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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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指导。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 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减少重型燃油(气)载货车辆使 用,尽量使用国六或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扬尘 控制措施力度。(4)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5)最大限度减少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及 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 清扫保洁作业

2、。(2)施工工地按照绩效分级,差异化实施停止室外喷涂粉 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 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和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 除外)。(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 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纯电 动和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停 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并停止 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3、。(三)红色预警(一级响应)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 活动。(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做好健康防护措施。(3)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根据区域空气污染情 况适时停止户外活动。(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 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 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减少重型燃油(气)载货车辆使用,尽量使用国六或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

4、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扬尘 控制措施力度。(4)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5)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 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6)最大限度减少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及 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7)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 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 清扫保洁作业。(2)施工工地按照绩效分级,差异化实施停止室外喷涂粉 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

5、 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和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 除外)。(3)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 止上路行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 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 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纯电 动和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停 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并停止 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三、应急响应(一)预警发

6、布接到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办公室)下达的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由区突发事件应急委 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及时发布相应等级预 警及响应措施指令。(二)预警响应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要立 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将指令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施工 工地等,同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三)预警调整收到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预警调整指令后,提高或降低 预警级别。(四)预警解除收到市指挥部办公室解除预警指令或预警按期解除时,由 区指挥部办公室直接发布解除指令。四、组织

7、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区 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 担任;执行副总指挥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 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产业园区管委会组成;指 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局局 长担任。(二)完善配套措施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结合 部门和辖区实际,研究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在应急 预案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行业主 管部门要按照绩效评级要求,组织行业内的企业、施工工地开 展绩效评级工作,同时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 和保障

8、民生、城市正常运行、重大活动的保障清单,报市级主 管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定期更新,及时报区指挥部 办公室备案;同时,督促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按照“一 厂一策”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产业园 区管委会要在区级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细化各级别应急响应启 动流程、不同级别预警的具体倡议性和强制性措施落实方案和 具体分工等。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更新、明确本单位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 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人和信息反馈人员。在修订完善本行业、 本部门应急分预案后,同时将以上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系方式报 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三)强化应急值守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 值

9、守系统顺畅。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 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 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红色预警期间,区指挥部办公 室可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协调调 度、检查督查等工作。(四)严格措施落实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预警期间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 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各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和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监管职能,组织辖区执 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或依法处罚。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应急措施 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 导致应急

10、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 员责任。(五)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要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大兴电 视台、大兴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 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信息,倡 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 及产品使用,拒绝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不燃放烟花爆竹,文 明祭祀,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空气重 污染的良好氛围。(六)强化公众监督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自觉接受公众 监督。要及时公布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应急减排清单、保 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重大活动的保障清单(涉密企业和

11、工 程除外),公开应急措施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要 引导公众依法监督各项应急措施落实,鼓励对各类环境问题和 隐患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 急预案(2018年修订)同时废止。附件:1.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2 .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3 .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附件1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总 指 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执行副总指挥: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成 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教委主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区城

12、市管理委副主任 区交通局副局长 区公路分局副局长 区水务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区国资委副主任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区公安交通支队副支队长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气象局副局长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或主管领导附件2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主 任: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常务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副主任:区教委副主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区交通局副主任区公路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区国资委副主任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区公安交通支队副支队长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气象局副局长附件3

13、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一、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责L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2 .研究制定本区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 .负责具体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 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工作;4 .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区 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空气重污 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5 .分析总结本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 度计划;6 .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

14、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 储备保障等工作;7 .承办区应急委和区委生态文明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小组 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L组织落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督促成 员单位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8 .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9 .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10 .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11 负责本区预警指令发布、解除工作;12 组织拟订(修订)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 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空气重污染 应急分预案;13 .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

15、;14 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15 .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三、大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一)区生态环境局1 .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2 .负责开展空气质量会商;3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 施落实情况。(二)区交通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汽车维修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制定空气重污染 预警期间汽车维修行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组织制定“一厂 一策”应急预案;3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汽车维修行业企业保障清

16、单;4 .组织汽车维修行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减 排措施;5 .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6 .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部分高污染排放 车辆停驶等措施;7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三)区公路分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8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公路建设项目应急减排清单;9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公路建设项目保障清单;10 组织县级以上一般公路建设养护、市管城市道路养护施 工工地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 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

