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前期工作流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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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日期:2014年8月4日,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前 言,目 录,前期工作及“路条”概念前期工作程序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清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规定专题论证有关规定核准制项目前期论证的理念和思路,4,前期概念,5,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有了项目的意念开始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前都叫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自治区“小路条”是指:自治区发改委允许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3】2468号中规定,风电项目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核准管理)国家“大路条”是指: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国家核准的重要支持性文件,同时也是环

2、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报告送审及土地预审报批的关键文件),6,前期工作程序,7,前期工作一般分为3个阶段,即项目开发申请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核准阶段。1、项目开发申请阶段1.1、编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按照项目核准制的要求,项目核准时需要上报项目开发申请报告。项目编制编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目的是报投资主管部门立项,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开发申请阶段的基本任务:初拟项目规模和装机方案,并初步论证项目开发必要性。,8,综合比较,初步选定场址。编制投资估算。项目初步经济评估。1.2、编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的同时,可以办理以下地方性支持文件,见表1-1。,9,表1-1 地方性支持文件一览表

3、,2、可行性研究阶段 2.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它从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其目的是回答项目是否必要建设,是否可能建设和如何进行建设的问题,其结论为投资者的最终决策提供直接的依据,是项目前期的最重要内容。,10,11,2.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在不同行业要视不同项目应有所侧重,但基本内容要完整,文件要齐全,其深度应能满足确定项目投资决策的

4、要求。其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可行性分析,项目外部配套条件,节能、消防、环保与劳动安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结论。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有项目选址专题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资质。根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要,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厂址勘测定界和可研深度的工程地质勘查。,2.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现阶段已取消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只需内部组织专家进

5、行评审即可。,13,2.4、可研阶段应开展以下专题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方案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 2.5、专题报告审查 专题报告审查编制完成后,由相应机构组织专家审查,通过专家审查后报有审批权限主管部门批复,见表2-1。,表2-1 相关专题审查、批复机构一览表,14,15,2.6、启动土地预审程序 可研阶段应开展土地预审工作并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预审文件的批复。3、项目核准阶段3.1、核准权限 由市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核准。3.2、项目申请报告上报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

6、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省(自治区)、盟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3.3、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3.4、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16,(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四)其他地方支持性

7、文件及相关专题的批复文件(参考表1-1、2-1)。(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这里的“其它文件”是指项目核准机关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依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产业安全、生态环境、资源利用、公共利益、可持续发展乃至国际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而要求提供的文件。,17,3.5、项目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后,项目核准机关应正式受理,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作

8、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延期理由。,18,19,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清单,1.环评(1)项目环评大纲咨询意见;(2)项目环评报告;(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件;(4)环评报告的初审意见;(5)环评报告书批复。2.项目选址(1)关于项目的初选地址意见;(2)建设项目选址报告;(3)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意见;(5)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批复。,20,3.安评(1)安全

9、预评价报告;(2)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备案表;(3)安全预评价报告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批文。4.水土保持(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3)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函。5.节能(1)节能评估报告书;(2)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3)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批复函。,21,6.地震(1)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2)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评审意见;(3)项目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批复的函。7.地质灾害(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文。8.接入系统(1)接入系统方案报告。(2)接入系统报告专

10、家组的评审意见。(3)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函。,22,9.项目核准请示(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核准的请示。10.可行性研究报告。11.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12.市国土资源厅出具无压矿的证明文件。,23,2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规定,2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所进行的审查。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04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第27号令),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

11、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规定土地预审是项目审批、核准必经的前置性审查程序。,2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2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申报:由建设单位向有权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受理:收到预审申报材料后,对报件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审查或初步审查

12、并编写项目预审报告。预审报告将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提出处理办法并进行汇总;批复:负责预审的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项目单位出具预审批复意见。,2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体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二年。,29,土地

