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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1,集装箱,杂货船,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和托运人确定其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货物运输是将货物从一国境内运往另一国的运输。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多式联运,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一、海运类型:班轮运输(liner)也称“提单运输”,具有固定航线、船期、停靠港口和运费的特点,即“四固定”。租船运输(tramp)不具有四固定的特点,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通常签订租船合同。包括:光船租赁(bareboat charter)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定期租船(time charter),5,二、调整海
2、上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1、国际条约1924年海牙规则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1968年维斯比规则关于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1978年汉堡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三大规则内容的比较),6,海牙规则,海牙规则共16条,1924年在布鲁塞尔签订,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由于公约草案是国际法协会于1921年9月在海牙起草的一个提单规则,故称为海牙规则。1931年6月2日生效,截至1997年2月,共有88个国家加入。海牙规则的主要目的是规定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责任和义务。海牙规则适用于提单或类似的权利凭证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但不适用于租船合同、活动物运输、合
3、同注明在甲板上载运的甲板货运输。,7,(1)承运人的最低责任和义务,适航和管货义务;(2)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3)承运人赔偿限额为每件或每单位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等值货币,8,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是对海牙规则的修改和补充,在单位赔偿限额、提单的证据效力、侵权行为之诉、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诉讼时效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作了重要修订,但并未改变海牙规则的基本内容。,9,对海牙规则的修改有以下各项:(1)赔偿限额提高为每件10000金法郎或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按二者中的高者计算。(2)明确了计算集装箱赔偿限额的数量单位。(3)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货物从一个
4、缔约国起运或提单规定受公约拘束时,公约即可适用。(4)承运人的雇员和代理人可享受承运人享受的免责权利和责任限制。(5)诉讼时效得由双方当事人同意加以延长。,10,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汉堡规则全称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对海牙维斯比规则作了根本性修改,在有关承运人责任问题上废除了“航行过失免责”,基本落实了过失责任原则。但由于汉堡规则的缔约国均为航运不发达国,因此其影响有限。,11,汉堡规则,(1)对承运人的责任采取完全过失责任制,承运人如要求免责,应负举证责任。(2)废除驾驶和管理船舶过失免责条款。(3)承运人对火灾负责,但由货方举证。(4)承运人对延迟交付负责,但赔偿额以运费的2
5、.5倍为限。(5)责任期间:从装船至卸船,改为港至港(从交到接)。(6)责任限制:每件货物835计算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5计算单位,以二者之中高者为准。(7)诉讼时效:二年。经索赔人声明可以延长。,12,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二)国际惯例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三)国内法美国:1890年关于船舶航行、提单以及与财产运输有关的某些义务、职责和权利法英国:1924年海上货物运输法中国:海商法,13,第二节 提单运输,1、提单的概念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14,提单并无统一的格式,可由轮船公司自
6、行制定。目前在远洋运输中所使用的提单,都是由各航运公司按照自己的提单格式事先印刷好的。提单通常是一页纸,有正反两面。提单背面印有详细的运输条款,主要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17,2、提单的作用(1)是运输合同的证明;(2)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装船证明;据以交货凭证。a.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b.当提单在受让人手中时,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终局性证据。(3)提单是物权凭证,18,3、提单的分类,(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n boar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2)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
7、单Unclean B/L,Foul B/L)(3)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Open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4)直达提单(Direct B/L)、海上联运提单(Ocean Through B/L)和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Multimodal Transport B/L),19,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案(遭收货人索赔后),案例:原告上海某运输公司在厦门装载被告厦门某公司托运的5 000吨(共万袋)白糖时,因发现有的脏包,就在收货单上作了批注。按规定应在提单上作同样批注。但被告为能迅速出口货物与及时结汇,请求原告接受其保