17、沥青铺装等施 工作业和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措施;配合落 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 施;11 增加县级以上一般公路的清扫保洁频次;12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四)区公安交通支队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 .建立备案名单管理制度,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对停驶公务 车辆和不适用限行措施的社会保障车辆的相关备案工作;3 .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 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负责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 (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监管执 法工作,加大对违反规定

18、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执法力度;4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5 .组织开展制造业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制定空气重污染预 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组织制定“一厂一策”应 急预案;6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制造业企业清单;7 .组织制造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并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8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六)区住房城乡建设委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

19、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应急减排清 单,对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并组织制定“一厂一 策”应急预案;3,落实本市施工工地绩效评级指标(“绿牌”工地相关管 理规定),并对施工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级;制定空气重污 染预警期间房建、重大项目、市政建设项目应急减排清单;4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建设项目清单;5 .组织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减 排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 输,并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6 .组织房建、市政施工工地落实停止室外

20、喷涂粉刷、护坡 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 装等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除外); 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 行驶措施;7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七)区水务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水务建设项目应急减排清单;3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水务建设项目清单;4 .组织水务施工工地落实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 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 工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21、(电动机械除外);配合落 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 施;5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八)区园林绿化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应急减排清 单;3,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清单;4 .组织落实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 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 等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除外);配 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 驶措施;5 .对

22、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九)区城市管理委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包括道路清扫保洁 和渣土砂石运输车管理),细化分解任务,预警启动时负责组 织实施;6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市政建设项目应急减排清单;7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市政建设项目清单;8 .组织落实市政施工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 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 工作业;组织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 禁止上路行驶措施;9 .建立保洁道路名单制度,制定空气重污染期间增加清扫 保洁道路名录并及时更新;10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

23、查检查。(十)区城管执法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 .督促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责查处施工扬尘、道 路遗撒、露天烧烤和焚烧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 部门对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停运情况进行检 查;3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一)区教委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4 .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根据 空气质量情况,组织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根据区域 空气污染情况适时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5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二)区卫

24、生健康委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预 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负责组织医 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和应急值守工作;3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三)区气象局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预警启动时负责组 织实施;4 .向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与区生 态环境局共同进行空气重污染会商。(十四)区国资委L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 督促有关国有企业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5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国有企业制定和落实“一 厂一策”应急预案;6 .倡导国有企业在橙色、

25、红色预警时合理安排运输,减少 使用重型燃油(气)载货车辆,尽量使用国六或纯电动、氢燃 料电池汽车运输。7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五)区烟花办(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L编制烟花爆竹禁放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预警启动时负 责组织实施;8 .负责通知区应急局及时组织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停 止配送、销售烟花爆竹;负责通知公安部门加强巡逻检查,及 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9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六)区政府督查室L编制督查分预案,预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10 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十七)区委宣传部L编制宣传分预案,预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

26、2 .组织开展出版物印刷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制定并公布空 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出版物印刷行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组织 制定“一厂一策”应急预案;3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 大活动的出版物印刷企业保障清单;4 .组织出版物印刷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减排 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并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5,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媒体宣传、舆情引导 等工作;6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八)区机关事务中心1 .编制公车停驶分预案,预警启动时负责组织实施;2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九)各

27、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L编制本辖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3 .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 落实辖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适时减少或停止户外 活动、机动车限行、道路清扫保洁、涉气企业和施工工地实施 差异化减排措施、禁放禁烧等各项应急措施;4 .红色预警期间落实公务车停驶制度,建立停驶车辆台账 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对于停驶车辆要固定地点统一停放;5 通过重点巡查、设岗检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手段,监督 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减排措施的落实,确保预案措施有效实施;5 .发挥属地职责,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期间加强对应急 减排清单企业的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6 .空气重污染期间,要派驻专人,加强露天烧烤,焚烧垃 圾、秸秆等行为的排查整治,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发生;7 .要明确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保洁台账,空气重污染期间 要加强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频次;8 .组织分预案的宣传、培训,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遇空气重污染加强应急值守;9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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