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6283274 上传时间:2023-10-13 格式:PPT 页数:126 大小:1.2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26页
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26页
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26页
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26页
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造师继续教育安全生产.ppt(12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1.安全和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行业永恒的主题,是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广大行业职工家庭幸福安康的必要保证。美满家庭需要安全,和谐社会更需要安全。,1.1 安全 安全是指不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对健康及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形态,安全的实质是防止事故发生,消除导致伤害、各种财产损失、职业和环境危害发生的条件。,1.2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安全生产是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设备完好无损、避免

2、财产损失,并使生产顺利进行的生产活动。而广义的“安全生产”是指除对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外,还包括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对建设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2.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形势,2.1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现状 我国现有建筑职工四千万左右,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存在较严重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因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

3、实的影响,建筑工程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建筑业已成为我国所有行业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行业。,伤亡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含机具伤害和起重伤害)和触电等事故。其中高处坠落占事故率的44.8%、触电占16.6%、物体打击占12%、机械伤害占7.2%、坍塌事故占6%,这五类安全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6%。,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1)法律、法规方面(2)政府监管方面(3)人员素质方面(4)安全技术方面(5)企业安全管理方面(6)安全教育方面(7)个人防护方面(8)建筑安全危险预测和评估,(1)法律、法规方面,但必须承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法规已暴露出

4、不少缺陷和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主要存在: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等问题。,(2)政府监管方面,政府对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后的安全事故处理的监管上,缺少日常具体而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源投入缺口较大,监督力度不够,且手段落后,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3)人员素质方面,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目前建筑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已超过3000万人,占行业总人数的80%以上,占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数的近三分之一。建设行业整体素质低下主

5、要体现在:一是这些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远远不够。据有关方面统计,整个行业的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70%上,农民工经过培训而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仅有70余万人;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技术和管理人员占行业人数的10%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建筑施工管理的要求;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且素质较低,远达不到现代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需求。,(4)安全技术方面,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技术相对落后。近年来,科学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和危险性大的工程逐渐增多,这无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如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新址、奥运会场馆等工程,都对

6、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整个行业的安全技术水平还相对较低,缺乏科学而又先进的安全机具和设施,远远满足不了当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5)企业安全管理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规模的加大,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各类非国有建筑企业大量增加,企业总量、就业量、各类机具以及农民工等大量增加,而这其中大部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相当大的缺陷。加之施工企业安全投入的严重不足,安全文化基础薄弱,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赶进度,在侥幸中求安全等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一些施工企业的员工,把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属于神、鬼等所谓的天命

7、,靠鬼神保障安全生产。再加之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企业过分注重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管理不严,给安全生产带来更大的隐患。,(6)安全教育方面,建筑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较差,广大行业员工受到的安全培训和教育非常少。加之社会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还仅仅是表现在口头。虽然人人都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想搞好安全生产,但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的教育跟不上,安全生产就必然缺乏根本的支撑。没有安全保障的质量、没有安全为前提的进度和效益,不是我们所要的工程项目建设。,(7)个人防护方面,目前,建筑业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比较落后,质量低劣,且配备严重不足

8、。几乎很少有工地配备安全鞋、安全眼镜、防震手套和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甚至一些企业的基本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质量低劣,根本达不到安全防护的要求,安全设施形同摆设。,2.3.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对策,针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影响因素,为实现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应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理安全生产(2)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3)切实落实两个主体和两个责任制,并纳入政绩和业绩考核(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5)强化经济政策导向作用,增加安全生产投人(6)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行业职工安全素质(7)加强社会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

9、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应当包括以下涵义:,(1)政府监管与指导(2)企业负责与保障(3)员工权益与自律(4)社会监督与参与(5)中介支持与服务,(1)政府监管与指导,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项监察相结合,各级安全监督职能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实施“监管协调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系统;,(2)企业负责与保障,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过程安全保障的事故防范机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员工权益与自律,即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安全与健康的权益保障,同时实现生产过程安全作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即所谓“劳动者遵规守纪”,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

