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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保 险 公 司,学习目标,了解保险及保险公司的发展。掌握保险公司业务结构与运作。掌握保险业监管的内容及其发展。了解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及趋势。,第一节 保险及保险公司的发展,一、保险的含义二、现代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一)现代保险业的形成(二)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三、现代保险业的基本类型(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二)原保险与再保险(三)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一、保险的含义,保险是投保人以缴纳保险费为条件,通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发生约定条件下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后,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财产损失赔偿,或人身经济赔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二、现代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一)现代保
2、险业的形成(二)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一)现代保险业的形成,中世纪,欧洲各国的城市中出现了许多行会,如工匠行会、商人行会、社交行会等。它们或多或少都有相互扶助的性质。其扶助范围涉及死亡、贫困、疾病、火灾、水灾、船舶沉没及其他人身事故和财产事故。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行会中的扶助办法是人身保险、火灾保险、海上保险和其他损害保险的原始形式。古代航海贸易为海上保险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大约在公元前七八世纪,出现了船舶抵押贷款和货物抵押借款制度。这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到公元14世纪,贷款与损失保险分成两个独立的行业,正式的保险经营开始建立。,(二)现代保险业的发展,18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3、推动了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现代保险业的发展,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业务范围日益扩大。(2)保险公司数目激增,保费收入迅速增加。(3)再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保险业日趋国际化。(4)社会保险兴起。(5)保险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功能日益增多,它不但具有经济补偿作用,而且还可筹集大量资金,为经济建设服务。,三、现代保险业的基本类型,(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二)原保险与再保险(三)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广义上讲,是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4、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二)原保险与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三)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以“是否以盈利为目标”作为划分标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以及政策性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全体社会公民强制征缴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商业保险指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各类保险业务。商
5、业保险以盈利为目标,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由国家财政直接投资成立的公司或国家委托独家代办的商业保险机构,为了体现一定的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等,通常会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举办一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这类保险所投保的风险一般损失程度较高,但出于种种考虑而收取较低保费,若经营者发生亏损,国家财政将给予补偿。这类保险被称为“政策性保险”。,案例8-1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公司,英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英国十分重视发展海上保险事业。早在1568年12月,伦敦就准许设立专门从事海上保险交易的市场皇家交易所。1575年,为进一步完善交易秩序,英国政府特意批准在皇家交易所内开设保险商社,实行海
6、上保险单登记制度,并要求保险条款规范化,从而促进皇家交易所保险业务的顺利发展,其影响力度与日俱增。到17世纪初期,皇家交易所周围聚集了许多经营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商人,为出发到世界各地或途径伦敦的各国船舶办理货物保险。此时,英国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设立了保险仲裁法庭,以处理日益增多的海上保险争议案件,加强监管力度。,第二节 保险公司的业务,一、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一)财产保险(二)责任保险(三)信用保证保险(四)人身保险二、保险业务的运作(一)保险营销(二)保险承保(三)保险理赔(四)风险管理(五)保险投资(六)再保险,一、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一)财产保险(二)责任保险(
7、三)信用保证保险(四)人身保险,(一)财产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是指火灾保险、海上和汽车保险以及各种以物质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广义的财产保险是指凡以财产或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都属于财产保险。本文所讲的财产保险是指狭义的财产保险,主要介绍海上保险、火灾保险和汽车保险。1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是为国际贸易通过海上运输提供经济补偿服务的,而海上运输是现代国际贸易的主要途径,大约80%的国际贸易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2火灾保险。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共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3汽车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为了使车祸中的受害人得到经济赔偿
8、,各国不仅颁布了法律明确侵权赔偿责任,还颁布法律强制车主和驾驶人投保汽车责任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以确保责任人履行赔偿义务。,(二)责任保险,1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一般也称为“普通责任保险”,是对个人和企业因过失造成公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提供经济赔偿。2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保险期内从事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意外和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伤残或死亡时,被保险人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3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或商品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
