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取水口普查》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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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二一年十一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专业培训,第四讲 河湖取水口普查,(一)背景知识(二)普查内容(三)普查指标获取(四)普查表填报(五)典型情况分析及填报实例,河湖取水口普查,1、河湖取水口定义及类型2、取水许可制度3、水资源三级区,(一)背景知识,(1)河湖取水口定义:指利用取水工程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向河道外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门。取水工程包括引水闸(涵)、引水渠道、管道、泵站等。,(一)背景知识,河湖取水口定义及类型,1、河湖取水口定义及类型,(一)背景知识,(2)取水口类型,河湖取水口定义及类型,(一)背景知

2、识,河湖取水口定义及类型,(一)背景知识,河湖取水口定义及类型,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用水单位,必须向审批取水申请的机关提出取水申请,经审查批准,获得取水许可证或者其他形式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取水的制度就是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我国用水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用水管理制度。,2 取水许可制度,(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协调和平衡水资源供求关系,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的可靠保证。我国现行的取水许可管理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

3、,我国取水许可制度简史,(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水法中关于取水许可制度的相关条款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的五种特殊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

4、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

5、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水利部令第34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水利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一)背景知识,取水许可制度,定义:水资源分区是水资源规划的基础性工作

6、,根据水资源属性及要求,将流域水系与行政区划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分区。目的:进行水资源分区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和指导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实现区域资源和经济的互补性,利于社会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意义:水资源分区是在一个时期内相对固定、并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分区模式,以利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各项水利规划都采用统一的基本资料,也有利于不同时期规划成果的参照与比较。,水资源三级区,(一)背景知识,3 水资源三级区,我国水资源分区情况全国统一的水资源分区设定到三级分区,三级以下分区由流域机构协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工作需要扩展。全国水资源一级区按流域水系划分为10个

7、。按基本保持河流水系完整性的原则,全国共划分二级区80个。在二级分区的基础上,考虑流域分区与行政区划相结合的原则,全国共划分三级区214个。,水资源三级区填写 本次水利普查填写水资源三级区的名称与编码 水资源三级区名称及编码由县级普查人员填报,(一)背景知识,水资源三级区,水资源分区代码共7位,由大写英文字母和数字的组成自左至右第1位英文字母是一级区代码,10个一级区代码分别为A、B、C、D、E、F、G、H、J、K第2、3两位数码是二级区代码第4、5两位数码是三级区代码第6位数码或字母是四级区代码第7位数码或字母是五级区代码(其中当四级与五级的数码大于9以后用字母顺序编码)水资源一级区按照由北

8、向南并顺时针方向编序水资源二级区、三级区、四级区及五级区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左岸后右岸顺序编码,(一)背景知识,水资源三级区,全国水资源分区情况,(一)背景知识,水资源三级区,各水资源一级区所包含的流域松花江区 包括松花江流域以及黑龙江、乌苏里江、图们江、绥芬河等国际河流中国境内部分辽河区 辽河流域、辽宁沿海诸河以及鸭绿江中国境内部分海河区 包括海河流域、滦河流域及冀东沿海黄河区淮河区 包括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沿海诸河长江区 含太湖流域,(一)背景知识,水资源三级区,各水资源一级区所包含的流域东南诸河区 珠江区 包括珠江流域、华南沿海诸河、海南岛及南海各岛诸河西南诸河区 包括红河、澜沧江、怒江、

9、伊洛瓦底江、雅鲁藏布江等国际河流中国境内部分以及藏南、藏西诸河西北诸河区 包括塔里木河等西北内陆河以及额尔齐斯河、伊犁河等国际河流中国境内部分,(一)背景知识,水资源三级区,本次普查范围为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取水口。重点普查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0m3/s及以上,其它用途年取水量15万m 3及以上)取水口。注意:根据河湖(水库)取水口清查工作结果,已经明确了取水口规模,规模以上取水口和规模以下取水口的普查内容不同。,(二)普查内容,规模以上取水口主要包含基本情况、取水状况与用途、取水许可及取水口管理情况三部分内容。基本情况:取水口名称、所在行政区划、地理坐标及位置、取水方式、取水口工程名称、

