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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节 关税法,第一节 关税基本原理一、关税的概念 是指海关依法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特征:由海关负责征收;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设计特殊二、关税的发展:略,三、关税分类和关税政策(一)关税分类1、按征收对象的流向划分,有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2、按征收目的划分,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3、按计征方式划分,有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4、按税率制定划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有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这种计征关税的方法称为()A 从价税B 从量税C
2、 复合税D 滑准税(D),第六节 关税法,四、关税的计税方法:略五、世界贸易组织与关税谈判:略六、关税的作用(一)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二)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三)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四)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五)有利于争取平等互利的贸易条件,第六节 关税法,第二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法定纳税义务人的有()A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 进口货物的代理人C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D 出口货物的代理人A、C,第三节 进出口税则一、
3、进出口税则概况二、税则商品分类目录三、税则归类四、税率及运用,三、关税的税则和税率(一)关税税则 关税税则是指关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的统称。分为:单一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种,大多数国家实行复式税则。所谓单一税则,指一个税目只规定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同类商品的进口。所谓复式税则,指一个税目规定有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使用不同税率。,(二)关税税率 我国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大约只有20种商品,税率也较低。实行的单一税则。,对于进口关税,在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参考国际通行的做法,设立了:1.最惠国税率:适用
4、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2.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3.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4.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5.关税配额:适用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在关税配额内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地,其税率的适用按上述税率形式的规定执行。,特别关税1)报复性关税2)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3)保障性关税,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
5、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等。全额征税商品: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物品。手机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携带入境需要征税。,部分常见物品纳税额手机150元/台手提电脑 1000元/台台式机主机400元/台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数码相机400元/台奶粉、咖啡、茶
6、20元/kgMP320元/台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 100元/台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U盘20元/个,进口税税率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适用第二档2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适用第三档30%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适用第四档50%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7、。另外:2011年01月29日即日起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率由原20%降为10%,这意味着iPad关税“直降”500元。,第四节 原产地规定 我国原产地标准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包括:开采的矿产品、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在某国出生或饲养的活动物、在某国领土上狩猎或捕捞的产品等。,2.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
8、: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选择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普通税率的依据是()A 货物的销售地B 货物的生产地C 货物的发出地D 货物的原产地(D),第六节 关税法,第五节 关税完税价格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我国境内输入地为入境海关地,包括内陆河、江口岸。一般为第一口岸。货物的货价以
9、成交价格为基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 实付或应付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直接或间接支付的总额。(1)如以下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注: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第六节 关税法,与该货物的生产
10、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使用费。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第六节 关税法,(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某市大型商贸公司进口一批化妆品,支
11、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购货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试计算进口该批化妆品的完税价格。解: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220+4+20+11=255万元,吉祥公司从美国进口原材料一批,运抵上海的货价加运费为40万美元,保险费为2万元美元。该批原材料由上海运到芜湖,国内运费为5000元,原材料运回后的装卸费及整理费用5000元,关税税率为8%。已知当期外汇牌价为1美元兑6.7元人民币,计算关税的应纳税额解析:关税完税价格=(40+2)6.7=281.4万元关税应纳
12、税额=281.4 8%=22.215万元,(二)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及其他合理(回顾)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算完税价格。如果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提出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海关同意,可以选择倒扣价格方法(减法)和计算价格方法(加法)的适用次序。,以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 在无法采用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世贸组织进口成员方海关可采用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采用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相同货物
13、必须与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二是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必须先前已被海关接受;三是如果有两个以上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应选用其中最低的一个作为海关完税价格。,以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 类似货物指在材料组成及特性上与进口货物原产国、原生产者生产的货物相似,具备同样功能且商业上可互换的货物。如果该进口货物原生产者不再生产类似货物时,可使用同一生产国其他生产者生产的货物作为类似货物。,以倒扣价格方法确定完税价格 在不能依次采用上述3种估价方法时,世贸组织进口成员方海关可采用倒扣价格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倒扣价格指根据进口货物或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在进口方的销售价格,扣减货物进口及销售时产生的某些特定
14、费用。,以计算价格方法确定完税价格 如不能依次采用上述估价方法,世贸组织进口成员方海关可采用计算价格方法确定完税价格。计算价格指进口货物的生产成本,加上从出口方向进口方销售同级别或同种类货物通常所获得的利润,以及为推销和销售货物直接和间接产生的一般费用等。,以“回顾”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回顾”方法指海关可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来估价,包括对上述各种估价方法作出灵活处理,以其中最容易计算的方式确定完税价格。,(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
15、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FOB价、离岸价格):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前,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第六节 关税的减免(一)法定减免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免税;5.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免;6.来料加工分两情况:A、直接免。B、进口时先征,出口时再退;7.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8.退还的进口货物,免
16、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9.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A.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C.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10.无代价抵偿货物,同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免。但未将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税。,(二)特定减免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4.加工贸易产品;5.边境贸易进出口物资;6.保税区;7.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8.进口设备;9.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三)临时减免,中国公民肖某为了治疗母亲的双腿残疾,于2005年6月1日带母亲去欧洲某国治疗,于6
