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树上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土石方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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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树上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一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2年3月31日第一章竞选人须知1 .工程概况2 .比选范围3 .竞选人资格条件4 .工期要求5 .现场踏勘及答疑6 .报价要求7 .竞选文件递交8 .竞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9 .时间安排10 .其它事项11 .联系方式第二章竞选文件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第四章图纸第五章竞选文件格式第一章竞选人须知1 .工程概况本次场平工程总用地面积为约34000平方米,挖方约4.2万方工程场平土石方开挖运输、桩基开挖土石方。2 .比选范围主要工程范围为该项目场平土石方

2、开挖、外运等。包含该项目所需设备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3 .竞选人资格条件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土石方施工能力的企业。3.2 具有良好信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4 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3

3、.5 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3.6 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4 .工期要求场平土石方10个日历天内完成(从甲方通知进场日起计算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2万,以此类推。桩基土方随桩基形象进度同步推进。5 .质量和技术要求5.1 按国家现行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合格。5.2 技术要求:按设计图纸以及现场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指令等施工。自觉对周边环境进行踏看,对区域内的管道及电线进行针对性保护,作好线路标识,造成损失自觉赔偿。5.3 严格按边坡设计要求进行放边,采用机械加人工进行清理边坡,不允许超挖后在进行回填进行修复边坡。6 .现场踏勘及答疑6.1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选人自行参与踏勘现场。并进行详细了解该项目的各项不利因素,将协调周边关系与运输线路充分、全面的理解。竞选人应将不利因素的保护措施和协调解决措施纳入施工方案,所有消除不利因素的相关费用应含于报价中。6.2 竞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应在2022年4月

5、2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要求或口头形式当面现场与比选人进行答疑。现场不能作答疑的相关问题,比选人于2022年4月2日12:00时前将答疑发布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及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由竞选人自行下载。无论竞选人是否下载,均视为竞选人已知晓答疑内容,并全面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内容。7 .报价要求7.1 本次比选采取固定单价报价。该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该固定单价包括完成分包工程各单项或子目所需机械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协调费、测量放线、送检、利润和税金等全部成本和

6、费用。7.2 本工程设立限价。竞选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竞选人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或者总价报价超过总价限价,均为无效报价。7.3 本工程总价限价为80.2万元,各分项限价见下表:单位:元序号分项或子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限价合价(元)备注1挖一般土方1 .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 .挖土深度:综合考虑3 .开挖方式:自行考虑4 .场内运距:场内综合考虑,场内转运5 .此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竣工档案编制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规费、税金、工程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审批、施工、管理、保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工作内容L排地表

7、水2.土方开挖(含桩基土方)3.围护(挡土板)及拆除4.基底钎探5.场内运输6、自行考虑运距及弃土场m34000020800000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土石方场内转运约1万立方,外运约3万立方。土石比为绿合土石比,竞选人自行踏勘现场,查看地勘资料,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中选单价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按最终竣工图挖方计量C单价中包含土石方挖、运,竞选人自行考虑弃土场地,弃土运距,施工便道,包含在单价中。2安全文明施工费项120002000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协调费为固定费用,竞选人在填写比选文件时不得调整;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协调费由比选人掌握使用,经比选人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认可后

8、支付合计8020007.4 土石比为综合土石比,竞选人自行踏勘现场,查看地勘资料,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中选单价均不作调整。7.5 单价中包含土石方挖、运,竞选人自行考虑弃土场地,弃土运距,施工便道,费用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包含在报价中。7.6 单价表中已明确标注计量方式的项目以清单标注方式为准,其余未标注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发生按实收方计量。无论采取何种计量方式,最终结算工程量均不能超过建设单位审签的竣工图相应工程量。7.7 竞选人需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比选人有权帮助竞选人购买,费用从竞选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7.8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中

9、选人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文件要求及比选人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8 .竞选文件递交8.1 竞选人应于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在比选会议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和竞选保证金,并于比选会议召开前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见本章“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条款。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8.2 竞选文件密封:竞选文件应装入牛皮纸文件袋(规格240x335mm),并进行密封。文件袋正面加贴竞选文件标识(标识格式同竞选文件封面),加盖竞选人公章。骑缝处加盖竞选人公章。8.3 竞选人在报名递交竞选文件时

10、,应另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在财务部门缴纳竞选保证金时,应另行递交退还竞选保证金函原件一份。9 .竞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9.1 竞选人应向比选人缴纳竞选保证金1.5万元。竞选保证金在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竞选人在现场报名后通过PoS机刷卡缴纳。竞选人应将比选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或PoS机刷卡凭证)带至比选会议现场,供比选人查验。9.2 竞选人中选,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竞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9.3 以下情况,比选人将向竞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1)竞选人竞选文件作废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竞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而未中选的;(3