8、函并签发清洁提单。因考虑到被告一时难以换货,在被告许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的情况下,原告给予被告适当的通融,签发了清洁提单。,当抵达科伦坡港卸完货后,收货人以脏包造成其损失为理由,向斯里兰卡高等法院申请扣船并提起诉讼,船被扣达13天。经与收货人多次交涉,终于达成由我公司赔付162 366.67美元而收货人撤回起诉的协议。后原告以被告出具的保函为依据,起诉被告。问题:(1)该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该保函能否对抗收货人,为什么?,四、提单当事人的责任制度,(一)承运人的责任制度1、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参见P131案例)妥善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
9、货物禁止不合理绕航合理速遣货交收货人,(1)承运人的义务适航,海牙规则第3条第一款: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a)使船舶适于航行;(适船)(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适员)(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适载),案例,为了使船舶适航,某船舶在定期检查时曾抽样钻探船身铁板厚度,由于检验的习惯做法是抽样钻探,使一处已被腐蚀76的地方未被发现。检船人员认为船身厚度合格。船舶开航后,该被腐蚀处裂开,海水涌入,造成船舶所载货物的湿损。货主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承运人则认为:承运人在开航时已经做到克尽职责了,船上的人员也已克尽职责,因为他
10、不可能每处都钻探。在克尽职责后仍未发现的缺陷属于潜在缺陷,承运人对此无需负责。问题: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是否应当承担船舶不适航的责任?,25,海牙规则第3.1条是判断适航的法律依据,该条有三个要件:1、时间要件:是否在开航前或开航时存在不适航;2、客观要件:是否存在不适航的客观情形;3、主观要件:是否克尽职守使船舶适航。海牙规则第4.1条规定,3.1条的举证责任由承运人承担。,(2)承运人的义务管货,海牙规则第3条第二款: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海商法第48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26,
11、案例,A公司委托B公司所属的“新生轮”运输6000箱冻鸡,经过月余航行,到达上海港卸货后发现全部冻鸡结冻变质,造成损失132000美元。B公司称货物装船前冷藏舱设备已由当地船检局检查,整个航程中机器正常,温度为负1217度之间。货损原因是由于冷却器冻塞,冷气打不进冷藏舱所致。并主张管船过失免责。问题: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提示:管船和管货,管船与管货的过失区分,实践中,管船过失与管货过失很难区分,因为两者相互联系,但是它们的性质不同,管船过失可以免责,而管货过失不能免责。如果某项行为主要是针对船舶本身而作的,虽然它对货物也产生了间接影响,但这项行为仍属管理船舶的行为,承运人可以免责。反之,
12、如果某项行为主要是针对货物作出的,虽也与船舶有间接关系,但仍属于管理货物的行为,如果存在疏忽或过失而使货物受损,承运人则不能免责。,例如,一艘船舶在寒冷天气航行,燃油舱内燃油结块,船员对燃油舱进行加热,使燃油能流动,但没有及时停止加热,使装在燃油舱上的石蜡货物因融化而受损,船员的这一过失属于管理船舶的过失;又如,某轮在航行遭遇大风浪,需要往压载舱打压载水,以提高船舶的稳定性,但船员误将海水打入货舱,使货物受到湿损,这一过失也属于管理船舶的过失;再如,某船运输水泥,航运途中,船员为了查看舱内货物打开舱盖,但出舱时忘记关上,后因甲板上浪,海水进入货舱使货物受损,这一过失属于管理货物的过失。,(3)
13、承运人的义务不作不合理绕航,正常航线,指合同约定的航线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即在保证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的装卸两港间的最近航线。海商法第49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的规定的行为。,(3)承运人的义务不作不合理绕航,不合理绕航的构成要件:是有意采取的行为是承运人的单方行为是不合理的行为,不合理绕航的法律后果,不合理绕航在英美法中属于根本违约行为 在海牙规则中,不合理绕航承运人不享有除外责任、单位责任限制和一年诉讼时效等保护。,不合理绕航的法律后果,法律意义上的绕航(非
14、地理意义上的绕航non-geographic deviation)在美国法中,无单放货,超载等,由于他们和绕航都属于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也称为非地理意义上的绕航。,英国货轮“ANRONG”号承运一批运往阿姆斯特丹的小麦从印度起航,为搭载船长在科威特的私人物品,该轮离开印度后先进入波斯湾,然后沿正常航线从红海经苏伊士运河及地中海进入大西洋,最后达到阿姆斯特丹,但到港日比预订日期晚了20天,货物市场价格15日前一落千丈,使货主蒙受巨大损失。问:承运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货主损失责任?,关于自由绕航提单的效力,承运人在Mala
15、ga港接收一批橙子,按照托运人的要求须将货物运至利物浦。承运人签发了提单并在提单中订入“自由绕航条款”。实际航行中,承运人选择了脱离正常地理航线的路线,致使船舶达到目的地时橙子已经腐烂。承运人引用提单中的“自由绕航条款”要求免责。,判决与评析,【法院判决】英国上诉法院认为,提单中订有“自由绕航条款”并非意味着承运人有权在脱离一般正常的地理航线的港口挂靠。“自由绕航条款”仅仅授权承运人在适当的情况下,依照地理顺序在本航次的正常航线上的港口靠泊。【评析】该案说明,在英国法下,“自由绕航”条款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免除承运人因为不合理、不适当的绕航对托运人所应承担的责任。,(4)承运人的义务合理速遣,
16、合理速遣要求承运人及时开航并尽快完成航次,将货物运至目的港交给收货人,没有不合理的延误。海牙规则并未直接规定迟延交货,英国法实务认为迟延交货的责任已经包含在妥善和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中。,(4)承运人的义务合理速遣,海商法第50条: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除依照本章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4)承运人的义务合理速遣,海商法第50条:除依照本章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
