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484550 上传时间:2023-11-04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125.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docx(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目录一、专用裁量表1(一)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1(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行为4(三)违反环境保护排污许可管理制度8(四)违反现场检查规定的行为15(五)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20(七)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29(八)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33(九)违反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36(十)违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41(十一)违反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行为43(十二)第三方机构及违法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45二、通用裁量表48一、专用裁(一)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表1未批先建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

2、量起点20%1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0%报告书且未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5%报告书且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10%2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5%3项目建设进程基础建设阶段0%设备安装阶段5%投入生产/使用阶段15%4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0%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3%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8%12个月以上16%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3%3次8%4次以上19%6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

3、)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I、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情形。2、木表裁量的计算方法为:罚款金额=裁量百分值总和X建设项目总投资额X5%。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指开工建设至发现违法行为之日(不含本日)的时间,不扣除中间停止建设的时间。4、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

4、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5、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6、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所有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7、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8、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表2-1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使用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索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及

5、时改正逾期不改正裁量起点20%50%1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0%0%报告书且未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5%5%报告书且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10%10%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仅建设部分,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0%0%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12%12%3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5%15%4排放污染物种类未排放污染物0%0%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染物5%5%有毒有害污染物13%13%5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0

6、%/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6%/12个月以上11%/6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4%/3次8%/4次以上14%/7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

7、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情形。2、本表的裁量计算方法如下:(1)及时改正的罚款金额=及时改正的裁量百分值总和100万;(2)逾期不改正的罚款金额;逾期不改正的裁量百分值总和X200万。3、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4、逾期不改正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整改。5、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中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指从投入生产、使用之日到发现违法行为之日(不含本日),不扣除中间停止生产、使用时间。6、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罚款

8、金额按照表12-3进行裁量。7、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8、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9、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10、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2-2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及时改正逾期不

9、改正裁量起点20%50%1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0%0%报告书且未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5%5%报告书且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10%10%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己建成,并投入使用0%0%已建成,未投入使用6%6%3验收情况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验收弄虚作假未获得验收通过0%0%验收弄虚作假获得验收通过6%6%4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5%15%5排放污染物种类未排放污染物0%0%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染物5%5%

10、有毒有害污染物13%13%6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0%/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6%/12个月以上11%/7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4%/3次8%/4次以上14%/8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11、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情形。2、本表的裁量计算方法如下:(1)及时改正的罚款金额;及时改正的裁量百分值总和XlOO万;(2)逾期不改正的罚款金额二逾期不改正的裁量百分值总和X200万。3、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4、逾期不改正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整改。5、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中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指从投入生产、使用之日到发现违法行为之日(不含本日),不

12、扣除中间停止生产、使用时间。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中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指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到发现违法行为之日(不含本日)。6、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按照表12-3进行裁量。7、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8、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9、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

13、情况。10、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违反环境保护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表3-1无证排污的裁量标准(1)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10%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简化管理0%重点管理15%2排放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大气、水污染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0%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危险废物22%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0%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4%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9%12个月以上19%4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14、11%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2%3次6%4次以上18%6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本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

15、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2、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从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日(含本日)起算。4、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

16、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6、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印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7、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3-2无证排污的裁量标准(2)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20%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简化管理0%重点管理15%2排放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大气、水污染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0%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危险废物22%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0%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4%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9%12个月以上19%4建

17、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1%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2%3次4%4次以上8%6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本表用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18、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2、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是从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日(含本日)起算。4、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

19、6、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7、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3-3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水)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索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20%1超标污染物数目1个0%2个2%3个以上8%2排放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水污染物0%有毒有害水污染物12%3超标状况(超标最严重的污染因子)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足50%5.5pH6119pH9.5色度稀释倍数不足20倍0%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不足100%4.5pH5.5或9.5pH10.5色度稀释倍数20倍以上不足40倍

20、2%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100%以上不足300%色度稀释倍数40倍以上不足60倍8%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300%以上不足500%3.5pH4.5或10.5pHll.5色度稀释倍数60倍以上不足80倍11%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500%以上不足IOo0%色度稀释倍数80倍以上不足100倍19%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100o%以上pH11.5色度稀释倍数100倍以上30%4日排放量不足10吨(般排污单位)不足5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足2000吨(工业污水处理厂)0%10吨以上不足100吨(一般排污单位)5万吨以上不足10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2000吨以上不足5000吨(工业污水处理厂)3%100吨以上不足

21、500吨(一般排污单位)10万吨以上不足20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5000吨以上不足1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5%500吨以上不足IOoO吨(一般排污单位)20万吨以上不50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1万吨以上不足5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7%IoOO吨以上(一般排污单位)50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5万吨以上(工业污水处理厂)10%5排放去向V类水体0%IV类水体2%In类水体5%II类/I类水体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6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2%3次4%4次以上6%7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3%注:1、本表适用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

22、条规定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情形。2、超标状况是指对于同一排放口,选取超标倍数最大的污染因子。3、日排放量是指企业当日排水量,一般以在线监测数据为准:如没有在线监测数据的,按照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涉及上述水体类别时,选择裁量百分值较重的类别进行裁量。5、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以内”不包括本数。6、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

