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导论》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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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合同法导论,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合同法的体系第三节 合同关系 第四节 合同的分类第五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1、民法上的合同、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国家法上的合同。2、债权合同与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一、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二)两大法系上的合同概念1大陆法系(1)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契约,为一人或者数人对另一人或者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合意。(2)德国民法上的合同 德国民法在总则上确立了法律行为概念,合同只是法律行为的一种类型。合同也就

2、是发生债的关系为目的的双方法律行为。,一、合同的概念和性质,2英美法系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按照充分的对价做或者不去做某事的协议。合同概念的核心是对价(约因)和协议。在英国法的历史上,哪些当事人的合意法院给予强制执行,哪些不给予执行,约因就是一个区别的标准。但是英美法系的判例创造了改变这一传统原则的许多例外,如“信赖利益原则”习惯法和衡平法相融合的自然结果的“约定禁止翻悔”,使得根本无约因的当事人的允诺也得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二、中国合同法上的合同,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排除了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

3、议。2、合同是与财产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1)关于物权合同:共有协议、抵押合同(2)关于共同行为:合伙合同、公司设立协议,中国合同法上的合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5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中国合同法上的合同,案例一、刘某是一商人,邀请几位商界有影响的人参加的他的宴会,并邀请了他在某大学做管理学教授的同学吴某参加,吴某欣然接受。但届时吴某因临时有事而未能参加。刘某认为吴某违约未参加宴

4、会,影响了他在商界的声誉,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中国合同法上的合同,案例二、杨某是一小孩的母亲,由于某日上午有事要外出,与邻居王某商定由王某照看她的小孩。杨某与王某之间是否成立合同。案例三、甲(男)与乙(女)未婚同居,甲与乙商定,乙应当服避孕药。但是,乙未服避孕药,乙怀孕,生有一子。甲不得不支付抚养费。甲诉乙违约。,梁某诉刘某返还装修出资款案,1996年7月原告梁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刘某相识,双方开始建立恋爱关系。1997年12月双方协商后开始对被告朱某所有的、两被告共同居住使用的、坐落于某市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的房屋一套进行装修,至1998年6月左右结束。装修期间因雇佣工人、购买材料等共计花

5、费23000元左右,其中包括原告诉请主张的18158元支出。此后,原告梁某与被告刘某终止了恋爱关系。,梁某诉刘某返还装修出资款案,原告梁某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刘某建立恋爱关系后,由于两被告许诺将被告朱某所有的、坐落于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的住房一套,作为二人今后结婚用房,故原告在未与被告刘某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于1997年底至1998年8月出资23000元装修该房。后被告刘某终止了与原告的恋爱关系,故要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返还其有证据证实的装修出资款18158元。,梁某诉刘某返还装修出资款案,被告朱某、刘某共同答辩称:装修房屋是事实,但装修的目的只是改善居住环境,而非为刘某结婚之用。装修出资皆

6、系两被告筹措,原告仅是受两被告之托经手购买材料、雇请工人。即使装修系原告出资,也是其自愿的赠与,无权要求返还。刘某非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裁决驳回。,江西省彭泽县物资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江西省彭泽县交通局、彭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案,2001年4月江西省彭泽县物资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两被告江西省彭泽县交通局、彭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中的约定,在彭泽县范围内交通局、运管所只批准设立原告一家公交公司,不再设立第二家,否则,原告有权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两被告也应当将现有的出租车限制挂靠在原告公司;负责所有农线班客车进入原

7、告的停车场,,进场营运;负责协调公安、交警、城建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后原告租出去的车辆遭到执法大队的扣押,导致原告租出的车辆不能正常营运。交通局多次协调无果,导致原告租出去的车辆不能正常营运。原告最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好意施惠关系是不是合同关系,好意施惠与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当事人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约束的意思.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就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一种意思表示,好意施惠者就其行为本身不存在上述意思表示,就是说好意施惠行为并非旨在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好意施惠关系”中施惠方的承诺虽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对其承诺的不实现或不完 全实现均不负有

8、法律上的义务,而仅仅是道德义务而已。但是,施惠方一旦开始进行施 惠行为,他就必然负有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注意和保护义务,这是与主行为附随而来 的义务,并不因施惠行为的“好意”、“无偿”的性质而得免除或减轻。对该注意义务 的违反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施惠人就可能成为侵权人,而“好意施惠关系”就 可能演变为“普通侵权行为”而受一般侵权归责原则调整。,收养协议违约案,2000年10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收养原告七岁的孩子,原告同时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

