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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5篇】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1一,总则为实行有效措施预防掌握公司及各单位起重机械、叉车和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要求,制定本专项应急救援预.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13号201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特种设备安全法(*令第4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2、局第46号令)危急源辨识评价与重大危急源监控管理制度风险评估与掌握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三,特种设备事故类型本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包括起重机械损害事故、叉车事故和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一),起重损害事故1,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损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损害。包括起重机械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等事故。2,在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
3、要有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出轨等,包括:1)塔式起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折臂等缘由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施工升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坠笼等缘由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3)物料提升机事故或由于倾覆等缘由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4)电动吊篮由于事故或坠落等缘由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5)起重机司乘修理人员的高处坠落事故。6)起重机械作业中挂碰电网造成的触电事故。7)起重机倾覆、吊钩吊物(含吊装的设备)脱落或失控坠落、起重臂和杆件断裂坠落、施工电梯等造成的起重损害事故。(二),叉车损害事故1,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
4、的事故。2,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峻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简单,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1) 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2) 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三),(氧气、乙烘、燃气、丙烷等)气瓶事故1, 爆炸:气体从压力容器中泄漏出来很简单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时间内大量泄漏,可以在现场很大范围内形成气体蒸气云,遇明火、静电或处装置不慎打出火星,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2,火灾:由于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到点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烧,从而引起火灾。氧气中毒毒:因储存、保管、运输不当,或遭受其他突发大事
5、,造成贮存容器及其附属装置损坏,导致泄漏。四,特种设备事故缘由(一),起重机械事故缘由操作因素主要有:1)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起重司机或起重指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擅自将起重设备交予他人操作,从而引发起重损害事故。3)起重机司乘修理人员身体问题、留意力不集中、安全防护不当。4)起重作业无专人指挥或违章指挥。5)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人处于危急区工作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以及因司机不按规定使用限重器、限位器、制动器或不按规定归位、锚定造成的超载、过卷扬、出轨、倾翻等事故。6)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因修理保养不到位、操作不当、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在不良自然环境
6、下,简单发生起重损害事故。7)多台起重设备在同一轨道上作业,因监护缘由可能发生相互碰撞。8)起重作业过程中,因被吊物体绑扎不坚固造成物体坠落、起吊高度不够可能发生有碰撞、挤压,严峻可造成起重设备倾覆。9)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的碰撞等。1,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的重物坠落。2)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的过载爱护等安全装置失灵、平衡轮轴强度不够、无防止脱钩装装置、吊具索具选用不合理、制造安装缺陷等带有故障使用。3)起重机械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4)起重机械的吊钩磨损绳磨损断裂、制动器磨损等,简单发
7、生高空坠落损害事故。5)露天作业碰触高压线路、司机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缘由造成。2,环境因素主要有:1)因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自然灾难造成的出轨、倒塌、倾翻等设备事故。2)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3)作业场所地面不平整或地陷,造成起重设备倾翻和人员伤亡。4)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二),叉车事故缘由事故缘由1 .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峻影响司机视线。2 .且其传动机构、车间作业环境简单,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三),气瓶事故缘由1.压力容器自身缺陷引起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的损坏及密封泄漏,外部
8、因素如静电或遭雷击等引发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及密封泄漏,操作等因素引发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及密封泄漏。1 ,使用不当、违章自行装卸以及使用判废的气瓶和其他缘由造成泄漏引起。3 .高压气瓶充气压力过高,与高温物质接触或在阳光下曝晒,气瓶内部压力上升超过气瓶强度时,就会引起爆炸。五,准时的原则包括准时疏散在危急区域内的人员、准时报告(报项目公司、报业主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准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准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1.”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4 .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之后,应首先将处于危急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出危急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5 .“先救人、后排
9、险”的原则6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先救出伤者和撤出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影响对伤者的准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损害。7 .“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8 .在事故仍在连续进展或险情仍未消退的状况下,必需先实行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抢救者受到损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损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9 .“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10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需先实行牢靠支护等适合的爱护安全措施,以避开排险人员受到损害。11 “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12 .只有在制止事故连续进展和排解险情以后,才能进行
10、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需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13 .爱护现场的原则1) 在事故调查组未打算撤销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需全力爱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爱护事故现场是全部参建人员的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但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实行以下做法:2) 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全,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挡破坏的连续进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之前,应先利用手机或照相机拍下当时的现场全貌和局部状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3) 为了阻挡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仅实行支护措
11、施仍不足以阻挡其进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需拆除,搬走一部分结构件或物品时,必需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具体记录下当时的现状状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做出明显的和精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4)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存在现场的合适部位,并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做出标牌,避开在吊运堆放过程中转变其拆下时的原状。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依据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各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下设应急专业小组:人员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小组成员名单见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通讯录(见附录A.1)。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2)负责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员工作。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参建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安全学问的宣扬教育,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种设备事故现场逃命训练,不断提高广阔参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4)仔细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抢救要求配齐、配足各种必需的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5)实行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气全面进行抢救工作,把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降
