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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学主讲: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施建祥教授、博士 Tel:28905502,1、学习保险学的意义2、保险业的发展历史、现状与未来3、本课程的结构与学习要求,2004年我国实现保费收入4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财产保险费收入1089.9亿元,同比增长25.4%;人身保险费收入3228.2亿元,同比增长7.2%。人均保费(保险密度)332元,同比增加45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4%,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保险公司总资产11853.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主要参考书:1、保险学魏华林、林宝清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版2、保险学 张洪涛 郑功成
2、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3、保险学(台湾)袁宗蔚 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版4、风险管理与保险(第八版)(美)C小阿瑟威廉斯等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5、国际风险与保险(美)小哈罗德斯凯博等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9月版6、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第11版)(美)James S.Trieschmann、Sandra G.Gustavson等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本章主要阐述风险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保险的概念、本质与分类,保险与风险的关系,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发展历史与未来趋势
3、。,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的含义一定义: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二)特点:客观性,损失性,偶然性,可测性,发展性。三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自然因素、道德因素和心理因素2、风险事故3、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二、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的形态分类:静态风险(Static Risk)和动态风险(Dynamic Risk)二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Pure Risk)和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三按风险的形成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四按风险的对象分类:财产风险(Property Risk)、责任风险(Liability R
4、isk)、信用风险(Credit Risk)、人身风险(Life Risk)五按风险是否可保分类: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可保风险的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的。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可能性的。5、风险有可能导致较大损失可能的。6、风险的损失概率必须是可测的,三、风险管理 一定义:是指人们主动地对各种风险加以识别、控制和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其目标有:技术管理目标和财务管理目标二步骤1、风险识别(Risk Identification)2、风险衡量(Risk Evaluation)3、风险处理(Risk Ma
5、nagement)4、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三方法1、控制型管理方法:风险回避,风险预防,风险抑制。2、财务型管理方法:风险自留,风险转移(合同转移、保险转移),风险管理矩阵,强度,高,低,高,低,频度,第二节 保险的含义与分类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是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件进行数理预测和合同形式,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最终由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这个定义有四个本质特征:1、保险的本质是经济补偿(从经济角度)2、保险的基础是数理预测(从精算角度)3、保险的形式是合同关系(从法律角度)4、保险的结果是分散风险(从金融角度),二、保
6、险的分类一按保险实施方式分类: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二按保险的性质不同分类:1、社会保险:是国家专门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就业机会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物质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以权力义务对等关系为基础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3、政策保险:政府为实现某项政策目标,对于商业保险公司难以经营的某些保险予以一定的政府补贴而实施的保险。,三按保险标的不同分类1、财产保险:是指以有形财产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2、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3、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保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
7、偿还或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而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4、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四按风险转移方式不同分类1、原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直接承担风险责任的保险。2、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承保的危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3、共同保险:是指几个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一个保险合同的保险。4、重复保险:投保人就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个保险利益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且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的职能一基本职能1、分散风险2、经济补偿与