9、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由被保险人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4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指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三)信用保证保险,1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主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出口商因买方不履行贸易合同而造成出口商的经济损失,其承保的风险既有商业风险又有政治风险。投资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承保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项目由于投资所在国发生战争或类似战争行为、政府当局的征用或没收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汇兑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其主要承保外汇风险、征用风险和战争风险。国内商业
10、信用保险是以国内贸易中赊购方的买方信用、接受预付款的卖方信用、借贷活动中的借方信用等为保险标的的信用保险。2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主要有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诚实保证保险等业务。合同保证保险又称“履约保险”,是承保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产品保证保险承保产品生产者和销售商制造或销售的产品质量有缺陷而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引起的间接损失和费用。诚实保证保险承保被保证人的不诚实行为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四)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
11、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二、保险业务的运作,(一)保险营销(二)保险承保(三)保险理赔(四)风险管理(五)保险投资,(一)保险营销,保险营销是保险业务的第一个环节,它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利润的多少,更是经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的内在需求。保险营销的最终目标是要达到保险公司的发展,获取最大的利润。保险营销包括对宏观环境、微观环境,以及投保人行为进行分析和预测。保险推销也称保险展业,是指保险公司的营业人员争取
12、保户,推销保险单。保险公司主要通过直接推销、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等渠道完成保险的营销活动。,(二)保险承保,保险承保是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并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承保的关键是核保,即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对投保风险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和投保的保险条件。核保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承保选择和承保控制。1承保选择。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申请后,就要对保单上的内容进行审核,分析风险大小,作出承保还是拒保的选择。2承保控制。承保控制是保险人在对投保风险作出合理承保选择以后,针对承保标的的具体风险状况,采取控制保险责任、降低承保风险的各种措施。,(三)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处
13、理被保险人索赔案件的全过程,从收到被保险人的损失通知、接受索赔,到损失确定、责任审定、赔款计算,最后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保险人在理赔工作中必须遵守重合同守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准确合理原则,以保证理赔的公平、合理,提高保险公司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和形象。一般保险理赔的程序是:1保险索赔。2现场勘查。3责任审定。4损失赔偿计算和赔付。5追偿与诉讼。6损失处理。,(四)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保险人为预防保险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一方面,保险人应配合社会防灾防损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社会防灾防损活动;另一方面,保险人应把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保险业务活动中去,即保险
14、人在合同条款设计、费率厘定、承保、理赔等具体业务中,贯彻保险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减少或避免保险标的的损失,减少赔款支出,改善保险经营成果,增加利润。,(五)保险投资,保险投资主要是指保险公司运用其资本金、各种准备金和承保盈余进行的投资活动。保险公司投资的目的在于: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加快保险基金的积累,以应付巨大灾难事故;增加保险公司的收益和利润;降低保险费率,增强自身竞争力。保险资金的投资形式丰要有以下四种:1银行存款。2有价证券。3保险单抵押贷款。4其他保险投资形式。,(六)再保险,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再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是保险的保险。再保险的
15、转移风险方式有许多,归纳起来有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大类。1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具体数额按一定的比例来分配。2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又称超额损失再保险,它是一种以赔款为基础,计算自赔限额和分保责任限额的再保险。由于分出公司的保险费、保险赔款与保险金额之间没有固定的比例,因而得名。,案例8-2 泰国国王的失业保险,曾任泰国国王的帕拉贾德希波克一生中最值得称道的事情之一,就是他在地位声望达到巅峰的时候,对自己命运的清醒预测。1925年,帕拉贾德希波克登基,当上了泰国国王。执政之后,政绩平平,无所建树,他终日担心有朝一日被
16、政敌废黜,成为一个一贫如洗的贫民。为防不测,他同时向英国和法国的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失业保险,那两家保险公司虽然都从未办理过以国王作为被保险人的失业保险,但谁也不愿意错过这一扩大公司影响的机会,欣然接受了投保,开出了保险金额可观的保险单。事实的发展证明了帕拉贾德希波克并非杞人忧天,1935年他被迫放弃了王位。成为平民的前国王虽不能再享受一国之君的荣华富贵,但也无穷困潦倒之虞,靠着两家保险公司为他支付的丰厚的失业保险金,他安然度过了退位后的6年余生。,第三节 保险业的监管,一、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一)对保险人资格的监管。(二)对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监管(三)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四)对保险公司解散和清
17、算的监管(五)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六)对外国保险公司的监管二、美国保险业监管简介(一)美国保险监管体制(二)对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三)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规定(四)对保险费率和保单格式的管理。(五)对保险投资的监管。(六)对保险经营活动的监管。(七)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八)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理。(九)保险税收制度。三、美国保险业监管制度的借鉴意义,一、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一)对保险人资格的监管。(二)对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监管(三)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四)对保险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监管(五)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六)对外国保险公司的监管,(一)对保险人资格的监管 各国的保险法中都明确规定了保
18、险人的法定资格条件。在保险人的组织方面,除了劳合社允许个人作为承保人外,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保险人必须是法人,其具体的组织形式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和非公司的合作保险组织。在设立保险公司时,必须要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领取相应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中具备一定的资本是重要条件之一。另外,许多国家都专门订立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在变更或进行整顿时应当遵循的法则。(二)对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监管 各国保险法中都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经营规模,并随时或定期由监督官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例如,大多数国家只允许专业经营,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分开,保
