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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法律制度与创新,公共管理教研室 臧丽红,一、公务员法的体系框架二、公务员法的制度创新,一、公务员法的体系框架,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意义:,1、规范公务员的依法管理2、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3、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4、加强公务员的监督约束5、促进公务员的勤政廉政,公务员需转变三大观念:,在认识人民与政府关系上,必须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在法治理念上,必须从以法治民、治事向依法治权、治官转变;在责任意识上,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同时强化政府责任转变。,(一)公务员涵义,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
2、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第2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第106条),特征:*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二)公务员的范围,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中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中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履行公职的勤杂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在各级人民法院中履行公职的法官、法警、书记员和其他行政人员;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履行公职的检察官、法警、书记员和其他行政人员;,全国公务员总数:636.9万人,官民比 1:198(2003年),公务员人数800万人(2008年公务员局成立),部分国家财政人数占全
3、国人口的比例(),部分国家政府雇员占全国劳动人员的比例(%),(三)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竞争原则功绩原则法制原则,西方国家政治中立原则,(三)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竞争原则功绩原则法制原则,(四)制度体系,更新机制-录用、任免、培训、交流、辞职、辞退、退休制度;激励机制-考核、升降、奖励、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监督机制-权利、义务、聘任、惩戒、回避、申述控告、法律责任制度。,评价: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规范与约束的统一原则性与操作性的统一严格管理与权益保障的统一,二、公务员法的制度创新最大的创新-分类管理最大的变革-更新机制最大的突破-激励机制最大的转变-监督机制,(一)最大的创新-分类制度,根据职位
4、划分: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根据职务划分:领 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回避了最基本划分:政务类 事务类,政务类公务员的分类:1、职业党务工作者 2、政府组成人员 3、政治任命人员 4、特别职公务员,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区别:1不搞“政治中立”2坚持“党管干部”3不搞“两官分途”4坚持“服务于民”,公务员分类的创新:1、综合管理类 2、专业技术类 3、行政执法类,(二)最大的变革-更新机制 1、录用制度 2、培训制度 3、交流制度 4、辞职辞退 5、退休制度,“严格入口,畅通出口,能进能出”1、入口的途径: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
5、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第21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第45条),录用制度,2、录用的条件:第11条规定条件:国籍;年龄;拥护宪法;品行;身体条件;文化和能力;其他条件。第24条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禁止歧视条件,“体检门”“掉包门”,录用制度的创新,强调“凡进必考”的录用制度。体现分类管理的需要,强调考试内容的差异性。适当下放录用考试的组织权限。,干部任用中的问题:,任职不公示,撤职又兼职 问题干部
6、曲线就职“双推”不回避,“双考”走过场 任人唯亲大有人在,创新:公务员职位聘任制,范 围: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条 件: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规定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必须根据工作需要。,“鲶鱼效应”-政府雇员制,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施政效率。,录用种类:,考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委任制调任制,培训制度,种类:1、新录(聘)用-初任培训 2、晋升领导职务-任职培训 3、从事专项工作-业务培训 4、在职期间各类-岗位培训,培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06年3月2
7、9日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17号文件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7年1月14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08年10月30日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培训实施中的问题:,1、培训理念落后2、培训动力缺乏3、经费相对不足4、培训内容陈旧5、培训形式单一6、效果评估不够,完善培训的思考:,1、健全培训制度2、更新培训理念3、增强培训动力4、增加培训经费5、完善培训内容6、创新培训方式7、规范培训评估,培训制度的创新:,培训内容突出“实”培训渠道力求“广”培训方法体现“活”培训管理强调“严”,交流轮岗制度,特征:
