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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工作规范解读,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背景依据内容解读,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背景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背景依据-履职面临的形势 1、承担职责的调查机构的调整 卫生系统长期以来承担了大量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理工作,但在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前,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工作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编制不到位,“无人”;无财政经费保障,“无钱”;“无设备”条件;无机制,无能力
2、。,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背景依据-履职面临的形势 2、事故调查范围的扩大 过去依据的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范标准,主要是针对食物中毒。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事故扩大至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以及可能引起健康危害的食品污染事故,增大了流行病学调查的范围和难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背景依据-履职面临的形势 3、调查机构责任的加重 食品安全法将调查职责赋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了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以往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的规范和要求已经不能适应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背景依据 综上,为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卫生行
3、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切实发挥流行病学调查在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和保护公众健康的作用,出台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成为必然。,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共5章,23条第一章 总则,共3条(1-3)第二章 调查机构管理,共4条(4-7)第三章 调查程序和内容,共10条(6-17)第四章 调查结论和报告,共3条(18-20)第五章 附则,共3条(21-23),内容解读-总则部分(第一章)明确了制定目的(第一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并对调查机构和事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条)明确了流行病学调查的任务和主要内容(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总则部
4、分(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本规范。(明确了制定目的)解读:为何要、如何规范?-程序、过程和结果1-23条规定均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及时性、有效性、科学性的统一达到“一锤定音”效果。需要态度(认识)、能力的保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总则部分(第一章)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职责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机构(以下简称调查机构)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健康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关于规范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总则部分(第一章)解读(第二条):1、对调查机
5、构和事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2、虽然食品安全法将食品污染纳入了食品安全事故定义的范围,考虑到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的适用性,本规范适用范围是发生或可能发生健康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也就是说,如果尚未接到报告有健康损害的食品污染事故不应纳入本规范适用范围,无需启动流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总则部分(第一章)解读(第二条):3、本规范中“可能发生健康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理解为:卫生行政部门已接到有健康损害的食品污染事故报告。对于尚未接到报告有健康损害的食品污染事故,绝不意味没有“可能发生健康损害”,如“地沟油”、罗丹明B。如何监管?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完善法制,依法严惩。加强
6、食源性疾病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总则部分(第一章)明确三个定义(概念)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总则部分(第一章)第三条 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任务是利用流行病学方法调查事故有关因素,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建议。(任务)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危害因素调查和实验室
7、检验三大方面。(内容)具体调查技术应当遵循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技术指南。(技术方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明确了调查机构的工作原则(第四条)规定了流行病学调查员制度(第六条)及 相应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制度(第五条、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第四条调查机构开展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有序、科学循证、多方协作的原则。调查机构开展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应当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与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步进行、相互配合。(调查遵循的原则),食品
8、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解读:1、关于调查机构,虽然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但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承担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机构也可以承担调查任务,调查工作的依据仍然应当是本规范的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2、关于调查机构与卫生行政及其他监管部门关系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现场应急处置、事故原因调查、事故责任调查、责任追究等内容,各项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具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流行病学调查是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事故调查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调查机构只是其中之
9、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又要与有关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步进行、相互配合,这就需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3、关于调查机构与卫生行政及其他监管部门关系 规范第四条规定调查机构开展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应当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按照规范的要求,调查机构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当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在接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后方可开展事故调查,避免了调查机构同时接受多个部门组织和指挥的情况。此外,规范第十条中还作出了监管部门及相应机构应当为调
10、查提供便利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第六条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行调查员制度。各级调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调查员应当由具有1年以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验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关于调查机构设立调查员制度的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解读(第六条):1、规范要求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1年以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验,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未取得调查员资质的人员不能进入调查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
11、行病学调查工作,也不应承担采样任务。,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解读(第六条):2、规范规定了各级调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调查员(至少3名以上),这就要求各级调查机构都要在规范正式施行时做好调查员聘任工作。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制度是规范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尚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第五条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行调查机构负责制。调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分级管辖原则承担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调查机构应当做好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物资储备,并及时更新,保障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七
12、条卫生部门应当为调查机构承担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能力建设提供保障。上级调查机构负责对下级调查机构开展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应当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对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给予支持和协助。,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解读(第五条):1、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行调查机构负责制,强化了调查机构的权责统一。调查机构承担调查的事故级别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国家其他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进行划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解读(第五条):2、在此基础上,规范第七条还规定了卫生监督等相关机