19、险业务和非保险业务(如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分开;各国的保险监管部门及同业公会都会对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实行不同程度的干预,以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和公众的利益;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受到法律的限制,保险经营规模与保险资金的比例被限定,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三)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仅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且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各国都要求保险公司缴存保证金,提存各种准备金,保持最低偿付能力,并规定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四)对保险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监管 保险公司与一般企业一样,也会面临分立、合并、解散和破产的情况。由于其后果涉及的有关利益方是社会公
20、众,波及面广,影响大,因此各国政府都对此予以干预,进行严格监管。(五)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 保险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为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保险公司的兴衰往往取决于经营者及重要职员是否称职。许多国家都规定了不同层次保险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并严格规定了他们的行为规范。(六)对外国保险公司的监管 各国对外国保险公司都有不同的监管措施,其程度取决于国家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通常,一国的保险市场开放程度越高,对外国保险公司给予的国民待遇就越多,监管中的歧视成分越少;相反,一国的保险市场开放程度越低,外国保险公司受到的限制和各种歧视性政策就越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民族保险业免受外国保
21、险势力的冲击,多为谨慎地、有限制地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二、美国保险业监管简介,(一)美国保险监管体制美国保险监管体系分别由总统领导下的社会保障署和50个州政府的保险局构成。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障署实施监管,商业保险由各州的保险局进行监督管理。为了监管的一致和分享信息的需要,由各州保险监督官组成了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制定出全国商业保险监管模型法案,供各州立法参考。虽然不具法律效力,但确实对各州保险监管的有效实施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总体而言,美国保险业的监管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双重监管体制,但以州政府的监管为主。联邦政府只能通过对州监管施加一定程序的影响和通过其直接控制的联邦政府保险组织在保险市场上
22、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对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 设立保险公司,首先要向州保险局提出申请,达到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后,才能领取在本州经营的执照。若要跨州经营,则要办理跨州营业执照,或者要当地保险公司作为其出面公司,代其出立保险单。各州对保险公司都有详细的财务要求,另外,本地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没有期限,外州和外国保险公司则要每年更换。(三)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规定(1)缴付保证金。各保险公司必须向州政府缴纳其保险费收入总和的0.5%2%。(2)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指标。美国设立了全国保险监督管理协会,并下设保险管制信息系统。该系统为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而规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比例,其中对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
23、定有11个指标,对人寿和健康保险公司定有12个指标。(3)规定保险准备金。各州的保险法都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要按保险准备金的一定比例在保险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存放一笔现金或抵押。保险准备金主要分寿险保单准备金、财产责任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损失准备金。(4)保障协会和偿付基金的规定。保障协会的目的是保护保单持有入及其受益人在保险公司破产时的利益;偿付基金是由各个未破产保险公司所摊赔的费用组成的,专门用于补偿因保险公司破产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四)对保险费率和保单格式的管理。为了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也为了使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可以应付赔款支出,美国各州对保险费率和保单格式都有不同的管理。(五
24、)对保险投资的监管。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和盈余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投向是不动产、抵押贷款、债券和股票。(六)对保险经营活动的监管。美国各州的保险法都规定,所有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均必须向保险管理局递交年度报告,同时保险监督官至少每三年要对保险公司检查一次。(七)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美国各州除了要求他们首先必须获取营业许可证外,有的州还要求他们获得资格证书,有的要求他们每年必须接受至少8个保险管理局认可的保险研讨会或培训班的教育。(八)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理。美国各州的保险管理局首先要尽全力挽救出现财务危机的保险公司,避免其破产。如果破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各州的保险
25、管理局负责破产保险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指定清理人,并向法院申请接受破产保险公司的所有债权,冻结其一切债务。(九)保险税收制度。美国的保险公司要缴纳各种地方税和联邦税,主要有州保险费税和联邦所得税。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向保险公司征税,,三、美国保险业监管制度的借鉴意义,(一)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二)建立我国自己的保险业早期警戒系统指标体系(三)加强保险监管报表报送制度的建设(四)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寿险产品的监管(五)重视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案例8-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CIRC)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
26、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
27、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28、。(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节 我国保险市场,一、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二、保险法制日趋完善三、海外保险业
