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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重点内容:商业银行的概念/性质/职能、商业银行组织体制、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及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制度,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概述,一、商业银行的性质商业银行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受存款、提供资金信贷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1)商业银行是企业。(2)商业银行是能办理存贷业务的金融企业。(3)商业银行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二、商业银行的职能1、信用中介职能2、支付中介功能3、信用创造功能
2、4、金融服务 三、商业银行的一般原则1、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2、四自方针,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3、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4、保障存款人利益的原则5、严格贷款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原则6、依法营业、不得损害社会公益的原则7、公平竞争原则8、依法接受中央银行、银监会监督管理的原则;,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一、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一)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的主要类型1、单一制2、分支行制3、集团公司制,(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支行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不
3、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1)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法人地位,只是在本商业银行直接管理下的分支机构;(2)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名称;(3)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资产;(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务由本商业银行负责清偿。,二、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一)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银行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普通银行形式。具体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经营银行业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银行承担责任,银行应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商业银行。2、国有独资公司
4、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银行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银行承担责任,银行则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商业银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发起人应在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也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
5、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和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的设立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也应符合商业银行法的特殊规定。,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一)商业银行的治理(二)商业银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1、股东会/股东大会。(1)股东会及其职权(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3)股东会的议事规则(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重大决策机构与程序,2、董事会(1)董事会的组成(2)董事会的职权(3)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议事规则(4)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5)独立董事3、行长或总经理4、监事会(1)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2)国有独资商
6、业银行的监事会,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与终止,一、商业银行的设立(一)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实行核准制,即只有经过严格审查获得批准的银行才能经营银行业务,非银行机构不得经营银行业务,且不得使用“银行”字样。,(二)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三)设立商业银行的程序1、申请2、审批3、登记4、公告(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1、申请2、审批3、登记4、
7、公告,二、商业银行的变更商业银行的变更包括商业银行的事项变更和主体变更。所谓事项变更是指商业银行在某些重大事项上有所变动。所谓主体变更是指商业银行的分立与合并。,三、商业银行的接管(一)接管的概念接管是指中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等措施。接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二)接管的条件1、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2、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三)接管程序1、接管决定2、接管的执行由中国银监会组织实施3、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4、接管终止是指由于发生
8、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停止接管工作。有下列情形: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银监会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四、商业银行的终止(一)商业银行终止的概念是指商业银行因出现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二)商业银行的解散解散是指银行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而停止对外的经营活动,清算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使银行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三)商业银行的撤销撤销是指中国银监会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
9、,(四)商业银行的破产商业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可以经中国银监会同意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商业银行因破产而终止。(五)商业银行清算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对外代表银行进行经营活动,依法进行债权和债务的处理,按照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的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是商业银行法为保护储蓄存款人利益的特别规定。,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一、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一)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筹措资金以形成其经营资产的业务。(二)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自己的
10、资产获得利润的业务。(三)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不动用自己的资产,凭借其业务条件经营的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的业务。,二、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各国商业银行法的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规定,采取列举式、禁止式和折中式三种形式。列举式即明确具体地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种类。禁止式则是原则性规定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对不得经营的业务种类则做出具体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法采取折中式即列举式与禁止式的结合。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款列举了商业银行可以从事的14项业务,包括:,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11、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信用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三、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一)存款业务基本规则1、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2、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并应当保证存款人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和拒付存款本金和利息。,3、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除法律
12、另有规定外,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人的储蓄存款。4、对于单位存款,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二)贷款业务基本规则1、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规则;2、严格贷款审查规则;3、贷款担保规则;4、借款合同规则;5、执行利率政策规则;6、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则;7、关系人贷款规则;8、依法贷款规则;9、自主贷款规则。,(三)其他业务规则1、结算业务规则;2、发行债券和境外借款规则;3、同业拆借规则;4、投资业务规则;5、竞争规则;6、营业时间公告规则;7、开立账户规则;8、金融服务收费规则;
13、9、报送财会资料规则;10、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守则。,第五节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关系,一、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性质(一)银行客户的概念与种类 银行客户可分为一般客户和特别客户两类。一般客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独立的民事主体包括个人、个人合伙、公司或其他银行。特别客户是指其主体资格有别于一般客户,银行应采取慎重态度对待的客户。,(二)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性质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法律性质,应是一种合同关系。如存款、储蓄、贷款、拆借、信托、代理等。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往来,应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种类1、存款关系2、贷款关系3、代理关系
14、,三、银行与客户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商业银行的权利与义务1、商业银行的权利(1)完全支配客户存款资金的权利。(2)收回本息的权利。(3)抵消的权利。(4)收费的权利。2、商业银行的义务(1)代客支付的义务、执行客户支付委托或命令的义务。(2)代客收款并结账的义务。(3)保密的义务。,(二)客户的权利与义务1、客户的权利(1)请求兑付存款本金的权利。(2)取得利息的权利。(3)签发支票的权利。2、客户的义务(1)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透支本息的义务。(2)向银行交付服务费的义务。(3)自我保护的义务。,第六节 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准则是指商业银行利用价值形式对其经
15、营过程进行管理所遵循的行为规范。会计制度则是指组织和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和准则。二、会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商业银行应当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会计报表,并不得在法定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即设立账外账。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前3个月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布其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三、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及时冲销呆账。弥补商业银行下列损失:借款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不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依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