13、到最低点。6)调动一切乐观因素,快速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3,应急机构下设组织及职责1)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下设信息联络组、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人员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2)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由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 人员抢救组:由综合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4) 后勤保障组:综合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5) 善后处理组:由党支部委员、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6) 事故调查组:由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项目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4,各专业小组职责如下:1)
14、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掌握事故现场。2) 人员抢救组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单位和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3)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公司应救援指挥中心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和网络技术支持等。4) 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5) 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突发大事缘由、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状况。提出突发大事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5,各小组负责人名单如下: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雷兵(分管领导:宋治国,刘志军)人员抢救组:张松臣(分管领导:雷兵)后勤保障组:何涛(分管领导:胡金龙,雷兵,宋
15、治国,刘志军)善后处理组:张松臣(分管领导:胡金龙)事故调查组:雷兵,何涛,张松臣,杨万松(分管领导:胡金龙,宋治国,刘志军)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小组成员联系方式见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通讯录(附录A.1)。七,事故预防与预警1,事故预防管理措施1 )凡作业人员必需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急作业区。2 )完善危急源辩识工作,对危急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急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急设备或危急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3 )教育作业人员每天开工前对周边环境安全进行自检,对发觉的安全隐患要准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管理
16、人员,排解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4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严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要严厉处理,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修理。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仔细实施。设立特地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6 )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预防技术措施。7 )准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IO0%。8 )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IO0%。9 )特种
17、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10)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21总则10 1为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力量,强化处突力气建设,准时掌握、减轻和消退特种设备突发性大事引起的严峻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削减大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11 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浦江县突发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1
18、2 3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特种设备的担心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担心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峻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大事。特种设备事故总体分类如下:(1)锅炉爆炸事故(含炉膛爆炸)。(2)压力容器(含气瓶)爆炸、有毒介质泄漏事故。(3)工业管道爆炸、有毒介质泄漏事故,(长输管道、公用管道按有关专项预案组织实施)。(4)电梯故障造成剪切、挤压、坠落、困人、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5)起重机械造成的挤压、高处坠落、倒塌、折断、倾翻、触电、撞击等损害事故。(6)大型游乐设施造成
19、的困人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7)客运索道故障造成的困人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8)场(厂)内机动专用车辆损害事故。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1)因自然灾难、战斗等不行抗力引发的事故。(2)人为破坏或人为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杀的事故。(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爱护措施缺失或者不当而发生人员损害事故。(4)在特种设备名目规定范围之外的设备,非法作为特种设备设备使用而引发的事故。(5)因交通事故、火灾等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6)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作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7)因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破坏以及其他外来导致压力管道破损
20、而发生的事故。(8)因起重机械索具缘由而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分级标准见附件Io13 4本预案的制定实施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快速组织应急救援。(2)预防为主,重点监控。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监控和安全监察,准时把握更新在用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信息数据,实施动态监管。做好应对突发大事的思想预备、预案预备、组织预备和物资预备。(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21、事处)和县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管委会,下同)、村(居、社区工作站,下同)、企业四级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组织体系。(4)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以事故发生地的乡镇(街道)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亲密协作,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5)依法规范,协同应对。坚持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救援平台的协调作用、专业救援力气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各单位应协同组织人员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
22、备、疏散人员等工作,力求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14 5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事故应对组织体系2.1 县政府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作为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理工作。1. 1.1县领导小组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联系工作的副主任、县市场监督局局长。2. 成员单位:县委宣扬部、县府办、县市场监督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
23、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管委会。3. 1.2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领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应对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2)负责启动(结束)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打算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做出重大应急救援决策;调集全县应急救援力气和资源;掌握事故扩散和扩大。(3)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抢险救援进展状况;落实上级领导对事故抢险救援所作的指示和批示。(4)必要时,向市政府请示启动市级特种设备事
24、故应急预案。(5)负责统一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6)打算其他有关重要事项。4. 2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扬部:依据县领导小组要求,负责事故新闻的报道和前来现场采访媒体的服务管理,准时、精确发布应急疏散、应急救援和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2)县府办:负责帮助县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3)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帮助县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受理事故报警,向县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性质等状况;组织专家供应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4)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的选购和储备
25、。(5)县公安局:受理事故报警,向县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性质等状况;确认伤亡人员XX;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紧急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维护事故现场及四周地区的治安秩序。(6)县民政局:会同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基本生活救治工作。(7)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8)县人力社保局:参加有关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工伤保险等相关事务。(9)县建设局:负责事故区域燃气保障;负责组织城市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参加住宅小区电梯事故救援、善后处置工作。(10)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参加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
