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5773606 上传时间:2023-08-18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324.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园安全防灾救灾教育.ppt(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校園安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中心,簡 稱,任務,一、重大校園安全事件之提報二、接受學生.家長之諮詢並依事件類別轉請權 責單位處理三、依校安狀況及學生危難情形,協調救難單 位及教育行政單位以減少損害四、蒐集.研究校安事件之預防作為,提供上 級單位參考五、建立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之網路中心六、接受臨時任務之賦予,校安事件分類,一 學生意外事件二 校園安全維護事件三 學生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四 管教衝突事件五 兒童少年保護事件(中等以下 學校適用),學生常見安全事件,一 交通意外事故二 疾病送醫三 運動傷害四 失竊案件五 溺水事件六 山難事件,校安狀況區分,一、平日狀況(狀況四)二、一般性校安狀

2、況(狀況三)三、集體性重大校安狀況(狀況二)四、全國性重大災害(狀況一),值勤作業,為發揮校安中心指揮、管制、協調、督導之功能,由督考官指導轄屬學校之總教官,負責督導各校值勤官,依校安狀況實施二十四小時之值勤,以期掌握機先,爭取時效,有效維護學生安全與校園安寧。,一、值勤職責:,(一)校安事件之處理與通報作業。(二)統籌各校及教育行政單位緊急災害(難)之 防救事宜。(三)督(指)導各校軍訓教官之值勤。(四)維護校安中心各項設施(備)之安全。(五)接受教育部校安中心指揮督導組臨時交辦 事項。,二、值勤區分,(一)一般值勤:校安狀況二、四時 期之值勤。(二)重點值勤:校安狀況一時期之 值勤。,三、

3、值勤編組:,(一)一般值勤:由各校教官輪值於各校之 值勤室,每班一人(總教官負責值勤 督導)。(二)重點值勤:督考區總教官及一般值勤 官擔任(台東師院除外),原則上每班 二人,並得視校安狀況由督考官,增 派人員進駐。,四、值勤方式與時間:,(一)一般值勤:無論平日,假日均與各校擔任 值勤官方式相同。(二)重點值勤:由督考分區所屬總教官及一般 值勤官擔任值勤官及副值勤官,值勤時間 為當日上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重點值 勤之輪值人員接獲通知後,須於一小時內 至督考分區開設之校安中心報到,接替值 勤任務。,五、值勤規定:,(一)重點值勤人員無論平日、假日或夜間,均應進 駐值勤室作業,因故不克值勤時,

4、應於值勤前 一日,填寫值勤更換表,經校安中心督導組組 長核定後,始能更換值勤,以明責任。(二)因故臨時不克值勤者,應請他人代理,其值勤 之責任與義務由簽後核准之值勤官負責。(三)值勤專線電話,應優先接聽,鈴響時間不得超 過廿秒(七響);行政電話無人接聽時,應予接 聽。(四)值勤人員應主動掌握校安狀況,如有擴大或發 展之趨勢,應要求事發單位或學校通報或續報。,(五)每日對督考分區五所學校實施電話查勤,甲類值 勤學校(單位)應確定是否在校值勤,乙類值勤 應注意電話是否已行轉接。查勤狀況記載於值勤 紀錄簿上。(六)查勤時若無人接聽電話,應於二十分鐘後再行連 絡,如仍無人接聽,則通知軍訓主管返校(單位

5、)處理,並記載於值勤紀錄簿中,由督考組追蹤查 處。(七)值勤官應將值勤時發生之事件依人、事、時、地 等要項,記載於值勤紀錄簿,於交班時,陳指揮 督導組組長核閱。(八)值勤交接時,交班人員應將未結案件或繼續發展 中情況詳為交代,並應登載於值勤紀錄簿交接事 項欄中,俾由接班人員持續處理。,(九)重點值勤人員於狀況一解除後,應通知原 值勤官(本校)進駐校安中心擔任一般值勤,並依規定完成交接手續。(十)值勤人員如有脫班、擅離職守或延誤處理 時間者,依其情節輕重予以議處。,校安事件通報等級,一、甲級二、乙級三、丙級,通報方式及時限,一、縱向回報:於事件發生後十五分鐘 內通知學校有關人員、並向教育部 通報

6、二、橫向聯繫:於事件發生後,十五分鐘 內電話聯繫事故鄰近地點之單位(學校),請求支援協助;並於一小時 內將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協請 支援表電傳支援單位(學校)及教育 部,通 信 聯 絡,校安事件通連網絡表 各督考分區聯絡電話表 各縣市聯絡處電話聯絡表,指 揮 管 制,一、狀況一時督考分區校安 中心設於本校軍訓室二、狀況二至四時各校校安 中設於值勤室,各狀況時期之指揮管制,一、狀況二、四時期:由職勤人員擔 任值勤官,在總教官指導下負責校園 狀況之指揮、管制事宜二、狀況一時期:由十六督考分區督考官召開緊 急應變小組會議,統籌指揮各校軍訓教官,遂行災害(難)之搶救及緊急防處作為,此時,督考分區所開設

7、的校安中心即由各校派遣專 人於作業管制組內輪值,負協調、聯絡及通 報事宜。,狀況四,無甲級校安事件通報時期,狀況三,一、接獲學生於校.內外發生單一之意 外傷亡(含自裁)等甲級重度校安事 件時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風災二級開設時,狀況二,一、接獲學校、學生發生山難、海難、集體重大車 禍、大規模傳染性疾病、中毒及火災等意外事 件二、接獲集體性校園暴力傷害、嚴重抗爭等事 件之 通報。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風災一級開設時(或震災、水災、旱災等災害發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狀況一,一、全國性天然災害,如颱風、強 震造成學生嚴重傷亡或校園毀 損等情況。二、狀況二有擴大之虞時。三、國軍戰備狀況提昇至狀況二、一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