10、全操作规程,珍惜生命,爱护自己,勿忘安全,广泛深入地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活动,自觉做到遵规守纪,确保安全;,(4)社会监督与参与,形成工会、媒体、社区和公民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社会监督机制。把安全生产放入社会的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监管之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社会局面;,(5)中介支持与服务,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建立国家认证、社会咨询、第三方审核、技术服务、安全评价等功能的中介支持与服务机制,使安全生产获得强有力的技术和信息支撑。,1.4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相关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就是依法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也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保障,这也

11、是科学发展观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我国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和核心。,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我国已经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2.主要的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6月29日实施)相关内容,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

12、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

13、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建设工程安

14、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条例是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第一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性行政法规,是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投人不足,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而制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2004年1月13日发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针对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市场准入的一项制度,即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安全

15、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

16、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7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5)三类人员考

17、核任职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进一步明确,三类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接受定期进行的继续教育。,2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制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基本安全管理制度有:(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

18、培训制度,(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7)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8)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0)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项目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责任,1)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3)掌握施工进度及生产情况,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险情时,并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整改,必要时提出停工通知;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的贯彻执行;,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

19、、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并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7)组织或参与进人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防护设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及验收工作;8)参与本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整改方案(或措施)的制定及事故登记和报告工作。,项目施工员的安全责任,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

20、、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施工;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参加所管工程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外用电梯、模板支架、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7)发现

21、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项目质量管理员的安全责任,1)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正确认识安全与质量的关系;2)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发现事故隐患,首先责令施工人员进行整改,或者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给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4)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与调查与分析。,项目材料员的安全责任,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2)熟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的有关标准、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检测方法

22、、质量鉴别;3)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材料、配件的质量负有直接的安全责任。禁止采购影响安全的不合格材料和用品;4)做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等人库的保养、保管、发放、检查等管理工作,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进人施工现场;5)查验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安监证或复检报告;6)配合安监部门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抽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确保安全防护产品的安全、可靠。,项目预算员的安全责任,1)熟悉并遵守国家、地方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2)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工程项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清单,并按计划准确地提供给财务部门;3)审核材料员

23、所提供的安全防护产品备料清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及是否列入计划;4)根据工伤事故报告和事故情况,准确地做好安全事故所带来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整改所需费用的计算;5)对所购入的安全防护产品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建议追查有关人员或厂家的责任,挽回经济损失。,操作工人的安全责任,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24、,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6)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7)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所负责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8)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1安全生产六大纪律(1)进人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2m以上的高处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等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

25、)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物品;(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地)和防雷装置,方可使用;(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垂直下方严禁站人。,2施工现场“五要”(1)施工要围档;(2)围挡要美化;(3)防护要齐全;(4)排水要有序;(5)图牌要规范。,3施工现场“十不准”(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

26、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6)不准进人挂有“禁止入内”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人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9)不准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和作业;(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4安全生产十大禁令(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人施工现场作业;(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提升机的吊篮下或吊物下作业、站立、行走;(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4)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车间、工地)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

27、料、工具、砖石等一切物件;(5)严禁土方工程的掏空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6)严禁在不设栏杆或无其它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8)严禁带小孩进人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地)作业;(9)严禁在靠近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进作业及不穿绝缘鞋进行水磨石等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1)按规定使用“三宝”;(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保险装置,严禁带病运转、超载作业和使用中维护保养

28、;(4)架设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电器设备必须要有安全保护装置(接地、接零和防雷等);(5)电动机械和手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6)脚手架的材料及搭设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7)各种揽风绳及其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要求;(8)在建工程的桩孔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孔洞口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9)严禁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及易滑的鞋;(10)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6防止违章操作和事故发生的十项操作规定(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和进入新工地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2)特殊

29、工种人员和机械操作工等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无有效的安全操作证书,严禁施工操作;(3)施工环境和专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操作;(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交底,严禁操作;(5)安全帽、安全带等作业所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严禁操作;(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时,严禁操作;(8)凡上级或

30、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它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10)隐患未排除,有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7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1)非电工严禁私拆乱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由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

