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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实务,授课内容,导论企业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仲裁法和诉讼法,第一章 导论,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简介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律责任,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简介,经济法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的产物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美国以反垄断法为其经济法的核心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第一部经济法为1890年的反垄断法德国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其经济法核心,中小资本家反对失业社会动荡,竞 垄 基本矛 经济危机 垄争 断 盾尖锐 周期性暴发 断,加剧,诸法合一,民法刑法,商法民法,经济法商法民法,二、我国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一)概念: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
2、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调整对象 1、国家投资经营关系 2、市场规制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三、经济法体系,(一)国家投经营法 国有企业法、国家投资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二)市场调控法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投标法(三)宏观经济调控法 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中央银行法、金融监管法)、产业政策法,四、法律责任,刑事制裁(刑罚)法律 民事制裁制裁 行政制裁,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
3、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一、我国企业立法现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布并实施,二次修正)外资企业法(公布并实施修正)企业破产法(公布,实施,07年6月1日二次修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布,实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公布并实施二次修正公司法(颁布,实施修正,06年1月1
4、日二次修正)合伙企业法(公布,实施,07年6月1日二次修正)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布,实施)乡镇企业法(公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布,实施),二、企业的概念及分类,(一)概念: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一定的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二)分类 国有企业 1、按所有制形式 私营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2、按法律地位 法人企业 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3、按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设立1、条件(1)有合格的投资人(2)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4)有生产经营场所、一定的从业人员和其他条件,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程序(1)设
5、立的原则1)自由设立主义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企业一经设立,即取得法律上的人格2)特许设立主义企业设立,取得法人人格,需经国家特别许可3)核准主义企业设立需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4)准则主义企业的设立只需符合准则规定的条件即可,但需提请有关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才能正式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基本程序1、前期准备(如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订立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公司,订立合伙协议合伙企业)2、依法报经批准审批机关:国有企业:政府主管部门 非国有企业:商务部及省一级政府3、缴纳首期出资、建
6、立组织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需),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4、办理注册登记任一企业设立都必须的程序(1)登记主管机关: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审核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3)登记的效力:获得了商事主体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企业正式成立之时。,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二)变更1、合并(1)吸收合并(兼并):A+B=A(2)新设合并:A+B=C2、分立(1)派生分立:A=A+B(2)新设分立(分拆):A=B+C3、其他事项: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场所、经营范围等,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终止1、终止的原因(1)投资
7、人决定解散(2)经营期限届满(3)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4)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5)其他原因,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清算(1)清算组组成1)正常:由投资人组成2)破产:由法院指定(2)剩余财产分配: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支付所欠国家税款4)清偿所欠债务5)分配给投资人正常解散清算,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及特征1、概念: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2、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2)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
8、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4)是非法人企业,二、设立,1、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国家公职人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投资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能有“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1、设立条件,(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用个人财产,也可用家庭财产作为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最低出资额未作规定投资人可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2、设立程序,(1)投资人提出申请(2)办理工商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起,为企业的成立日期(三)事
9、务管理1、自行管理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上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六章 合 同 法,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担保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1、概念: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特征 3、合同的分类 二、合同法概述(一)概念:不调整劳动合同、行政合同、国家合同以及民事合同中的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二)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内容,1、总则 订立 成立 生效 履行 违约责任 无效 未生效 宣告无效 缔约过错 申请撤销 2、分
10、则 对15类合同作出特殊规定 分则有特别规定的,按分则(如书面形式、合同条款、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3、立法 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颁布,99年10月1日实施。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废止。,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主体资格合同的一般条款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的形式及成立时间合同订立中的几个问题缔约过错责任,一、合同主体的资格,1、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成立2、可委托代理人订立3、注意的问题 主体范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并非当然无效问:公司的
