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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副产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招标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6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委托,经临20231982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ZJBH-
2、2023-CG0I7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1项130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六、采购需求(概述)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大食堂早、中、晚三餐以及小食堂中、晚餐的农副产品配送。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
3、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浙江)”()、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
4、款流程: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投标说明: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2、供应商注册2.1 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en/settle-front/#/registry2.2 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3、获取招标文件(报名)3.1 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一一项目采购一一获取
5、招标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3.2 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3.3 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2电子交易操作指南:CA申领操作指南:CA管理操作指南:CA驱
6、动和申领流程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5、政采云咨询电话: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6、汇信(CA)客服电话: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2、投标地点:政采云线上投标。3、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3.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3.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7、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3.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
8、+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4 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在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供应商无升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
9、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半小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十三、其他事项:I、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进行咨询。政采云金融热线400-903-9583,也可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https:/jinrong.zcygov.en/finance-service/#/home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10、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
11、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5 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十
12、四、业务咨询:第二章招标需求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 .供货要求:1.1 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1.2 供应商配送食品需分类包装,如蔬菜、肉类等分开。每天配送量由采购人提前一天确认数量,量按实调整。1.3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6:3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送至食堂库房。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送到。1.4 供应商应有配送中心及冷冻、冷藏(保鲜)库。1.5 供应商必须保证有2辆厢式配送车和2辆冷藏式配送车辆供此项目使用。5月1日.10月1日期间必须用冷藏式配送车辆配送。1.6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配送车中必须安装有GPS车辆监控
13、系统,可实现全天候调配和实时监控运营,车辆管理规范。1.7 供应商须提供6人及以上服务团队,其中须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2名配送员、2名食品检测员及1名售后服务专员,并将团队人员的健康证、三个月以上社保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且配送员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2 .食品安全要求:2.1 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2.2 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3.配送品种明细及品质要求:
14、食品品种:蔬菜、水果、豆制品、畜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品、饮料及乳制品等。品种类别品质要求蔬菜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菇类、薯芋类、豆苗类、葱姜蒜类。(1)货物应具有该蔬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残留沙土,无枯萎黄叶,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等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2)所有货物均为净菜,做到农药残留不超标,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相关进货渠道;(3)供应商须有蔬菜种植基地或与嘉兴市范围内蔬菜种植基地有长期供货关系O(4)因法菜的季节性特性,采购人具体采购蔬菜的品
15、种按需求进行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采购清单进行供货;(5)若提供现场净菜服务人员,具体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采购方决定。水果同类品种水果大体匀称,需保证新鲜、丰满、无变质,成熟度适中,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豆制品(1)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不腐败、不变质的货物;(2)豆制品必须为知名厂家生产的品牌,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3)豆制品包装上必须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标识,不得配送超过距保质期2/3日期的冷冻食品。畜肉类包括各类猪肉、牛肉、羊肉等。(1)畜肉类必须新鲜,观感好;(2)供应商须
16、有养殖基地或与嘉兴市范围内养殖基地有长期供货关系,需定点屠宰。(3)动物检疫符合国家肉类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并提供相关进货渠道。猪肉必须盖有蓝色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4)若提供现场切配服务人员,具体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采购方决定。禽肉类禽肉类必须定点屠宰,净膛干净,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蛋类包括鸡蛋、鸭蛋、鹤鹑蛋、松花蛋、咸鸭蛋等。(1)蛋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产品;(2)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可追溯来源,不得配送超过距保质期1/3日期的涉餐食品。水产类包括花雏鱼、活编鱼、活草鱼、活鲫鱼、
17、虾、蟹等。(1)水产类必须鲜活,观感好,大小符合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具有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产品;(2)供应商须有水产养殖基地或与嘉兴市范围内水产养殖基地有长期供货关系。(3)要求活鱼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称重验收后现场进行粗加工。鲜活水产品必须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活杀。大米(1)大米外包装清洁卫生,大米须保证新鲜度,必须是当年或当期新米,达到优质大米质量指标;(2)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面粉(1)面粉无发霉、出虫、结块及杂质等,气味纯
18、正:(2)面粉必须符合GB1355-2005标准,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3)面粉包装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标识,产品在常温下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2/3日期。食用油(1)食用油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2)食用油包装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标识,产品在常温下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2/3日期。调味品干货品(1)调味品干货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2)调味
19、品干货品包装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标识。调味品干货品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产品在常温下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2/3日期。饮料及乳制品(1)饮料及乳制品类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2)饮料及乳制品包装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标识,产品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2/3日期。4.其他要求:4.1 采购菜品要保证新鲜卫生。4.2 不得购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腐烂、发霉、生虫的原料。4.3 各种食品、调料要(证照齐全),并在保质期限内。4.4 米、
20、油、粉等采购非转基因主副食品。4.5 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4.6 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采购人,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4.7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场所内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能发生的刑事责任。4.8 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4.9 供应商必须文明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