11、)比选结果公示期内,因排名在前的中选候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以该中选候选人报价向排名在后的其他候选人发盘,其他候选人未接盘的。在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比选人自动向满足以上条件的竞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至竞选人竞选文件指定账户。9.4 出现以下情况,比选人将不予退还竞选人缴纳的竞选保证金:(1)中选人自中选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之内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的;(2)竞选报价文件开启后,竞选人不是因为竞选文件作废而主动放弃竞选的,或者被评为中选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中选或候选资格的。9.5 中选人支付中选合同价款的泌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前一次性转入

12、比选人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在保证工程顺利推进,无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下,按形象进度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给中选人。10 .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10.1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日。10.2 比选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10:00。10.3 报名时间: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10.4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比选会议召开时间。10.5 比选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日14:30。10.6 比选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5号(万州经开区)。10.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5号(万州经开区)邮编:404000传

13、真:联系人:吴成勇联系电话:联系人:徐浩联系电话:第二章竞选文件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1 .比选会议召开1.1 比选会议开始时已报名并签到的竞选人达到或超过三家,召开比选会议。比选会议由比选人设立的比选小组组长主持。1.2 本项目邀请比选人经理班子一L人参与监督。1.3 参加比选会议的已报名竞选人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两次流标后,不再进行竞争性比选。由比选小组召集第二次报名的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对竞选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中选候选人。2 .竞选文件评审2.1 竞选文件评审由比选小组负责。比选小组根据竞选人提交的竞选文件,对照比选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以及技术方案评审等

14、。2.2 竞选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作废标处理:(1)竞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报和密封的;(2)法人竞选人竞选文件载明的竞选人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3)竞选函、竞选报价清单签字、盖章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失效,或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的专业、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5)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6)未响应工期或质量要求的;(7)单价超过单价限价、总价超过总价限价;(8)更改报价范围(含改变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或者增、减报价项目的;(9)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填报税率,未勾选发票类型的;(XO)比选小组认为竞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要

15、求该竞选人做出说明,竞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比选小组认定其竞选文件作废标处理;(三)比选时,出现串通参与竞选、不均衡报价、未形成充分竞争及其他异常等情况,经比选小组认定,比选人有权宣布本次比选流标,并进行重新比选。2.3 竞选文件报价出现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竞选函与报价清单不一致等情形,按以下办法处理:(1)报价清单中,分项报价计算分项合价时错误,以分项报价单价为准,调整合价;(2)报价清单中,分项合价计算正确,各分项合价合计计算总价时错误,以分项合价为准,调整总价;(3)大小写不一致时,若为固定总价或者只有一项单价报价的,以大写为准;若为分项报价并有多个单项的,则以

16、报价清单分项单价为准核实总价;(4)竞选人竞选函和报价清单总价不一致的,若为固定总价或者只有一项单价报价的,以竞选函为准;若为分项报价并有多个单项的,以报价清单为准调整竞选函的报价。以上错误的调整,除非竞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整后的结果对竞选人有约束力;竞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的,该竞选人的竞选文件作废。2.4 在比选会议结束后发现报价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竞选函与报价清单不一致的,按照“最不利于竞选人的原贝!“进行调整。3 .确定中选人的办法3.1 本次比选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报价最低的竞选人为中标候选人(计算公式:不含税报价=含税价(1+竞选人所报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比选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

17、性要求的竞选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向比选人推荐排名前三名的竞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审核通过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候选人为中选人。通过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并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3.2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报价法的,最低不含税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竞选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并将该竞选人第二次报价与其他竞选人第一次报价一并进行排名。若第二次报价仍然相同,抽签决定第二次报价的竞选人排名顺序。3.3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在万州经开区网站和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向中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3.4 在公

18、示期间,按相关规定对第一中选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有无犯罪记录查询。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则公示期满后确定其为中选人;如有犯罪记录,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比选人再依次对排名第二、第三的中选候选人进行查询,无犯罪记录的为中选人。4 .合同签订4.1 中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2 中选人凭中选通知书在、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竞选文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4.3 中选人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4.4 若中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以中选人报价依次向排名第二、第

19、三的中选候选人发盘,首先接盘的竞选人为中选人。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专业作业发包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专业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对上工程名称:重庆市树上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2)对下工程名称:重庆市树上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一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1.2 工程地点: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2.1 承包范围:甲方发

20、出的施工图及甲方指令中所包含的劳务、机械作业、辅材及除甲供材料以外的其他消耗材料和租赁材料等。2.2 主要工作内容:土石方开挖、凿打运输、场地平整等。第三条工程工期场平土石方10个日历天内完成(从甲方通知进场日起计算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2万,以此类推。桩基土方随桩基形象进度同步推进。第四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4.1 质量要求: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上搐-标准。无施工图纸必须按甲方现场代表书面指令施工。4.2 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1施工过程