10、取水水源类型及名称、是否为集中供水水源地及水源地名称、是否为引调水工程取水口及引调水工程名称、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取水状况与用途:包括取水能力、取水用途、2011年总取水量、取水量取得方式、供水人口、灌溉面积。,(二)普查内容,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许可及取水口管理情况:包括取水单位(个人)名称、有无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取水量、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及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二)普查内容,规模以上取水口,(二)普查内容,规模以上取水口,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普查表,主要内容包括取水口名称、位置、所在河湖名称、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取水用途、2011年取水量、供水人口、灌溉面积等信息。,(二

11、)普查内容,规模以下取水口,(二)普查内容,规模以下取水口,规模以下河湖取水口普查表,普查表中需要填报的内容,动态指标,静态指标,(三)普查指标获取,(三)普查指标获取,(三)普查指标获取,动态指标的获取河湖取水口取水量台帐河湖取水口普查中的动态指标为2011年取水量。为了确保河湖取水口取水量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根据清查结果,水利普查机构组织有关管理单位对万亩以上灌区的河湖取水口和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其它用途的河湖取水口建立取水量台账,逐月记录并汇总。其它取水口不要求建立取水量台帐。取水量台帐中主要记录数据为每月取水量,根据实际取水记录获得。,(三)普查指标获取,取水口台账表,(三)普查指标

12、获取,取水口台账填表说明,(三)普查指标获取,取水量的确定 1有计量设施的取水量确定(1)计量设施简介 计量设施就是常说的量水设备,是专供测量流速或水量的特设建筑物和设备。完整的量水设备通常包括四部分,即上游连接段、量水建筑物、下游连接段和观测设备。取水计量设施按输水通道的不同有明渠量水设施和暗管量水设备。明渠量水设备通常按量水建筑物的水力特点和结构形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量水堰、量水槽、量水器和复合断面量水堰四大类。管道量水设备一般有文丘里量水计、分流计、电磁流量计等。(2)有累计取水量计量设施时,年末与年初水量读数之差即为该取水口年取水量。同理,月末与月初水量读数之差即为该取水口月取水量。,

13、(三)普查指标获取,(3)当计量设施为流量设施时,用取水流量与取水时间换算成取水量。取水量=取水流量x取水时间(4)当计量设施为测速设施时,需要将断面实测资料换算成测流断面面积、将流速实测资料换算成断面平均流速,再计算取水量。取水量=断面平均流速x断面面积x取水时间(5)巴歇尔水槽流量计算 Q=chnc巴歇尔水槽流量系数;n巴歇尔水槽流量指数。,(三)普查指标获取,例题巴歇尔水槽流量计算,取水量的确定 2没有计量设施的取水量确定(1)根据渠道输水时间、水流流速、过流断面估算。(2)用电量法(3)耗油量法(4)用水定额法,(三)普查指标获取,(三)普查指标获取,(1)根据渠道输水时间、水流流速、

14、过流断面估算例题,(三)普查指标获取,(2)用电量法例题,(三)普查指标获取,(3)耗油量法例题,(三)普查指标获取,(4)用水定额量法,用水定额法就是按用水定额推算月取水量。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已经制定了用水定额表,其中将用水定额分为三个大类: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和农村用水定额。下面分别介绍如何用这三类用水定额推算月取水量。1)利用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推算城市生活用水月取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月取水量=供水人口当月天数 人均日用水定额107,(三)普查指标获取,(4)用水定额量法,2)利用工业用水定额推算工业企业月取水量 工业用水定额分为工业万元产值用水定额、单位产品用水定额等,各地方、各行

15、业制定了相应的用水定额地方标准。计算公式如下:W月=W万P月1104(1-c)W月=W单P月2104(1-c)c重复利用率,是指该企业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三)普查指标获取,(4)用水定额量法,3)利用灌溉定额或每次灌水定额推算农业用水月取水量 农业用水月取水量=灌溉面积每次灌水定额当月次数 农业用水年取水量=灌溉面积灌溉定额,(四)普查表填报,填报要求 普查表是本次普查的重要基础资料,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1)普查表的各个项目都必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清晰地填写,字迹工整、不可涂改。需要填写数字