17、任。承运人未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5)承运人的义务交货,承运人在目的港把货物交给提单载明的收货人,是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当然义务。海牙规则没有直接规定承运人的交货义务。,(5)承运人的义务交货,根据海商法第86条的规定,在无人提货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时,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适当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是为拟制交付。,(5)承运人的义务交货,承运人交货应当收回正本提单,无正本提单交货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实务认为,无正本提单放货使承运人丧失了法定的责任限制,应当赔偿由此对正本提单持
18、有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对第三方的责任或合理的营业损失,但是承运人可以享受一年时效利益。1994年全国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座谈会综述,2、承运人的责任责任期间,海牙规则“钩到钩”(“舷至舷”)维斯比规则“钩到钩”(“舷至舷”)汉堡规则“接到交”(“港到港”)海商法集装箱运输为“接到交”传统杂货为“钩到钩”,2、承运人的责任责任期间,一件货物已经安然卸至码头,但被其后卸下的货物砸坏。就此,收货人进行索赔,认为承运人违反了海牙规则第条:“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承运人认为,既然前一货物已经脱钩,则不为海牙规则所调整,承运人可免责。所运货物并非仅指其中的
19、一件或一批货物。,3、承运人的责任免责,海牙规则规定了在17种情况下承运人免责,其中除了航行过失和管船过失外,都并不属于承运人的过失,之所以详细列举,意在减轻承运人的举证义务海商法规定了12种免责事项,但和海牙规则并无实质的不同。另外还规定了活动物运输和甲板货运输的特殊风险免责。,海牙规则的免责规定,虽克尽职责也不能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a)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c)海上或其它通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d)天灾。(e)战争行为。(f)公敌行为
20、。,海牙规则的免责规定,(g)君主、当权者或人民的扣留或管制,或依法扣押(h)检疫限制(i)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j)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厂、停工或限制工作。(k)暴动和骚乱。(l)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m)由于货物的固有缺点、性质或缺陷引起的体积或重量亏损,或任何其它灭失或损坏。(n)包装不善。,海牙规则的免责规定,(O)唛头不清或不当。(p)虽克尽职责亦不能发现的潜在缺点。(q)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佣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其它任何原因;但是要求引用这条免责利益的人应负责举证,证明有关的灭失或损坏,既非
21、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亦非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佣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4、承运人的责任归责原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实行不完全过失原则,即在采用过失责任的同时规定了若干免责事项,其中最重要的是航行过失和管船过失免责。汉堡规则基本采用完全过失责任原则。海商法对货物的灭失和损坏,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对迟延交货,采用过错原则。,举证义务,不同的归责原则,决定承担该责任时的举证义务。在过失责任原则下,双方的举证义务和举证顺序一般是:索赔方证明其权利产生的事实,即: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包括双方作为该违约或侵权法律关系适格当事人的地位;损失金额,以及损失是在对方掌管期间发生的。,举证义务,在过失责任
22、原则下,双方的举证义务和举证顺序一般是:承运人证明阻碍索赔人权利产生的事实,即:证明灭失原因关于此项损失,已经尽到适航义务;免责事由索赔人证明存在管货过失,在因火灾造成损失时,证明承运人存在“实际过失”或“私谋”。即“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由承运人证明;“管货过失”由货方证明,5、承运人的责任时效,诉讼时效海牙规则一年维斯比规则一年,也可协商延长汉堡规则二年海商法一年,6、承运人的责任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海牙规则 每件100英镑维斯比规则 每件10000金法郎或每公斤30金法郎,以高者计汉堡规则 每件835SDRs或每公斤2.5SDRs;迟延交付的为该部分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得超过运费总额海
23、商法 每件666.67SDRs或每公斤2SDRs 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除外;承运人也可以与托运人另行约定高于法定的赔偿限额。,责任限额“件”,在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中,“件”或“单位”在赔偿责任限制中是个重要概念。海牙规则并没有对“件”或“单位”进行定义,实践中可分为:包件,如盒、箱、桶、包等;单件,如机床、汽车、游艇等;维斯比规则和我国海商法对集装箱运输时的“件”的确定方法规定是:提单中载明内装件数的,以该件数为计算赔偿限额的件数;未载明的,每一装运器具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承运人责任限制的丧失,如果经过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
24、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的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承运人便不得援用责任限制的规定;,(二)托运人或收货人的义务,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申报运送物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手续妥善托运危险货物,1、托运人的义务支付运费,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有支付运费的义务班轮运输的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基本运费一般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或集装箱计算,集装箱的装柜费、吊柜费也属于基本运费。附加费通常是指因为货物本身的运输装卸、积载需要特殊设备而增加的额外开支,或由于卸货港不是基本港或发生特殊情况而增加的营运费用,如超重附加费、选卸费、变更卸货港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拥挤附加费、冰冻附加费等。,1、托运人的义务支付运费,运费可以
