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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有企业审计,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企业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国有企业审计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服务。以下按照企业会计报表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要素涉
2、及的科目,分别阐述其审计目标和内容。,一、会计报表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是指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所进行的审计。(一)具体审计目标 1.真实性:指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并与帐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和收入、费用发生额。2.完整性: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帐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帐外资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3.合法性:指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计算、
3、销售确认、投资、报表合并基础等方法的改变经过财税部门批准,经过调整后没有违规事项。4.准确性:指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5.所有权和义务:指列入报表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实为被审计单位所有,负债为其法定偿还的债务责任,对或有负债作了充分说明,没有遗漏和不具产权的列报。,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6.公允性:指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表述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7.一致性: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8.表达与揭示:指会计
4、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对报表使用者关心或会计报表无法揭示的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二)审计内容 先要检查各类报表是否编报齐全,仔细阅读报表说明,注意报表反映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与其他会计期间的分析对比,有关重大影响因素是否予以揭示,并要结合报表内容的审计,验证报表附注说明是否真实。审计要点如下:1.资产负债表审计 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报表项目的完整性以及报表所反映项目和内容的一贯性。(1)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
5、系。,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2)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3)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4)审计人员在上述检查中应特别注意,经分析比较,若出现某些项目的数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相符的情况,就要对这些项目作重点检查,从总帐科目追查至原始凭证,必要时应结合对往来帐的函证、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项资产的盘点,核实报表数字的真实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2
6、.损益表审计。(1)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勾稽关系。(2)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注意核对损益表所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发生数,是否与其附表数一致,损益表所列净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数字一致。(3)核对损益表各项目数字与相关的总帐、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同时通过分析核对,发现有关损益项目数字的变化是否异常,并对疑点作进一步检查。,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4)结合对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分配等有关明细帐的检查,核实成本费用、各项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项数字是否准确,必要时要检查有关原始凭证。(
7、5)结合对纳税调整的检查,核实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各扣除项目进行详查,审查有关明细帐和原始凭证,注意有无多列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超过标准等问题。,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3.现金流量表审计。(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与有关的会计资料和报表的记录是否相符。(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如以长期投资、偿还债务等)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
8、说明。,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4.合并报表审计。(1)检查合并报表编制的基础。即审核:合并报表内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母子公司往来业务、债权债务、投资资料,子公司利润分配、股权变动资料);母子公司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间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处理的正确性。(2)检查确认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母公司的长期投资帐和表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批准文件,确实属于合并范围的企业。对于应合并而未合并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种原因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不应合并而进行了合并的企业,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收购(转让
9、)股份等情况。,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3)检查企业集团内部经济往来情况。即检查母公司提供的有关经济往来的资料是否完整,并通过核对合并报表的抵销关系,验证合并报表的真实性。检查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处理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采用进行核算,少数股东权益是否予以正确反映。检查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相互抵销情况。检查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相互抵销是否正确。(4)检查集团公司是否编制完整的抵销会计分录,运用规定的抵销程序编制分录进行测试,看是否存在已进行汇总而未编制抵销分录以及抵销分录的编制不正确等问题。,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二、资产审计(一)资产审计的具
10、体审计目标 1.真实性:指记录在有关帐簿及会计报表的资产真实存在。2.完整性:指所有发生的资产业务全部记入有关帐簿及会计报表中,没有帐外资产。3.所有权:指记入有关帐簿及会计报表资产的所有权归企业所拥有,没有不具产权资产的列报。4.计价:指所记录资产计价正确,没有高估冒算各项资产价格。5.分类:指所记录资产分类正确,遵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标准,将资产分门别类地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没有混淆不同标准的资产。6.截止日:指资产业务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没有提前或延迟记帐而人为调整资产余额。,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7.帐务正确性:指资产业务会计处理是正确的。8.揭示充分性:指在会计报表中充分表达和
11、揭示了按规定应该予以揭示的信息。9.合法性:指记入有关帐簿及会计报表的资产业务发生和帐务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二)资产审计的主要内容1.流动资产审计(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审计重点:帐务正确性;合法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盘点复查(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重点:合法性;计价;充分揭示(3)应收及预付帐项 应收票据的审查重点:分类;所有权;充分揭示 应收帐款的审查重点:真实性;计价正确性;坏帐准备;充分揭示 预付帐款的审查重点:真实性与合法性;函证;长期挂帐的预付货款(4)存货 存在的审计重点:真实性和
12、完整性;所有权;计价;分类;截止日;合法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2.投资审计(1)交易性金融资产(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长期股权投资(5)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审计 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计价;分类;帐务正确性;合法;充分揭示,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4.在建工程审计 在建工程审计要点是:审查工程完工结转工程实际成本的情况 5.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审计 无形资产的审计要点是:各种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的正确性。递延资产的审计要点是:开办费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查明有无开办费多计少计的情况;开办费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摊销的合法性。其他资产的审计要点是:逐项检