21、中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协调费由中方掌握使用,经中方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认可后支付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支付6.1 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元,大写:J6.2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各分项工程固定单价以本合同附件单价表为准;若有新增工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单价。6.3 工程量计量方式:合同附件单价表中已明确标注计量方式的项目以清单标注方式为准;其余未标注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收方计量。无论采取何种计量方式,最终结算工程量均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终审相应工程量。6.4 各分项工程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送检、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

22、协调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成本和费用。6.5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签证月工程量,次月10日前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当月工程价款的85%支付月进度款,但月工程进度计量累计量不超过合同工程量的80%O(2)基础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5%;(3)工程通过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最终审计后进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完成后15日内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5%,剩余5%待竣工图审签完成后支付。6.6 乙方应按发票管理规定及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办理付款,本合同约定乙方开具%(国家税法规定除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则扣除相应金额工程款。6.7 履约保证金:(1

23、)乙方按合同总价款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在保证工程顺利推进,无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下,甲方按形象进度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6.8 若乙方中途退场,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合同对应单价的50%进行结算。第七条安全责任7.1 环境保护和安全作业(1)安全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标语、标志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用具;(2)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劳动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依法为所属人员办理包括劳动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安全作业,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乙方所属人员发生一切工伤事故

24、或其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3)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作业,现场整洁有序。7.2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按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现场扬尘控制,并为上岗工人办理人身意外工伤保险,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施工造成的所有安全问题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后。第八条工程质量保证责任8.1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

25、工程最终结算价款5%扣留。8.2 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的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时,乙方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第九条甲方责任和义务9.1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9.2 负责与业主、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9.3 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机械、人员,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9.4 按本合同约定,向

26、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9.5 甲方提供水电接口,并承担施工水电费用。第十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0.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10.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

27、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0.3 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10.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若不服从上述管理,经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不予整改,甲方有权处以乙方50-500元/次的罚款。10.5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规、规范和标准,违反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要求,造成安全或质量隐患、安全或质量事

28、故,出现质量不合格、施工期间人员设备等组织不力、拖延工期等情形,甲方有权处以乙方Ioo-20000元/次的罚款,由甲方项目部或公司发出违约处罚通知书。乙方收到违约金处罚通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缴纳违约金。乙方如未按期缴纳违约金的,视为拒缴,违约金按调增100%收取,由甲方直接从其工程款中扣除。10.6 乙方负责采取保护措施使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免受因本工程施工可能导致的损坏。相关费用含于合同价内,若造成损坏,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7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

29、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10.8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0.9 土石方运输时,道路使用由乙方自行协调,且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10 乙方保证工程零伤亡,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均不能向甲方索赔。10.11 劳务工人工资每月应发放到人头,不能把甲方拨付的工资款额,挪作他用,而工人拿不到工资,引起上访或闹事。否则,甲方先垫付后,

30、在工程款中扣除。10.12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乙方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文件要求及甲方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10.13 乙方需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甲方有权帮助乙方购买,费用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10.14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经两次书面告知,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接受,且无条件退场。第十一条税务约定11.1 乙方开发票时,应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2016)13-193号公

31、告中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违反税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虚开发票、不得开具假发票。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采购方的一切损失。11.2 乙方向甲方办结算支付时,应同时提供发票及其税票复印件。11.3 乙方未按以上税法规定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支付乙方款项时予以扣除。11.4 乙方未按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受到税务机关的任何处罚均与甲方无关。11.5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税务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廉政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其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

32、接受经开区中心检察室廉政约谈的义务。12.2 市政管理约定:乙方应遵守万州区市政管理相关规定,并为其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市政道路、桥涵、公共照明、绿化、综合管网等各种设施的损坏以及在施工中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车辆带泥上路等承担修复、清扫及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2022年月一H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总承

33、包方:分包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分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主要内容:第二条安全管理目标:1、无重伤和一般及以上事故;2、无重大机械事故;3、工伤频率控制:年度轻伤率在3%。以下(工期6个月以内轻伤率1.5%。以下,工期3个月以内轻伤不超过1人)。第三条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1、总承包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

34、、文件对分包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2、总承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3、总承包方根据工程特点,对分包方进行一次施工前总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涉及高危作业需开据安全作业票,并办理双方签字手续。4、总承包方对分包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分包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5、总承包方有权制止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分包方的违章行为,总承包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对于分包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人员,总承包方可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6、总承

35、包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以上的分包方限期退场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7、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分包方拒不执行的,处罚款项从工程计量款中直接扣除(处罚标准附件2,如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行为,处罚标准附件2内所设定处罚金额为下限)。第四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1、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行业、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款、规定。2、分包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及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36、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分包方要严格服从总承包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总承包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总承包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做好相关整改及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对总承包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分包方有权拒绝。4、分包方施工前必须上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花名册及人员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排查不法分子,施工过程中若有作业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当天及时上报总承包方项目部;分包方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将作业人员名单报总承包方安全员备案;分包方进场人员未报总承包方备案并未进