25、预付也可以到付,根据海商法的规定,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的,应当在提单上载明。根据海商法和担保法,承运人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2、托运人的义务妥善包装和申报运送物,海商法第66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的正确性;由于包装不良或者上述资料不正确,对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享有的受偿权利,不影响其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对托运人以外的人所承担的责任。,2、托运人的义务妥善包装和申报运送物,托运人承担的是一种“担保”(guarantee)的严格责任,不论托运人对
26、申报内容的正确性是否有过失,均应负责。根据汉堡规则,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果构成欺诈,保函无效;如果承运人善意签发清洁提单,则保函也仅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有效。,3、托运人的义务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手续,海商法第67条:托运人应当及时向港口、海关、检疫、检验和其他主管机关办理货物运输所需要的各项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因办理各项手续的有关单证送交不及时、不完备或者不正确,使承运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4、托运人的义务托运危险货物时的特殊义务,海商法第68条: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
27、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4、托运人的义务托运危险货物时的特殊义务,海牙规则第4条第6款: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对于事先不知其性质而装载的具有易燃、爆炸或危险性的货物,可在卸货前的任何时候将其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毁,或使之无害,而不予赔偿;该项货物的托运人,应对由于装载该项货物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损害或费用负责。如果承运人知道该项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装载,则在该项货物对船舶或货载发生危险时,亦得同样将该项货物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毁,或使之无害,而不负赔偿责任,但如发生共同海损不在此限。,5、托运人的责任,托运人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运人的损失或船舶损坏
28、,无需负责。但是如果这些损失或损坏的发生是由于托运人的过失引起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托运人的责任原则上是过失责任,但是,如果托运人没有履行前述三项义务,即妥善包装和申报运送物、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手续以及托运危险货物时的特殊义务,则无论是否有主观过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都应承担赔偿责任。,Leonis v.Rank 罢工免责案,船舶达到目的港时,港口刚进行过一场工潮事件而复工。由于工潮期间码头积压了大量的货物,承运人不得不在码头等待泊位。当卸货完成时,承运人延迟交货。货主要求承运人承担其损失。,判决与评析,【法院判决】英国上诉法院认为虽然船舶到达港口时工潮已经过去,但港口仍然处于非正常运转状态
29、,由于罢工等后续原因导致的货主损失,承运人可以援引罢工免责。法院由此判决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评析】本案表明,在英国法下,船东(承运人)可以援引罢工作为免责事由,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第三节 租船运输合同,一、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往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二、定期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三、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期内占有、管理和使用,并向船舶出租人支付
30、租金的合同。,第四节 铁路、空运运输和公路运输,这三种运输方式出现相对较晚,也有一些国际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免责、责任限额和索赔等加以规定。需注意的是,空运单、铁路运单和公路运单和海运单一样,只具有货物收据和合同证明的作用,不具有所有权凭证的性质,不作为提货凭证。在使用运单的情况下,提货凭证是到货通知。,第四节 铁路、空运运输和公路运输,国际铁路运输: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我国是国际货协缔约国。国际空运:华沙公约,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根据联运合同,利用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的国际货物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对托运人承担合同责任。赔偿责任的承担有统一责任和网状责任两种方式。应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的,也可以是不可转让的。,合同法中的货运合同,承运人责任采用推定过失原则除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赔偿额按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丧失收取运费的权利。除非另有约定,承运人享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