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检查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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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务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检直指引第一节农产品加工业概述一、农产品加工的概念农产品加工是把农产品按其用途分别制成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过程。针对原料的加工程度而言,可以分为初加工和深加工。加工程度浅、层次少,产品与原料相比,理化性质、营养成分变化小的加工过程可称为初加工;加工程度深、层次多,经过若干道加工工序,原料的理化特性发生较大变化,营养成分分割较细,并按需要进行重新搭配,这种多层次的加工过程称为深加工。现代农产品加工是在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现代化加工方式。它与传统的加工方式存在着显著区别:一是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是建立在自然经济为主的基础上,而现代的农产品加工是建立在社会化生产的基础

2、上。二是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是建立在手工操作的基础上,而现代的农产品加工则是建立在机器工业的基础上,大都是进行批量生产。三是传统农产品加工是凭借经验的积累进行生产,而现代农产品加工则是运用现代生物学、物理学、化学、营养学、卫生学等知识,以及新的技术革命成果来改进农产品加工工艺,进行深加工。二、农产品加工的分类根据农产品加工原料的不同,农产品加工业务可以分为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加工三大类。种植业类加工业务主要有:粮食加工、林木产品加工、园艺植物加工、油料植物加工、糖料植物加工、茶叶加工、药用植物加工、纤维植物加工等。畜牧业类加工业务主要有,畜禽类加工、饲料类加工、牧草类加工等。渔业类加工业务主

3、要有: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加工等。三、农产品加工的方法(一)物理机械加工剔除人类不能直接利用的部分,或者改变农产品的外形而不改变其性质,包括粉碎、筛理、搅拌、加热、浓缩、干燥、浸出、压榨、过滤、蒸储等。如制米、磨粉就是物理机械加工方法为主的加工类型。(二)化学加工用化学方法改良或提取农产品的化学成分,包括水解、中和、沉淀、凝聚、解析等。如淀粉糖生产就是以化学方法为主的加工类型。(三)生物加工利用各种微生物或酶素改变农产品的化学成分,包括发酵、酿造、微生物的培养利用等。如酿造就是以生物方法为主的加工类型。四、农产品加工的特点(一)区域经济优势显著各级政府为了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的目的,

4、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优势和环境优势,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农产品生产的地域特色,如我省河西地区的制种、棉花、大麦、啤酒花加工,河东地区的马铃薯、果蔬产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的不断发展,逐步增强了区域经济优势。一是产品特色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突出,随着市场规模扩大能自然形成产品广告效果;二是形成了一定地域连片的区域生产规模;三是区域内的原料供给、生产加工技术与过程、经营运作、环境与服务等形成有机协调的整体。(二)生产季节性强农产品的生长特性决定其收购一般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物理特性决定其存放也有一定的时限性。农产品加工行业从生产、收购、加工到销售各环节的季节性都非常强。(三)产业化程度高随着订单农业的

5、发展,农产品生产的板块化、专业化、集约化格局逐渐形成和完善,企业+基地+农户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日趋成熟。(四)副产品综合利用率IWl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一般都会产生副产品。如生产面粉时产生麦秋,生产麦芽时产生麦根,生产油料时产生油脚、油饼、油粕及油料皮壳等。这些副产品的数量很大,各种成分含量丰富,其中很大部分用于饲料产品。(五)利益分配机制多样化随着产业化的不断深入,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日益多样化。目前利益分配机制主要有买断型(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一次性购买,不签订合同)、保护型(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以保护价收购,双方签订简单的合同)、服务型(龙头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企业按农产

6、品的数量、质量进行分等级收购,双方签订合同)、返利型(企业拿出一部分加工、流通利润返还给农户,农户参与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双方签订合同)、合作型(农户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在企业中拥有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分配和监督,双方签订合同)等方式。第二节农产品加工业的业务流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主要经营流程:企业收购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经过挑选整理后验收入库,然后按照一定生产工艺,加工形成相应的产成品或半成品,最后将产品销售到市场,实现销售收入。图示如下:一、收购流程农产品收购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环节。由于收购农产品的具体种类、收购对象不一样,相应的

