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与校园事故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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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人责任,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

2、(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

3、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

4、护人的资格。,一、概念,监护人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由他的父母等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二、法律规定,民法通则133条第1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监护人应该承担责任,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此款认定监护人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61条第1款:侵

5、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有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讲监护人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这是关于委托监护的规定。,其它:158、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

6、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159、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16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日本:未成年人加害于他人时,如不具备足以识别其行为责任的知识和能力,不就其行为负赔偿责任。无行为能力人 无责任时,对其应予监督的法定义务人,就无行为能力人加于第三人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代监督义务人监督无能力者,亦负赔偿之责。,台湾,无行为能力或限制

7、行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以行为时有识别能力为限与其法定代理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行为时无识别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法定代理人如其监督并未疏懈或纵加以相当之监督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负赔偿责任。,校园事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九

8、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

9、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

10、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

11、、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

12、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案例一览,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 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

13、他组织,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案例一览,思考题:,退休工人老张为了打发闲暇时间,说服家人拿出半辈子的积蓄承包了几十亩荒山,种牧草。正当其与买受人谈妥了价钱想将自己的牧草卖个好价钱的时候,到地里一看,牧草被祸害了一大片。其越想越气,想查个

14、究竟。在地里蹲守了几天后,终于发现远处走来白茫茫的一片。到了近前一看,原来是一群羊,足有八九十只。赶羊的大爷把羊赶到草地里,自己独自坐在树下抽,起了旱烟。老张一看,浑身气不打一处来。起身去质问老汉为什么到自己的地里放养,说造成的损失有两万块,要他赔偿。老汉一听,说羊不是自己的。让老张在这看着,他回家去叫羊的主人来。岂知,老汉一去不回。老张万般无奈,只好打电话给家里人,叫来一辆大车,将养拖回了家。在此后的半年里,老张算是当起了羊倌,每天起早贪黑喂羊,给羊买草料,,羊病了还要给羊请兽医看病,还要忍受家人的责怪和邻居的嘲笑。他不甘心,经常开车到四周村子里去打听谁家丢了羊,可硬是没有打听出结果。半年后,一个叫王栋的人登门造访,称羊是他的。还拿出5000块钱,说3000是草料钱,2000是对老张的酬谢。老张心有不满,但还是想让这个人把羊先领回去再说。岂料,王栋到了羊圈一看,本来是87只羊,却只剩了17只。他硬说是老张,把羊卖了,叫老张赔。老张岂能服气,心想自己租的场子给他养了半年羊,还要赔他钱,哪有这样的道理?王栋也一气之下回了家,一纸诉状将老张告上法庭。,1、雇佣人侵权责任。2、羊吃草构成侵权吗?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区别。3、无因管理。4、反诉。,下次重点:,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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