23、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7、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8、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3-4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气)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20%1超标污染物数目1个0%2个4%3个以上9%2超标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大气污染物0%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11%3超标状况(超标最严重的污染因子)超过污染物

24、排放标准不足50%林格曼黑度1级0%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不足100%林格曼黑度2级4%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100%以上不足300%林格曼黑度3级7%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300%以上不足500%林格曼黑度4级11%超标500%以上林格曼黑度5级21%4小时排气流量不足IoOo标立方米0%100O标立方米以上不足1万标立方米3%1万标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标立方米7%5万标立方米以上不足10万标立方米10%10万标立方米以上14%5排放区域二类功能区(工业区)0%二类功能区(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农村地区)3%一类功能区6%6大气超标排放时期敏感度一般期间0%特殊或重大活动期间5%重

25、污染天气预警期间10%7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2%3次4%4次以上6%8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3%注:1、本表适用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一)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情形。2、本表不适用于企业厂区内及厂界大气污染物超标的情形。3、超标状况是指对于同一排放口,选取超标倍数

26、最大的污染因子。4、小时排气流量数据以环境监测(检测)报告为准。5、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的划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规定执行。6、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7、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8、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9、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四)违反现场

27、检查规定的行为表4-1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10%1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拒不提供信息/资料0%除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以外的方式等拒绝、阻挠执法人员进入现场40%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或者暴力抗法90%注:1、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

28、一条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情形。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按照表12-3进行裁量。3、法律法规等有其他

29、规定的,从其规定。表4-2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25%1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拒不提供信息/资料0%除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以外的方式等拒绝、阻挠执法人员进入现场25%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或者暴力抗法75%注:1、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情形。2、对直接负责的主

30、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按照表12-3进行裁量。3、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4-3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10%1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提供假信息/资料,及时改正且不影响调查取证0%提供假信息/资料,影响调查取证40%伪造现场或证据90%注:1、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

31、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情形。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按照表12-3进行裁量。3、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4-4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索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25%1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

32、假的提供假信息/资料,及时改正且不影响调查取证0%提供假信息/资料,影响调查取证25%伪造现场或证据75%注:1、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违反本法规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情形。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按照表12-3进行裁量。3、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五)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表5-1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33、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10%1违法行为表现形式部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0%整体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10%偷排20%篡改、伪造监测数据20%2排放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染物0%有毒有害污染物19%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天0%1天以上不足5天2%5天以上不足15天8%15天以上15%4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5%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2%3次7%4次以上16%6对周

34、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无0%(一年内)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木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

35、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情形。2、建设项目地点出现以下情形的,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裁量:(1)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2)饮用水水源准水源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进行裁量;饮用水水源准水源保护区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进行裁量;(3)如同时满足不同分类要求的,选择裁量百分值较重的类别进行裁量。3、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4、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

36、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5、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6、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5-2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20%1违法行为表现形式部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0%整体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10%偷排20%篡改、伪造监测数据20%2排放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染物0%有

37、毒有害污染物19%3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天0%1天以上不足5天2%5天以上不足15天8%15天以上15%4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0%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5%5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0%2次2%3次4%4次以上6%6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本表适用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

38、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形。2、建设项目地点出现以下情形的,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裁量:(1)自然保护地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进行裁量;(2)饮用水水源准水源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进行裁量;饮用水水源准水源保护区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按照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进行裁量;(3)如同时满足不同分类要求的,选择裁量百分值较重的类别进行

39、裁量。3、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4、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5、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6、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六)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表6-1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10%1超标污染物数目1个0%

40、2个4%3个以上9%2超标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大气污染物0%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11%3超标状况(超标最严重的污染因子)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足50%林格曼黑度1级0%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不足100%林格曼黑度2级4%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100%以上不足300%林格曼黑度3级7%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300%以上不足500%林格曼黑度4级11%超标500%以上林格曼黑度5级21%4小时排气流量不足100O标立方米0%100O标立方米以上不足1万标立方米3%1万标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标立方米7%5万标立方米以上不足10万标立方米10%10万标立方米以上14%5排放区域二类功能区(工业

41、区)0%二类功能区(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农村地区)3%一类功能区6%6大气超标排放时期敏感度一般期间0%特殊或重大活动期间5%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10%7环境违法次数1次0%(两年内,含本次)2次4%3次9%4次以上14%8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无0%有投诉且经核实5%注:1、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本表不适用

42、于企业厂区内及厂界大气污染物超标的情形。3、超标状况是指对于同一排放口,选取超标倍数最大的污染因子。4、小时排气流量数据以环境监测(检测)报告为准。5、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的划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规定执行。6、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不足”不包括本数。7、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如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按照实际违法次数计算。8、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是指当事人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

43、溯一年发生的投诉且经核实的情况。9、法律法规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表6-2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裁量标准序号裁量因索裁量因子裁量百分值裁量起点10%1超标污染物数目1个0%2个2%3个以上7%2超标污染物种类除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大气污染物0%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11%3超标状况(超标最严重的污染因子)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足50%0%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不足100%4%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100%以上不足300%7%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300%以上不足500%11%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500%以上28%4排放区域二类功能区(工业区)0%二类功能区(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农村地区)5%一类功能区10%5大气超标排放时期敏感度一般期间0%特殊或重大活动期间8%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