7、收购方式、方法及其收购流程也不尽相同。目前收购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从农户处现金收购;二是从农产品流通企业或商贩处购进。(一)收购方式及流程企业直接从农户处现金收购农产品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本地收购。即农户将所售货物送到收购单位,收购单位予以验收付款的方式。主要适用于收购企业距农产品生产地较近,收购所需农产品数量大、产量低且收购对象较多的企业。其收购流程如下:取现,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从当期取得经营现金中提取备用;入库,收购企业对所购买的农产品进行过磅检验清点入库;开票,以农户提供的身份证件为销售对象,以收购的农产品数量、实际价款为内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支付货款,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农产品

8、生产地实地售价相当。开票和支付货款一般同时进行。收购价款一般为一次一清,个别也有累计支付的情况发生。2.实地收购。即收购单位委派人员深入到农产品生产地进行收购,其收购价格采用产地价,收购方负责运输或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农户运费补贴。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地距农产品生产地较远,收购所需农产品产地相对集中的企业。其收购流程如下:取现,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从当期取得经营现金中提取备用;汇款,将所需款项汇至农产品生产地收购人员的银行卡上;验货,对所购买的农产品进行过磅检验、清点、装车寸款,现场支付收购价款,并取得付款凭证;开票,根据农户的身份证、收购数量、金额等信息开具收购发票;运输,企业用自备车辆或者承租车辆

9、将货物运送到企业生产地;入库,货物清点、整理后分类入库。(二)异地收购的税务管理农产品收购凭证实行属地原则,因此企业前往异地收购农产品不得私自携带收购凭证。实际工作中企业异地收购农产品使用收购凭证有以下两种方法:一是长期在异地设立收购点的,应在收购地办理税务登记,并向收购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凭证;二是临时到异地收购的,可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有关证明,向收购地税务机关交纳保证金后领购收购地税务机关的收购凭证。企业对于上门交售的异地农户,可直接向其开具收购凭证。商贩收购农户的农产品再上门交售的,企业不得向其开具收购凭证,而应由商贩自行或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二、加工流程农产品加工的范围广,种类

10、多,方法各异。现以常见的玉米加工流程为例,说明如下:1.玉米初加工。经过粉碎、研磨、干燥等生产的玉米粗加工产品有玉米面、玉米淀粉等。玉米淀粉生产工艺过程可概括为:玉米清理去皮T籽粒在亚硫酸液中浸泡玉米粉碎T胚芽分离T浆料细磨碎T湿筛分及渣滓和胚芽的洗涤一淀粉与蛋白质分离一淀粉洗涤淀粉机械脱水一淀粉加热干燥等。此时可得到的产品有淀粉、胚芽、萩质(蛋白质)、渣滓、玉米浆,这些物质可进一步加工利用。2 .玉米深加工。主要是利用玉米淀粉深度加工制成相应的产品,如多种食品葡萄糖、果糖、维生素C、有机酸、氨基酸、味精、酒精、丙酮、丁醇,以及有些抗菌素等。以玉米淀粉为原料,在经过水解反应或酶的作用下,生产出

11、糖品总称为淀粉糖。水解程度完全的可制成葡萄糖,水解程度不完全,则可生成中间水解产物如糊精、低聚糖和麦芽糖等。玉米淀粉生产副产物还可再综合利用,如蛋白质、脂肪、可溶性物质、纤维素,以及若干微量成分等,经过再加工利用,则可制成高级食用油脂、植酸、醇溶蛋白、玉米黄色素、谷氨酸、高级饲料等产品。3 .玉米秆、芯综合利用。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可加工制成高营养价值的饲料、多聚戊糖等产品及食品包装、工业装饰材料等。4 .玉米食品加工。用未成熟的玉米可制成菜用玉米、罐头玉米、冷冻玉米、盐渍玉米、干制玉米等。用成熟的玉米可制成膨化玉米、玉米炸片等。第三节农产品加工业财务核算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