16、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2)“河湖名录”、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及编码、水功能区划成果是普查指标的填报依据,由省级普查机构下发至地级及县级普查机构。,(四)普查表填报,填报要求 3)应按照清查名录所确定的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避免普查对象遗漏,根据普查对象规模确定填报规模以上普查表还是规模以下普查表。4)基本普查单位:以单个取水口作为基本普查单位。对于规模以上取水口,要求一个取水口填报一张表。5)河湖取水口普查表(规模以上):即P401-1表,该表只针对规模以上的固定取水口填报。,(四)普查表填报,6)河湖取水口普查表(规模以下):即P401-2表,该表填报只对规模以下的取水口,各县根据具体情况予

17、以统计并进行典型调查后逐个填报表内各项普查指标。7)如取水口所在河湖(如小河流)未在本次普查的河湖名录上时,则取水水源所在河湖名称及编码填写该河湖所汇入的具有编码的最小一级河湖的名称及编码。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上河湖的普查标准为流域面积在50km2以上的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以上的湖泊。,(四)普查表填报,8)填报的数字必须按照填表指标说明中的要求保留小数位数。9)需要建立取水量台账的取水口,普查表(规模以上)中的2011年取水量,需根据取水口管理单位所提供的该取水口“取水量台账”填报,并经取水口管理单位确认。,(四)普查表填报,10)普查表一般由普查对象管理单位填报,普查员协助填报,并进行

18、复核,普查指导员进行审查。没有管理单位的普查对象,可由普查员直接填报普查表,其填表人为普查员。11)普查表中除取水许可证编号、管理单位代码需要管理单位填写外,其它编码包括取水口编码、行政区划代码、工程编码、河湖(水库)编码、水源地编码、引调水工程编码、所在水资源三级区编码,由普查机构填报。,【1.取水口所在区域及位置】【1.1名称】有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口,按照取水许可证上批准的取水口名称填写,没有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口,可按照取水单位名称或取水口位置对该取水口命名后填写。【1.2编码】严格按照本次水利普查编码方案中的普查对象编码规则要求,对取水口进行编码并填写。,(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3

19、所在行政区划】指该取水口位置所在行政区划,按省、地、县、乡、行政村填写。【1.4行政区划代码】指该取水口位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分为3段,第1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2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3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5地理坐标】指该取水口所处的经度和纬度,采用度、分、秒的形式,要求保留到0.1秒。(有闸的取水口位置定位为闸室中心,没有闸的按取水渠道或管道与堤防交汇处定位;泵站提水的按照泵站位置定位,无堤防段可按河岸边定位)具体可在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20、的地形图上进行量算,也可用GPS进行实测定位后填报。,(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6取水口位置】指该取水口所在河湖上的具体位置,用文字描述。河道上的取水口填写水利部门确定的堤防桩号如黑龙河左堤桩号15+623,湖泊围堤边上的取水口填写如黑龙湖南围堤桩号15+623,水库边的取水口填写如黑龙水库坝上左侧约3500m,在水库大坝坝体上如填写黑龙水库大坝坝体左坝肩处。在没有统一桩号的情况下,请填写至具体行政单位的何方位置或按照明显地物填报,如王村下游左岸约100m处,某桥下游左堤500 m处。,(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7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指该取水口取水水源所在的水资源三级区的名称

21、。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中水资源三级分区规定的名称填报。【1.8水资源三级区编码】填写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中规定的该水资源三级分区7位统一编码。,(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2.1取水方式】选择自流、抽提两类之一填写。单项选择,在所选项前“”内打“”。自流指没有动力设备直接通过引水闸涵、管道或直接通过引水渠从河湖引水;抽提是指通过动力设备、利用水力机械提水的取水形式。,【2.2水闸名称】【2.4泵站名称】当取水工程为水闸或泵站,并且其工程规模在“水利工程设施普查”中规定的规模以上时填写该项,工程名称必须与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填报的本工程名称一致。如水闸或泵站在规模以下则不填写

