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597338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6.0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MARPOL附则Ⅳ解读(新).ppt(2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MARPOL 附则 解读2012年7月30日,1.基本背景2.总则部分3.检验及发证4.设备与排放5.案例分析,主要内容,1.基本背景,该附则已于2003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其2004年修正案也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于2006年10月8日加入,并于2007年2月2日正式生效。,(1)定义“新船”系指:在本附则生效之日或以后订立建造合同的船舶,或无建造合同但在本附则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或 在本附则生效之日后3年或3年以上交船的船舶。“现有船舶”系指不属于新船的船舶。“生活污水”系指:任何型式的厕所和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它废弃物;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

2、池、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装有活动物的处所的排出物;或混有上述定义的排出物的其它废水。“周年日期”系指与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到期之日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2.总则部分,(2)适应范围本附则的规定适用于以下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400总吨及以上的新船;和小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新船;和本附则生效之日5年后,400总吨及以上的现有船舶;和本附则生效之日5年后,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400总吨以下的现有船舶。主管机关须确保,按本条第1.3和1.4款,在1983年10月2日之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现有船舶,应尽可能按本附则第11条的要求进行装备,以排放生活污

3、水。,2.总则部分,(3)例外本附则第11条不适用于下述情况:从船上排放污水是为保障船舶和船上人员安全或救助海上人命的需要;或 由于船舶或其设备受损而排放生活污水,条件是在发生损坏以前和以后已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此种排放或使排放减至最低程度。,2.总则部分,(1)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船舶应进行下列检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在首次签发ISPP证书之前进行;换证检验:按主管机关规定的间隔期进行,但不得超过5年;附加检验:视情而定的总体或局部检验应在本条第4款规定的调查所导致的修理之后或在任何重大修理或换新后进行。,3.检验和发证,(2)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船舶应进行下列检验:初

4、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在首次签发ISPP证书之前进行;换证检验:按主管机关规定的间隔期进行,但不得超过5年;附加检验:视情而定的总体或局部检验应在本条第4款规定的调查所导致的修理之后或在任何重大修理或换新后进行。所有检验应该由主管机关官员或授权的个人或组织完成。,3.检验和发证,(3)证书的期限 a.证书有效期限应由主管机关规定,但不得超过5年。b.如果在原有证书失效日期之前3个月内完成了换新检验,新证书的有效期应为从换新检验完成之日起至从原证书失效日期起算不超过5年的某个日期;如果换新检验是在原有证书的失效日期之后完成的,则新证书的有效期应为从换新检验完成之日起至从原证书失效日期起算不

5、超过5年的某个日期;如果换新检验是在原有证书失效日期的3个月前完成,则新证书的有效期应为换新检验完成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某个日期。,3.检验和发证,c.如果所签发证书的有效期短于5年,主管机关可以将该证书的有效期限展期至本条第1款中规定的最长期限。d.如果换新检验业已完成,但在原有证书的失效日期之前不能签发新证书或不能将新证书送到船上时,经主管机关授权的个人或组织可以对原有证书进行签证。经过这样签证的证书应视为有效,其有效期限从上述日期起算不得超过5个月。e.如果证书失效时船舶不在其应接受检验的港口,主管机关可以延长证书的有效期,但是给予此种展期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船舶完成驶往检验港口的航行,而且只

6、有在正当和合理时才能这样做。任何证书的展期不得超过3个月。获得展期的船舶在抵达检验港后,在没有取得新的证书前无权依据这种展期驶离该港口。在完成了换新检验后,新证书的失效日期为从原有证书未经展期前的失效日期起算不超过5年的某个日期。,3.检验和发证,f.为短程航行的船舶签发的证书如未根据本条的上述规定予以展期,则主管机关可对证书进行展期,但不得超过从证书注明的失效日期起算的1个月的宽限期。在完成了换新检验后,新证书的失效日期为从原有证书未经展期前的失效日期起算不超过5年的某个日期。g.在主管机关确定的特殊情况下,新证书的有效期不必原证书的失效日期起算。在此种特殊情况下,新证书的失效日期应为从完成

7、换新检验之日起算不超过5年的某个日期。,3.检验和发证,(4)证书的失效 a.如果有关检验没有在本附则规定的期限内完成;b.在船舶改挂另一国船旗时,只有在签发新证书的政府认为船舶完全符合本附则要求时才能签发新证书。对于在当事国之间变更船旗的情况,如在变更船旗后的3个月内接到要求,前一船旗国政府应尽快将该船在变更船旗前所携带的证书的副本,以及,在可能时,有关检验报告的副本送交该船的新主管机关。,3.检验和发证,(1)每艘符合本附则规定的船舶应配备下列生活污水系统之一: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该装置应为主管机关认可的型号,并考虑了本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 2010年1月1日前安放龙骨船舶参照本组织以第

8、MEPC.2(VI)号决议通过的国际排放标准建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性能试验导则。2010年1月1日之后安放龙骨的船舶参照本组织以第MEPC.159(55)号决议通过的国际排放标准建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性能试验导则,对于现有船舶,国家规范亦可接受。,或 经主管机关认可的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该系统应装有主管机关认为合格的设施,当船舶距最近陆地不足3海里时用于临时储存生活污水,或 主管机关认为容积足够储存所有生活污水的集污舱,该容积的确定应考虑到船舶操作、船上人员数目和其它相关因素。集污舱应按主管机关的要求来制造,并应提供一种能通过视觉来观察舱内污水量的指示方式。,4.设备和排放控制,4.设备和排放

9、控制,(2)标准排放接头,4.设备和排放控制,(3)生活污水排放除本附则第3条(例外)的规定外,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入海,但下述情况除外:a.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本附则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或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哪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在船舶以不低于4节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订的标准予以认可;或 b.船舶所配备的正在运行的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已由主管机关验证符合本附则所述的操作性要求,并且 该设备的试验结果已载入该船的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

10、书;和 此外,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周围的水变色。,4.设备和排放控制,“AMPHITRITE”轮ISPP证书签发依据错误(1)船舶基本资料 船名:AMPHITRITE IMO编号:9455973 国籍:希腊 船舶种类:油轮 龙骨安放日期:2010年4月26日 总吨:162203 载重吨:320137(2)登轮检查过程 7月12日,青岛黄岛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停靠黄岛油港62泊位超大型油轮“海洋皇后(AMPHITRITE)”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ISPP证书载明船上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符合MEPC.2(VI)要求。可能原因?导致后果及处置?经对设备型号与证书载明型号的对比和对该轮生活污水设备的“型式认可证书”的检查,确认了该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符合MEPC.159(55)要求,ISPP证书错误应为验船师疏忽所致。,5.案例分析,5.案例分析,5.案例分析,生活污水防污染检查的主要检查要点:1.ISPP证书检查;2.设备及管路检查;3.船员实际操作检查。在附则中没有涉及到生活污水排放记录的要求,所以在违法排放的取证上具有较大难度。,6.小结,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