12、业会计制度。一、财务核算的特点(一)核算水平差异大农产品加工行业中企业规模差异较大,既有大型、特大型的企业集团,又有数量众多的小工厂、小作坊,因此财务核算的水平也有较大差别。规模较大的企业财务核算健全、信息化程度高,一般实行会计电算化,使用ERP管理系统、用友、金蝶等财务软件。多数中小规模企业使用通用财务软件或自行开发财务软件进行核算。部分小企业仍处于手工管理、手工记账阶段,有的小作坊甚至未设立账簿。(二)现金交易量大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现金交易比较频繁,而且大宗现金交易比较多。一是收购环节大都采用现金交易,付款方式多为现金支付。二是部分农产品销售时直接面向终端消费市场,如面粉的销售,大都采用现

13、金销售形式,坐支现金现象比较普遍。(三)增值税计算抵扣,行业税负低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企业从税务机关领购后自行开具,并按照收购价13%的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作为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收购发票使用数量较大。由于国家政策对农业生产的税收优惠,农产品收购时以收购价款的全额计算进项税额,而销售时是以价税分离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再加上农产品加工行业本身经营利润率较低,有时会出现税金倒挂的情况。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长期低税负、零申报。(四)物耗水平的合理性难以掌控农产品在收购、储备、生产环节上因管理不善易发生霉变,极易形成非正常损失。但部分企业依靠农产品难以盘点的特点,对这一

14、部分损失不作账务处理,全部计入原材料或生产成本。同时,农产品由于其产地和等级不同,其成份含量有所区别,投入产出比也就不同,个别企业往往会以成份含量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生产耗用数量,虚增生产成本,容易造成账外经营,或将虚购的原材料进行账面消化,制造购进与耗用的假象平衡。二、财务核算主要内容及方法企业的存货核算通常采用计划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两种方式。结合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核算现状,现以实际成本法的财务核算为例,简要介绍如下:()材料采购企业外购的原材料一般包括,主要材料(农产品等)、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外购材料的成本为企业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

15、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材料采购成本的费用。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的成本主要包括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收购价款、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挑选整理费、收购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等。具体会计处理为: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二)生产加工生产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人工(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等;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

16、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等。具体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三)产品销售企业销售产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第四节农产品加工业相关税收政策除一般的税收政策外,本行业还适用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主要有: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44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

17、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五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十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应使用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对其使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以及不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使用、保管收购凭证的,其收购的农产品和废旧物资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

18、号)。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户手工编制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6号)。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5号)。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0号)。12 .财政部、国家税务

19、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13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14 .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15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16 .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第五节农产品加工行业常见涉税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一、总体检查思路农产品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虚增农产品收购业务,多列生产成本,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0、额,少缴企业所得税;二是隐匿主、副产品销售业务,少计销售收入,少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少缴企业所得税;三是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购进、生产、销售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企业购进原材料的数量,生产主产品的数量,销售的产品数量,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数量之间,都存在一定的数学逻辑关系。通常情况下,这种关系比较稳定。在投入产出比例关系的影响下,企业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之间,互相制约,如果企业虚增采购,则完工产品的数量会增加,进而导致销售的虚增,企业就会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隐匿销售数量,则会限制真实的采购数量,企业少抵扣进项税。企业完工产品数量

21、和销售数量,可以通过盘点库存来检查监督。因此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中应理清思路,不能片面地就某一项问题单独检查,而应采用全面、系统、综合的检查方法。在原材料数量、主产品数量、销售数量和副产品数量之间,只要核实其中一两个数量,其他的数量都可以推算确定或者互相印证,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可能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在税收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掌握好两个重点。一是检蛰方法的运用。要充分运用企业仓库保管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合企业定期盘库情况、供货登记情况、发票开具等资金流、货物流来初步判定收购农产品的真实性,从而核实进项税额可靠性;以农产品的收购、耗用、

22、销售为链条,根据所耗用农产品数量(重量)、辅助工资、能耗等,确定其产成品产量;以产成品产量和产成品库存倒推其销售量,分析其销项税额,从而实现对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全面监控;以工资、能耗、资金状况、设备生产能力等因素来分析其生产产品的真实性,防止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检查时间的确定。农产品具有收购量大、季节性强、难于盘点的特点,因此在确定检查时间时,尽量选择在前后两个收购期的中段,即上一个收购期已结束,下一个收购期尚未开始之际,以便于检查人员采用实地盘存的检查方法,通过盘点原材料、产成品等的库存情况,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检查(一)常见涉