17、月15日回国,入境时肖某向海关申报了再国外购买为其残疾的母亲特制的拐杖一副,价值1000欧元。已知相关关税税率为10%。请计算肖某及其母亲的应纳关税税额,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注意离岸价格中包含关税,需转化为不含关税的价格,某公司进口一批硅铁,离岸价格为1500万元,出口税率为25%。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出口关税。解析: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关税税额=1500(1+25%)25%=300万元,某进出口公司本月份进口一批液体应税消费品,支付如下款项。(1)应税消费品成交价格这和人民币1085万元。(2)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起卸后的运费分别为35
18、万元、2万元,保险费分别为5万元、0.4万元。(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10万元。(4)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15万元。(5)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已知消费税税率30%,关税税率20%,增值税率17%。分别计算该公司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1085+35+5+10+15+50=1200(万元)应纳关税=120020%=240(万元)(2)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额=(1200+240)(1-30%)30%=617.14(万元)(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额=(1200+240)(1-30%)17%=349.71(万元)或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19、=(1200+240+617.14)17%=349.71(万元),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11月从国内购进汽车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额47.6万元,取得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2)11月在国内销售发动机10台给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28.08万元;出口发动机80台,取得销售额200万元;(3)12月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7万元,取得运输发票;(4)12月份进口两台机
20、械设备,支付给国外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装卸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运输发票;(5)12月国内购进刚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费12万元,装卸费3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6)12月份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装卸费共计6万元;(7)12月1日将A型小轿车130辆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1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
21、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8)12月销售A型小轿车10辆给本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业务人员,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关税税率10%,消费税税率12%,出口发动机增值税退税率为13%。,计算(1)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2)企业1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3)企业12月份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4)企业12月份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5)企业12月份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6)企业12月份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7)企业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企业12月份的销项税额(9)企业12月份应纳增值税,(1)11月份应退增值税为26万元进项税额=47.6+(10+2
22、)7%=48.4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200(17%-13%)=8万元11月应纳税额=28.08(1+17%)17%-(48.44-8)=-36.36万元免抵退额=20013%=26万元36.36万元26万元应退增值税额为26万元,免抵税额为0。(2)企业1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36.36-26=10.36万元(3)企业12月份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120+8+3+13)10%=14410%=14.4万元(4)企业12月份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44+14.4)17%=26.93万元(5)企业12月份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6)企业1
23、2月份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71+7.1)17%=13.28万元(7)企业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1+127%)(1-30%)+9017%+(7+4)7%+26.93+13.28=92.57万元(8)企业12月份的销项税额=397.8+8(1+17%)17%+10 397.8 130=429.56万元(9)企业12月份应纳增值税=429.56-92.57-10.36=326.63万元,甲建筑工程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10年经营业务如下:(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工程总
24、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由甲提供并按市场价格确定价格的自产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先关原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2)甲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项目分包给B建筑公司(B只提供建筑业劳务)(3)甲向C建筑公司转让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4)甲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餐厅、歌厅、舞厅共收入55万元。已知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计算:(1)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纳营业税额(2)甲转让办公用房应纳营业税(3)甲招待所应
25、纳营业税(4)甲应纳增值税,(1)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纳营业税额=(3000-500-200)3%=69万元(2)甲转让办公用房应纳营业税=(1300-700)5%=30万元(3)甲招待所应纳营业税=305%+5520%=12.5万元(4)甲应纳增值税=500(1+17%)17%-30017%=72.65-51=21.65万元,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达到低污染排放标准,小汽车的出厂价格为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2011年2月该厂购销业务情况如下:(1)销售业务销售给经销商A小汽车50辆,经销商已提取40辆小汽车,其余10辆尚未提货;该厂已开具了50辆小汽车增值税
26、专用发票。销售2009年3月购进的一台旧机床,账面原价40万元,已提取折旧10万元,含税销售价格为17.55万元。(2)委托代销业务与经销商B签订了6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代销手续费5%,该厂当即开具了60辆小汽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经销商返还的3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3)购进业务国内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为400万元,货已入库;另支付运杂费3万元,取得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2万元,建设基金为0.5万元,装卸费为0.2万元,保险费0.3万元。从国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自产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万元,货已入库
27、。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购置打印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万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买价40万元、相关费用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4万元、保险费2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0.5万元、增值税额0.085万元。,(4)债务重组业务抵债给某供销商小汽车8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换购业务以本厂生产的10辆小汽车,向一汽车配件厂换取100万元的专用配件,双方均已收到货物,并相互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小汽车使用消费税税率5%,关税税率20%。计算:
28、(1)进口环节应纳关税(2)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当月的销项税额(5)当月应纳增值税额(6)当月应纳消费税额,解析:(1)进口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40+3+4+2=49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关税额=4920%=9.8万元(2)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额=(49+9.8)17%=10万元(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0 17%+(2+0.5)7%+63%+10+0.085+10017%=95.445万元(4)当月的销项税额=(50+8+60+10)10 17%+17.55(1+17%)17%=220.15万元(5)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20.15-95.445=124.705万元(6)当月应纳消费税额=(50+60+8+10)105%(1-30%)=4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