9、常与同学打架,被告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议。原告起先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万元生活补助,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不同意退还5万元人民币,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节 合同法概念和体系,一、合同法是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1在大陆法系上合同法的上位法是债法。2英美法系上合同法与侵权法、财产法并列3中国目前没有民法典,合同法单独立法 二、合同法的特点(一)鼓励交易1、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导的法律,第二节 合同法概念和体系,任意性规范就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确定意思表示的内容或者形式,或者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该项规范适用的法律规范,允许当事

10、人通过约定,排除该项规范适用。完全自由的任意性规范:合同法第10、12条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如合同法第61条、62条、133条、144条、293条。解释性的任意性规范:合同法第171条,第二节 合同法概念和体系,2、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第一,倡导性规范,顾名思义,就是提倡和诱导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 第二,合同效力可以补正(二)保障诚信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是合同法的制度基础。合同法的第6、第42条、第60条、第68条、第92条、第125条。,第二节 合同法概念和体系,三、合同法体系(一)合同基本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二)合同特别法(债权合同)

11、:1、保险法:保险合同2、担保法:保证合同、定金合同3、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上关于合同的法律:知识产权归属、让与、许可合同,三、合同法体系,(三)物权法上的合同1、用益物权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2、担保物权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杜某诉某装修公司 赔偿案,原告杜某委托被告某装修公司装修其婚房,并将新房钥匙交于被告保管。竣工前,原告到新房查验工程进度却发现被告的一名员工在新房中自杀。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购买其装修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老鼠爱大米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02年7月13日,王虎与杨臣刚签订合同,主要内容:王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拥有对歌曲这样爱你(后改

12、名为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并永久保留杨臣刚的作者冠名权;杨臣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4年元月止,不得利用此歌曲进行任何商业性的盈利活动,自2004年元月起,王虎允许杨臣刚拥有此歌曲的商业演出权;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2002年11月6日,田传均与杨臣刚签订合同,主要内容为:杨臣刚以每首2000元的标准将其创作的歌曲如梦初醒、这样爱你的著作权转让给田传均;杨臣刚将作品版权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田传达均;杨臣刚转让给田传均的以上权利为田传均独家所有,田传均有权在全世界永久性使用,杨臣刚再不得许可或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使用本合同作品;,田传均有权

13、在其权利范围内行使和许可、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使用本合同作品,不需经杨臣刚同意;杨臣刚应保证所转让版权的作品为其自己创作,拥有完善版权,无侵犯任何第三人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如因此原因致使田传均产生损失均由杨臣刚负责赔偿等。田传均与杨臣刚均称杨臣刚已于该合同签订之后向田传均交付歌曲这样爱你词曲手稿。2003年3月1日,王虎与杨臣刚签订合同,主要内容为:,自2003年3月1日起杨臣刚与王虎无偿转让歌曲这样爱你的永久版权(作品见附件),王虎受让的权利种类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其他所有法定著作权权利,王虎受让作品版权无地域限制;杨臣刚

14、作为作品作者享有作品永久冠名权;自王虎受让作品版权之日起,杨臣刚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此作品;从此作品版权转让之日起四个月之后,杨臣刚可使用此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和非盈利性的演出,2004年6月1日杨臣刚可使用此作品进行,商业性演出;杨臣刚应保证转让版权之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因可归责于杨臣刚之事由,而被王虎因使用本作品遭受第三人主张权益或触犯法律法规,概由杨臣刚负责解决排除,并赔偿王虎因此所受之损失。2003年4月20日,王虎做出书面版权转让声明,主要内容为:声明人王虎曾于2002年7月13日和2003年3月1日与杨臣刚签订合同,并由此享有了歌曲这样爱你的词曲版

15、权;王虎将上述权益全部无偿转让给北京太格印象公司。,2004年10月10日,杨臣刚与广东飞乐公司签订合同,其中包括杨臣刚授权广东飞乐公司独家使用、制作、发行歌曲这样爱你等条款。后广东飞乐发现杨臣刚此前曾与他人签订歌曲词曲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认为田传均已通过与杨臣刚签订合法有效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而成为该歌曲词曲的真正著作权人,故与田传均联系并从其处取得使用该歌曲词曲的授权。,原告太格印象诉称:杨臣刚与王虎分别于2002年7月13日和2003年3月1日签订二份合同,约定杨臣刚将歌曲这样爱你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王虎,后王虎于2003年4月20日将该权利转让给我公司,故我公司系该歌曲词曲的著作财产权人。广东

