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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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委领导下,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市有关部门和蓟州区

2、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本市突发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建立市、区两级应急管理体系,事发区先期处置,根据灾情分级响应,共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XX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1.5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按照危害程度和灾害规模,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从高到低分为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W级(一般)四个级别。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规定的事件分

3、级发生调整,本预案从其规定。(1) I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I(XX)人(含)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含)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灾情。(2) 11级(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IoOO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O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重大地

4、质灾害灾情。(3)m级(较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较大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较大地质灾害灾情。(4) W级(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一般地质灾害灾情。1.6 预案体系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

5、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套制定的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或保障预案(方案)、蓟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构成。2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设立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分管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第一副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

6、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商务局、国网XX市电力公司、武警XX总队、市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市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部署要求;组织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区开展较大、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X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2.2 办事机构市指挥部下设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市指挥部

7、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开展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指导有关部门及蓟州区制定或修订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 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应急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下达应急救援命令,负责应急救援队伍调度,统筹和协调灾害救援工作;指导受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灾情统计以及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开展灾情险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

8、新闻发布工作。市规划资源局: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完善以及相关培训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状态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害路段抢修和恢复,并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市委网信办:负责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舆情监控引

9、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和社会秩序维持工作,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动员疏散受灾害威胁的村民以及其他人员,情况危急时,可按照市指挥部指令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市民政局:负责突发事件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组织协调灾区供水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二次危害的隐患,协助做好危房人员的疏散转移。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协调灾区供气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保障正常运行。市教委:协助当地政府部门疏散受灾害威胁的各类各级学校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协助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应急调配教学资源,

10、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市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灾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暴发流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因灾损毁基础设施修复、重大救灾和应急处置项目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协调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本市相关项目。市财政局:按照市指挥部决策部署,及时为灾害应急处置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助当地政府部门疏散、撤离旅游景区内受灾害威胁的游客以及其他人员到安全地带。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实时监测预报。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11、和铁塔公司尽快抢修恢复因灾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依托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运行的公共通信网络,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局: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做好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灾害发生后灾区受灾人员所需方便食品、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供应。国网XX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指导抢修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承担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事发区域人员搜救等抢险救援工作。武警XX总队:协助做好事发区域人员搜救等抢险救援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参与处置和救援工作。

12、2.4 区应急机构蓟州区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或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2.5 专家咨询组市应急局聘请地质灾害领域内的专家,组成市突发地质灾害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是:开展地质灾害灾情排查,分析判断致灾原因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监测和治理措施建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事件时,提供科学、有效、快速的决策咨询方案;协助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开展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实时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指导或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事发现场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制订,为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意见与建议。3监测、预防与预警3.1 监测采取群测群防监

13、测与专业巡查监测相结合方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群测群防监测由隐患点所在区、乡镇、村和企事业单位负责,明确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及监测方法;专业巡查监测由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专业单位配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实施,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和已消除威胁的隐患点,及时调整目录,建立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化系统,逐步提升自动化监测能力和水平。3.2 预防市人民政府和蓟州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蓟州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评估、登记,建立台账,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检查,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水务、交通运输、气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

14、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规划资源局要指导蓟州区规划资源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实际发育情况,XX本级住房城乡建设、应急、水务、交通、气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每年年初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322地质灾害巡查市规划资源局要指导蓟州区规划资源部门,用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手段,严格落实“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

15、着力防范灾害发生;水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与规划资源部门协同,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等工作。3.2.3 落实防灾避险措施蓟州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民手中,加强宣讲教育,普及防灾知识。发现险情时,蓟州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3.3 风险预警331预警信息发布市规划资源局、

16、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根据降雨情况、雨情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风险程度,本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后,应急、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以及蓟州区人民政府要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示公众及时防御。3.3.2 预警响应(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蓟州区规划资源部门指导、督促专业监测队伍和基层群测群防员对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发现隐患点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市规划资源局指导和督促蓟州区规划资源部门加强、加密隐患点监测、检

17、查、巡查;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指导和督促蓟州区相关单位加强对雨情、水情的动态监测和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蓟州山区各乡镇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和隐患点危险程度,及时组织受隐患点威胁村民和农家院游客转移疏散;蓟州区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采取交通管制和关闭景区等措施防范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蓟州区应急、规划资源部门加强联合会商研判,根据雨情、水情、灾情发展及时通知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组织指导做好预警区域巡查监测和险情处置,指导蓟州区人民政府转移疏散

