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无效合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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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劳动合同的订立(下)违约金和无效合同,违约金相关问题,1.什么是违约金?2.想跳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缴纳违约金?3.违约金太高怎么办?4.什么是服务期?5.如果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办?,违约金:也称为违约罚款,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当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劳动合同违约金: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是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一种约束。,【案例分析】,2009年2月3日,王某与上海某冶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公司安排王某赴南非办事处工作,工资为每月人民币8000元,合同期限自200

2、9年2月3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如果王某提前离职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王某赴南非的路程费及公司为其安排岗位所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之和。2009年3月,王某到达公司在南非的办事处,但由于水土不服、蚊虫叮咬等原因,王某身体出现腹泻、呕吐、严重水肿等情况。工作至4月底,身体状况没有任何好转的王某向公司提出回国工作的请求,公司不予批准,无奈之下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冶金公司认为王某在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消极怠工,没有充分履行翻译职责,故拒绝向王某发放4月份工资,同时王某严重违反当初约定,遂要求王某承担路程费等共计2万余元的违约金。双方发生争议,王某诉至劳动仲裁后,公司以上述理由提出反诉。,

3、1.王某在工作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而冶金公司并未提供王某消极怠工的证据,因此公司应当支付王某4月份的工资。2.本案争议的焦点其实是约定的违约金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及第25条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设置违约金,一种是双方约定了服务期条款,另一种是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除此之外双方即便约定了违约金,也将被认定为无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当就劳动者违约的事实进行举证,而不是只凭一纸合同便可直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六)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

4、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22条,(六)违约金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仅两种)1、服务期违约(D22)服务期: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培训费用的范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

5、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师徒式等内部培训不在此范围,(1)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A、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B、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的培训费用;C、培训的性质是专业技术培训。,(六)违约金,(2)约定服务期的期限,目前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大于或等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服务期大于合同期限怎么办?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违约金的数额 本法第22条2款规定,

6、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案例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要解除合同,按照规定,需赔偿公司的金额?,36000/31=12000元,2、竞业限制违约,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

7、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离开单位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小帖士,案例分析,何某自2006年12月起在原告亳州市永和豆浆店打工,后该店聘请面点师将该店的面点制作方法传授给何某。2008年8月13日,双方签订了员工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如解除合同,何某两年内不得在亳州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

8、做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何某离开该店到该市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2009年4月21日,原告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并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停止侵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告处学会永和豆浆店的面点制作方法,从事面点工作,应属于竞业禁止的对象。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离开永和豆浆店与另一豆浆店建立劳动关系,从事类似于永和豆浆店的工作,违法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竞业限制的约定。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亳州市永和豆浆店违约金10000元,被告何某在2011年8月13日前不得在亳州

9、任何与永和豆浆店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与永和豆浆店相同或相似的食品。,2、竞业限制违约,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义务主体必须是商业秘密的知悉者,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竞业限制的范围行业及业务范围;区域范围。经济补偿约定;按月支付,没有规定则竞业限制无效。劳动者违约责任 由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不遵守约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那签订的保密协议是无效的。,注意,张某自2004年任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劳动合同期限

10、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2005年12月30日双方重新续签了合同。为了保护公司新产品的工艺配方等技术信息,公司与张某于2006年9月12日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一份,张某保证在协议签订后5年时间里,不得离开公司到其他企业工作;5年之后如离开公司,自离开后的3年内亦不得到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条款,张某应赔偿公司技术开发费10万元;公司保证在张某为公司工作服务期间,如无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不得辞退张某;公司在调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时优先考虑张某,并每月支付张某技术保密费300元。2008年1月20日,张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公司明确拒绝。张某于2008年1月26日之后再未到公司上班。

11、,案例分析:,(七)无效合同,问题:1.合同中规定如下内容合法吗?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个人受伤的,责任自负,公司概不负责。,答: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简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即使一个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负了伤以后也被认定为工伤,也要享受跟没有违章操作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口头合同有效吗?,小黄去一家公司应聘,对方的人事经理比较看好小黄。人事经理问小黄:“你希望拿多少工资?”小黄说:“其他的公司,没有低于1万的,”。但是,小黄又说:“不过,我到你们公司,月薪不到1万也行,我可以只要8000,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当

12、我入职第一天,签劳动合同以后,你们公司要一次性预支我五个月的工资,即4万元。因为我母亲病了需要一笔治疗费”。总经理跟人事经理说“你再跟他商量一下,他的月薪能不能再低一点,降到五千,我们一次性支付他八个月的工资,还是保证他能拿到4万元。”一年以后,他的业绩非常突出。小黄去找总经理,说:“应该给我涨点工资。”总经理问:“那你要涨多少?”“至少要涨到1.2万。”小黄回答。总经理当时就急了:“那不行,不可能,你非得这样要求的话,我一分钱也不给你涨。”小黄很生气:“你不给我涨工资我就辞职。”总经理威胁道:“你敢违反劳动合同,我就告你,你必须支付违约金。”,案例分析:,(七)无效合同,(七)无效合同,1、

13、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A、必须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故意,明知自己提供的情况虚假、或明知对方处于危难,希望或放任对方陷入错误意思表示发生;B、实施了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行为;C、受欺诈、胁迫、被乘人之危方因此行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了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无效合同的确认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3、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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