16、飞乐和贵州出版社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使用该歌曲词曲制作CD光盘出版发行,侵犯了我公司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广东飞乐和贵州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法制日报和北京晚报上向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在我国著作权法未规定著作权的取得应以登记、交付等方法变动为要件的情况下,著作权从何时转移给受让人呢?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民法通则、合同法与著作权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均应适

17、用一般法的规定即著作权的转移应当以交付为要件。,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与被告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1993年11月1日,原告和平支行与被告高延民之子高峰岩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高峰岩为该行的合同制干部。合同约定:被招收的合同制干部必须按照合同制干部管理办法和合同制干部担保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自己确定经济担保人。1993年12月,高延民在作为聘用合同附件的合同制干部担保办法上盖章,同意作高峰岩合同期内的经济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与被告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合同制干部担保办法第六条规定:担保人有责任教育被担保人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贪污、盗窃、严重违纪等方面问题,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18、被担保人高峰岩在合同期内将储户存款23万元取出后去向不明,经哈尔滨动力区反贪局立案侦查,高峰岩系重大犯罪嫌疑人,并携款潜逃。,第三节 合同关系,一、合同关系的构成(一)主体:债权人和债务人(二)客体:给付(行为),合同并不直接指向物。1主给付行为2从给付行为3附随义务行为,一、合同关系的构成,(三)内容1债权(合同权利)(1)请求权(但是,合同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因为在物权法上也有请求权;而且合同债权除请求权外,还有受领、解除、处分等权利)(2)给付受领权(3)合同权利的相对性、平等性和强制执行力2合同义务(1)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一、合同关系的构成,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所

19、固有的、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义务、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不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实现的义务(2)附随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产生的照顾、保管、协助、保密、保护等义务。如锅炉的出卖人告知锅炉使用的注意事项,特种车辆的卖方告知车辆的危险性,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一)合同关系相对性的概念 合同关系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合同关系相对性不具有“社会典型公开性”(二)合同关系相对性的内容 1主体的相对性在特定的情况下,合同的相对性也会突破。合同法第225条规定了

20、“买卖不破租赁”的原理。,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1)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甲入住某旅馆,旅馆承诺照看旅客的贵重物品,但要求物品必须存放于旅馆指定的地点。甲的朋友乙携带物品到旅馆,物品被盗窃。(2)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3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第四节 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大多数合同均为双务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附条件的赠与,由于所附条件与赠与的给付是不相对应的,

21、因而仍然属于单务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一)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的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一般来说,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是特殊的双务合同也有无偿合同,如保管合同。(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的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并未支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以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该合同作为区分标准。无名合同也称为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又分为三种类型:(1)纯无名合同;(2)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有无名合同事项,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以提供劳务代替支付租金;,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3)准混合合同,

22、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无名合同事项。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四、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传统民法,借用借贷、保管、运送属于实践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保管合同属于典型的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可以看成是实践合同。,五、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法律规定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批准形式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属于批准形式的合同,招投标而订立的合同、拍卖而订立的合同。,六、涉他合同和非涉他

23、合同,所谓涉他合同即以第三人为给付或第三人取得给付为标的之契约。可分为向第三人给付契约和由第三人给付契约。台湾民法上有“第三人负担契约”与“利他契约”。我国合同法在“合同履行”部分(合同法第64、65条),规定了“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杨某诉成都市铁路分局成都市、鑫隆水果批发市场运输合同纠纷,1999年7月3日,昆明一水果个体商贩扬某从成都市鑫隆水果批友市场签订了买卖5吨柑桔的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批发市场负责将货物发送至杨某在合同中标明的地址并由批发市场承担运费;后批发市场为履行合同与成都市铁路分局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约定铁路局必须在7月5日后14天内将货物送至指

24、定地点交由杨某签收,且杨某有请求铁路局履行合同的权利。,杨某诉成都市铁路分局成都市、鑫隆水果批发市场运输合同纠纷,后,虽然杨某及批发市场多次催促,但1999年8月7日杨某才收到货物到达的通知,前去验收货物时,发现5吨柑桔已几乎全部腐烂,遂拒绝签收。后经法庭查明,由于批发市场为降低运费申报不实并且铁路局过失未按运输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发送货物,即迟延履行而致使柑桔腐烂。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批发市场和铁路局赔偿其一切损失。,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四、本合同与预约合同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则将来订立的合同为“本约”。,马某诉镇江某批发市场案,马某系镇江某市场的摊主,2007年2月

