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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实验室滴定液的管理1 .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2 .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3 .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4 .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曜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5 .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值新标定滴定液。6 .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
2、,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7 .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8 .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9 .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厦于棕色瓶中存放,氢1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10 .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11 .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