11、分支机构能否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二、合同的一般条款(推荐性),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标的(物、劳务、智力成果、工作成果)3、数量和质量 4、价款和酬金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对分则具体规定的15类合同,分则对条款有具体的要求。若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依法定。,出口贸易合同范本,卖方:合同号码:买方: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2)数量(3)单价(4)总值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金%按FOB值计算()
12、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装运条件:)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
13、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天内答复买方。()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
14、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备注:卖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买方:(盖章)代表人:(签字),车辆买卖合同,1、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品牌 型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车辆金额:2、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3、付款方式:付款时间:4、质量保证:4 1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4 2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15、上备案的车辆。4 3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4 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6、违
16、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房产买卖合同格式,出卖方(甲方):_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购买方(乙方):_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市_街_巷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
17、_平方米。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1.2.第四条 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第五条 税费分担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第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共_人,委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
18、单位,代表人是_。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 公证处公证。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 房产管理局、_ 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甲 方:_代 表:_ _年_月_日乙 方:_代 表:_ _年_月_日,三、格式条款,1、概念 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上了保险的私家车被偷,向保险公司索赔前还得还登个报声明一下?被保险人遭遇人身伤害后,是不是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保险的财产损失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家中保了险的红木方桌被烧得只剩下一只桌脚,保险公司理赔时难道要扣除这只桌脚的赔款?如果你曾经遇上过这些问题
19、,那么最后你很可能会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月日发布的通报说,该省正在使用的份保险合同中,有问题的格式条款竟超过条,平均每份合同有条格式条款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免除保险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在这些问题条款中,违反现行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条款可概括为三个方面:格式条款涉及违法致使条款无效、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法定以外义务、指定服务机构排除消费者选择权。不合理的三个方面分别是:免赔率规定对消费者不合理、退保费用计算不合理、免责条款语义有弹性或缺少提示和说明。有保险公司在其格式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向
20、保险公司提供各种必要单证的,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然而,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财产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企业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三、格式条款,2、提供格式条款方的义务:(1)公平确定合同条款(2)提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并作说明(3)不得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无效)3、格式条款的解释(1)理解发生争议的,按通常理解解释。(2)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对提供方不利解释。(3)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采用非格式条款。,四、订立合同的方式,(一)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的方式(二)掌握 1、构成有效要约、承诺的条
21、件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3、对要约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4、要约、承诺采用到达生效原则 5、承诺以通知(语言、文字)的方式或者行为(需根 据交易习惯或者由要约约定)作出,沉默一般不视为承诺 6、要约、承诺可以撤回:在要约、承诺生效以前 7、要约可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案例(合同成立),2000年3月,原告急需购进600台某型号冷暖分体名牌空调机,其法定代表人朱某于3月10日向被告发出了欲购600台空调机的电传,并在电传中言明:此型号是否有现货供应,并报价
22、。孙某接到电传后3月11日复电:此型号有现货,每台售价4800元,但库存有限,是否决定购买,请在本月底前答复。朱某接到复电后,认为各方面都基本合适,只是价格上有些偏高,便于3月12日再次给孙某发出电传:我方有意购买,只是售价偏高,能否每台降至4500元。请复电。可是,电传发出3日后,朱某再没有接到孙某的复电,3月16日,朱某第三次向孙某发出电传:如贵方不愿降价,我方愿以原报价购买600台,请留货,我方派专人专车前往。随后,朱某派人租用6辆货车,亲自前往提货。于3月20日赶到被告处,才得知该公司已将库存的所有空调销售给了另一大商场,使朱某空车返回。,案例(要约撤销),,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
23、盘“以每吨800美元CIF菲律宾港口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300吨,7月25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至每吨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780美元,并于8月1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承诺期限为8月10日”。菲律宾商人于8月8日来电报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7日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问:1.合同是否成立?如何处理本案?2.若中方8月1日的报价中未规定承诺期,则本案结果如何?,五、合同的形式及成立时
24、间,(一)形式 1、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二)成立时间 1、承诺生效时 诺成、不要式合同2、标的物交付时实践性合同3、签订合同书或确认书(签字或盖章)时法定或约定要式合同,六、缔约过错责任,(一)概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缔约过错行为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缔约过错行为: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2、订约欺诈 3、泄露商业秘密(三)与违约责任的区别问题:1.投标人中标后,又翻悔,拒绝与招标者签订合同的,投标人应承担什么责任?2.当事人甲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乙的商业秘密,后合同未订立,甲泄露该商业秘密给他人,则
25、甲应承担。,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有效合同(一)合同的生效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依法定(二)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1、主体条件:欠缺 为效力待定或无效合同(1)自然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组织:具有合法资格(经过合法登记)2、主观条件:欠缺 为可撤销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客观条件:欠缺 为无效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一)含义:是指已经成立但因违法而自始(自订立时起)和当然无效(二)确认依据:违法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种类:1、确认:一方因欺诈、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6、为无效合同;而违背对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为可撤销合同。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三、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一)概念: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人行使变更或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重新归于无效(二)确认依据:表意不真实(三)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四)撤销权,1、撤销权人:一般为受损害方2、行使方式