22、该项。如取水口没有工程或工程不是水闸或泵站,也不填写该项。【2.3水闸编码】【2.5泵站编码】如果水闸(涵闸)或泵站的规模在“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规定的规模以上时,则填写该水闸(涵闸)或泵站的编码,填写的编码必须与“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填报的本工程编码一致。,(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3.是否为引调水工程取水口】指本次普查的引调水工程的取水口,在是、否前面的“”内打“”,单项选择。若选择是,则填写【3.1】和【3.2】。【3.1引调水工程名称】按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填报的引调水工程名称填写。【3.2引调水工程编码】填写本次普查中该引调水工程的编码,与“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23、”中填报的编码一致。,(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4.是否位于地表水水源地】指取水口是否位于本次普查的地表水水源地内。本次普查的地表水水源地为所有向城镇集中供水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向乡村集中供水且供水规模为供水人口1万人及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m3及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如是则在是前面的“”中划“”,并填写【4.1】和【4.2】项;如不是则在否前面的“”中划“”;单项选择。【4.1水源地名称】应与本次“地表水水源地普查表”中填报的地表水水源地名称一致。【4.2水源地编码】应与本次“地表水水源地普查表”中填报的地表水水源地编码一致。,(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5.1水源类型】指该

24、取水口所取的水源类型,类型分为水库、湖泊、河流,单项选择,在对应的“”内打“”。【5.2湖泊(水库)名称】在湖泊上的取水口填写所在的湖泊名称,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湖泊名称填写;在水库上的取水口填写所在的水库名称,与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对应的水库工程名称一致。如湖泊不在河湖名录中或水库不在“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范围内,则不填写该项。,(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5.3湖泊(水库)编码】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湖泊编码填写;水库编码按本次“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对应的水库工程编码填写。如湖泊不在河湖名录中或水库不在“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范围内,则不填写该项。【5.4河流名

25、称】在河流上的取水口填写所在河流名称,在湖泊或水库上的取水口填写湖泊或水库所在河流名称,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河流名称填写。如果湖泊不在某条河上不填写该项。如所在河流(如小河流)未在本次普查的河湖名录上时,则河流名称填写该河流所汇入的具有编码的上一级河流的名称。【5.5河流编码】按本次普查河湖名录中规定的河流编码填写。,(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6.取水能力】指取水工程的现状取水能力,以取水流量和年取水量表示。【6.1取水流量】当工程及设施完好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运行正常时,填写设计取水流量。单位:m3/s,保留2位小数。当因工程设施问题导致取水能力下降,则根据取水能力下降程度,分析后填

26、报现状最大取水流量。如引水渠道淤积,导致过流断面缩小,则根据断面比例计算现状取水流量。如泵站机组设备损坏,则根据现状能正常运行的机组台数及效率估算现状最大取水流量。单位:m3/s,保留2位小数。【6.2最大年取水量】填写20082010年年取水量的最大值。单位:万m3,保留整数。,(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7.主要取水用途】主要取水用途分为城乡供水、一般工业、火(核)电、农业、生态环境5类。根据该取水口取水量的主要用途,在对应的主要用途前面“”内打“”。单项选择。【8.2011年取水量】填写该取水口2011年当年即2011年1月1日0时至2011年12月31日24时的取水总量。单位:万m3

27、,保留整数。万亩以上农业灌溉取水口及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的其它用途取水口按2011年台账统计的取水总量填写。对不要求设立台账的取水口,有计量设施的取水口按照计量数据填报,没有计量设施的取水口,按照本次普查推荐的取水量获取方法获取后填报。,(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9.取水量取得方式】当取水口有计量设施,取水量按照计量记录填报时,在计量记录前面的“”内打“”;当取水量采用综合推算方法得到时,在综合推算前面的“”内打“”;其他方法得到的取水量则在其它前面的“”内打“”。,(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0.供水人口】指该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所供的城镇和农村人口。当供水用途为城乡供水时填报

