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第三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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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 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改善劳动环境,确保身体健康;心系健康一点,拥有蓝天一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切实做好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促进我国经济、和谐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总体目标,1、职业病防治法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2、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体制和工作运转机制,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全面落实;3、完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监测与预警网络,职业病综

2、合防治能力显著提高;4、劳动者工伤保险和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基本消除恶性、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三、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系,1、建国初期-2003年,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一直沿用至今是苏联模式,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管理 2、2003年以后,职业卫生的管理由卫生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进行管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3、、尘肺病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落实中央编办发200315号文件的规定,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分工与协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两部门的分工意见通知如下:,(一)、卫生部门职责,1、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二)、安全监管

4、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1、卫生部制定或发布涉及作业场所的法规应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协商。2、两个部门每年召

5、开一次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工作。卫生部门对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3、卫生部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作业场所的检测、出证和评价等技术工作时,应及时就有关情况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汇报,安全监管部门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通报卫生部门予以查处。4、各地应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切实履行职责。卫生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在职能划转期间,要做好协调工作,防止出现工作上的缺位和越位。二五年一月十七日,(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伤保

6、险、职业病人伤残待遇、有毒有害津贴的发放等,(四)、项目立项审批部门,经委、发改委等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备案的把关,(五)、工会组织的职责,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

7、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四、我矿职业病管理,要我健康是爱护,我要健康是觉悟,(一)、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我矿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相关的11个部门组成,配备5名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我矿的职业病防治的人力、经费、计划、各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安排等。,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网络图,各科队队长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职责,领导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

8、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

9、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职业病防治领导组成员的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矿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5、组织对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科队、安全人

10、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组研究处理。6、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

11、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了解和熟悉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发现有误及时根正。档案采用微机管理。8、建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及时传送调动人员的档案。档案要保持清洁、整齐,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各科队长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科(队)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科(队)范围内的检查,对使用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

12、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科(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二)、职业病干预目标和工作计划,一)、具体 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达到以下工作目标:1、实现员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95%。2、上岗和离岗人员体检率达到100%。3、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4、粉尘作业点合格率达95%。5、有害气体作业点合格率达100%。6、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等)作业点合格率达95%。7、员工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率100%。,(二)工作计划,1、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2、每年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

13、评价;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5、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6、对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目录,一、职业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1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3 三、职业病防治管理实施细则8四、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 13 五、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 15 六、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16七、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21八、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23 附件:

1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27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28十、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0十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32十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34十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6十四、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报告管理制度 39 十五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42十六、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46十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52十八、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予案 54 附件1 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64 附件2 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救援成员联系电话-65,(三)、职业病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每年委托具有省级部门颁

15、发的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监测项目:(1)、粉尘类:包括总尘、呼尘、个体呼吸性粉尘、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测定。(2)、常见毒物类: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物等(3)、物理因素类:噪声、震动、辐射(如X射线、核辐射)等。,通风科负责我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危害因素监测周期:(1)、地面所有作业岗位每月监测一次,井下所有作业岗位每月监测两次。(2)、电离辐射:对洗煤厂核子称生产现场、医院X光室,请省市卫生监督所用辐射探测仪进行测量,每年一次,同时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测量。(3)监测结果报

16、矿疾控科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同时报相关单位。,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时的处理原则:1、及时向所在的各生产单位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2、在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进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场所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4、对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订治理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加以改进。,(五)、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对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职业卫生知识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强化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

17、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总结近年来发生职业病的原因之一,就是劳动者对本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全然不知,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因此,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就显得相当重要。1、通过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健康保护意识;2、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作用。,一)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用人单位能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

18、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切实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义务,用人单位负责人的作用十分重要。如果用人单位负责人不学习、不了解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不掌握职业卫生知识,就不可能懂得职业病危害控制方法和技术,就不可能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性,也就不可能主动采取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因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用人单位负责人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对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义务,正确认识保护劳动者健康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做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

19、治工作。,二)劳动者的培训,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不但应当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培训,还应当对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对于在岗劳动者,也应定期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三)、培训的内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知识,工作场所职业