8、给付二派生职能1、融通资金职能 2、防灾减损职能3、社会管理职能,二、保险的作用一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险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保险有利于安定人民群众的生活3、保险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4、保险有利于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有助于财政收支与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3、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4、有利于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第二章 保险原则,本章主要阐述保险经营的特有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和分摊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含义及条件一含义:保险利益(In
9、surable interest)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条件1、必须是合法利益2、必须是经济利益3、必须是确定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及确立意义,(一)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必须以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来投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二)意义1、可以避免借保险形式来达到赌博之目的。2、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可以限制损失补偿的程度。,三、保险利益的确定,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因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2、因抵押权和留置权而产生保险利益。3、因有效合同形成利害关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4、因可能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我国保险
10、法规定:1、本人2、配偶、父母、子女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人员、近亲属4、同意投保人投保的被保险人,四、保险利益的存续时间,1、财产保险:一般要求从投保时到合同终止时均要有保险利益,否则得不到赔偿。2、人身保险:只要求在投保时有保险利益即可,出险时是否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一、最大诚信的含义及意义 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和隐瞒行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确立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1、保险经营的特殊性2、为维护保险人的利益3、为保障被保
11、险人的利益,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告知(Representations)1、告知的内容1合同订立时有关保险标的危险情况的告知2合同订立后危险增加的告知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4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将有关情况告知各保险人5保险标的转让应告知保险人,2、告知的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3、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1关于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保险人可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2关于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保险人可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要退还保险费,二保证(Warranties),1、含义: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诺对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12、2、保证的形式(1)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2)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三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and estoppel),第三节 近因原则,一、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一)近因是指造成某一事件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并非是时间上、空间上最近的原因。(二)近因原则是指凡引起保险事故发生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二、近因的认定方法,一单一原因二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三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1、多项原因中,前因是保险责任,后因不是保险责任,且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应赔。2、多项原因中,前因是非保险责任,后因是保险责任,且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不赔。四间断发生的
13、多项原因,即中间插入的新的独立的原因。,第四节 其他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一含义:损失补偿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了损失时,通过保险人的补偿,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事故前的水平。二损失补偿的限制1、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2、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3、以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为限,三损失补偿的方式 1、货币赔偿 2、修复 3、更换四损失补偿的例外 人身保险、定值保险、重置保险是例外的。,二、保险代位原则(Principle of subrogation),一含义: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
14、款后,取得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或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归保险人所有。通常有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两种。,二权利代位的实施条件,1、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于保险事故造成。2、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3、保险人在履行赔款责任后。4、保险人的追偿额不得超过赔款额。5、被保险人不得损害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三权利代位的例外:人身保险和家庭人员非故意行为例外。四物上代位.即残余物代位.,三、分摊原则(Pro-Rata Principle)(一)分摊原则的含义,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得到额外收
15、益。,二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制:是以各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额。2、限额责任制:是以各保险人单独应承担的责任限额占总赔偿限额的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额。3、顺序责任制:按各保险人承保的先后顺序来分摊。,第三章 保险合同 本章主要阐述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从法律角度去认识保险。,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二特征1、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Contract of Protection)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Alea
