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办法(全套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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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救援队伍从事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救援费用补偿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XX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要求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自然灾害救助办法XX经济特区安全生产办法等法律法规和XX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X府办12021)5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救援队伍,是指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从事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

2、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航空应急救援等组织团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应急志愿者,以及相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管理的、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等活动的组织团队。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外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国家部委指令、我省邀请或本省各级“三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三指”(防汛防风抗旱总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应急指挥机构调遣参加本省相关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所发生的费用补偿。根据国家部委指令或我省应急指挥机构调遣,支援外省的省内应急救援队伍未得到被支援地费用补偿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未通过省级应急指挥机构调遣,参

3、加外省应急救援的相关费用,不列入本办法补偿范围。应急救援队伍已享受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补助补偿政策的,不再列入本办法补偿对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办法。第四条应急救援费用补偿坚持“依法依规、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适当补偿”的原则。第二章补偿范围和标准第五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是指应急救援队伍在灾害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不包括精神损失等非物质层面和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人工补助费、食宿交通费、装备使用费、耗材物资费等费用。第六条人工补助费是指对参加灾害事故救援人员补助费。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我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

4、平均工资确定,法定节假日人工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按照实到人数确定,应急救援天数为应急救援队伍接到调遣命令,从驻地出发至救援任务结束返回驻地的总天数。第七条食宿交通费是指参加灾害事故救援工作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从驻地往返救援地)、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参照XX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救援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保障食宿、交通的,不再给予食宿交通费补助。第八条装备使用费指应急救援队使用自带装备器材,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补偿标准按照装备器材市场租赁价格统一计算(维修、维护、保养、折旧费用不单独计算)。无市场租赁价格的,可经

5、双方协商,在不超过装备器材原价值3%的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一次性使用的装备器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计算,非采购装备器材参照市场价格计算。第九条耗材物资费指在灾害事故救援过程中投入的油料、药剂和不可回收的其他材料物资费用。补助标准按照耗材物资实际采购价格计算,非采购耗材物资参照市场价格计算。第十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产生物资设备运输费、车辆通行费以及经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同意的其他费用,能够准确核定实际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算;不能核定实际发生金额的,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密闭空间作业、潜水(打捞)作业、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作业等极度高危、高难救援按照行业协会实施方案的标准执行,没

6、有标准的,可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第三章补偿责任第十一条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由自然灾害发生地市、县(省管县,下同)承担费用补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类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有明确责任单位的,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费用补偿责任,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先行代为偿付费用,并保留追偿的权利。无明确灾害事故责任单位的,由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财政承担费用补偿责任。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支付补偿费用确实存在困难的,可向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申请适当补助。根据国家部委指令或我省应急指挥机构调遣,支援外省的省内应急救援队伍,相关费用支出责任按照“谁调动,谁补偿”的原则承担。没有得到被支援地费

7、用补偿的,由调遣单位协调本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第十二条按照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将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年度市、县补偿情况,商省财政厅在下一年度安排市、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第四章补偿程序第十三条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须持有应急指挥机构下达的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调遣通知书(见附件1)O紧急情况下,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发书面调遣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灾害事故发生地后应填写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

8、到达确认单(见附件2),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后,每日须填写XX省应急救援队伍完成救援任务日清单(见附件3),由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确认。第十四条应急救援队应当在完成应急救援任务20个工作日内,向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救援补偿书面申请,填写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调遣通知书、到达确认单、相关票据及其他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救援队员在救援中出现伤病,补偿申请可XX20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第十五条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XX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偿申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偿付总金额超过50万元的

9、,应组织第三方对费用进行评估。第十六条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XX财政部门完成补偿费用审核工作后,补偿资金按下列情形支付:由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负责补偿的,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补偿的,事故责任单位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如事故责任单位有异议,由灾害事故发生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责任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商解决。第十七条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在补偿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材料向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应急救援队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为其主管部门对应急救援队

10、伍综合评价和社会诚信考核的依据。应急指挥机构等调遣部门对救援队伍实到人数、装备数量、工作时间、补偿金额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十九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在对各项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部门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法律法规规章对于应急抢险队伍调遣和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有效期2年。到期后,省应急管理厅XX省财政厅对补偿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修订方案。附件:L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调遣通知书2. 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到达确认单3. XX省应急救援队伍完成救援任务日清单4. 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申请表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调遣通知书(参考模板)队伍(单位):根据抢险救灾需要,请立即组织名救援人员,携带设备台/套,调集车辆台(其中车辆台,车辆台),于月日时前到达受援地,现场联系人,电话。带队指挥员,电话O调遣人:,调遣单位:,电话,O年月日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到达确认单(参考模板)队伍(单位)已于年月日时到达受援地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12、救援队员实到人,携带等设备共台/套,调集车辆台(其中车辆台,车辆台)O应急救援队伍领队(签字):单位:电话:年月日应急管理或救援牵头部门现场负责人签字:单位:电话:年月日XX省应急救援队伍完成救援任务日清单灾害事故名称应急救援地点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名称应急救援任务救援时间20XX年X月X日本日工作量1 .投入车辆X辆,工作时间X小时。2 .投入设备X台/套,工作时间X小时。3 .投入人员X人,工作时间X小时。应急救援队伍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人(签字)年月日XX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申请表(参考模板)灾害事故名称:救援地区/单位名称: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13、一)应急救援补偿费用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元)合计(元)备注、人工补助费1人员补助费、食宿交通费1伙食费2住宿费3交通费三、装备使用费1装备12装备2四、耗材物资费1耗材12耗材2八、其他费用1总计填表人及:审核人及:(二)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情况统计表序号姓名单位及职务出发时间返回驻地时间累计天数备注12345678910.填表人及:审核人及:(三)应急救援费用审核(确认)表序号费用名称金额(元)备注1人工补助费2食宿交通费3装备使用费4耗材物资费5其他费用合计应急救援队伍(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事故责任单位确认意见负责人签字

14、(公章):年月日填报人及:审核人及:填表说明1 .本表为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结束后,被派遣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申请费用补偿时填写。2 .本表包括费用明细表、人员情况统计表、审核(确认)表。填写时要字迹清晰、页面整洁、不得涂改。不得有虚假内容。3 .费用明细表中,各项费用要附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编号并列出清单,在“备注”栏标记编号。4 .人员情况统计表中,“累计天数”为应急救援人员出发到返回驻地的天数。5 .费用明细表和人员情况统计表可以附页。6 .审核(确认)表由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并审核(复核)盖章后,作为支付依据。事故责任单位应据此确认补偿费用。7 .本表一式4份,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单位)、被救援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各1份。8 .应急救援队伍(单位)提交本表时,须同时提交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调遣通知书、到达确认单和完成任务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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