20、病危害基本情况、危害程度、防护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知识和方法,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四)培训的方法,1、矿疾控科负责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教育的培训计划,教育科负责安排各级各类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做好培训工作的教案、人员名单、试卷等档案管理。2、各科队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要有教案、学习纪录、参加人员签名。3、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培训档案。在岗期间的所有职工培训,都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职业病防治知识内容的培训。4、疾控科、电视台、社区居委等单

21、位,通过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职工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六)、职业病危害告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培训和警示标识,1、劳动合同 矿劳资科与已进、新进矿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工)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重新向职工履行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未与在岗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工)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

22、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和可能产生危害后果;(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工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公告栏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培训 教育科、疾控科以及

23、矿属各单位,每年应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使每位职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4、警示标识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按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工作场所职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

24、提示标识和警示线。,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基本图形是红色圆环加斜杠;,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基本图形是黄色等边三角形;,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指令标识的基本图形是兰色圆形;,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提示标识的基本图形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警示标识的设置 1、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2、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

25、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3、警示标识不应设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4、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5、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6、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

26、职业危害而配备的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于工作需要配戴和分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毛巾、袖套、水鞋、手套等。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耐火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采购:”三证“齐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安监局颁发);、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同时要有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验收:供应科进行质量验收 发放:按工作特点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免费提供 使用:做到“三会”,即:会检查

27、,会使用,会维护。更换:及时更换、报废 管理:建立自购买至报废的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主要管理途径立法(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监督(卫生处、市安监局和疾控中心、矿疾控科)职业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建档、分析)作业环境监测,一)、粉尘的管理,粉尘: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微粒生产性粉尘: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呼吸性粉尘:进入肺泡区并沉积下来的粉尘(7.07m以下)来源:机械加工;物质加热;不完全燃烧;其他;分类:有机;无机;混合;危害:尘肺病等,防尘措施,防尘措施:湿式作业;密闭通风除尘系统(静电除尘、离心力除尘、机械除尘、

28、袋式除尘、水除尘等)井下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水幕除尘;通风;个人防护。,二)、噪声的管理,噪声频谱特点:杂乱无章 生产性噪声种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噪声聋:听阈升高,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噪声聋的诊断:听力计测量听力损失噪声检测:依据噪声允许标准,采用噪声剂量计(声级计)测量。噪声控制措施:设计消除;工艺革新;隔、吸、消、个人防护。噪声健康标准:85dB(需佩带防护用品),90dB(采取降低噪声措施),三)、振动及振动病管理,局部振动病:因作业时手臂振动导致白指症:局部振动病的典型表现(手指间歇性苍白或紫绀,伴有手麻、手凉)易导致手臂局部振动病的作业:锤打工具;手持转动工具;

29、固定轮转工具;交通运输与农业机械。局部振动健康标准:工具手柄或工件的4h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不得超过5m/s2(单位时间内位移的速度和变化量)。振动的控制措施:设计消除;工艺革新;阻尼;减振,四)、职业健康监护,为了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损害,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连续的、动态的医学观察,记录职业接触史及健康变化,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称为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监护档案等。职业健康体检:系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进行的医学检查。疾控科应根据

30、集团公司卫生处的统一安排,按接触职业危害的时间,由各科队提供人员名单,疾控科和劳资科组织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范围、项目、周期,健康检查范围:1、上岗前体检 2、在岗期间的健康体检 3、岗前或退休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4、应急健康体检和随访 5、X线胸片表现为0加和煤工尘肺患者 6、从事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者,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咳嗽、咳痰、喘息、胸痛、呼吸困难、喘息、咳血、气短等症状。2、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心血管系统。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必检项目:心电图、胸片、肺功能。选检项目:血、尿常规、血清ALT、,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煤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

31、标准,3年一次;超过国家标准,2年一次。2、X线胸片表现为0加的每年一次,连续5年,5年内不能确诊为煤工尘肺的,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煤工尘肺患者每1-2年检查一次。3、噪声和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4、接触振动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周期为2年。,职业健康体检的意义,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某种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体检。这是按一定时间间隔

32、对从事有害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常规的必要的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以致能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离岗时的健康检查,是指劳动者在离岗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体检的内容与项目是依据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中所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情况而有针对地选择一些较为敏感的指标,对劳动者进行检查。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五)、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的处理,职业病诊断实行归口管理,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由疾控科送上级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诊