26、(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保障道路交通通畅。(11)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帮助统计伤亡人数;负责参加医疗行业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善后处置工作。(12)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程度;污染物质和危害程度;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和生态环境恢复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环境污染的信息。(1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相关公共区域废弃物的清洁和清理。(14)县应急管理局:受理事故报警,向县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状况,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导致的危急化学品次
27、生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拟定救灾物资选购方案及救灾物资调配,负责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15)县总工会:帮助对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救助工作,负责参加事故调查处理。(16)县气象局:负责供应事故期间的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状况的猜测,为应急救援供应气象技术服务。(17)县供电公司:负责救援所需的电力供应;储备相应的电力装备;负责组织电力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善后处置工作。(18)县消防大队:负责掌握灾情,实施灭灾和洗消,搜救受害人员。(19)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发区、集聚园区:帮助县领导小组实施事故掌握、人员救治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
28、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由监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凡使用特种设备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单位应带头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自觉接受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3日常工作机构2.3.1 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局,主任由县市场监督局局长担当,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督局分管领导担当,成员由各相关成员单位派员组成。2.3.2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主要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2)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信息监测、猜测和预防工作;(3)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网络
29、,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学问普及工作;(4)受理事故报警,负责向县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状况;(5)指导和帮助县(市、区)政府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预防、应急预备和恢复重建工作;(6)准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重要状况和提出重要建议,贯彻落实县领导小组的打算事项。2. 4依据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需要,县领导小组可下设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1.1 现场指挥部组成。发生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依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由县领导小组打算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
30、县领导小组组长打算。现场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长确定,由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县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特种设备救援专家组成。在指挥长未到达现场前,由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临时履行指挥长职责。2.1.2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执行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指令;(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3)准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状况;(4)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5)快速掌握事故危害源,确定危害介质性质及危害程度,并对危害介质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6)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
31、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7)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力量时,准时向县政府建议请示上级政府启动应急救预案。(8)提出应急救援结束的建议。2.1.3 指挥长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参加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讨论制定现场的详细救援方案;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建现场救援行动组,指挥、协调各现场救援行动组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准时将应急处理进展状况和建议向县领导小组组长报告。2.1.4 现场救援行动组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可成立以下现场救援行动组:(1)抢险救援组:由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专业救援单位
32、等组成;负责抢先灭灾、人员抢救、应急处置等工作。在技术专家组指导下,消退和处置安全隐患,防止造成次生灾难。依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增援队伍。(2)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当地乡镇(街道)等组成;负责安全警戒、紧急疏散、爱护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3)医疗抢救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伤员抢救,医疗保障等工作。(4)环境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测等工作。(5)后勤保障组:由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和当地乡镇(街道)等组成;负责物资、电力、交通、通信保障,生活服务等工作。(6)交通管制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组成,负责事
33、故发生地的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紧急状况下人员的疏散安置,确保抢险、救援、抢救、物资运输畅通。(7)技术专家组:由县市场监督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有关专家等组成;负责灭灾抢险、处置和次生灾难源防治的技术支持、方案询问等工作。(8)宣扬报道组:由县委宣扬部负责事故新闻、应急公告的发布和来现场采访媒体的服务管理等工作。(9)综合协调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组成,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日常事务协调、信息收集传递、会务、文印等工作。(10)善后处理组:由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
34、局和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等组成;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等工作。2.5 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事故应对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工作,其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状况予以确定。2.6 凡在本县范围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涉及公共安全的个人(以下简称使用单位)都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3预防和预警1 .1建立县、乡、村、使用单位四级联动的预防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急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
35、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精确、快捷、高效。3 .2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全面负责。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是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预防管理。发觉严峻事故隐患应准时向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3.1.2 使用单位应当对比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识别特种设备重大危急源,并向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以下设备应纳入特种设备重大危急源实施重点安全监控(以下简称重点监控单位):(1)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后果的特种设备;(2)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严峻社
36、会影响的特种设备;(3)重要地区或者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仔细组织实施;(2)设立特地机构或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3)准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4)准时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5)提前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率达到100%;(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8)鼓舞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3.1.3 各乡镇政府、行业