16、tory contract)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Adhesion Contract)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Bilateral contract)5、保险合同是对人合同(Personal contract),二、保险合同的分类,一按性质不同分:1、补偿性保险合同2、给付性保险合同二按保险价值是否确定分:1、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已订明保险标的价值的合同。2、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合同时,当事人并不在合同中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而是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予以确定的保险合同。3、定额保险合同: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三按保险金额是否等于保险价值分1、足额保险合
17、同2、不足额保险合同3、超额保险合同四按订立合同的主体和标的数量不同分1、单一保险合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与一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2、集合保险合同,是以多数特定的人或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3、总括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就某一类保险标的与保险人确定一个总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五按保险标的不同分1、财产保险合同2、人身保险合同两者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 2理论依据不同 3保险期限不同 4合同主体不同,(六)按保险责任范围大小分1、特定风险保险合同,是指承保一种或几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如火灾保险,车辆险等。2、综合风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除“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的保险合同
18、。也称为一揽子保险。,七按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分1、原保险合同:指合同的直接保障对象是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2、再保险合同:指合同的保障对象是保险人的保险合同。,三、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一种单证,由保险人印制。也称要保单。2、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包含四个部分:1声明事项 2责任事项3除外事项 4条件事项,3、暂保单:是保险单没有发出前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它与正式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一般为30天。4、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一般在团体保险和海上保险中使用。5、批单
19、:是对保险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增删内容,由保险人出立的一种凭证。,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客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当事人1、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有以下几种形式:(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2)股份制保险公司(3)相互制保险公司(4)互惠制保险公司,也称保险合作社。(5)个人保险组织,是以个人名义承保保险业务的一种组织。以劳合社为代表。,2、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应具备两个条件: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资格2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
20、保障,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应具有两个条件:1发生保险事故时直接遭受损失的人2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不同于法定继承人。,三保险合同的中介人1、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有三个特点: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在法律上视为同一人。2保险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假设保险人都知道3保险代理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保险代理人有三种: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向
21、保险人收取佣金。有三个特点:1保险经纪人是以独立名义开展中介服务。2保险人自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开展业务的。保险经纪人有三种:个人保险经纪人,合伙制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经纪人公司。,3、保险公估人:为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办理保险标的损失查勘、鉴定、估损和赔款计算等事项并出具公估书的人。有三个特点:(1)经济性(2)专业性(3)超然性保险公估人有三种:保险型公估人,技术型公估人和综合型公估人。,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合同的标的,而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与
22、客体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与住址2、保险标的3、保险价值4、保险金额(二)保险合同的责任与免责1、保险责任2、责任免除3、保险期间:定期保险或以某一特定事件的始末。4、保险责任开始时间:零时起保制,(三)保险合同的权力与义务1、保险费及支付方法:一次支付与分期支付2、保险金赔偿方法(1)比例责任赔偿法(2)定值保险赔偿法(3)第一损失赔偿法(4)重置价值赔偿法,二、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定条款(一)免赔额条款免赔额条款规定,在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作出赔偿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有相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总计免赔额和消失免赔额等。(二)共同保险条款 即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赔款。如“8