21、供应商自理,与采购人无关。4.10 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二、商务要求2.1供货期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共确定2名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人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三、五、七、九、十一个月(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后一天开始计,如签订合同为6月15日,则第一个月的服务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15日,下同);综合得分第二的中标人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四、六、八、十、十二个月若当月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因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当月以及该供应商后一个供货月采
22、购人不再接受该供应商的供货,换由另一名中标人提供产品,此段时间作为该问题供应商的整改时间。2.2结算方式2.2.1 中标人供应的食材价格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价格承诺作为结算依据,按实际供货量结算。2.2.2 若采购的食材未在上述公布的指导价中涉及的,则由双方询市场价后,由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单价。注:结算价格以标准价为依据,在标准价的基础上乘以(1中标下浮率)。例如:某产品中标下浮率为5%,则结算单价(含税)=标准价(含税)*(15%)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5日内,2名中标人分别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金额为260000元,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采购
23、人收到预付款担保后向2名中标人分别支付260000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直接作为货款抵扣);货款按月进行核拨,由业主于当月根据承包单位上月的供货食材、实际供货量以及相应结算单价进行结算(货款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支付给相应供货的承包单位。注: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购买保险/保函。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保险保函模块选购:2.4 售后服务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也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无偿退换货。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中标人须负全部责任。2.5 验收验收按国家
24、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5.1 验收工作组织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完成。2.5.2 物资验收(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3)合同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
25、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采购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乙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2.5.3 主、副食品验收2.5.3.1 验收流程(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
26、,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中标人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各类物资票证要求参照本指引293.4各类物资索票要求)(3)逐一对主、副食品进行验收,送货员、验收人联签。(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存在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碎米粒、黄粒米、杂质超标,食油有焦臭、酸败气味,水产品中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街
27、道党政办,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5)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
28、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6)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退货处理。(7)验收记录分别建立肉、蔬菜、副食品等物资验收登记本。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中标人送货人签名确认。253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物资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补)货申请。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2.5.3.2 标人供应情况记录建立中标人供应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供应情况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2.5.3.4 各类物资索
29、票要求(一)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类别资质证明畜禽冻肉类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有)肉制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水产品营业执照蔬菜营业执照(二)产品票证要求:类别产品资质名称验收索证要求禽畜冻肉类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肉制品1、产品检验报告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蔬菜货物清单加盖公章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
30、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副食品货物清单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鲜活水产品货物清单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米1、产品检验报告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农副产品配送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自行踏勘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文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
31、文件三部份组成。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应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若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8投标文件的形式:0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2、”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1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
3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上述邮寄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4、”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3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
35、招标采购公告。14投标费用: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15现场演示:无1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7评标结果公告: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8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9履约保证金:合计13000元(2名中标人均须在签订合同前各提交65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采用保险公司保
36、函时,保险公司须为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分公司;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退还。i: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购买保险/保函。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保险保函模块选购:https:/jinrong.zcygov.en/finance-service/#/letter,有疑问可咨询政采云金融热线。2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1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招标文件费用:无。23本项目预算:130万元,预算金额为估算金额。
37、本项目报下浮率,招标限定下浮率范围为:5%W下浮率VlO0%,超出本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4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5投标文件有效期:春天26网上注册: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上进行正式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271、项目属性:货物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农副产品配送,所属行业:批发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38、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在投
39、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中标人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之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29解
40、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
41、和服务。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3、招标方式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2、 本次招标限定下浮率范围为:5%W下浮率Vlo0%。4、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关联企业投标7.1、 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
42、规定。7.2、 关联企业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8、转包与分包8.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8.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9、特别说明:9.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
43、后发现的,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罚,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民事上之赔偿不免除作假投标人之行政与刑事责任。10、质疑和投诉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
44、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0.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10.4、 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2、 招标需求1.3、 投标人须知1.4、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5、 合同主要条款1.6、 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1.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
45、存在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3.3、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