27、:诉讼或仲裁3、行使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四、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概念:因主体不合格使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并等待着追认权人的追认或拒绝而使其有效或无效的合同(二)确认依据:主体不合格(三)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由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拒绝)(1)但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合同有效(2)注意: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由“被代理人”追认或拒绝)无权代理: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注意: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有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表
28、见代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由有处分权的人追认或拒绝)(四)相对人的催告和撤销权:相对人有权催告权利人在1个月内追认或拒绝,也可以主动申请撤销合同。(五)后果:经追认有效,未经追认无效,案例,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具体商品价格请见本广告内页。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
29、,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卖到2000多元。15岁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补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请问:(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五、合同无效、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一)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二)解决争议条款仍有效(仲裁或诉讼)(三)
30、财产处理 1、返还财产(原物存在)2、折价补偿(原物不存在)3、赔偿损失 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4、追缴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履行的前提:合同有效二、履行的原则:(一)全面履行原则 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二)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三、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定,(一)协议补充(二)按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三)仍不能确定时,法定规则 质量要求不明确 按国家、行业、通常、特定标准
31、价款或报酬不明确 履行时的国家定价、指导价;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履行地点 一方给付对方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期限 双方可随时主张履行,但权利方应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四、履行中的抗辩权,(一)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基于一定的理由有拒绝对方请求权的权利(二)种类1、同时履行抗辩权:未约定履行先后顺序的,应同时履行。2、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方不(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后履行方可拒绝履行3、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1)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现实危险。(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
32、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先履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对方不提供担保的,可解除合同;对方提供的,应恢复履行(3)滥用不安抗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五、债的保全措施,(一)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甲债权人 2万 乙债务人 4万 若甲借给乙2万元,丙欠乙4万,都已到期。当乙不向甲还钱,又不向丙起诉或仲裁,使甲对乙债权不能实现,甲有权以 的名义向丙起诉,要求丙支付 元。实际是债权转让,但
33、代位权是法定。,丙 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二)撤销权,1、概念:债权人对债务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利。2、条件:(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低价(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为恶意3、形式:诉讼4、消灭时效 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 5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案例,岳某向严某借5万元,借款半年,期限届满,岳某无力偿还。后严某得知,温某欠岳某货款2万元,一直未清偿,岳某也未向温某提出偿还请求,同时得知岳某将店内价值3万元的油漆悄悄赠与好友张某。为此,严某诉至法院。请问:1严某可提出
34、什么主张?2严某应在什么时间主张权利?严某 5万 岳某 2万 3万 温某 张某,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一、概述(一)概念 债权人 主合同 债务人 担保合同 担保人(保证人、担保物、定金)(二)担保合同的形式:应当书面形式,可以是单独的担保合同,也可以是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三)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四)担保法:公布实施,司法解释二、担保的种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二、担保的种类,(一)保证1、概念:2、保证人的资格: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绝对不能: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
35、能部门 相对不能:国家机关(政府)为国际组织的贷款进行转贷时作担保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得到法人的书面授权时,在授权范围内,(一)保证,3、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当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时,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时,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4、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二)定金,1、概念: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2、特点:(1)预先给付性:在合同订立时交付(2)惩罚性: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
36、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具有双重作用:担保方式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二)定金,3、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超过部分无效。4、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三)抵押,1、概念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的方式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于债权人(质权人)占有的方式2、特征(1)保证是用信用担保方式,抵押则是财产担保方式。(2)保证只能由第三人提供,抵押则既可以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亦可在第三人的财产上设置。(3)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以自己事先不确定的财产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抵押人
37、则以事先确定的抵押物对担保债权承担责任。,(三)抵押,3、抵押的种类单个抵押:是指以抵押物对某一个具体的债权所做的担保重复抵押:以一个抵押物对数个债权在抵押物价值以内所做的担保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4、抵押物的选定(1)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2)不可抵押:土地
38、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益性的设施等,5、抵押的生效规则(1)抵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抵押合同的生效:自成立时生效(3)抵押权的设立1)签订设立:动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可自愿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2)登记:不动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浮动抵押,(三)抵押,6、抵押登记(1)强制登记(不动产):不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2)自愿登记(动产):一是可以对抗第三人;二是当同一财产 上存在数个抵押权人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得到清偿。7、抵押权的实现:
