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耕地占用税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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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这一章都是小税种,题型基本是选择题和判断题,第一节 房产税法,一、房产税基本原理(一)房产税的概念了解,(二)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三)房产税的作用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1、产权属国家的经营管理单位纳税2、产权属集体

2、和个人所有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3、产权出典承典人纳税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房产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举例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2001)A产权属于集体的由承典人缴纳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房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未投入使用)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外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要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三、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注意:1.上述

3、的口径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口径一致2.不包括农村。,举例:1.下列房产不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是()A.非生产企业经营用房 B.农村的居住用房C.某公司无租使用学校的房屋 D.工矿区的企业用房,四、计税依据与税率,(一)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有两种:从价(房产的计税价值)计征和从租(房产的租金)计征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对房产原值需要说明的是: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4、。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照明等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1.以房产联营投资的,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2.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的确定,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5、,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4、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举例:融资

6、租赁的房屋,以该房产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2000),2、从租计征按照租金收入征税如果租金是以劳务或其他形式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的标准金额计征,房产出租时,如果以劳务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劳务的平均价格折算为房租收入,据此计征房产税。()(2007),(二)税率1、从价计征的:余值1.2%;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3、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举例: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可暂按其租金收入征收税4%的房产税()(2001),五、应纳税额计算,1、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

7、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举例:1.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A24万元 B228万元C30万元 D168万元 2500(1-30)(1-20)1.2+5012%22.8,2.某企业共计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2000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

8、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解析:,(1)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243200(元)(2)应缴纳的房产税:(4000-200)(1-20%)1.2%=36.48(元)200(1-20%)1.2%126=0.96(元)或4000(1-20%)1.2%-200(1-20%)1.2%50%=37.44(

9、元)出租房产1.5612%=1.08(万元)在建工程500(1-20%)1.2%124=1.6(万元)应缴纳房产税=36.48+0.96+1.08+1.6=40.12(万元),3.某企业2002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2003)A4.8万元 B24万元C27万元 D28.8万元(3000-1000)(1-20)1.2+1000(1-20)1.212321.659125.421.6+5.427,4.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

10、03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房产税()(2004)A、6.0万元 B、9.6万元 C、10.8万元 D、15.6万元,5.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及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人1200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2005)A.288元 B.576元 C.840元D.864元,6.某国企业在其所在城市有房屋三幢,其中二幢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两幢房产账面原值共为400万元,

11、年初对这两幢房屋进行了改建装修,支付费用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另外一幢房屋租给某私营企业,年租金收入为20万元。该企业生产、经营自用房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万元万元 D.3.78万元应纳税额=(400+50)(1-30%)1.2%=3.78(万元),六、税收优惠,能够做选择和判断就可以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要纳税。注意:不享受行政事业费的人民团体要纳税。二、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房产税附设营业单位的用房,

12、应纳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自收自支之日起,免征3年。,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附设营业单位的用房,应纳税。(上述三点跟土地使用税一致)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免征;营业用、出租用房,征。五、人民银行总行(外管局)的分支机构,免。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情况:1.损坏房和危房,停止使用后,免征。2.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3.基建工地的临时性建筑,施工期间,免税;施工单位将临建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接受次月起纳税。4.人防设施,不征;5.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房租调整改革前收取的租金偏低的,暂免;非营业用

13、房,由省级政府确定是否减免。,6.高校后勤实体,免。7.非营利性医疗及保健性机构,免。8.老年服务性机构自用房,免。9.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价出租房,暂免。,10.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县镇工矿区范围内的,纳税;以上范围以外的,在单位帐中能分清的,从2001年1月1日起免。,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对于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生产用房”和“生产占地”,是指上述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

14、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某供热企业2007年拥有的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全年取得供热总收入25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800万元。企业所在省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房产税()(2008)A13.44万元 B.28.56万元 C.42万元 D.60万元,某供热企业2008年度拥有生产用房原值3 000万元,当年取得供热总收入2 0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500万元,房产所在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

15、20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2009)万元 B.21.6万元 C.27万元 万元,12.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实体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举例:1.下列各项中,暂免征收房产税的有()(2002)A、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B、文化体育单位出租的公有住房C、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D、个人对外出租经营的自有住房2.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2002)。A.行政机关所属的招待所使用的房产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房

16、屋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3.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有()(2003)A.城市居民出租的房产 B.城市居民投资联营的房产C.城市居民所有的自住用房 D.城市居民拥有的营业用房4.个人所有的房产,除出租者外,一律免征房产税。()(2004)5.下列各项中,关于房产税的免税规定表述正确的有()A.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B.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房产免征房产税C.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D.应税房产大修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法有关规定的有()。A.对按政府规定

17、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B.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C.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D.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向税务部门申报,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5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5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5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

18、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2006)A、15.04 B、16.32 C、18.24D、22.72对A:1200(1-20)1.21243.84万元对B:出租:104124.8万元 自用:1000(1-20)1.21286.4合计:3.84+4.8+6.4=15.04,某企业2006年2月委托一施工单位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接管基建工上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00万元。该企业所在省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06年企业该项固定资产应缴纳房产税()(2007)万元 B.2.31万元万元 万元应纳房产税1100(1-30)1.23/122.3