29、务稳步增长四、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五、我国保险市场的改革,一、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自1979年我国恢复保险业务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一个初具规模的保险市场体系已经形成。1988年以前,我国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1988年4月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开业以来,已成立了20多家保险公司。它们中既有独资保险公司,又有股份制保险公司;既有中资保险公司,又有外资保险公司,还有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既有全国性保险公司,又有区域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已从独家经营的完全垄断市场逐步走向一个由国家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共同组成的市场,形成了多元化、多成分、多层次的保险市场格局
30、。同时,在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引入个人代理营销机制以后,保险中介人迅速发展起来,保险市场营销取得了较大成功,尤其是推动了寿险市场的迅猛发展。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也开始起步,在我国东南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成立了十多家地方性的保险经纪公司。此外,保险公证机构也纷纷成立,为公正的保险交易和完善的保险服务提供了保障。,二、保险法制日趋完善,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的保险业正式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保险法对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以及法律责任等诸方面作了规定。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又颁布了多项单行法规,1996年2月2
31、日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7月26日颁布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2月颁布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这些法规为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它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它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业的自律组织也相继诞生。1994年10月,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成立。此后,十几个省(市)也先后成立了保险行业协会或保险同业公会。它们在加强行业自律、协助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保险代理人培训和资格考试、接受社会各界投诉、沟通保险同业之间的信息、协调保险同业
32、之间的关系以及组织保险界联谊活动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三、海外保险业务稳步增长,我国在拓展海外保险市场的问题上一直采取谨慎、稳中求进的态度。我国最大的三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半洋保险公司在海外都设立了分支机构。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也与国外保险公司建立了业务联系和代理关系。截至1996年年底,我国保险公司在海外设立的保险分支、代理机构已有120多家,其中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海外机构为主。在国际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80多家海外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实力和偿付能力不断增强,经营和管理模式已具雏形,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四、我
33、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1992年,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进行保险开放的试点。同年9月25日,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1993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第一家外资保险经纪人公司英国塞奇维克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目前已有百余家外国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代表处或分支机构。随着外国保险公司不断地涌入我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与外国保险公司在业务、管理技术、产品等方面都有了较为深入的合作,同时也引进了国外先进的保险教育,为培养国际型保险专业人才创造了条件。,五、我国保险市场的改革,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业
34、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改革集中体现在:第一,健全和完善法制建设,改进监管机制。第二,分离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第三,改革保险公司的体制,实现其向商业化经营的转轨。第四,培育和发展再保险市场。第五,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和服务机构。,案例8-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并于2003年12月17日及18日分别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公司遍布全国的广泛分销网络由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产品和服务。截至
35、2005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超过6554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1.5亿份个人和团体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保单,拥有和管理的有效长期寿险保单超过1.2亿份。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公司不但是领先的个人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供应商、领先的团体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供应商、领先的意外险供应商、领先的健康险供应商,更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了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及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章小结,1保险是投保人以缴纳保险费为条件,通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发生约定条件下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后,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财产损失赔偿,或人身经济赔付
36、的一种经济形式。2保险公司是从事保险业务的专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3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保险投资的目的是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加快保险基金的积累,以应付巨大灾难事故,增加保险公司的收益,提高竞争力。4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再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是保险的保险。它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种。5为了保证保险业规范经营,需要对保险业进行监管。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使保险人履行偿付承诺,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要求。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度也在不断扩大。,思考题,1名词解释:保险 再保险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2简述保险的基本类型。3简述保险公司的业务机构。4简述保险投资的重要性。5简述再保险产生的必要性。6美国保险业监管对我国的启示。7简述我国保险市场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