39、直接折价、或从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商品房按揭中的担保关系,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有抵押条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购房者充当抵押人与金融机构(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将其对预购商品房的期待权让与金融机构作为取得贷款的担保,金融机构提供购房款给购买者交付购房款,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只有还本付息后,购买者才能取得商品房的完整产权。同时,房地产商又与金融机构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承诺在购房者无力还贷时代其偿还所欠银行的本息。三层法律关系:房地产商 买卖合同 购房者 保证合同 抵押贷款合同 金融机构,(四)质押,1、概念2、质物 动产 抵押物 动产 权利 不动产3、权利
40、的种类(1)债权: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应收账款;(2)股权: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3)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4)其他:如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4、质押的生效规则(1)质押合同的生效: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实践性(2)质权的设立1)不需登记的:自合同生效时;2)需登记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
41、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3)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5、质权的实现:同抵押权,(五)留置,1、概念2、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 3、特点:(1)为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不需当事人约定(2)适用的前提为一方按照合同合法的占有了对方的财产4、留置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不少于2个月5、留置权的实现:同抵押、质押,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一、变更:对合同内容改变,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转让
42、:内容不变,仅主体改变,但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一)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三)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合同一方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应经对方同意三、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案例(债权转让),材料公司(债权人)250万 建筑总公司 530万
43、 酒店(建筑总公司的债务人)材料公司与建筑总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建筑总公司对大酒店的250万的债权转让给材料公司。材料公司将转让协议交给大酒店,要求大酒店支付该部分债务。大酒店以未接到建筑总公司的通知为理由未履行,材料公司起诉大酒店。则 1)法院如何判决?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第七节 合同的终止,一、情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主体混同)(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单方面),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情况(法定抵销)标的物种
44、类、品质不同的情况(约定抵销),二、解除,(一)概念:在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前提下使合同终止(二)种类1、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双方协商一致2、法定解除(通知解除、单方解除)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单方面解除合同,1、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解除权的行使(1)方式:通
45、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2)后果: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二)法定解除,三、抵销,(一)约定抵销双方互负债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二)法定抵销双方互负债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完全相同一方通知对方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在对等额度内抵销,四、提存,(一)原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无法受领标的物(二)提存机关:一般为公证机关(三)提存后标的物的归属:所有权归属于债权人(四)风险、收益、费用:归属于债权人,第八节 违约责任,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一)违约行为(二)主观:过错问题(无过错责任是原则,过错责任是例外)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46、一)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单方面解除合同、(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三、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四、违约金、赔偿金、定金问题,(一)赔偿金1、未约定违约金2、补偿性:相当于损失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二)违约金 1、事先约定2、补偿性兼具一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低于损失的:非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与损失相当)(三)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四、违约金、赔偿金、定金问题,(四)三金的关系 1、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只能择一适用 2、违约金与赔偿金不能并用,事先有违约金约定的,适用违约金,没有约定的,
47、赔偿损失 3、定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案例,某农贸公司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大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农贸公司向外贸公司供应大豆100吨,每公斤07元,共计70万元,交货后付款。合同约定外贸公司向农贸公司预付定金1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须按合同总价款支付10%违约金。合同签订以后,外贸公司按约支付了定金。后大豆价格上涨,农贸公司要求涨价,外贸公司拒绝。农贸公司以价格上涨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请问:1农贸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能否成立?说明理由。2本案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如何选择选用?3农贸公司不交货,外贸公司可以享有什么抗辩权?4假如农贸公司有证据证明外贸公司无力给付价款
48、,则农贸公司可以享有什么抗辩权?5合同中对质量要求和履行期限不明确,双方协商仍不能明确时,应按什么规则处理?,案例,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表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
49、为由主张合同无效。(1)定金条款是否全部无效?(2)定金条款无效是否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4)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5)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6)若乙公司本已准备了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三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问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第七章 工业产权,一、概述(一)概念: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
50、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一定地域内所享有的专有权。(二)特征(与有形财产权比较):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三)种类 商标权 10年,可续展 工业产权知识产权 专利权 发明 20年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0年 著作权(版权)作者有生之年至死后50年,(四)国际保护,1、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国际法:巴黎公约3、巴黎公约三原则(1)国民待遇(2)优先权(3)独立性,二、商标法,(一)概述1、概念及特征2、商标法律关系(1)主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服务商标注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