23、税问题1.企业未发生任何收购业务,自行编造业务,虚开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多列成本。2 .企业本身发生了农产品收购业务,但在开具收购发票时采取多计数量或提高单价等手段超出真实交易额虚开收购发票。一般在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虚增收购数量;在数量易于盘点的情况下,虚开收购单价。3 .企业将收购及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量费用挤入收购金额抵扣税款。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原料收购范围的开支,如收购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运输费、包装费、招待费以及代购手续费等挤入收购价格。4 .企业虚构收购业务和生产、销售业务,骗取出口退税以及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主要检查方法1 .核对

24、法通过核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有关票据、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核对其前后、相互之间在勾稽关系上是否吻合,从而查出农产品抵扣异常的问题。(1)核对农产品收购凭证的领购、使用、保管情况,看领购数是否等于使用数加结存数。如果不相等,反映为大于,则说明企业有可能购入社会上卖的假收购凭证;反之小于,就说明企业可能将领购的收购凭证借给或者出售给其他企业。(2)核对当期开票金额与当期现金、银行存款的变动是否相符。通过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变动情况推算企业的农产品收购额,关键是要把住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出关口,在检查时要注意尽可能多地收集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通过核查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支情况和收支规模发现疑点问题。(3)核对

25、农产品购进、领用的数量关系是否等于库存数量。若不等于,就说明或虚增收购数量,或另有账外账,体外循环。(4)核对生产车间的产成品、半成品账,看其账面发生数与实际发生数是否相符,若不一致,可能存在虚增收购数量或者另有账外账的问题。(5)核对购销合同。了解出售方、农产品范围、收购价款、数量、结算等情况,核实有无不符合市场行情的异常情况。2 .分析法就是将一对或一组相关或相通的数据或事项放在一起分析,分析是否相匹配,从而查出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1)分析收购价格是否真实。将所查企业的收购价格与同行业其他纳税人的同期收购价格、同期的市场公允价格相比对,审查其收购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异常情况出现,是

26、否存在虚增收购价格的问题。(2)企业经营项目与收购业务是否相符。(3施业的资金规模、仓储能力等与收购数量是否匹配。(4)机器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与其收购数量是否匹配。(5)根据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例,采用以产控进”的方法,分析收购数量是否真实。对企业的主要销售对象和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可根据当期账面产成品完工入库数、单位产成品耗用农产品定额、农产品投入生产前因整理挑拣而发生的正常损耗率推算企业农业产品的采购量。计算公式为:单位产成品耗用农产品定额=当期投入生产的农产品数量:当期产成品完工数量当期农业产品采购量二期末农产品账面库存量当期账面产成品完工入库数

27、X单位产成品耗用农产品定额:(1-正常损耗率)(6)企业的单位能耗与产量、收购数量是否相匹配。企业消耗一定数量的煤、电、热能等,与其生产出的成品数量、收购数量是否成正常的比例关系。(7)农业产品的购、销(领用)、存的数量是否匹配。(8)企业发生的运输费用与购销业务是否相符。3 .询查法询查法又称延伸检查法。对于一次性收购农产品金额较大的,或者票面连续满额填写、出售人集中、日期集中等疑点较大的收购发票,应当结合企业购进货物入库的过磅单、入库单、承运交货单(承运单位或人名称、车牌号、日期等)、运输发票等进行核实,对所购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确认。(1)询蛰收购渠道。根据收购凭证的记载,到出售人所在地

28、进行调查,核对出售人的身份、种植农作物的种类、种植面积、农业产品自产数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情况,核实其销售的农产品数量是否与其生产能力相符,农产品的产地和收购地是否相符,以确定收购业务是否属实。(2)询蛰运输渠道。一方面询蛰运输单位是否存在虚列的运输队,或者还有其他运输队为该企业运输,以便于查出企业以虚增运输队来掩盖虚增进项税的问题,或者查出企业账外经营的问题。另一方面,询查真实的运输数量和收购数量、销售数量是否吻合。(3)询查仓储情况。结合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账户,实地查看车间、仓库,审核收购的货物是否验收入库,验收入库的农产品品种、数量是否与收购发票一致。必要时,可进行实地盘点,核查账面数

