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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申请人学号专业班级学生所在学院申请缓考课程课程类别任课教师课程名称(全称)学分开课学院缓考方式选择(补考或重修)缓考方式:1、补考。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课程补考,成绩最高按60分记。2、重修。免费参加下一年级同课程重修考试,成绩按实际分数记。缓考理由及证明材料: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辅导员(或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主管教学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开课学院教学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