13、预审意见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土地预审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预审意见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必备文件,并作为初步设计阶段用地标准和规模控制的重要依据。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30,申请土地预审所需申报材料旗区国土资源局项目用地预审请示或初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项目用地单位预审的申请报告正式文件;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计划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或发改委等部门出具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发改委等部门的核准、备案、批准立项文件

14、;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方案;具有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31,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建设项目单位提供的征地补偿费和补充耕地资金(占用耕地的项目)列入预算的相关材料。相关图件资料(现状图、规划图、勘测定界图和补充耕地位置图等);其他相关材料。说明:市国土资源预审的需3套。预审受理审查20日内完成,市国土资源厅确认的预审意见,以实际配文号时间为准。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流程图见下:,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5、:(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用林地的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要求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费资金,切实做到占补平衡。,33,土地报批程序,一、建设用地涉及的主要政策,1、用途管制;2、耕地占补平衡;3、我国的土地所有制;4、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一)用途管制,所谓用

16、途管制:指国家对农用地(包括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进行管制。用途管制导致了农转用审批(包括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基本条件:1、必须正确认定土地利用现状;2、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必须落实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4、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7年出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规划分区 按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允许建设用地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限制建设用地区:-禁止建设用地区:,1)国家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一部分由

17、省统筹安排;另一部分切块下达到各县(市、区)。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盘活转而未供农用地指标:对批而未用的农转用项目进行指标盘活,重新将指标用于新的建设项目。,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耕地占补平衡,所谓耕地占补平衡,就是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导致了补充耕地审批。1、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单位:是指用地单位用地单位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缴纳耕地开垦费;二是实际完成垦造耕地(很少实施)。2、耕地占补平衡的承担单位:指接受用地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政府或国土部门。3、耕地占补平衡原则上实行“先补后占”:先完成垦造耕地或土地整理,后申请

18、占用耕地。,4、耕地占补平衡必须做到数量质量相当:不仅要求数量上“占一补一”,而且要求新造的耕地与占用的耕地质量上必须相当,如果不相当,要按等级进行折算。,(三)我国的土地所有制,1、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就是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是集体土地。,2、建设项目应该使用什么权属的土地:除乡镇企业、农村公益事业、农民建房三种情况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外,其他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建设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征收为国有后方可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由此导致了征地审批。,(四)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1、土地使

19、用的方式(1)无偿使用(划拨使用):指经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费及国家税费等成本费用后获得的土地使用权。(2)有偿使用:指经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费及国家税费等成本费用外,再向国家缴纳级差地租后在一定年限内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可以无偿使用(划拨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2)必须有偿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必须以有偿使用土地。,2、土地使用的规定,3、有偿使用的形式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出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

20、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特征:一、必须是国有土地;二、出让方必须是政府;三、不得超过法定年限:商品住宅70年;商业、金融、旅游、娱乐40年;工业及其他50年;四、必须支付出让金;五、必须签订出让合同;六、出让土地可依法转让;根据出让价格确定方式的不同分为: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等。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统称为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三)供地报批,1、供地的主体:供地方是政府,用地方是单位和个人。2、供地的方式:划拨:有严格的限制。出让:-协议出让:也有严格的限制。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

21、项目也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招拍挂出让:即公开出让。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及工业项目必须实行招拍挂,其他项目可以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3、供地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供地方式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控制指标;-地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供地的报批方式:圈内:待农转用、征收批准后,再报批供地。圈外:与农转用、补充耕地、征地一并报批。,5、供地的审批权限:-与农转用、征地一并报批时,同农转用或征地审批权限。-农转用、征地批准后或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的,由市、县政府批准。,(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报批1、必须经过农转用审批2、依法办理使用集体土地手续3、不属于供地报批行为,属于政

22、府的许可行为。,(一)建设用地的报批程序,招拍挂出让的程序,52,专题论证有关规定,1、环境影响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出了具体规定:.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3,(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

23、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54,(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以上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5,1.4 审批内容