13、查其他资产形成的原因,验证原始凭证和实物;查明有无专人负责管理并单独核算;入帐转销的合法性及帐务处理的正确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三、负债审计(一)具体审计目标 负债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二)审计内容 1.流动负债审计(1)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审计重点: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计价;帐务正确性;合法性(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审计重点:真实性和完整性;计价;贴现;充分揭示,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3)预收帐款 预收帐款审计重点: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4)其他流动负债 审查其他流动负债时应特别注意合法性目标 2.长期负债审计(1)长期借款。长期借款
14、审计重点:合法性;计价;分类;截止日;充分揭示(2)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审计重点:合法性;计价;充分揭示,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四、所有者权益审计(一)具体审计目标 所有者权益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负债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二)审计内容 1.实收资本审计 实收资本审计重点:合法性;真实性;所有权和分类;计价 2.资本公积审计 资本公积审计重点:分类;计价;所有权;合法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3.盈余公积审计 盈余公积审计重点:合法性;分类 4.未分配利润审计 未分配利润审计重点:真实性;充分揭示,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五、损益审计(一)具体审计目标 损益表各项目上的
15、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上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不同。(二)审计内容 1.收入审计 收入审计重点:发生;完整性;分类;帐务正确性;合法性 2.成本费用审计 成本费用审计重点:完整性;分类;截止日;合法性 期间费用审计的侧重点是:各项期间费用的计提、使用、摊销、列支的合法性和帐务处理以及损益表列示的正确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3.利润审计(1)营业利润审计 审查时应特别注意收入实现原则的运用、配比原则的运用、销售成本结转的正确性,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核算的合法性和正确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项期间费用的合法性。(2)投资净收益审计 对投资净收益的审计应结合对企业长短期
16、投资审计进行,查明投资收益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投资收益的期间归属有无混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使用是否正确。(3)营业外收支净额审计 审计重点:合法性;分类;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4)利润分配审计 利润分配审计的侧重点应该放在合法性目标上,即审查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向投资人分配利润的比例与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章程规定或企业管理部门决定的一致性;审计人员还应审查利润分配帐户借方金额帐务的正确性,以便最终确定出应转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的正确性,第一节 企业财务审计,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既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从狭义上界定。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就是财
17、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可靠,明确财产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因此,从根本上看,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说,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本书主要是从狭义的角度对经济责任审计加以介绍。,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而产生的。1986年9月,为适应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需
18、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该条例规定:“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据此,审计署于同年12月下发了审计署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这项工作。,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沈阳市于1994年11月颁布了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1995年1月至1996年5月,该市对300多户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查清了企业
19、资产、负债、损益的情况,分清了前后任经营者的经济责任,特别是为企业主管部门考核任用企业领导提供了可靠的依据。1995年初,外经贸部制定颁发了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又提出了“一年一小审,届中一中审,离任一大审”的三步审计方法,把经理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时的一次性审计评价改为经常性的审计监督;把任期终结的事后审计,变为预防性、控制性和总结性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审计,从而在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201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
20、责任审计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省部级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我国审计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审计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审计机关在整顿党政干部作风、促进廉政建设工作中负有法定的责任。审计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
21、审计实质上就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这些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与否,经济效益如何,就是这些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政绩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这种评价,实质上就是要求审计机关对被审计的上述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作出的评价。审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还分别赋予了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权和移送
22、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1999年5月2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是专门的机构或专职人员。同其他审计一样,经济责任审计也必须由专门的机构或专职人员来实施,以保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工作和经费上的独立性。从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具体承担经济责任审
23、计工作的单位主要有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而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则争取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相结合的方法。审计机关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也可以由社会审计组织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机关可以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成果,并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 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是经济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审计的对象是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本质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一种综
24、合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是审计监督区别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直接对作为个体的自然人进行监督的根本区别。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不是经济责任人,而是其所在的部门、单位。,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四)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
25、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领导干部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但同时也向我们的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挑战。过去的干部考察工作,一般都是通过领导干部自我评价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作些调查了解,很少涉及单位经济行为,对干部本人廉政情况也难以全面准确把握。,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上述考察方法很难从深层次的经济活动中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以致一些干部在任职期间表面上表现不错,但离开岗位后问题
26、就逐渐暴露出来,经济上负债较多,单位效益低下,出借资金难以收回,使国家、集体受到损失,这类事例屡见不鲜。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联系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通过对相关的经济指标等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对其任期工作业绩作出评价,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其经济业绩,全面评价考核领导干部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同时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二)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
