线,然后租赁给电子公司。电子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每年支付给租赁公司10万元的租金。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即按照电子公司提出的有关要求,通过和瑞士某彩电有限公司协

45、商,双方达成了购买3套生产纯平彩电生产线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双方自动履行了合同的内容。,租赁公司接到生产线后,马上通知电子公司,并在1998年10月将该生产线运抵电子公司指定的地点,并且进行了调试和安装。该设备于11月1日正式投入生产,运转状况良好。1999年2月10日,该生产线出现故障,电子公司的技术人员先后修理了3次,仍然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后经有关部门检测,发现该生产线上的一个重要部件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由于该产品的问题,造成电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达3个月之欠,经济损失2000万元。电子公司要求租赁公司赔偿该损失,租赁公司认为,该问题的出现并不是自己过错造成的,而是因为电子公司在选

46、购产品时,没有仔细了解该产品存在的技术隐患问题造成的,拒绝了电子公司的赔偿要求。双方交涉期间,电子公司由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由人民法院立案后宣布进入了破产程序。,【法律问题】1对瑞士公司所提供的设备不合格问题,租赁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谁应当承担维修设备的义务?2电子公司被宣告破产时,该生产线设备是否可作为破产财产处理?为什么?3假如由于该设备在使用中被损坏,造成一名工人的手指被机器切断,租赁公司和电子公司谁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参考结论 1、租赁公司不承担责任;电子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2该设备不可作为破产财产处理。3电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例1 借款合同中双方

47、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案情摘要】某工贸公司向某家具加工厂借款,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份借贷合同,合同约定:由家具加工厂向工贸公司一次性提供借款15而人民币,工贸公司利用该笔借款从德国进口一套生产棉纱的机器设备,借款期为2年,利率为3。但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由某百货公司为工贸公司提供了担保。,合同签订后,家具厂按照约定向工贸公司支付了本金,在支付本金时,家具厂要求预先从本金中扣除所有的利息,工贸公司不同意。家具厂表示,如果不扣除利息,家具厂就拒绝向工贸公司提供借款,双方经过协商,工贸公司同意家具厂在本金中先扣除 50的利息。1年之后,家具厂便要求工贸公司偿还剩余的

48、利息,工贸公司认为应当在合同借款期限届满时连同本金一同支付,不同意提前支付利息,家具厂不同意,坚决要求工贸公司支付利息,双方发生纠纷。,【法律问题 1家具厂预先在15万的本金中扣除部分的利息的做法是否合法?如何处理?2工贸公司应采用何种支付方式来支付利息?3假如工贸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无力返还借款,如何处理?【参考结论】1、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不合法。2工贸公司和家具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利息。,案例二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王某乘坐某航运公司的客轮前往某市探亲,由于时间紧急来不及买票,王某向轮船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后直接上了船,上船后王某就去办理补票手续,由于没有找到办理

49、补票手续的人,王某只好等着。当客轮行驶某市海面时,与一货轮相撞,王某在撞击中被甩在前排座位的靠背上,造成腰以下瘫痪,王某随身所带的衣物也被损坏。,经查明,引起事故的责任人是货轮一方,航运公司一方没有任何责任。事故发生后,货轮一方向航运公司作了赔偿。王某要求航运公司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航运公司以王某没有买票乘船,与航运公司没有构成合同关系,且王某伤害是由于货轮一方造成的,航运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拒绝了王某的赔偿要求,并告知王某向货轮一方请求赔偿。【法律问题 本案中,谁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为什么?【参考结论】航运公司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案例2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责任减轻和免除的条件,【案情摘要】

50、某果品公司与某铁路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航空公司将一批水果运往某市,收货人是某市的某食品公司,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合同签订后,铁路运输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并通知某市的食品公司前来提货。,食品公司的人员提货时发现该批果品中有一部分已经腐烂。经有关部门检验,认为造成腐烂的主要原因是运输工具事先没有经过严格消毒,另一方面是果品公司所提供的果品中有一部分本身存在伤残,加之铁路公司在运输中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散热措施,致使损失扩大。食品公司和铁路公司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议,诉至法院。,【法律问题 1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确定赔偿责任?2假如果品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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