29、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当,有无虚增收购数量的现象。(4)询查资金流向。采用调查和协查等方法,核实收购款项的实际流动情况,审查收购资金来源和实际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的情形。(三)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证检蛰人员在取证中,应注意以下证据的取得:1.开票单位发票领购簿,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 .开票单位与供货人之间有无真实业务往来的证据,包括相关的货物往来、资金往来账薄、资金收支单据、货物出库单据、运输单据及相关合同、协议,进行比对,取得票、货、款是否一致的证据。3 .当事人陈述或相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具体经办人、财务人员及仓库管理员、运输部门人员等)的

30、证人证言、询问笔录;证言应能说明: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动机、目的、手段、虚开行为的策划者和策划过程;填开发票过程等。4 .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出具收购发票上填写的出售人的身份证鉴定结论,确定收购业务的真实性。5 .出具收购发票上填写的出售人的证人证言,内容包括农产品的种植面积、饲养数量、捕捞数量、季节性特点等(必要时邀请出售人当地政府机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确定收购业务的真实性。6 .委托的行业协会等出具的证明或无真实交易的结论。根据稽查对象的行为,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稽查对象的收购行为、生产能力等情况(如设备数量、工人效率、运输能力等),实施勘查,制作鉴定结论,确定收购业务的真实性。7 .有关政府

31、部门的公文,如农业局等出具的证明文件,确定稽查对象是否利用收购的农产品从事过生产,确定收购业务的真实性。8 .受票单位纳税申报及缴纳税款资料。核实受票单位是否根据取得的专用发票涉及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三、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检蛰(一)常见涉税问题企业的收购业务虽然真实,但违规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1.超范围开具收购发票,购进非农产品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三xj、O2 .向非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从农产品中间经营者(农产品流通企业或商贩)购进农产品,特别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故意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代之以自开农产品发票。3 .委托加工原材料自行开具

32、农产品收购发票。4 .不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缺目漏项,个别收购者开具收购发票不填写售货人姓名、售货人身份证号码5 .从多个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合并开具收购发票,并且没有收购农产品清单。6 ,盗用农民身份证或者随意编造身份证号码开具收购发三,3、O7 .虚构开票时间,收购发票当成税负平衡器。在销售旺季、收购淡季,都要采取“以进控销的办法控制当期销项税。或者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大小,多开、少开、不开收购发票,以增减进项税额,人为调整税负。(二)主要检查方法1.审查收购发票的开具货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的规定,审查是否将收

33、购的非初级农产品和其他不允许开具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货物开具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2 .审查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审查是否存在假借农业生产者的名义,向非农业生产者收购初级农产品。核查的内容主要是:填开的出售人身份是否属实;有无利用农业生产者的个人身份证多次填开收购发票;有无假借他人身份证或者编造假身份证填开收购发票的现象。出售人的身份可与当地公安经侦部门联系,实行网上确认。3 .审查收购发票的开具内容。首先,审查发票开具是否规范。企业向出售者开具的收购发票,应在收购现场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就每一笔收购业务逐笔开具,应该一人(户)一票,不得汇总填开,且出售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货物名称、数量、

34、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真实;其次,审查相关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农产品的货款支付凭证、过磅单、检验单、验收入库单,应作为农产品收购业务的原始凭证保存。过磅单、入库单、出库单、收付款凭证等须由相关人员签字,其反映的收购货物、数量、金额应与收购发票一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十三条规定,对企业使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以及不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使用、保管收购凭证的,其收购的农产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4 .审核收购资金的流向。主要是采取调查和协查,核实收购资金的实际流动情况,审查收购资金是否全额如实支付给农业生产者个人。四、未按规定转出进

35、项税的检查(一)常见涉税问题1 .收购农产品时发生短缺与毁损,提高入库成本,按收购农产品的全部价款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对短缺和毁损不作账务处理。2 .原材料、产成品在保管时发生非正常损失,企业以存挤出,未转出进项税。3 .购进的原材料、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未转出进项税。4 .盘亏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未转出进项税。(二)主要检查方法1 .采用审阅法、核对法、分析法、盘存法等多种方法,核实企业是否发生非正常损失,重点审查原材料、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交增值税”等明细账账户,结合收料单,查明进项税额核算是否准确,有无提高入库原材料价格,不扣除损耗短缺,按购入货物全额计列了进项