31、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它电动机械从事潮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压应符合要求,安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它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8)禁止使用照明器取暖、烘烤,禁止擅自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其它加热器;(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10)电线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拖拉,若必须经过地面、楼面时,应

32、有过路保护,人、车及物料不准踏、碾、磨电线。,8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或吊物重量不明不吊;(3)吊物捆扎不牢或零星物件不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吊;(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9)歪拉斜挂物件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作业不吊;,9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1)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

33、,必须拉闸关机,开关箱按要求上锁;(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定人检查;(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10)机电设备运行时,不准操作人员将手、头、身体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施工工长、班组长、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它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的细化和补充,也是对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的说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

34、全。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仅表现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当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要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员三方签字并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的部位、作业特点、施工方法及要求、危险点安全隐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方法等内容。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可以与质量交底、施工进度交底等同步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危险性

35、较大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具体包括: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36、卸料平台等);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具体包括: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论证审查,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建

37、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还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 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

38、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3)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与急救,坍塌事故发生后,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尽快到达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坚持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强调科学施救、稳妥可靠的原则;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伤员抢救时应立即与附近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保护物证的原则;坚持自我保护原则。,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教育(2)安全生产思想教育(3)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

39、情况;施工操作工艺;施工中的主要危险源的识别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施工设施、设备、机械的有关安全操作要求;电气设备安全使用常识;车辆运输的安全常识;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防火安全的一般要求及常用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特殊类专业(如桥梁、隧道、深基础、异形建筑等)施工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工伤事故的简易施救方法和事故报告程序及保护事故现场等规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配戴和使用常识等。(4)安全生产技能教育(5)安全事故案例教育 以上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单项进行,也可同时或几项同时进行。,2.安全教育的时间,根据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

40、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4)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5)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41、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7)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分别不得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应当是全面的检查,具体应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安全设施、查安全隐患、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文明施工状况、查安全管理资料、查伤亡事故处理等。,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1)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周或每旬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2)班组检查

42、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后由班组长和安全值日人员组织的班前和班后安全检查;3)季节性检查 季节变换前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值日人员等组织的季节性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等安全检查;4)专业性检查 由职能部门人员、安全管理小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电气、机械设备、脚手架、登高设施等专项设施设备、高处作业、用电安全、消防保卫等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5)日常检查 由安全管理小组成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值日人员进行的日常安全检查;6)验收检查 由项目有关负责人、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分包单位等人员参加的,对塔机等起重设备、井架、龙门架、脚手架、电气设备、吊篮、现浇混凝土模板

43、及支撑等设施、设备在安装搭设完成后进行的安全验收检查。,(2)安全检查的主要方法,1)“听”听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或施工现场安全员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介绍现场安全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2)“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资料、安全设施、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三宝”使用情况、设备防护装置、各类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用电等情况;3)“量”主要是用器具实测实量,检查是否达到相关要求;4)“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安全性能测量;5)“现场操作”由操作人员现场操作,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装置的运行等情况;6)“分析、评估”通过以上检查,进行分析、计算,给出安全检查的评估结果。,安全事故管理,根据2007年6月1

44、日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具体划分的方法是:(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

45、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安全事故的报告,1)安全事故报告的一般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

46、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2)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

47、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

48、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一般分为监理安全管理资料和监理安全工作记录两类。(1)监理安全管理资料1)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2)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等及审核资料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5)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6)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2)监理安全工作记录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审查表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9、支付申请表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6)安全隐患报告书7)工作联系单8)监理通知9)工程暂停令10)监理通知回复单工程复工报审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料,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中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料分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企业安全生产业绩两大类:(1)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类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3)安全技术管理4)设备与设施管理(2)企业安全生产业绩类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2)安全生产奖惩3)项目施工安全检查4)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涵盖十一个方面,具体名目如下:(1)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50、1)工程概况表;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制度和措施;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6)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7)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安全管理);8)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生活区管理);9)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现场、料具管理);10)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环境保护);11)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脚手架);12)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安全防护);13)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施工用电),14)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塔吊、起重吊装);15)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机械安全);16)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保卫消防);17)项目经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