13、构应当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对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给予支持和协助,这有利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整体资源能力。,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机构管理(第二章)解读(第五条、第七条):3、第五条、第七条还规定了调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调查机构,应为为调查提供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启动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组成(第九条)调查员职权(第十条)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和危害因素调查内容(第十一、十二条)实验室检验基本要求(第十三、十四条)信息发布权限等内容(第十五条),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
14、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八条调查机构接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通知后,应当迅速启动调查工作。解读:接到通知在先,启动调查在后;通知应该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有排他性;接到其他监管部门协助流调的请求,应报告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九条 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由调查机构成立的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具体实施。调查组应当由3名以上调查员组成,并指定1名负责人。调查员与所调查事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解读:规定了调查组的设立主体、责权;设定了有效开展流调工作的最少调查员数;体现了法律活动中普
15、遍利害关系回避原则。,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条调查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需要,有权进入医疗机构、事故发生现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相关场所,根据调查需要和相关规范采集标本和样品,了解有关情况和监管部门意见,有关事故发生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为调查提供便利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被调查者应当在其提供的材料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由调查员会同1名以上现场见证人员在相应材料上注明原因并签字。,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解读(第十条):规定了调查员由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需要,而必须拥有的出入相关场所、采样、了解有关情况等方面权力。同时,规定了有
16、关情况的提供者必须为调查员的上述调查提供便利的义务。规定了调查材料有效性方面的程序要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一条开展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订病例定义,开展病例搜索;(二)统一个案调查方法,开展个案调查;(三)采集有关标本和样品;(四)描述发病人群、发病时间和发病地区分布特征;(五)初步判断事故可疑致病因素、可疑餐次和可疑食品;(六)根据调查需要,开展病例对照研究或队列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可以判定事故有关因素的,应当及时作出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结论(以下简称调查结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
17、序和内容(第三章)解读:(第十一条)明确了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应包括的内容通过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可以得出调查结论的,可以不需要再进行危害因素调查和实验室检验。如果描述性流行病学难以满足作出调查结论的需要时,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现实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病例对照研究或者队列研究,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二条开展危害因素调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访谈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获取就餐环境、可疑食品、配方、加工工艺流程、生产经营过程危害因素控制、生产经营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信息;(二)现场调查可疑食品的原料、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食用等过程中的相关危害因
18、素;(三)采集可疑食品、原料、半成品、环境样品等,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生物标本。,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解读:(第十二条)明确了危害因素调查内容(访谈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勘查、样本采集),需要调查人员具有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三条送检标本和样品应当由调查员提供检验项目和样品相关信息,由具备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检验。标本和样品应当尽可能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检验。实验室应当妥善保存标本和样品,并按照规定期限留样。解读:规定了有关样本管理的要求,按照指南样本采集、保持、运送的要求
19、进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四条承担事故标本和样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验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完成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负责。解读:规定了有关检验机构的要求,承担事故标本和样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不仅仅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还应包括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如:质检、公安等。,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五条调查组根据健康危害控制需要,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处理或向公众发出警示信息的建议。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解读:调查工作不仅是为了查清事
20、故的原因,同时还要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扩散、蔓延,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法定职责,应当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发出警示,同时卫生行政部门有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属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随意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六条调查机构现有技术与资源不能满足事故调查有关要求时,应当报请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解读:规定了调查机构技术与资源不足时,解决问题的途径。技术与资源不足不要不做。要报请卫生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程序和内容(第三章)第十七条调查组在调查
21、过程中,应当根据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交阶段性调查结果。解读:科学循证、效率优先事故调查的 一项重要原则,边调查边分析、边调查边控制、边调查边报告,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阶段性调查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结论和报告(第四章)第十八条调查组应当综合分析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危害因素调查和实验室检验三方面结果,依据相关诊断原则,作出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结论应当包括事故范围、发病人数、致病因素、污染食品及污染原因,不能作出调查结论的事项应当说明原因。,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结论和报告(第四章)解读(第十八条):1、相关诊断原则,是指国家
22、以往制定的相关标 准和技术规范,如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493894)、食源性急性亚硝酸盐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 861996)等。,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结论和报告(第四章)解读(第十八条):2、实践中影响调查结论的因素较多,如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难以取得足够的数据或现场受到破坏,调查工作受到事故发生单位阻挠,有关监管部门不予配合等。对此,调查机构应当分析影响调查的各种因素,在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为组织调查处理事故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线索。,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结论和报告
23、(第四章)第十九条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人,调查组应当结合其诊疗资料、个案调查表和相关实验室检验结果作出是否与事故相关的判定。解读:有关个体病例与事故相关性评定的原则规定,该个体病例是否此次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结论和报告(第四章)第二十条调查机构根据调查组调查结论,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有异议的,可通知调查机构补充调查,或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调查结论进行技术鉴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调查结论和报告(第四章)解读(第二十条):流调报告的提交主体及其发生异议情况
24、下的解决办法。提交主体是调查机构。异议解决办法,一是补充调查,二是提请上级专家组审定。各级调查机构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聘任调查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等相关技术人员作为事故调查技术支持专家,必要时也可以聘任国外相关领域专家。专家组人选应当尽量选聘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南对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未得到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支持,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可以判定致病因子范围、致病餐次或致病食品,经调查机构专家组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定,可以做出调查结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附则(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本规范所称病例定义是确定被调查对象是否纳入病例的依据,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中用于统计发病人数,不适用临床治疗。可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定义。解读:明确病例定义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附则(第五章)第二十二条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涉及传染性疾病的,调查机构应当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国境口岸内的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解读:对涉及传染性疾病和国境口岸的流行病学调查作出了原则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内容解读-附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条本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解读:提出了规范的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