23、0%共同保险条款”,即保险金额为保险价值的80%,损失在保险价值的80%以内全部赔偿。,(三)分摊赔款条款当几家保险公司或数份保单承保同一保险利益时,保险赔款实行分摊制。(1)按比例分摊赔偿责任。(2)按相同份额分摊赔偿责任。在责任保险中,当数家保险公司赔偿同一责任损失时,每家公司一般按相同份额分摊赔偿责任,当一家保险公司的赔偿达到保险单限额时,其余公司继续按相同份额分摊赔偿责任,直到全部赔偿完毕或每家公司的保险单限额用完为止。(3)基本保险单和超额保险单。当数份保险单赔偿同一损失时,可由基本保险单首先赔付损失,在保险单限额赔付完后,再由超额保险单赔付。,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定条款一不可抗辩条
24、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年限(一般为二年)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二年龄误告条款(Misstatement of age Clause):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三宽限期条款(Grace period Clause):投保人在交了首期保险费后,以后各期保险费可以在约定的宽限期(一般为3060天)内交纳。保险合同仍
25、然有效。四自杀条款(Suicide Clause):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一定期限内(一般两年)自杀,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五中止、复效条款中止:当保险合同的必要条件得不到满足时,合同被中止。复效:当合同的必要条件在两年内重新得到满足时,合同被恢复效力。六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Nonforfeiture cash value Clause):是指寿险保单中的储蓄因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保险人罚没,而总是作为被保险人的收益累积。现金价值可供选择的方式:退保以获取现金,计息储存,趸缴保费,展期保险选择权等。,七保单质押贷款条款(Policy Loans Clause):保单持有人以具
26、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质押要求保险人提供贷款,贷款额通常是已经产生现金价值的80%以内。八指定受益人条款(Beneficiary designation Clause):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指定受益人的权力。九自动垫缴保费条款(Automatic Premium Loan Clause),十红利任选条款(Dividend Options)。是指投保人购买分红寿险保单后,有权分享红利分配,有权选择红利分配方式。(1)领取现金。(2)抵缴续期保费。(3)积累生息。(4)购买定期寿险。用红利购买附加的一年期定期寿险,保险金额取决于红利金额、被保险人年龄及费率等因素。(5)提前满期。十一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
27、保人支付保险费,第四章 保险费率 本章主要阐述保险费率的构成和原则,财产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理,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精算初步。从数学的角度来理解保险。,第一节 保险费率概述一、保险费率的含义与构成一保险费率是指每一单位的保险对应的价格,而保险费是指保险的总价格。二构成1、纯费率:是保险费率的基本部分,用纯费率计算出来的那部分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正好用于保险赔偿或给付。2、附加费率:是保险公司经营费用、税金和适当利润与纯保险费收入总额的比率。在国外通常有:损失评估费用、佣金和手续费、其他承保费用、红利等。3、毛费率:毛费率=纯费率(1+附加费率),三特点1、保险费率的厘定在实际成本发生之前。
28、2、保险费率高低与将来保险金赔付没有对等关系。3、保险费率受政府管制比一般商品价格更为严格。,二、保险费率的厘订原则与方法一原则1、保证赔付原则2、公平合理原则3、相对稳定原则4、促进防损原则,二方法1、判断法:是在具体承保过程中,由业务人员根据每一笔业务保险标的危险和以往的经验,直接判断危险频率和损失率,从而制订出适合特定情况的个别费率。,2、分类法:是现代保险经营中经常使用的计费方法,它是根据若干重要而明显的危险标志,将性质相同的危险分别归类,并在此基础上依据损失发生率制定分类费率。有两种方法:,3、增减法:即在规定基本费率后,在具体承保中,根据损失经验就个别危险加以衡量后,在基本费率基础
29、上,进行增减变动而确定的费率。,第二节 财产保险费率的厘订一、保险纯费率的确定一保额损失率的确定影响保额损失率的因素有四个:1、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即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次数(用c表示)与全部承保的保险标的的件数(用a表示)的比率,用c/a表示。2、保险事故的毁损失率,即受损保险标的的件数(d)与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次数(c)的比率,用d/c 表示。,3、保险标的的损毁程度,即保险赔偿额(f)与受损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e)的比率,用f/e表示。4、受损保险标的的平均保额(e/d)与总平均保额(b/a)的比率,用e/db/a表示。其四个因素的乘积为保额损失率c/ad/cf/e(e/d:b/a
30、)=f/b,二均方差的确定由此均方差为:=0.1414,三稳定系数的确定 K=/X0=0.1414/1.2=0.1178K等于1,意味着实际损失率是预期损失率的两倍,K等于0,意味着各年的实际损失率正好等于预期赔付率,K值小于0.1是令人满意的,K值越大,波动越大。K值的决定因素有:1、承保风险单位的独立性。2、承保风险的同质性3、承保风险单位的大量性,四纯费率的确定纯费率=平均保额损失率(1+若干个稳定系数)以上例来看,取2为好,则:纯费率=1.2+20.1414=1.4828二、附加费率的确定附加费率=附加费用总额/保险费收入总额三、毛费率的确定毛费率=纯费率(1+附加费率)假设上例的附加
31、费率是30%,则毛费率:毛费率=1.4828(1+30%)=1.9276,第三节 人身保险费率的厘订一、生命表与利息一生命表:它是根据一定调查时期、一定的国家或地区、一定的人群类别等实际而完整的统计资料,经过分析、整理,计算出某一人群中各种年龄的人的生存和死亡概率,汇编而成的一种表格。生命表的内容有:1、当年生存者的年龄,用符号X表示;2、年龄为X岁的人的生存人数,用符号LX表示;3、一年内的死亡人数,即在LX人中,从X岁到X+1岁的一年内的死亡人数,用dX表示;,4、生存率,X岁的人到X+1岁时仍然生存的概率,用PX表示;5、死亡率,X岁的人在达到X+1岁前的死亡概率,用法gX表示。二利息1
32、、单利和复利2、现值与终值,二、人寿保险净保险费的决定因素人寿险费率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1)投保人群中预期的死亡率;(2)把保险费收入用来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率;(3)运作一家保险企业和提供与保险相关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率。,三、人寿保险趸缴净保险费计算一死亡保险趸缴保险费计算1、定期死亡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导致死亡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设有年龄为x的Lx个被保险人参加了n年期定期寿险,设n年内各年死亡人数分别为dx,dx+1,dx+n-1,保险人于年末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1元,预定年利率i。V=1/1+i于是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现值历年之和为:vdx+v2 d
33、x+1+vn dx+n-1,,我们用 表示被保险人投保时为x岁,保额为1元的n年定期死亡保险的趸缴保费,则由收付平衡原则有:LxA=vdx+v2 dx+1+vn dx+n-1 于是,=(vdx+v2 dx+1+vn dx+n-1)/Lx=,2、终身死亡保险显然,如令n(表示极限年龄),则定期寿险即为终身寿险。保险人对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所致死亡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我们用 表示一份终身寿险的趸缴纯保费,则:=,例1:一位40岁男性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了5年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预定利率为5%,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男表(见书附录三)。求投保人应趸缴纯保费多少?解:设
