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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进一步推动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平安诚信意识,依据食品平安法、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行科学发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平安保障实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依据“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平安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2013年全面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
2、质量平安诚信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将60%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1 .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分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使参加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2 .A、B级企业(合作社)达到80%以上;3 .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合格率96%以上;4 .禁用农药、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5 .诚信档案完整规范。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信用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
3、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2、资信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状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平安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惩处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开展质量信用评级。依据市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中农产品质量平
4、安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等级。对参加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平安信用总分为100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平安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至89分为B级,60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0次;D级为失信,进行相关惩处,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A级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上赐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
5、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企业(合作社)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如发觉有违规行为,立刻取消诚信称号,并在农上公示,木年度内不得参加诚信等级评比。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的企业,依据市2013年食品平安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实行“黑名单”制度,在“诚信”上予以登记,终身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1、各县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档案的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2、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处负
6、责指导县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组织诚信档案。3、市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负责指导县农业部门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农产品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在宣扬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企业依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企业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向所在县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企业申请后,支配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驾驭企业的现状,指导企业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看法
7、并限期整改到位。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技术评审小组深化农产品企业,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并向企业反馈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改看法。完成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后,在5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市区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等级认定和公示。县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技术评审小组的报告后,刚好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将审定的A、B级企业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评定的A、B级企业进行核查,对确定为A、B级企业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下发认定文件,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1、部署准备阶段各县农业部门
8、依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支配、有步骤地推动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2、具体实施阶段诚信档案建立。各县参照附件1供应的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档案样式,确定5-10个农产品企业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阅历。信用信息录入。各县农业部门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刚好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平安信用信息。信用等级运用。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遵遵守法律律诚信单位要赐予正面宣扬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刚好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
9、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峻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惩处;构成犯罪的,要刚好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县农业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3、总结提升阶段对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状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阅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档案,主动探究农产品质量平安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2013年度市
10、委市政府对各县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农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细致贯彻食品平安法和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主动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加大检查指导。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觉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加强舆论宣扬。委属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农业部门要细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平安信用宣扬活动,主动提倡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