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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点访谈长高长胖的“楼超超”,江苏连云港的一家楼盘销售广告说,“从这里接受别人仰视的目光”。不过,近日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发现这座需要仰视的楼盘却有着不断长高长胖的发育史。那么,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仰视“呢?,违法“楼超超”耸立市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市中心有四栋楼,被当地许多百姓称为“楼超超”,意思是这四栋楼离谱地超过了规定标准。那么这“楼超超”如何离谱?它究竟又超在了什么地方呢?调查中,连云港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张启林介绍,2002年,规划沿街建筑是6层,局部为7层,后来,建筑单位提出把6层调整为17层。2006年8月,相关部门同意博大沿街商住楼建17层的方案,但是现在,四栋17层高的建筑建到了2
2、2层,而且,原规划四栋楼之间的绿地被建成了门面房。不久前,连云港市有关方面责令开发商在今年4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可记者4月9日在现场看到,封条已被撕毁,塔吊施工还在进行,而拆除违建的工作根本没见影。政府的规定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你们准备怎么办?调查中,记者问,博大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春清的回答是“这个没怎么办”。,“楼超超”长胖,开发商多揣进腰包千万元我国法律规定,建楼前是有规划的,必须按审查的规划图施工,建楼过程中是有监督检查的,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售楼的时候更是要经过审查许可后才能进行。这些规定按理说都可以控制楼盘无法超出规定,那么这四栋怪胎式高楼究竟是怎么生出来的呢?一位居民
3、说,这四栋楼2007年1月1号开始施工,它从施工的第一天开始就是违章的、就是违法的。这两年多当中,我们一直在各大部门奔走呼号。实际上,是职能部门纵容开发商,使得开发商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今天这么一个后果。,原来这四栋楼从一开始施工就耍起了多建面积的手段,地基向东扩出了2米。粗算,扩出2米等于一下子私自多开发了二千多平方米的面积,等于开发商多揣进腰包千万元以上。这是较为罕见的违法建设行为,另人费解的是这种违法行为,却一直没有能真正停下来,直到一年半之后,大楼快要达到17层,马上要开始预售房屋了,市规划局却又在当地的联席会议上否定了责令整改的意见,做出了东扩2米没有影响城市大局的结论。联席会议原本无
4、权更改这种处理决定,但它的结论却让开发商在交了25万元罚款后,将这二千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摇身变成了合法建筑。罚款25万元是在2008年9月,那时国家城乡规划法于当年1月1日早已实施,按照这个法,处罚额度要远远高于25万元数倍。从处罚书内容上看,他们处罚的依据也是国家城乡规划法,但不知25万元这个罚款额是如何定出来的。对此,城管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大队长席时国的解释却是:“我们这个决定,应该是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更为滑稽的是,这个博大新城临街商住项目从2007年1月份开工,居然根本没有建筑施工许可证,而按照国家规定这根本不允许开工,对此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和城管执法局都是清楚的。城乡建设局办公
5、室主任梁波说,我们立即下达了停工通知。记者问为什么制止不住,对方回答说,“我们还是没有强制性手段”。,实际上,我国的建筑法赋予了建设主管部门很多强制性的监督管理手段,说管不住很显然是托辞。“执法人员离开现场的时候,他要建,建了以后我们要进行制止”,就这样,执法与违法建设之间的斗争竟然演变成了老鼠戏猫。直到一年零八个月后,开发商在楼基本建成、不知通过什么手段拿到了施工许可证后,马上要预售商品房了,这轮游戏才告结束。,“楼超超”长高 违法建筑楼层竟被批准预售那时17层以上的违法建设很快又开始了。调查中,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梁波说,2009年6月他们发现了违法建设现象,当时就发了停工通知书,开发商也
6、停工了一个阶段,后来他们偷着建设,突击建设,建到了22层。如今,这四栋违法建设的楼盘在诸多当地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终于顺利封顶了,据说开发商为此还大放鞭炮庆贺了一番。,从商品房预售情况看,18层以下的房子大都已经卖了出去。18层在规划中纯属子虚乌有,实际上是后来违法建设的楼层,却被市房管局当成了可以预售的合法房屋给批准预售了。如此让人费解的做法,背后是否有隐情呢?尽管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可我们在这个小区的购房者名单中,发现了房产局副局长刘曙耀的名字。他在小区买的房子据说是360多平方米。,相邻小区地面、房屋裂缝加大的容积率能够在有限的空间里多盖房,自然开发商高兴了,可带给相邻小区的却是灾难性的
7、后果。邻近四个楼的小区地面,裂开了口子,楼角处沉降的缝,可以平行伸进两个拳头,相邻两家的院墙从裂缝中可以看到孩子不知危险的天真笑脸,而住在小区的许多家庭,人们数着墙上的裂缝,时刻担忧着未来。一位居民说,这所房大约有300多道裂缝,这个缝是越来越大,对后果不敢想象。,一个由最初七层的楼盘,调整为17层,最后又非法建到22层,成功封顶。应该说,类似节目中的情况在房地产市场绝不是个别现象,许多人也把他们称为“楼变变、楼超超”等等。这些现象的发生一方面源于房地产商对暴利的追逐,另一方面也因为个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无力。“楼超超”们的变高与变胖,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直接侵犯了公众的切身利益、损害政府形象。责编:陈昌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