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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服务中心主席接待日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维权职能,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关系,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本制度。一、工作日程:每周二上午8:3011:30,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轮流到中心接待处理职工来访。二、主要内容:1、向来访的职工群众宣传相关政策法规;2、详细了解来访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3、负责接待: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职工所需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应。三、承理方式:按照领导接待与领导亲自督办相结合,中心独立办理
2、与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相结合,转办与督办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承理职工来访。1、由服务中心派专人陪同主席接待、受理职工来访。2、对职工来访进行立案登记,详细记录职工来访事由,全面了解职工诉求。3、对服务中心能够独立解决的职工求助,当场解决。属于咨询性的且政策明确的问题,当即给予答复。4、对需要由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中心与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向求助职工说明情况,由服务中心报主管部门解决或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5、对办理不了的或工会自身不能解决的,指导职工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6、每天接待案件落实责任制,责成专人办理,并填写督办卡,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四、相关事宜:1、接待日时间表每月由市总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提醒当天值班领导。若遇到其他重大情况,当天值班领导因工作无法接待时,由值班领导协调并由市总办公室通知服务中心。2、值班领导应根据接待日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时到中心主席接待窗口接待职工来访。3、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市总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接待日时间表,更换中心的领导值班牌。4、市总领导接待期间,来信来访窗口必须有一位工作人员参加接待,并作好记录及后期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