25、,镇江某批发市场与其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马某在2月5日前彻底搬离该市场,迁入新批发市场,并与批发市场签订新的租赁协议,批发市场将一次性支付马某安置费用5万元,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将支付另一方违约金10万元。合同签订后不久,马某反悔,邮寄了一份载有不能按约从事批发业务的通知给批发市场。,马某诉镇江某批发市场案,由于马某迟迟不搬迁,批发市场将马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所签合同,被告按约支付违约金1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合同,被告马某支付原告违约金5万元,马某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关于预约合同能产生何种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观点:必须磋商说和必须缔约说

26、。所谓“必须磋商说”,指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预约,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本约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必须缔约说”则认为当事人仅仅为缔结本约而磋商是不够的,还必须达成本约,否则,预约毫无意义,而且还容易诱发恶意缔约的道德风险。,预约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预约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可以在预约中约定违约金或定金。违反预约的赔偿范围应以信赖利益损失为限,不应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是指对合同或要约赋予了信赖的一方当事人所故有的,因信赖可能或已经受到损失的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和机会利益,表现为订约履行的成本及订约机会。,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2000年10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

27、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采用的是商品房买卖通用的空白格式文本,包含了通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具备的条款内容。在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商品房一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共320平方米,单价10,000元,房屋总金额3,200,000元,2001年10月31日前交付房屋,并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原被告在当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买受人自愿在出卖人尚未取得国家批准销售证明的情况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定。买受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将购房款的50汇入出卖人指定银行,余款由买受人到出卖人指定地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补充合同还约定,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在出卖人

28、取得政府颁发的销售证明后7日内换签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的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换签后,按原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规定的时间,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其后,原告诉称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交房义务,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由于被告向原告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减少了98.5平方米,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双倍方还给原告。被告则称: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后50的房款,故被告对未按期交付足额房款的原告不负交房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并且双方签订的是预约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的

29、主要是签订本约,依预约的性质,预约权利人仅可履行签订本约的义务,不可以依据预定的协议请求履行。,第五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价值性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一)合同自由原则起源于罗马法。在优士丁尼民法大全有关诺成契约的规定已基本包含了现代合同自由的基本思想。在诺成契约中,并不注重契约的形式。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决定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二)近代的形式正义的合同自由原则(三)现代的是实质正义的合同自由原则,二、裁判性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诚实信用的含义,起源于拉丁语中的“bona fides“”,英语中为good faith,一般认为中国法上的诚实信用直译于德语中的“treu und gla

30、ube”(诚实的誓词)。信的一般含义是遵守和履行承诺。诚实信用并不是立法者的创造,而是先天的自然的存在。诚实信用是道德法律化的体现,但并不要求人们有多么高尚,只是一同个中人的道德。,二、裁判性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二)诚实信用的内涵1一般含义诚实信用可以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理解。消极的方面是不存在后来要对相对人隐瞒并且对此有害的目的,积极方面是法律主体具有某种好的内在因素的状况或者承担某种义务的状况。,二、裁判性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2客观诚实信用端正的行为,债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不应要求得更多,债务人履行义务也不得作少些的履行,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3主观诚实信用是当事人确信未侵害他人权利

31、的心理状态,即为“确信的诚信”4裁判诚信,二、裁判性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1解释法律和合同2弥补法律漏洞3赋予和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借腹生子协议效力案,某私企老总张某,因其妻子无法怀孕,与20岁女子李某达成协议:张某向李某支付2万元定金,李某在张某租用的一套房屋内与张某共同居住,直至生下孩子李某方能离开。如李某生下男孩,张某支付10万元,如李某生下女孩,张某支付5万元。后李某果真生下男孩,张某拒绝支付10万元。李某起诉张某违约,要求其支付10万元。,王某诉张某返还煤矿案,2000年3月煤矿产权人王某在煤炭价格低迷的情况将渡口煤矿以30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张某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承包费自2000年5月开始每年支付10万元,并约定如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不能完全支付承包费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煤炭市场行情不好,至2000年12月31日张某只支付了6万元;至2001年12月31日张某共支付了11万元;至2002年12月31日张某共支付了16万元。,王某诉张某返还煤矿案,2003年煤炭市场行情转好,张某于8月31日前支付了全部承包费。2004年10月1日王某以张某违反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张某返还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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