24、: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是否征得相应一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城市总体规划,是否符合环境和生态功能区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标准;,56,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1.5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3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5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58,1.6审批条件:1、申请书一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一式八份,电子版一式两份;3、水保批复文件、公众参与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59,1.7审批程序:(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26、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

27、后办理批件。,60,3、节能评估 3.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 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3.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61,(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8、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3.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 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 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62,3.4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

29、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3.5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应在节能审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3.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应由节能审查机关的同级财政安排,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3,3.7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

30、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64,3.8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3.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一同印发。3.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

31、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65,4.水土保持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1年3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新的水保法。4.1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66,4.2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

32、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67,4.3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4.4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

33、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68,5、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般应委托内蒙古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内蒙古地震局审查批复。6、地质灾害评估 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国土资源厅审查地质灾害评估报告。7、安全预评价7.1、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69,7.2、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

34、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7.3、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与管理 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能力的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组织按有关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交由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预评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或备案。,70,8 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规定8.1 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两部分内容。8.2 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8.3 为引导电源合

35、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8.4 在电厂项目核准之前,发电公司根据电厂分类情况协商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或自治区级电力公司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71,9.5 接入系统设计包括接入系统一次和二次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同时或分步进行。对已完成输电规划设计和评审的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一次部分可适当简化。9.6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按以下分类情况分别负责管理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工作:(一)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负责管理跨区送电项目、接入西北750千伏电网和接入特高压电网

36、的电厂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工作;(二)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管理其它可能以330千伏、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电厂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工作,根据情况可委托省级电力公司组织进行;,72,(三)省级电力公司负责管理规划接入22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电厂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工作。(四)对于电厂接入系统拟定方案涉及两级电网公司管理范围的,由上一级电网公司负责管理。9.7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具体审查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承担,也可采用电网公司组织、咨询机构参与的工作方式,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审查。9.8 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后,审查意见由电网公司审定并主送发电公司。9.9 如电厂项目在2年内未予核准或电厂建设规模

37、、建设进度、外送条件、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须对电厂接入系统设计进行复核,必要时应重新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工作。,73,9.10 根据发改委对项目核准的要求,电厂接入电网意见是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之一。9.11 电厂申请接入电网的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总体规划;(二)有明确的电力电量消纳方向或范围;(三)取得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9.12 电厂接入电网申请主要内容:(一)电厂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二)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情况;(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74,9.13 出具电厂接入电网答复文件主要内容:(一)电源布局是否合理;(二)送电方向和电力电量消纳范围

38、是否合适;(三)是否同意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四)对电厂的本期建设规模和进度提出建议。,75,76,核准制项目前期论证的理念和思路,77,一、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或限制类项目。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在核准制的情况下,政府只是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

39、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78,3、审核的程序不同。在过去实行审批制的情况下,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环节,而在核准制的情况下,政府仅审核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79,三、项目核准审查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80,

40、四、核准制对项目论证思路的转变,1、从“内部性”向“外部性”的转变。传统的审批体制下,项目审核机构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为企业投资项目的所有者,从企业董事会的立场和角度,审核项目的厂址选择、工程技术方案、产品方案、市场前景、盈利能力等。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强调,上述事项都是企业自主投资决策的内部事项,其审核权限应该下放给企业。企业内部管理层、董事会审核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仍然需要审核这些内容,而且还要深化。但对于按照核准制的要求,国家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核,应重点从国家应该关注的事项,即从企业投资项目所引发的外部性、公共性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81,2、从微观审核为主向宏观公共事项审核转变 政府核准机关关注的主要应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宏观问题,如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优化重大布局、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因此应站在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的立场上,从宏观的、战略的高度,审核政府所应该关注的一些重大事项;3、从“技术经济论证”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综合论证”的转变 要求对企业投资项目从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因此核准制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所涉及的层次更高、内容更广,不仅对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项目核准机关的专业素质要求更高,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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