18、受威胁群众;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加强联合会商研判,根据雨情、水情、灾情发展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指导蓟州区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突发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必要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驻预警区。3.3.3 预警响应调整与终止预警响应视气象条件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情监测情况,随预警信息等级动态调整,可逐步升(降)级。超出突发地质灾害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信息,预警响应视情终止。4信息报送与先期处置4.1 信息速报4.1.1 速报时限蓟州山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发现

19、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向蓟州区应急、规划资源部门报告。蓟州区应急、规划资源部门接到有人员伤亡的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核实,按照边报告、边核实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于死亡人数接近或者可能超过10人的突发地质灾害,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接报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4.1.2 速报内容速报地质灾害应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灾害损失或潜在危害、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

20、以及抢险救灾情况和已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尽可能提供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4.2 先期处置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设置转移路线等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防范次生灾害。情况紧急时,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或失联人员,疏散撤离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5应急响应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I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应一级应急响应,II级(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应二级应急响应,III级(较大)地质灾害险情

21、和灾情对应三级应急响应,IV级(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应四级应急响应。在重要时期、敏感时段或者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可根据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5.1 一级应急响应5.1.1 启动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并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蓟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同步启动。5.1.2 指挥与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1)立即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部、自然资源部报告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部署开展处置工作;出现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情况时,由

22、市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协助处置。(2)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事发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3)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疏散转移、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应急监测、群众安置、社会治安、卫生防疫、房屋设施抢修、新闻报道与舆情监控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应急指挥、技术支撑、救援协调、救灾救助、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等工作组,分工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任命。蓟州区人民政府按照现场指挥部部署,协助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4)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配

23、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对接工作。5.1.3 应急处置措施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现场指挥部的部署,根据灾情险情和救援需要,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人员疏散转移。蓟州区人民政府根据规划资源部门和专家咨询组意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转移。(2)人员搜救。市消防救援总队根据现场需要,携带专业救援装备,开展现场人员搜救等工作。市应急局协调武警XX总队参加现场抢险救灾等工作。现场抢险救灾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由市应急局和蓟州区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原则调配。(3)医疗救治。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卫生医疗救援

24、队伍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现场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4)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市规划资源局组织专业监测队伍,在专家咨询组指导下开展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实时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致灾原因和发展趋势分析判断,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根据救灾需要,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避免灾情险情进一步扩大。市水务局负责组织事发区域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市气象局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事发现场及周边实时降雨情况。(5)群众安置。

25、市应急局根据救灾需要,及时协调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商务局等单位,调运衣被、帐篷、食品、饮用水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需求。蓟州区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当地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6)治安与交通。市公安局加强事发区域的社会治安,依法从严惩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对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谣言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和处理;根据需要加强交通疏通和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调度和放行,确保受伤人员、救援物资及时送达。(7)卫生防疫。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做好事发区域消毒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市农业农村委

26、负责组织事发区域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防止动物疫情发生。市民政局负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工作。(8)房屋设施抢修。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开展受灾区域受损道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开展受灾区域受损房屋、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工作,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因灾损毁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和保护,保障受灾区群众的用水、用气正常;市通信管理局、国网XX市电力公司组织开展对灾区受损通信设施、供电设施进行排查抢修,保障正常运行。(9)新闻报道与舆情监控。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区人民政府配合市委宣传部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

27、,按程序第一时间组织新闻发布和报道;动态发布处置进展情况,组织集中采访,持续发布权XX息。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蓟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参与以上应急处置工作。5.2 二级应急响应5.2.1 启动应急响应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并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经市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根据现场事态严重程度,可视情启动一级响应。蓟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同步启动。5.2.2 指挥与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由市指挥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立即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部

28、、自然资源部报告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部署开展处置工作。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成员单位以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等按照一级应急响应中的指挥与部署执行。5.2.3 应急处置措施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装备、物资等,在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署下,按照一级响应中的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3 三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由蓟州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组建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人员疏散转移、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应急

29、监测、群众安置、社会治安、卫生防疫、房屋设施抢修、新闻报道与舆情监控等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赴事发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蓟州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市规划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装备、物资等,协助蓟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一级响应中的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5.4 四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由蓟州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应急

30、监测、房屋设施抢修、宣传报道等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启动四级响应,市指挥部副指挥长视情赶赴现场,市指挥部办公室安排有关负责同志赴事发现场,协助蓟州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市规划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装备、物资等,协助蓟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5 应急响应结束当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经专家咨询组评估灾情发展得到控制,地质灾害威胁已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即行终止。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