28、该项。有明确供水范围的,按供水范围内的统计人口数填报;无明确供水范围内的,按取水口生活供水量及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等指标分析后填报。单位:万人,保留2位小数。【11.灌溉面积】指该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的实际灌溉面积。当供水用途为农业时填报该项。有明确供水范围的,按供水范围内的实际灌溉面积数填报;无明确供水范围的,根据实际用水量及当地灌溉定额分析后填报,灌溉定额应采用当年典型灌区调查后的数据。单位:万亩,保留2位小数。,(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2.取水单位情况】指取水口的取水单位或直接负责管理取水口的单位。【12.1单位名称(个人)】当有取水许可证时,按照取水许可证上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

29、的名称填写;没有取水许可证时,直接填写单位名称或个人的姓名。如水厂、灌区、企业(公司)、村庄等;如为个人取水,可直接填写个人姓名。,(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2.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该代码由8位无属性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当取水单位有代码时填写,没有代码时不填写。【12.3所属行业】指取水单位(取水户)的行业属性。在水利、工业、农业、城建、环保、林业、其它行业前面的“”内打“”。单项选择。取水口没有管理单位时不填写该项

30、。,(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3.有无取水许可证】根据有、无取水许可证判断,在有、无前面的“”内打“”。单项选择。无则不填【13.1】、【13.2】、【13.3】、【13.4】。【13.1取水许可证编号】按照取水许可证正式批复文件上编号填写。,(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13.2许可取水量】按照取水许可证正式批复文件上取水量填写,如没有批复则不填写许可取水量。【13.3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填写取水许可证上所注明的审批机关(单位)全称。【13.4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填写取水许可证上所注明的监督管理机关(单位)全称。,(四)普查表填报-填表说明,(四)普查表填报-审核关系,为保证普查表填报

31、数据的有效性,普查表填报完毕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表进行审核。县级普查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对有问题的普查表按要求重新填报。普查表审核包括表内审核和表间审核两类。(1)表内审核 表内审核主要是根据填表要求审核普查表填报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漏填指标项等,具体如下:1)地理坐标:720000 东经1360000,160000北纬540000。2)日期:按年月日填写,如,1月份12。,(四)普查表填报-审核关系,3)取水量及流量:取水流量0;年最大取水量0;2011年取水量0;4)当主要取水用途为城乡供水时,供水人口必须0。5)当主要取水用途为农业供水时,灌溉面积必须0。6)许可

32、取水量必须0。7)管理单位代码为9个字符,不能含有09,AZ(大写)之外的任何字符,必须符合校验规定。,(四)普查表填报-审核关系,(2)表间审核 表间审核主要是指取水口普查表内一些普查指标应与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水库工程普查、引调水工程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普查及水源地普查等相关普查指标相协调一致。1)表中填报的河湖、水库名称及编码必须要与“河湖基本情况普查”中相应的河流普查表、相应的湖泊普查表以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相应的水库工程普查表中的名称和编码一致。2)取水工程名称及编码必须与“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相应的水闸工程普查表或泵站工程普查表中的名称和编码一致。,(四)普查表填报

33、-审核关系,(2)表间审核3)取水口所在水源地名称及编码必须与相应的“地表水水源地普查表”中的名称和编码一致。4)引调水工程名称及编码必须与“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相应的引调水工程普查表中的名称和编码一致。5)取水口取水量与经济社会用水调查成果协调、与所在水源地普查成果相一致。,(五)典型情况分析和填报实例,供水是河湖(水库)的主要社会经济功能之一,通过普查河湖沿岸取水工程的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可以掌握河湖水资源的利用状况、开发程度、主要取水口的分布情况等基本信息。本章介绍了河湖取水口普查的相关背景知识、普查内容、普查表的填报和审核等事项。,小结,(1)背景知识包括取水口的形式、取水许可制度等内容。(2)普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取水状况与用途、取水许可及管理情况等三个方面。规模以上取水口和规模以下取水口分别填报普查表;(2)动态指标2011年总取水量获取方法;(3)什么情况下取水口需要建立取水量台账;(4)普查表中各项指标的具体填报要求;(5)审核应注意哪些问题。,谢 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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