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652999 上传时间:2023-08-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鼓励各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创新,加大信贷投入,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X政办秘(2022)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评价办法。第一条评价组织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单位实施考评工作。第二条评价对象(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已满两个完整工作年度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二)保险业金融机构。进驻本县已满两个完整工作年度的保险公司;(三)地方性金融机构、

2、证券公司。成立已满两个完整工作年度、并正常开展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进驻本县已满两个完整工作年度的证券公司。第三条评价原则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硬化评价指标,规范评价程序;加强过程管控,定期排名通报;突出重点方向,施行精准调度;坚持客观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条评价内容(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分为基本评价指标和专项评价指标。其中,基本评价指标为新增贷款额、贷款增长率、存贷比、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政策安排部署情况等;专项评价指标为创新产品运用、金融风险防范、专项任务落实等。(详见附件1)(二)保险业金融机构。分为基本评价指标和专项评价指标。其中,基本评价指标为保费收入增

3、长率、保险赔(给)付率、纳税额等;专项评价指标为加分指标、扣分指标、专项指标等。(详见附件2)(三)地方性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分为基础指标和专项评价指标。其中,融资担保公司为担保放大倍数、支持小微“三农”业务比重、担保代偿等;小额贷款公司为贷款余额、支持小微“三农”业务比重、不良贷款率;典当行为典当总额、绝当率;证券公司为开户数、托管证券市值、企业上市挂牌、资本市场培训。专项评价指标为创新金融产品、落实交办任务、配合监管检查等。(详见附件3)第五条分值设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基本评价指标分值设置为100分,专项评价指标为加减分项,最高上限为30分,总分值为130分;地方性金融机构、证

4、券公司基础指标分值设置为100分,专项评价指标为加减分项,最高上限为20分,总分值为120分。第六条评价程序考评工作于每年1月启动,按照“月通报、季评价、年考核”的方式,将综合情况纳入年度考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及证券公司分三类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按照分数分别评定前三名,地方性金融机构及证券公司按照分数评定前两名。(一)月通报。每月15日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XX县支行,对上月各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集、排名,分析存在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形成金融工作专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二)季评价。每季度后30日内,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XX县支

5、行,协调县有关部门,按照评价指标,对上季度各金融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意见,通报至各金融机构上级单位。(三)年考核1 .自评。评价对象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自评,计算得分,形成自评报告,于每年2月上旬将自评报告报送县地方金融监管局。2 .复核。人民银行XX县支行提供考评相关基础数据,涉及保险数据的协调XX市银保监分局提供。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相关基础数据对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复核,初步拟定考评基础得分。专项评价指标涉及政府交办任务的,由县直有关部门提供,县地方金融监管局2月底前收集有关部门数据进行汇总,拟定总得分,提出考评等次意见,3月上旬前向各金融机构反馈考评结果,各金融机构对考评结果有

6、异议的,可在收到考评反馈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收集汇总后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3 .审定。每年3月下旬,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考评等次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第七条结果运用(一)奖励方式1 .县政府对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抄送各金融机构的上级单位。对评价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金融机构通报表彰,授予“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2 .评价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名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用于奖励该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奖励分配方案由该机构自行制定;县政府将该机构作为主办行,在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住房租赁、普惠金融、金融科

7、技、投融资、财政资金结算等方面加强合作,提高财政性资金存放比例。3 .评价获得第一、二、三名的保险业金融机构,按照名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用于奖励该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奖励分配方案由该机构自行制定;评价获得第一、二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按照名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用于奖励该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奖励分配方案由该机构自行制定。4 .评价结果当年获得第一名或者连续两年获得前三名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县政府将该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服务地方经济等情况向省市上级单位、监管部门,提出书面肯定意见。证券公司当年评价结果获得第一名的,参照执行。5 .同时参加市级、县级考核并

8、获奖的金融机构,奖励按标准高的兑现,不重复奖励。(二)惩罚措施1.评价结果位列后三名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授予“服务经济发展落后单位”,落后单位要将授予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后单位”牌匾悬挂于党委(党组)会议室以示警醒,对于拒不悬挂的,在下年度考核中直接扣30分。6 .评价结果当年位列最后一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取消一切政府性业务合作,收回所有可调配财政性资金,县政府将该机构评价结果、服务地方经济等情况函告省市上级单位、监管部门。7 .评价结果当年位列最后一名或者连续两年位列后三名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县政府对该机构启动社会满意度调查,委托第

9、三方机构,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广泛征集政府各部门、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城乡居民等主体的意见,将该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间履职不力情况、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一并函告该机构省市上级单位、监管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同时,该机构评价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积极改善服务并逐年提高位次的,不重复启动程序。8 .财政资金存放实行动态调整,将月通报、季评价、年考核排名情况,作为存放、收回的直接依据,贯穿于考评全过程,按月调整管理,实现灵活调配。优先支持排名靠前、贡献突出的银行机构,优先调整排名落后、贡献不明显的银行机构。第八条其他事项本评价办法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2023年度起执行本评价办法。2018年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实施细则(X政办(2018)27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