33、断结果由疾控科通知受检者单位和/或受检者本人。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安排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已发现受到有职业性危害的人员,应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九)、职业病的管理,职业病报告实行逐级上报的办法,我矿所发生的职业病,由疾控科专职人员上报集团公司卫生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疾控科应在职业病患者死亡后三日内以报告书的形式上报公司卫生处,并填写职业病死亡报告卡并建立职业病患者死亡登记本。职业病患者的疗(休)养工作由工会劳保部门负责执行。,我矿与集团公司尘肺病患病情况的比较,1、我矿到目前累计尘肺病患者40人 其 中:期为39人 合并结核:期为7人 期为1人 期为0人 期为0

34、人 期为0人 2、集团公司到目前累计尘肺病患者775人 其 中:期为655人 合并结核:期为62人 期为96人 期为3人 期为24人 期为3人,我矿尘肺病检出率变化图,我矿尘肺患者死因分析,死因分类 例数 百分比%恶性肿瘤 6 30.00 呼吸系统疾病 4 20.00 心脑血管疾病 6 30.00 消化系统疾病 3 15.00 不明原因疾病 1 5.00 合 计 20 100.00,(十)、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控制、治理、研究和开发职业病防治技术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重要证据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5、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1、我矿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性质、产量、职工人数等;2、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内容、方式、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和监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等内容;5、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的处理、职业病病人的管理等内容;6、建设项目卫生审核资料,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情况等内容;7、法律法规资料,包括

36、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8、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卫生工作决策、职业卫生自查情况、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矿疾控科负责职业卫生档案数据采集和汇总,建立矿区卫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员工的调出、调入、岗位变动以及上岗、离退休情况。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职业病患者疗(休)养及死亡情况、生产工艺改革、技术项目改造等信息。对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员工的健康档案管理,员工的健康档案涉及个人隐私,要实行保密制度。本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上级职防机构、企业劳动安全和医疗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资料外,其他人员不得

37、擅自查看。档案保存期限:员工健康档案应保存至员工离职后20年,在职期间死亡员工的档案保存至死亡后20年。员工被调到新的单位时,可将健康监护档案副本与人事档案一并寄往接受该员工的新单位。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认定。,(十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与检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系指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设施。凡生产中使用的安全装置和附件、安全疏散设施、防尘、降尘、防毒、通风设施、机械设备上的超限报警装置等,均有使用单位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齐全、灵敏有效,处于技术完好状态。各种设备及其安全

38、装置都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使其完整可靠。设备检修要按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养周期,并有维修、保养记录。急救药箱里的简易呼吸器、止血带、担架、绷带等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要每月要检查一次,用后及时到医院请领,以便抢救时备用。,(十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存在能够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毒物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各自职责:应急方案、装备、设施;现场急救措施、物资,应急培训及演练等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

39、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应急管理过程,事故应急管理包括预防、预警、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预防,预备,恢复,响应,(十三)、落实防治专项经费,我矿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如用于职业病防治的通风专项费(用我矿近三年对井下共投入粉尘治理资金978万元,其中2007年310万元,08年370万元,09年298万元);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如选煤厂的改造、压分机的改造等);职业病人的观察、诊断与鉴定、治疗、康复;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岗位津贴。这些

40、费用都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十四)、参加工伤社会保险,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业病保险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6月1日实施。基本概念: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矿于2004年6月1日参加了工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1)保证条件:立法,强制征收。(2)无责任赔偿(无过错、无过失补偿)原则。(3)个人不缴

41、费:工伤伤害属成本范围,由企业全部承担。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4)对象:属115种职业病之一的,受伤害职工有职业病史和接触史,确诊并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受伤害职工或遗属。(5)工伤补偿的内容:医疗救治、经济补偿、职业康复训练、遗属补贴。(6)资金来源: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原则,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按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确定缴费比例。浮动费率:根据上年度企业安全状况确定下年度缴费比例。,五、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1、各科队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要有教案、学习纪录、参加人员签名。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按警示标识的设置要求(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3、按工作特点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并做好登记工作。4、根据集团公司卫生处和疾控科的统一安排,按接触职业危害的时间,提供体检人员名单,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要按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养周期,并有维修、保养记录。急救药箱里的物品和药品,每月要检查一次,用后及时到医院请领补充,以便抢救时备用。,谢谢,健康是件艺术品,损害容易修复难;生命是条单行线,一旦失去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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