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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NGO的法制建设与治理变革,清华大学教授:王名,天下讲坛2005,2005.1.9,转型中国有哪些NGO?现行法规体系及其问题新基金会法规所勾勒的制度框架社团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新的法制框架及其基本内涵在新的法制框架下推进治理变革,内容要目,社会团体:合法注册14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法注册12万家 共26万多家基金会:合法注册1300家社区民间组织:非注册约2030万家农村民间组织:各种形式约200万家 约250万多家工商注册的非营利组织:约1020万家境外在华资助型NGO:约百余境外在华项目型NGO:约千余境外在华经济类NGO:约千余境外在华宗教宗教类NGO:约百余,1.转型中国有哪
2、些NGO?,约2500多家,2.现行法规体系及其问题,中国民间组织法规的沿革1932年民众团体组织法案:例举登记许可1950年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人民团体、社会公益等六大分类1988年基金会管理暂行办法、外国商会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社团条例:双重管理、限制竞争、清理整顿现行法规体系的构成关于社会团体的登记和管理: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七章40条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1998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六章32条关于公益捐赠、受赠和减免税: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六章32条关于公益资产运作和信托管理:2001年 关于公益信托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章 公益信托)共
3、15条现行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结社限制:对公民自由结社而言设置了高不可攀的进入门槛和条件存在空白:对于境外在华NGO农村和社区组织,尚无法规禁则过多:限制竞争,禁止地域分支,取缔未登记社团等责任不清: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职责重复且不独立、无约束裁量权大:行政机关对不予登记掌握过大的裁量权监管薄弱:除业务主管单位监督守法外,只有年度检查,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非公募区别于社会团体的财产及其运作关注加强监管除行政管理,更强调对运作的法律和制度约束规范治理对理事会构成、职权、规则等作出具体制度安排社会监督明确公开透明原则强调捐赠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内外统一适用大陆范围内一切基金会,3.新基金会法规所
4、勾勒的制度框架,指导思想立法目的:保障结社自由,维护社团权益,规范社团行为,发挥社团作用,创造发展环境基本定位:在现有基础上全面重构,降低门槛,加强监管,为专项立法奠定基础基本原则自由结社原则:除法律禁止,一切结社均为合法内外统一原则:囊括一切社团,包括海外、境内一切会员制组织统一监管原则:设立统一的监管机构,独立行使监管权分类管理原则:按照一定标准分类,采取不同程度的监管政策非营利性原则:明确定义非营利性并作为所有社团的基本属性公开透明原则:社团的活动按照法定程序公开透明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除法律禁止及章程限定,社团活动无禁区社会监督原则:鼓励公益举报并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4.社团立法的指导
5、思想和原则,5.新的法制框架及其基本内涵,完善NGO法制框架的三个基本层次行政法规:基金会、社团、行业协会、民非、等等。专项立法:非营利组织/民间公益组织促进法基本法宪法:关于结社权及其保障、公益财产保护的宪法规定完善NGO法制的基本内涵准入门槛设定:结社备案,法人登记,财产公益;政府监管体制:统一监管,分类对待,内外一致;政府干预机制: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行政执法;组织治理模式:制度约束,民主决策,社会监督;社会支撑形式:公益捐赠、志愿参与,优胜劣汰,社会保障。,5.在新的法制框架下推进治理变革,实现组织变革从内部人控制走向公开透明、社会监督从热心人团伙走向制度化和专业化团队组建联合舰队从互
6、不相干、一盘散沙走向相互合作、联合行动重构与政府关系努力争取来自政府的各种资源和可能的政策优惠挤入公共空间,积极倡导,干预和影响公共政策重塑社会公信与媒体合作,借助公共媒体塑造良好的公益形象建立发言人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公民社会,让NGO成为,中国每一个公民实现结社权,追求社会公正、公益、博爱的志愿之舟!,2004年最后一天,在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召开的会上,你还在提醒大家,绿色流域的于晓刚在坐,我们应该听听他们所承受的不公,我们还将如果再继续“作战”,这一切都是昨天,仅仅是昨天-我相信,三十二年来,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你生活中的每一天。也正因为有了这一天又一天,朋友们在和你相识的短暂里,才有了友谊的永远、永远.汪永晨2005年1月8日17:26:过早的怀念-悼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