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与发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与发展.ppt(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代议制的确立与完善,-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与发展,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它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通常以议会作为代表民意的机关。代议制是资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夺取政权之后正式确立起来的。它的基本特征是:由通过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议会议决事项均由议员共同讨论并经多数通过;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现代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什么是代议制?,思考:光荣革命的背景.结果与影响,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严重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建立了共和国,但由于政局动荡,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2、;复辟王朝恢复封建统治秩序(恢复天主教),引起了资产阶级的强烈不满。,是向封建贵族的一次妥协,但这种妥协是有必要的、有分寸的。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标志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避免了社会动荡,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提供政治前提。,评价,的内容及其作用?,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标志是什么?,权利法案的颁布,权利法案,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
3、除经议会同意之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限制了国王哪些权力?,立法权,征税权,司法权,军事权,权利法案,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之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经常集会。,保证了议会哪些权力?,选举权,言论自由权,集会权,英国君主立宪制是怎样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二、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和发展,(一)确立:颁布权利法案,1、时间:,1689年,2、主要内容:,(1)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君权;,(2)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3、结果和意义:,(1)国王逐渐处于“统
4、而不治”地位,(2)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二)发展,责任内阁制,(1)形成时间:,18世纪前期,(2)特点、含义:,政府首脑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他提名组成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政府首脑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国家元首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是虚职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发展(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责任内阁与议会的关系,阅读教材“小密室的演变”一目请介绍责任制内阁(Cabinet)的由来和演变,联系现实讨论:就政治体制而言,布莱尔(工党)能够上台组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当布莱尔内阁遭到议会下院反对,布莱尔内阁可以怎么做?布莱尔内阁还能继续吗?,参考答案:首先,工党必须在下院大选中获胜成
5、为多数党;其次,工党必须单独拥有下院中一半以上的席位或与其他党派联合拥有一半以上的席位;再次,他本人必须是工党领袖;最后,要由国王任命才行。,首相,议会下院,内阁(政府),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对议会负责,提出名单组成责任制内阁,对议会集体负责,内阁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监督内阁,从而控制行政,英国议会与政府的关系,1、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三者融为一体;2、君主保留,但议会掌权;3、以议会和责任内阁为核心;4、国王临朝不理政,代表国家,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英国政体结构特点,3、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完善(代议制下的民主化趋势),1832年议会改革,(1)改革原因:工业革命深
6、入和经济发展,工商业资产阶级迅速壮大,改革议会的呼声日渐高涨(2)改革结果:工商业资产阶级增强了在议会中的地位,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保证了英国资本主义更加迅速发展。,阅读内容,为什么有人把内阁称做英国议会中的第三院?,定型:内阁专横,阅读内容,政治: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经济:符合国情,维持了英国的社会稳定,为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和英国成为世界头号殖民强国提供了有力保障。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4)君主立宪制的作用,思考
7、:1719世纪,中英两国的政治体制有何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怎样不同的结果?不同体制:中国君主专制达到顶峰;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结果:中国的君主专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落后于西方的根源之一;英国:(见上),材料二:一位近代英国研究宪法的权威人士曾说:“上下两院(议会)如果作出决定,就是把女王本人的死刑判决书送到她面前,她也不得不签字。”,材料一:摘自权利法案1、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2、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皆为非法。3、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非法。,特点: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属于虚君,特点:国家的权利中心在议会。,材料三:英国有这样习惯,一旦内阁受到下院反对,首相就要辞职向议会谢罪,或解散下院提前大选,由新选出的下院决定内阁的去留。,特点:内阁对议会负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