27、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了纪律观念,促进了廉政建设。,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三)核实了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了前后任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帐,旧官一走了之”的不
28、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三、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一)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内容)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或出租)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范围明确,重点突出。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
29、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二)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事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事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
30、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事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如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三)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
31、任审计(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四、经济
32、责任审计的范围(一)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从目前正式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的情况看,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主要有:省、地级市、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务院部门,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一般为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规定,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乡、民族乡
33、、镇的党委、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有国有资产的其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则必须是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据此,目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五、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从地方开展起来的,每个地方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又大都立足于本地的实际情况,以致种类较多,做法不一,在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规
34、范的情况下,只能以经济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为依据,从与经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行为、与经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结果、与经济责任人有关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出发,简单、笼统地归并。,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一)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其中主要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有无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3.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其中主要查明: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情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帐外帐、小金库,将预算内资金
35、列入预算外管理、使用的行为;有无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收费等问题。,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4.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其中主要查明:帐实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坐支、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公共财产有无因被侵占、损毁造成的浪费或者流失现象;有无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导致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的现象;有无党政机关侵占企业经营性资金、财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是否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党政机关固定资产,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转让、变卖公有资产,给国家造成损失的现象;有无违反规定挪用公共财产或者私自借贷资金,对外投资经商,牟取私利的行为;所在部门、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5
36、.领导干部个人借用公款、使用公共财产的情况。6.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7.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37、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1.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其中主要包括:帐实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搞两本帐和私设小金库行为,有无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存货是否定期清查盘点,有无因被侵占、损毁造成的资产盘亏现象;流动资产管理是否恰当,特别是应收帐款是否真实存在,有无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有无经营性固定资产闲置、被侵占的现象,企业净资产增值部分是否按规定入帐;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有无因投资决策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外汇收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逃、套外汇等行为;有无虚盈实亏、虚亏实盈或者潜亏挂帐问题。,第二节 经济
38、责任审计,2.企业负债情况。其中主要包括:工资总额的计提是否超过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计划,有无超提工资问题,新增效益工资的计算是否正确;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收益、分配状况和借用、使用企业财产的情况;有无将已实现的销售、劳务收入、收取其他单位的回扣等隐匿在应付款或者预收款帐户;负债项目是否予以真实、完整地反映和揭示;企业是否及时申报纳税,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种税收及附加,有无少交、长期拖欠等现象,有无偷逃各种国家税款的行为;各项长期和本期应付款的计提、支付是否正确,有无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3.企业损益情况。其中主要包括:有无乱计、乱摊成本费用,随意调节利润行为;盘盈
39、、盘亏、毁损、报废及在建工程的净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有无随意调节成本和利润的行为;出口退税是否真实、合法,退税计算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各种投资收益的核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计入利润总额;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比例分配利润,有无隐瞒和转移各种收入,利润解缴的帐务处理是否合规,有无截留利润的行为;有无因领导责任造成企业虚盈实亏、虚亏实盈或者潜亏挂帐的问题;有无因领导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担保,造成企业亏损的问题。,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4.在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有无因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5.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指标实现情况。6.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7.与
40、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分清企业领导人员对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纪律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六、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成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对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向本级政府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接到审计机关提交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应当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节 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