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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职工疗休养公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笫1页共54页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职工疗休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1494号项目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职工疗休养预算金额(元):537000最高限价(元):537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职工疗休养数量:1预算金额
2、(元):537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职工疗休养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
3、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O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4、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参团人员吃、住、行及景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服务人员(导游、司机等)吃、住、行费用、税费、验收、投标人预计
5、的其他费用和风险费用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
6、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职工疗休养(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7样品提供不要求。8演示不组织。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o10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0.5%,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7、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2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8、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注:本项目通用总贝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
9、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
10、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 节能环保要求3.2.1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
11、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3.2.2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请提供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3.2.3
12、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13、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
14、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 3.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
15、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投诉4.1 供应商询问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
16、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4.2 供应商质疑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17、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4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 2.3.4事实依据;4. 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
18、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1.1 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6 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3供应商投诉1 .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19、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 .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6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7 .招标文件的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
20、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7.2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9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10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
21、,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
22、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11.1.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1.1.2投
23、标声明函;IL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1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1.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1.2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2.1 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1. 2.2技术响应表;11.2.3商务响应表;11
24、.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1.2.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1.2.6项目组人员名单;11.2.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IL2.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1.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1.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3.1投标(开标)一览表;H.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IL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2
25、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
26、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
27、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6. 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7.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8. 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8.
28、2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6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 .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29、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8、资格审查18.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信用信息查询19.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30、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9.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
31、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1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2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2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3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2、22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3.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3.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
33、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可采用合同寄送盖章方式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 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34、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l%o九、合同公示27 .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合同备案采购人原则上应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政采云系统上备案,最迟不得超过30Bo九、履约验收29 .履约验收1.1 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 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
35、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1.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4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1.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6、1.6 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服务清单及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活动开展,发挥职工疗休养活动助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
37、职工疗休养工作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绍柯总工发(2023)19号)文件精神,开展疗休养招标项目。1.l项目概况绍兴市柯桥区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工会会员疗休养,职工总人数约190人,正式在编人员157人,编外人员33人(因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人数仅供参考)。每批参加疗休养的实际人数和具体疗休养时间、地点由中标人与采购工会安排确定。1.2职工疗休养费用参加疗休养的正式在编人员按照不超过600元/人天、省内、市内路线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4夜计算,其疗休养费用不超过3000元。参加疗休养的编外人员按照不超过400元/人天、省内、绍兴市内路线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4夜计算,其疗休养费用
38、不超过2000元。线路安排:本次疗养根据职工选择分批出行,每次不超过5天4夜,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优势,对下面目的地进行综合考虑,制作团体疗养线路。根据采购单位职工选择情况及各投标单位对路线的设计安排,由采购人确定最终出行的线路(根据线路选择情况,超出部分由疗养人员自行支付)。具体目的地如下:1、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涪陵区)五日2、省外福建平潭岛方向五日3、省内二条:千岛湖四晚五天、舟山东极岛四晚五天4、绍兴市范围内自由行1.3服务要求1.3.1 门票:包含景区内所有景点门票、景区内所有交通费(如:索道等)、游轮等票。导游:全程陪同及当地优秀资质公司的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含导游讲解费)。1.3.
39、3购物:零购物,无强制性消费。1.3.4 交通:当地旅游车指定地点到疗养地点接送、景区交通等全过程交通出行工具。1.3.5 住宿:住宿要求全程当地挂牌四星标准酒店或同等标准酒店及以上双人标准间,含空调、24小时热水以及洗漱用品、免费充电、上网等服务,环境良好、干净卫第20页共54页生。1.3.6 本项目不补车差,男单女单不补房差。1.3.7 早餐自助,中、晚餐全部桌餐。每天正餐餐标不低于150元/人天,周边省份每天正餐餐标不低于120元/人天,晚餐配备饮料,食物要求新鲜、安全,适合职工口味。要求菜品多样。餐厅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具体餐标以投标人编制并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方案为准。1.3. 8保险:
40、为每位参加人员购买保障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乘坐飞机、火车、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1.3.9项目实施方案中标后一周内报采购人做确认,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无法成团出行目的地的,需及时调整出行方案,采购人认可后可调整目的地或视情况取消出行。1. 3.10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3. 11服务结束后进行满意度测评(见附表1)。1 .3.12其他要求:所有疗休养必须按照绍兴市2023年疗休养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2 .3.13中标人不得对疗休养项目虚开发票,不得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自助餐券等非疗休养形式变相套取疗休养费用。否则采购人
41、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1职工疗休养满意度调查表疗休养地点疗休养时间年月一日至月B住宿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餐饮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交通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服务质量好较好一般差整体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对本次疗休养的整体评价及建议1.4旅行社的义务1.4.1 向疗休养者提供约定的疗休养服务。对可能危及疗休养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事前向疗休养者作出说明和警示,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危害发生。1.4.2 向疗休养者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内容及标准,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1.4.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疗休养者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1.4.4疗休养者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
42、点所购物品,经专业权威部门认定属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疗休养者进行退换。如疗休养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退换的,旅行社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凭疗休养者的有效购物票据予以全额退款。.4.5对疗休养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1.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如采购人临时更改疗养线路的,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二、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2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 2.3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
43、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4付款方式1 .由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出面与绍兴市柯桥区旅游集散服务有限公司、疗休养承办单位/定点基地签订疗休养代为支付结算三方协议(协议详见附件1)。2 .疗休养费用由招标人付至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旅游集散服务有限公司,再由绍兴市柯桥区旅游集散服务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结算,按实际人数结算。注: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2.5结算原则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最终结
44、算以实际参与疗休养人数为准,结算时单价不再调整。2.6违约责任2. 6.1.若中标人违法合同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3. 6.2每起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的参加休养人员的正当合理投诉,采购人有权按每团次(或每人)休养费的10%收取违约金,并从当期应结算休养费中予以扣除。出现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并按上述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4. 6.3.若因中标人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本合同。5. 6.4.
45、中标人因违约而须承担的违约金和经济赔偿等,采购人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直接扣减。2.7其他要求如遇国家重大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适当调整。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46、一的,应当回避:1.2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 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