37、行培训上岗,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5、分包方应保证上报给总承包方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合格证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报验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因分包方伪造资料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分包方的机械设备维保应聘用有资质的机修单位,维保机械设备应在施工现场外进行,维保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6、分包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班组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应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按总承包方要求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设置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7、分包方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每道工序

38、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签字确认,并保存记录,分包方负责对施工班组的过程管理,督促班组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8、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或总承包方检查发现分包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分包方必须立即整改;分包方对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或总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接受相应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9、分包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有效操作证复印件上交总承包方,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分包方应组

39、织班组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周安全活动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劳动保护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随进度报送总承包项目部安全员核对、存档。10、分包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18岁以下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重体力劳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作业人员,以及患有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等重大疾病的作业人员。11、分包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佩戴、使用;为特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架子工)岗前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复印件交

40、总承包项目部安全员存档。12、分包方负责搭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做好警示标志,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13、分包方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要求及总承包方方相关规定,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设备,经总承包方专职电工或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准供电,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不符合规范的配电提出整改要求。14、分包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撤离相关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上报项目部,严禁继续施工作业。15、在涉及

41、管道、道路、爆破等具体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所需安全警示标牌,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16、分包方应对总承包方搭设及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行保护,若因分包方施工原因造成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损坏,应由分包方进行修复及赔偿,若分包方拒不进行修复及赔偿,总承包方可安排其它作业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分包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使用和提取1、分包方工程款总额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为保证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在分包方工程款总额中另外计取元作为分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补充和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的奖励

42、,条款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投入不限于此条款安全文明措施方案的实施内容。2、分包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总承包方支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对所属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或工伤保险,分包方未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严禁进场施工),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2万元及以上的,需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方案,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之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方案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审批,送甲方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备案。未在施工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方案,报项目部

43、或甲方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备案,项目部不得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开据工程进度款前,应先由项目部安全员开据当月安全投入证明单后再申报工程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月按实结算。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劳务分(专)单位应提供以下手续:(1)安全文明施工使用投入验收单。(2)安全文明使用投入证明清单并提供安全文明费用投入相关票据(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和施工现场能反映费用投入的相关照片(打印)。第六条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使用管理1、乙方未按甲方安全标志平面图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缺少一处处罚50元。2、乙方必须工完场清,如未按甲方要求完善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费50

44、0元,发现3次及以上的另外再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周边未防护到位的,每缺少一处扣安全文明施工费200元,完工后未及时将材料、设备清场的,每处扣安全文明施工费500元。3、乙方未投入保洁人员,处罚500元;经甲方要求配备仍不配备保洁人员的,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4、乙方材料堆放无序、凌乱,每发现一处扣安全文明施工费200元。5、乙方生活区内私搭乱接电线、临时用房无防雷接地、垃圾乱堆,每发现一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费500元;发现3次及以上的另外再扣出安全文明施工费5%o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费违约处罚条款1、乙方同月出现2次各1人轻伤事故或1次2人及以上轻伤事故或整个工期内累计出现

45、3人次或1次3人及以上轻伤事故,每次每人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2000元,另外再一次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总额不超过1万元)。2、乙方出现1次重伤事故,每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3000元,另外再一次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10%(总额不超过2万元)。3、乙方出现1次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决算时全额扣除未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另扣除安全文明生产违约金3-20万元;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按照事故责任划分予以处罚。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按督查部门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000元。5、甲方因乙方违章原因受到建设单位处罚,每次按建设单位处罚

46、甲方金额双倍处罚乙方,建设工期内受建设单位处罚5次以上,另外再一次性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10%o6、甲方因乙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原因,受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简易处罚的,每次按罚款金额双倍处罚乙方,受行政简易5次罚款及以上的,另外再一次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10%;受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立窠处罚并通报批评的,乙方除承担处罚全部金额,另外再一次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20%o7、甲方因乙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原因受到国家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的,一次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30%(总额不超过10万元)。8、乙方其他违章行为参照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2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标

47、准执行。9、总承包方因不履行协议责任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责任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总承包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分包方因不履行协议责任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责任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包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分包方未落实总承包方相关管理规定,不服从总承包方安全管理、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等行为导致发生工伤、死亡及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分包方自负,因此所产生一切相关的费用由分包方自理,如事故对总承包方造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赔偿。第八条安全工作联系人总承包方指派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包方指派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九条其它约定第十条其他1、以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扣款金额为累计扣完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止。2、本条款处罚次数指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工程部、总工办等部门和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的处罚次数;甲方对乙方在整个工期内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对安全管理长期混乱的行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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