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权益保障》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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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就业权益与维护,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必读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8)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劳动部1988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199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协议书(见教学参考资料),第一部分 首次就业的权益维护学生就业派遣时或之前,一、用人单位侵犯毕业生权益的主要表现(一

2、)就业歧视侵犯平等就业权 性别歧视(只招男性或对女生就业设置过高要求)生理歧视(对身高、相貌甚至身体部位提出过分要求)健康歧视(如,对身体有残疾、乙肝等病毒携带者),第一部分 首次就业的权益维护学生就业派遣时或之前,经验歧视(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学历歧视(人才高消费,追求高学历)户籍歧视(排斥岐视外来人口),(二)弄虚作假侵犯知情权 夸大或隐瞒单位实际情况,粉饰工作岗位或吹嘘待遇 非法传销诱骗和坑害毕业生重庆“欧丽曼”传销案,牵涉2000名大学生(2004年)武汉大学学生被骗至番禺,逃跑时摔断腰椎传销特点:卖人头,或卖质次价高商品,(三)非法收取押金或其他名目,如收取服装费、培训费、厂牌费等的费

3、用,扣留毕业生身份证,(四)非法获得、传播或利用毕业生的个人隐私拒绝回答与求职无关的问题,如,曾否恋爱,有无性经历,可否陪客户等不可提供家庭电话不可提供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不宜透露身高、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应过分描述长相等身体要素在网络上输入信息要加强保密意识,手机垃圾短信的启示2008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揭密:全国有5亿多手机用户,其中2亿多手机用户的姓名、手机号、职业、住址、收入高低甚至消费偏向都被掌握在短信群发业务公司之一分众传媒旗下子公司分众无线手中。其中仅郑州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短信日发送量就达2亿条。中国移动已经关闭了分众的所有无线端口,分众传媒董事局主席江南春手机短信群发

4、器,二、大学生首次就业权益受侵犯的原因分析(一)就业市场呈现“买方市场”的特点,供大于求用人单位地位超然,挑剔、苛刻、敲诈、欺骗、廉价使用毕业生原因:高校扩招,专业布局,就业机会等(二)毕业生作为弱势群体,法律知识欠缺,维权能力和意识较弱急于就业,敢怒不敢言,或默认,或接受法律知识欠缺,不能识别陷阱,(三)国家对就业市场管理乏力,法规不完善学校管得了学生,管不了就业单位大学生就业前的法律法规不完备。劳动合同法之前,保护劳动者的法规也不配套。缺少专为毕业生维权的法律援助机构,三、毕业生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就业协议书(一)概念关于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意向性约定,是“校园人”向“社会人”转变的第一份合同

5、。就业协议书可以被视作一种劳动合同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每位毕业生只发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学校主管部门发放。,(二)签订程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确定用人意向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录用意向函)毕业生到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协商填写就业协议书(或另签补充协议)并签章毕业生到学校签证登记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拟定就业派遣方案,报省级主管部门毕业生将一份就业协议返回用人单位,自留一份,学校存一份。,就业协议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学校只是鉴证

6、部门,不是就业协议当事人。签证只是一种形式审查,没有法律效力。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格式分别见高校毕业生就业手册P163、P166,四、就业协议书中的常见陷阱(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问题相同】1、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重复约定试用期3、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期限中剥离4、利用试用期频繁解除合同,掠夺廉价劳动力5、禁止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增加非法的限制(如违约金、培训费等),(二)违约金不约定违约金,不等于用人单位不能索取赔偿,反倒为其漫天要价提供了机会只约定毕业生违约金;而不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过高,学生无力承受(三)空白条

7、款空白条款多为试用期、月薪、违约金等不宜由格式就业协议规定的事项,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尽量约定明确和完善,减少空白,防止就业后的岗位或待遇与毕业生期望大相径庭,(四)补充协议可在格式协议书外单独签署可能会出现一些有损毕业生权益的内容:如年内不允许考研究生或公务员;年内不得生育子女等。谨慎约定,要多咨询。,五、就业协议书的解除(一)单方面解除单方面擅自解除违约单方面依法或依协议解除不属违约,但双方可能对解除是否依法或符合协议有争议(二)双方协商解除可约定解除的法律后果,如是否需要赔偿要在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前进行,否则需要办理改派手续,六、就业协议的违约情形及其后果(一)用人单位拒绝接受毕

8、业生可能出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存心违约毕业生可依法追究其责任(二)毕业生另谋高就贬低自身形象用人单位单位工作被动损害学校声誉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七、就业争议解决的途径 协商 省一级就业主管部门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践中,就业争议发生较少,且多通过第一种方式即可解决,因为毕业派遣前有学校从中协调。,八、就业维权建议(一)端正求职心态(二)掌握政策、熟悉法律(三)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四)慎重签定就业协议(五)敢于据“法”力争(六)借鉴专家意见,第二部分 劳动关系中的权益维护学生毕业派遣或就业后,一、劳动合同概述(一)、不同职业的法律保护依据不同公务员:公务员法

9、(20054)教师:教师法(199310)、教育法(19953)、高等教育法(1998-8)、义务教育法(19864,20069修改)等。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第二部分 劳动关系中的权益维护学生毕业派遣或就业后,(二)、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四)、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

10、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五、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不是劳动者,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基础性条款;劳动合同必将取代就业协议书。,二、

11、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订立的基本要求订立形式:书面形式;中文本。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三)、劳动合同的类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

12、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要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五)、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

13、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六)、劳动合同的试用期(1)、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试用期的待遇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14、,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七、服务期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现年30岁的郭某,1996年经南方航空公司武汉分公司招录后被派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之后,公司又为其支付了飞行

15、训练、雇员培训、模拟机复训等费用。2006年7月,郭某向航空公司书面申请辞职遭拒绝后,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不满仲裁结果,航空公司和郭某双双提起诉讼。2008年4月,经武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双方劳动合同解除。飞行员郭某被判赔偿航空公司179.9万元。,八、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九

16、、劳动合同的竞业禁止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条款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其他情况下,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无效,十一、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法26条第1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17、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裁判,这不公平!,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对用人单位的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18、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2007年2月6日,因讨要加班费产生纠纷,两名工人一怒之下摘走了黄埔区劳监大队的挂在门前的铝合金门牌。,(三)、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协商解除(第36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19、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8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无效)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三)、用

20、人单位单方面解除(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

21、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集体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五)、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集体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经济补偿标准(第47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3、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六)、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五、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一)、用人单位常见违法行为及其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24、担赔偿责任【81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82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83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

25、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84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85条)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26、的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概述 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劳动报酬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

27、同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28、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全体公民的节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补假)11天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部分公民的节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补)妇女节(3月

29、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七、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

30、调解仲裁法】(一)、纠纷解决途径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调解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

31、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三)、仲裁(1)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2、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47条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设定了终局裁决的两类情况。但对该两类情况,有两个例外:劳动者有权起诉(48条),而用人单位只能申请法院撤销(49条)。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Thank You All!谢谢!,就业和职业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反向排除包括:“对任何一项特定职业基于其内在需要的区别、排斥或优惠不应视为歧视”:“针对有正当理由被怀疑或证实参与了有损国家安全活动的个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不应视为就业歧视”:“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其他公约和建议书规定的保护或援助的特殊措施,不应视为就业歧视”;“会员国经与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确定的、为适合某些人员特殊需要而制定的其他专门措施,不应视为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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