37、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和“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原则,建立特种设备及重大危急源数据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仔细落实使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发觉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难以处置的严峻事故隐患应准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告。3.1.4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信息采集、处理工作。依据特种设备不同性质和特点,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控单位与重大安全隐患单位为监测点,以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举报系统为渠道,对各种可能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进行严密监控,发觉事故隐患准时处置,确保重点监控单位仔细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8、建立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数据库,对可能引发的较大事故隐患准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特别信息,马上上报县领导小组。3. 3预警支持系统3.1.1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全县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重大危急源数据库、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精确、高效。3.1.2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与县安办和市市监部门事故报警系统的联系,确保各级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值班DH和值班人员通信24小时畅通。3 .3.3县市场监管部门应明确接警机构,公布接警DH。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直接向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
39、告特种设备事故灾难或事故隐患信息。4 .4预警行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重大问题信息后,亲密关注事态进展,准时赐予指导协调,报告县领导小组并根据预案做好应急预备工作;必要时准时上报县政府和市质监部门。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预备。(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2)电站锅炉使用企业发生锅炉爆炸事故。(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4)地震等自然灾难。(5)台风、暴雨(雪)、大风、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难。(6)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难性事故。3. 5预警信息发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监测、猜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大事的风险系数、进展趋势等准
40、时分析,科学猜测,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实行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为快速告知受突发公共大事影响的社会群体,市级各新闻媒体应协作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准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依据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进展态势,根据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I级,特殊重大)、橙色(II级,重大)、黄色(In级,较大)和蓝色(IV级,一般)来表示。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特种设备事故名称、注册使用登记编码、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量及应对措施、群众自防自救措施、发布机关。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
41、应准时发出变更信息。4应急处置4.1信息共享与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马上报告当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需上报县政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市监局。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后,发觉有涉及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快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特种设备事故引发危急化学品、城市燃气事故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准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和城市燃气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和危急程度、抢救状况及重大事故隐患。县领导小组
42、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准时进行分析评估,讨论确定应对方案,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4.2事故先期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启动本单位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散。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马上实行措施,掌握事态进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准时报告。因抢救人员、掌握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标志,实行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具体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 3分级响应一般事故(W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IV级事故时,县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
43、组马上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市领导小组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预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事故状况,向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提出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并向省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组报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较大(III级)及以上事故时,县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组应准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恳求市、省政府启动相关预案。在上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赶到前马上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前期工作。4. 4现场紧急处置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后,县领导小组应马上启动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县领导小组相关领导、事故所在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快速赶往事发觉场,负责或参加指挥
44、决策、参加作业和信息保障等工作。4. 4.1对事故危害状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发生的基本状况作出尽可能精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状况。4. 4.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急区域。开拓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4. 4.3危急物质探测及掌握危急源。依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快速绽开必要的技术勘察、检测工作,确认危急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实行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准时有效掌握事故的扩大,消退
45、危害和影响,防止次生灾难的发生。4. 4.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依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殊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急介质泄漏应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急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4. 4.5抢救受害人员。准时、科学、有序地绽开受害人员的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削减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4 .4.6设立人员疏散区。依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快速划定危急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急区域。5 .4.7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析事故缘由,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 .4.8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
46、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现实的和可能的危害,快速实行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连续和环境的污染。5 .4.9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依据需要由当地政府负责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赐予支持、协作并供应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挠和拒绝。4. 4.10当发生事故时,县公安部门应依法对事故重大责任人员实行人身掌握,县监察委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并依据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有重大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4. 4.11特别现场处置(1)带电场所:电器场所应切断总电源后进场,应急救援用电实行独立
47、系统供电;(2)承压设备:承压设备爆炸事故,应停止向爆炸区域输送传压介质;(3)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应先转移危急品,降低危急品存量或浓度,应急救援的器具设备应满意防爆要求;(4)有毒有害场所:有毒有害场所的现场勘察人员须实行防堵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其余人员待危化品专业人员消退危急后,方可进场作业。4. 4.12各参加部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乐观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爱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准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企业的特种设备有关资料:4.1 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2)事故发生企业的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全部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全部修理保养记录;(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校验记录、报告;(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7)设备6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殊是事故发生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全部安全监察指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