16、,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第七节 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一、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的概述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自律监管(主要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和银行同业组织他律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机关的监管(银行业专门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审计机关的外部监管。此外,还包括财政、税收征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这些构成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二、商业银行的内部自律监督管理(一)商业银行内部自律监管的含义是指商业银行以金融法律法规和银行监管当局的政策为依据,以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为经营原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
17、部控制,遵守和实施各项审慎性经营规则,自我约束、自我监察、自觉纠错的行为的总和。,(二)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1、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涵义2、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国际惯例巴塞尔协议1988年7月底,西方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通过了国际银行管理与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或称1988年资本协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对信用风险计提8%的资本。2004年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旨在最终取代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基本内容包括: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检查以及市场约束。,3、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1)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制度的建立与发展(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基本
18、原则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商业银行应同时计算未并表的资本充足率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3)商业银行资本标准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4)商业银行资本的监督检查和分类管理(5)商业银行资本的信息披露(6)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达标安排,(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1、资产负债管理涵义所谓资产负债管理也称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其资本和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和结构,并通过设置一
19、系列指标体系约束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保证商业银行实现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营利性及其均衡和协调,以实现经营目标。,2、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分为监控性指标和监测性指标。监控性指标包括十大类十九项指标,是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指令性指标;监测性指标包括六项,是商业银行的参考性指标和监控性指标的必要补充。指标体系包括了总量控制类、流动性管理类、安全性管理类和效益性管理类四个方面的管理指标,四类指标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整体。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考核以法人为单位、即以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为整体进行考核。,(四)商业
20、银行的风险管理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及其内容所谓商业银行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或主观决策的失误,使商业银行的资产、收入及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有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决策风险、政策风险和国家风险等。风险管理则是指商业银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面临的各类风险的全过程。目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信贷风险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外汇交易风险管理。,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1)风险甄别系统;(2)风险报警系统;(3)风险决策系统;(4)风险避险系统;(5)全程监控系统。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2)完善
21、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3)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4)独立的外部审计。,3、商业银行的风险评级(1)风险评级的涵义风险评级是监管机构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安全、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敏感性等方面的状况,对银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并形成综合评级的过程。(2)商业银行风险评级的内容(3)评级的原则(4)评级的步骤(5)评级结果的运用,(五)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概念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2、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规则(1)商业
22、银行内部控制目标(2)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构成要素(4)具体业务的内部控制(5)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六)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检查1、内部稽核含义 内部稽核是商业银行内部由专职的稽核部门或稽核人员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与评价。2、内部稽核的方法所谓制度基础稽核即首先对银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查和评价,在评审的基础上,根据内控系统的强点与弱点,再确定稽核的范围、重点和方法。,(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1、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概述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交易行为。2、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1)
23、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原则。(3)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的原则。,3、商业银行的关联方(1)商业银行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依据关联方的法律性质,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关联方存在的形态,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实际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以及依据行为性质确认的关联方。实际关联方是指存在客观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是指与商业银行签署协议、做出安排,生效后符合关联方条件的关联方。(2)商业银行关联方的确认程序,4、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及其类型(1)商业银行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关
24、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交易行为。主要有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交易行为。(2)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类型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5、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管理(1)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应建立完备的审批程序(3)商业银行的部分关联交易行的禁止或限制(4
25、)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审计、信息披露(5)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八)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1、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概念及其意义是指商业银行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存款人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2、国外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立法3、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规则(1)原则(2)内容(3)方式(4)责任,三、银行业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
26、规定了中国银监会的机构、职责、措施与责任。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监管主要为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业务规则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及风险监管。,四、银行同业协会的监管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主要发挥三大职能:加强同业约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业规章,规范执业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为银监会加强监管发挥补充作用,督促各家银行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行业服务,抵制侵害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行业信息交
27、流和咨询服务,调解业务纠纷,组织员工培训等。,五、国家审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审计监督商业银行应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八节 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一、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概述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也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二、商业银行违反组织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三、商业银行以外的当事人违反商业银行组织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商业银行?它的性质、职能?2、商业银行的一般原则有哪些?3、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有哪些类型?4、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是什么?5、商业银行接管的概念、条件?6、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包括哪些内容?7、我国法律规定的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内容?8、简述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9、简述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性质、种类以及与客户的权利义务关系。10、试述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