8、1、调动的横向性;种类:1、调任;2、范围的广泛性;2、转任;3、形式的多样性。3、挂职锻炼,辞职辞退制度,1、立法思想:双向选择权2、关于辞职:81条不得辞去公职情形 官员问责制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3、关于辞退:83条辞退情形 84条不得辞退情形,辞职的种类:,因公辞职-工作需要变动;自愿辞职-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引咎辞职-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有重要领导责任;责令辞职-党委及组织通过一定程序责令辞去、或免去现职。,辞退制度: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公务员
9、退出机制存在的不足:,被确定“不称职”公务员的对象对“不称职”的界定存在模糊,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1、问责主体不明确谁来问?2、问责对象不全面谁被问?3、问责依据尚缺失依何问?4、问责范围不统一问什么?5、问责程序不规范问过程?6、责任形式不全面问后果?,实现问责法制化:,1、明确问责主体2、统一问责标准3、规范问责程序4、明确责任方式5、提供法律救济,(三)最大的突破-激励机制,1、考核:对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和评价原 则: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 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2008年12月2日,考核内容:,德能
10、勤绩廉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结果使用: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考核制度的缺陷:,考核指标过于笼统考核方法比较单一考核结果的使用不恰当,2、职务晋升,*原则:德才兼备*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任职经历。*方式:竞争上岗*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手续。,3、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薪酬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保证。基本工资收入占公务员整体收入的比重偏低,薪酬制度缺乏透明度。基层公务员适用的级别工资级数较少。薪酬制度缺乏统一规范,公务员福利制度比较混乱。,薪酬制度: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国家实行
11、公务员工资调查制度;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激励机制创新:,剔除过粗现象,考核更加全面化、量化和细化;扩大了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范围;确立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确立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中的法律地位。,(四)最大的转变-监督机制,义务权利惩戒制度回避制度,义务与权利,1、公务员的义务: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第12条规定九项义务2、公务员的权利: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可以作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第13条规定八项权利,公务员监督制度的完善:,监督对象扩大化监督更加具体化监督主体内外分化,监督主体,内部监督,外
12、部监督,政 党 监 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群 众 监 督,社会舆论监督,惩戒制度,公务员的纪律内容:政治纪律 工作纪律 廉正纪律 公德纪律 第53条规定16项纪律要求,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
13、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完善监督:,更新观念,增强监督制度化。信息公开,增强监督透明度。明确责任,增强监督针对性。重视舆论,发挥媒体监督力。,创新:公务员的抵抗权,下级执行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时,认为上级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意见;上级如果仍然坚持该决定或命令时,下级必须执行,后果由
14、上级承担;如果上级命令决定明显违法,下级不得执行,如果下级执行,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紧箍咒”?“安全网”?,违法违纪行为:,政治行为:组织纪律:职权行为:不作为、滥作为 工作作风:欺骗、暴力、泄密、态度恶劣廉政行为:受贿、浪费、兼职社会伦理与道德:家庭生活其他法律规定:毒品、赌博、超生,关注热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处分;违反计划生育降级或撤职处分;非法出境滞留不归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进行赌博撤职或开除;弄虚作假欺骗公众视情节给予处分;在企业中兼任职务情节严重开除。,处分的种类、期间,1、警 告 6个月 2、记 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
15、、降 级24个月 5、撤 职24个月 6、开 除立即生效,回避制度,*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积极探索公务员制度建设,加快制度环境建设;创新管理模式;走专业化道路;强化竞争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其公务人员履行公务活动中形成并且应当遵守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以及在其特定职业实践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道德传统、道德心理意识、道德品质等。,建立完善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体系,忠于国家,坚持公共利益、国家利益至上。忠于职守,忠于宪法和法律。严守国家机密。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禁止利用公职谋取私利。禁止受贿索贿以及
16、限制收受礼品。限制公职以外的活动。离职后的限制。,公务员法律制度与创新,一、公务员法的体系框架 1、涵义 2、范围 3、基本原则 4、制度体系 二、公务员法的制度创新(一)最大的创新-分类管理 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二)最大的变革-更新机制 1、录用制度 2、培训制度 3、交流制度 4、辞职辞退 5、退休制度(三)最大的突破-激励机制 1、考核制度 2、职务晋升 3、薪酬制度(四)最大的转变-监督机制 1、义务权利 2、惩戒制度 3、回避制度,谢谢,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