31、组织专家咨询组对灾情进行评估,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响应结束的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和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由蓟州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响应结束的建议,经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蓟州区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救援情况,经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意,结束三级或四级应急响应。6后期处置6.1 灾情评估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在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下,由市指挥部配合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形成灾情调查评估报告。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指挥部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32、。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由蓟州区应急、规划资源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6.2 恢复重建621隐患排查与灾后规划选址较大以上级别地质灾害发生后,市规划资源局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灾后选址地质调查组,对灾后拟建场址的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地质、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等进行调查评估,为灾后重建规划选址提供科学依据。6.2.2灾后重建地质灾害发生后,蓟州区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灾情、灾后安置和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与合理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确保社会稳定。

33、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指导和帮助,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恢复重建工作。7应急保障7.1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由市消防救援总队、武警XX总队和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救援力量组成。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本市应急救援专业力量,是本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第一梯队。按照就近原则,强化蓟州消防救援支队快速响应能力,定期开展山地救援演练,汛期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武警XX总队作为本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第二梯队,针对性开展山地救援演练,提升山地救援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到达现场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作为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的专业队伍,

34、负责事发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和实时监测,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服务,装备GPS、全站仪、裂缝报警器、无人机、高清监测仪等专业设备,提高专业监测能力。汛期要保持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蓟州山区,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为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7.2 物资保障市、区两级应急部门建立健全救灾生活物资储备、调拨体系,XX市、区救灾物资管理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应急部门根据救灾需要提出动用决策,粮食和物资部门等按程序及时组织调运,保证救灾物资的供应。7.3 经费保障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7.4

35、指挥通讯保障市、区两级应急部门要利用已建成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优化与气象、规划资源、水务等部门的预测预警、视频会商、综合研判,加强值守应急、信息报告、辅助决策、指挥协调、救灾物资调用等功能,采用卫星电话、手机终端、移动单兵等通信手段,确保事发现场与指挥部的联系,保障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与协调调度顺畅。7.5 宣传教育、培训市人民政府、蓟州区人民政府应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增强群众防灾减灾及遇险自救互救能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蓟州区人民政府应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应急救

36、援人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灾情险情发生时的避险救援常识、应急处置等。8附则8.1 名词术语突发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然发生、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灾害活动过程,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潜在崩塌、潜在泥石流和潜在地面塌陷,以及已经发生但目前仍不稳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8.2

37、 责任与奖惩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8.3 预案管理市应急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蓟州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蓟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8.4 预案演练市、区两级应急部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和完善预案、熟悉应急指挥程序、锻炼队伍。8.5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

38、施,有效期5年。附件:1.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标准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短流程图市指挥部办公室一级响应突发地质灾害发生迅速报焉一区规划资源、应急部门市委、市政府事发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设置警戒线抢救被困群众,疏散受威J协人员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二级响应根据初判,先期启动应急响应A指挥区消防支队、医疗救援队、区规划资源、区应急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A先期开展人员疏散、现场监测、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三级响应四级响应A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部、自然资源部报告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匚作进展情况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事发现

39、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贡同志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A各成员单位按照现场指挥部部署开展应急处置A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部、自然资源部报宵灾情险情和应急主要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事发现场A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贲同志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A各成员单位按照现场指挥部部署开展应急处置蓟州区人民政府根据救援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匚作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赴事发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蓟州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负贲同志,调度应急救援所需队伍、装备、物资等,协助蓟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应急

40、处置工作蓟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副指挥长视情赶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赴事发现场,协助蓟州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装备等,协助蓟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标准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发布标准:当日预报降雨量介于3050毫米、当日预报降雨量+前2日累计降雨量介于6090毫米、当日预报降雨量+前5日累计降雨量介于140200毫米、当日预报降雨量+前15日累计降雨量介于300-360毫米,存在以上情形之一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蓝色预警阶段降雨量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1、较小,通过电话、微信、传真电话等方式将预警信息发布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测单位。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发布标准:当日预报降雨量介于50100毫米之间、当日预报降雨量+前2日累计降雨量介于90150毫米之间、当日预报降雨量+前5日累计降雨量介于200-260毫米之间、当日预报降雨量+前15日累计降雨量介于360480毫米,存在以上情形之一时,向全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发布标准:当日预报降雨量介于100250毫米之间、当日预报降雨量+前2日累计降雨量介于150320毫米之间、当日预报降雨量+前5日累计降雨量介于260500毫米之间、当日预报降雨量+前15日累计降雨量介于480-800毫米,存在以上情形之一时,向全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发布标准:当日预报降雨量大于250毫米、当日预报降雨量+前2日累计降雨量大于320毫米、当日预报降雨量+前5日累计降雨量大于500毫米、当日预报降雨量+前15日累计降雨量大于800毫米,存在以上情形之一时,向全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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