19、1(万元),七、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二)按年计算,

20、分期缴纳(三)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按座落地,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2007)A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购置存量房,自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

21、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的一种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广,但又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二、纳税义务人,了解即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

22、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举例:1.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3年)A.0元B.2000元C.8000元D.10000元 2.下列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B.租借写字楼办公的内资企业C.拥有土地使用权且用于办公用地的事业单位D.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三

23、、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市区和郊区)、县城(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工矿区。注意:1.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在内3.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之外的土地不缴纳举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范围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的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1、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测量的,但有土地证的,以土地证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证后再作调整。,举例:某城市的一家公司,

24、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A.46000元B.48000元C.50000元D.52000元,(二)税率不用记注意一点:在每一档,税额的差距是20倍记住一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举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5、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最低税额的20。()(2006),(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五、税收优惠,这一节是本章的重点总原则:非经营性的免税(可以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结合起来)(一)免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是“使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附设营业单

26、位的经营用地,纳税。,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土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废弃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举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具体免税期限的确定权在()(2000)A.省级地方税务局 B.地市级地方税务局 C.县级地方税务局 D.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盐矿的矿井用地 B

27、.工业企业仓库用地C.危险品仓库用地 D.机场场内道路用地,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栋地3000平方米,B占地1000平方米。2007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A.3750元 B.11250元 C.12500元 D.15000元,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3年(还免征房产税3年)。从经营之日起免征3年营业税,用于改善医疗设施。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不包括企业绿化用地),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28、。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10、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分支机构免税,11、特殊用地的减免税照顾:都看看吧,强调两点:核心:产业政策照顾,对石油、电力煤炭企业等,生产专用地和企业围墙外的与生产设施有关的土地,免税,与社会公用的土地(功能视同市政公共用地),免税,其他的要纳税。(1)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高校后勤实体:免征。,(3)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29、,免征。(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5)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生活、办公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举例:1.甲企业(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A、B、C三个地域,A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厂区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B的土地使用权属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5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半;C面积3000平方米

30、,甲企业一直使用但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假设A、B、C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甲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A、57500元 B、62500元C、72500元 D、85000元(10000-1000+2500+3000)572500,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2003年)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2006)A.寺庙内宗教人员的宿舍用地B.国家机关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D.国有油田职工和家属居住的简易房

31、屋用地,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6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平方米,肉制品加工车间占地16000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0.8元。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A.16800元 B.25600元C.39200元 D.48000元应纳土地使用税(60000-28000)0.825600(元),某盐场2008年度占地200 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占地20 000平方米,盐场内部绿化占地50 000平方米,盐场附属幼儿园占地10 000平方米,盐滩占地l20 000平

32、方米。盐场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0.7元。该盐场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2009)A.14 000元 B.49 000元C.56 000元 D.140 000元(200000-10000-120000)0.7=49000,(二)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熟读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6、基建项目,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税,7、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

33、8、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从严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9、对于私房产权已归还房主,但仍由原住户居住并缴纳租金的,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10.各类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用地,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11.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和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2.经贸仓库、冷库等纳税有困难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地税局提出申请,由省级地税局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享受减免13.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对纳税

34、有困难的,可经批准后适当减免,14.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非建筑用地,由省级地税局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减免15.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费用的供热企业暂免土地使用税。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不在此列。,对于同时向居民、非居民供热的,按照从居民供热取得收入的比例来计算举例 下列各项中,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2005)A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B.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用地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某供热企业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63000平方米(有一间3000平方米的车间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队

35、使用),行政办公楼5000平方米,厂办子弟学校5000平方米,厂办招待所2000平方米,厂办医院和幼儿园各1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3000平方米;2005年度该企业取得供热总收入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向居民供热取得的收取。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3元,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万元(2006)A、8.4 B、12.6 C、14.4 D、24 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3000500010001000)3(50002000)/5000126000,六、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期限由当地省级政府确定(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购置新

36、建房交付使用次月2.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次月3.出租出借交付次月4.房地产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商品房使用或交付次月,5.新征用耕地批准之日起满一年时6.新征用非耕地征用次月举例: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2005)A.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3个月B.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C.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D.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2年,下列各项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C.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37、使用税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跨省的,各自的土地所在地举例: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土地,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007)(四)纳税申报(了解),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二)耕地占用税的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时一次性征税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二、纳税义务人

38、,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三、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1、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主要是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2、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3、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4、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直接为农业生产服

39、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5、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6、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7、对于未经批准占用

40、耕地但已经完纳耕地占用税税款的,在补办占地手续时,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A.铁路线路占用耕地B.学校占用耕地C.公路线路占用耕地D.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二)税率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

41、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各地适用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省级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平均税额。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三)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五、税收优惠,(一)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学校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

42、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幼儿园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养老院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医院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二)减征耕地占用税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

43、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3、按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4、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

44、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A.供电部门占用耕地新建变电站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C.市政部门占用耕地新建自来水厂D.国家机关占用耕地新建办公楼,六、征收管理,(一)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二)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三)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

45、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临时占用耕地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四)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2、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3、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4、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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