36、税额。2 .检直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等会计账户,查看其贷方的对应账户是否是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检直材料分配单、领料单,查看货物去向,审查有无非应税项目领料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等问题。3 .审查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查看有无免税收入申报。对申报免税收入的企业,检查有无进项税额转出的记录,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是否及时,有无人为调节进项税额转出的时间,人为调节当期应交税费的问题。检查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是否准确,有无仅将主要材料成本作进项税额转出,而对其耗用的水、电、气、辅助材料等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4 .实地进行盘点,同时检查存货盘点记录,注意财务明细账、企业盘点表、仓库实物账入库、发出

37、、结存数量的核对,企业是否以存货的结存数量来确定领用或者销售的数量,将大量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损失计入了正常的发出数中;检蛰有无将盘盈、盘亏相抵后的金额作进项税转出。五、隐匿主、副产品销售收入的检查检查收入总额确认和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1.将产成品、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明细账和仓库保管账相核对,落实各种存货的仓库出货凭证、开票时间、数量、金额、去向等,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查实企业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副产品、下脚料等是否有隐匿收入的情况。2 .通过突击检查等方式,核实企业有无账外经营、私设账簿等行为。3 .核实各种材料费用的消耗定额、单位成本各项

38、目之间的配比系数、主副产品的产出比例等,确认某一时期、某一项目的比例关系,对比例异常变动的项目,运用控制计算法等方法,查明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的问题。常用的控制计算方法有:(1)以进控产法。对企业的主要供货对象和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企业账面农产品的收购和耗用数量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可根据当期账面耗用农产品数量、单位产成品耗用农产品定额推算企业产成品的生产完工数量,重点对企业的产成品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计算公式为:当期产成品生产完工数=期初账面库存产成品数量+当期账面耗用农产品数量单位产成品耗用农产品定额-期末账面库存产成品数量(2)能耗计算法根据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量测算完工产品数量。计

39、算公式:产品生产数量=能耗总量单位产品能耗量(例如电力消耗,电力等部门提供或直接抄表计算)(3)生产能力计算法产品生产量=机械单台设计生产能力X(满负荷生产时间-机械停机时间);生产量差异=产品生产量-完工产品账面数量4 .通过实地杳看,了解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核实与账面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查看生产中有无副产品和边角料等,企业有无厂中厂、店中店”等。5 .追踪检查大额资金,尤其是往来账户中长期挂账和长期投资中长期无收益的大额资金。在必要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利用身份证信息,检查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存款账户及其银行卡的办理情况,查清资金的真实去向,落实资金的实际用途,核实有无账外经营问题。6 .询查

40、销售渠道。就是对企业开出的销售发票的接受方进行协查,看双方票面上反映的数量、金额是否一致。核实双方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发票的行为。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检查由于国家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实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部分企业便混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概念,不按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务稽查中,企业所得税也是一项检查重点。企业所得税的检查重点是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是要结合农产品加工业的特点,针对会计处理与现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项目在纳税申报时是否予以调整,重点检查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工资及相关费用、财产

41、损失、捐赠支出等项目。二是有无列支与其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三是是否列支税款滞纳金、行政性罚款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四是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擅自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如接受投资土地)使用年限,加大当期折旧额、摊销额的情况。五是有无将以前年度亏损的期间费用以递延资产的形式在纳税年度内列支。六是企业的融资利率是否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七、第三方信息的使用1 .能耗信息。从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等取得水、电、气等的消耗使用情况。2 .收购信息。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委会等组织取得农民出售农产品的具体情况。3 .生产、销售信息。从乡政府、农业局、统计局、农发办、农机局、农技站等部门取得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销售资料。从商务局、外汇管理局等取得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出口销售资料。检查人员应注意第三方信息质量的甄别,对其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等进行专业判断,不能盲目使用,以免造成工作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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