34、投保人应趸缴A元纯保险费,则 A=100000=100000(0.9523811966+0.9070292153+0.8638382358+0.8227022584+0.7835262831)958785=1064.49(元),二生存保险趸缴保险费计算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的期限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设有年龄为x的Lx个被保险人参加了n年期生存保险,设到第n年末生存Lx+n人,保险人向每位生存者给付1元钱,则给付总额的现值为vnLx+n。我们用 表示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x岁,保额为1元的n年期生存保险的趸缴纯保费,则由收付平衡原则有:Lx=vnLx+n于是,=vnLx+n/Lx,
35、例2,一位40岁的男性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了5年期生存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预定利率为5%,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见书附录),求投保人应趸缴纯保险费多少?解:设该投保人应缴A元的纯保费,则 A=100000v5L45L40=1000000.783526946893958785=77380.77(元),三生死两全保险趸缴保险费计算生死两全保险是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组合。因此,生死两全保险的纯保险费是同期同保额的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相应纯保险费之和。我们以 表示投保时为x岁,保额为1元的n年期生死两全保险的趸缴纯保费,则=+vnLx+n/Lx,例3,一位40岁的男性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了5年
36、期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预定利率为5%,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求投保人应趸缴纯保险费为多少?解:A=1064.49+77380.77=78445.26,四、人寿保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年缴纯保费是指年缴均衡纯保费。在年缴保费方式下,投保人年缴纯保费在投保时的现值总和应等于趸缴纯保费,按照收付平衡原则,也应等于未来给付的保险金在投保时的现值之和。即:年缴纯保费现值=趸缴纯保费=给付保险金现值,一死亡保险年缴纯保险费的计算若以 表示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x岁、保额为1元的n年定期寿险的年缴纯保费,则投保人缴纳的纯保费的现值为:(Lx+v+v2Lx+2+vn-1 Lx+n-1)而保险
37、人在n年内给付的保险金现值为:vdx+v2 dx+1+vn dx+n-1,由收付平衡原则,则有:(Lx+v+v2Lx+2+vn-1Lx+n-1)=vdx+v2dx+1+vn dx+n-1于是有:,二生存保险年缴保险费的计算若以 表示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x岁,保额为1元的n年期生存保险的年缴纯保费,则投保人缴纳的纯保费现值为(Lx+vLx+1+v2Lx+2+vn-1 Lx+n-1),而保险人在n年末给付的保险金现值为 vnLx+n由收付平衡原则,有:(Lx+vLx+1+v2Lx+2+vn-1 Lx+n-1)=vnLx+n 于是,=,三两全保险年缴保险费的计算我们用 表示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x岁、
38、保额为1元的n年期生死两全保险的年缴纯保费,则=+例4,若上例的投保人投保5年期的定期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预定利率为5%,采用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分别求投保人每个险种的年缴纯保费为多少?解:设P1、P2、P3分别代表三种险种年缴保费额。P1=100000P2=1000000.77380774.5264899=17095.09P3=P1+P2=235.16+17095.09=17330.28,五、人寿保险总保费的计算上面阐述的是净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所谓净保险费只为期望的死亡赔偿提供补偿。总保险费是保险业务中实际确定的保险费,为了支付各种费用和产生必要的利润
39、,它采用了与财产险和责任险相似的方法进行调整。通常费用和利润占总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我们用K表示,总保险费用P1表示,净保险费用P表示,则:P1=P+KP1 P1=P/(1K),第五章 财产保险,本章主要阐述财产保险概念、特征、承保及赔偿方式,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货物运输险和责任保险等。,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概念与特点(一)概念:财产保险是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二)分类:从经营业务的范围不同分,可分为广义的财产保险与狭义的财产保险。,(三)特征:(1)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
40、有关责任。(2)业务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存在重复保险,分摊和代位问题。(3)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4)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业务内容(一)财产保险的展业与承保(二)财产保险的防灾防损(三)再保险(四)理赔,第二节 财产保险主要险种,一、火灾保险(一)概念与特点1、概念: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2、特点(1)保险标的只能是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财物。(2)承保财产的地址不得随意变动。(3)保险标的十分繁杂。,(二)主要险种1、企业财产保险:是以企事业等单位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1)基本险
41、保险责任:火灾,雷击,暴炸,飞行物体坠落等。(2)综合险保险责任:除上述责任外,再加上暴雨,洪水,台风,雪灾,泥石流等。(3)除外责任 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地震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事故的间接损失。产品本身的缺陷、保管不好导致的损失。由于行政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4)保险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按帐面原值确定 按原值加成确定 按重置价值确定 保险价值按重置价值确定。,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的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按最近12个月最高月份账面余额确定按最近12个月平均账面余额确定 保险价值按出险当月的账面余额确定。,(5)赔偿处理全部
42、损失: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保险:按保额赔偿部分损失: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保险: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残值处理:折价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施救费用:施救时财产损失,施救整理费用。在一个保额内赔偿。,2、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家庭手工业者的自有财产、代管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3、利润损失险:又称为营业中断险,是依附于企业财产保险上的一种扩大责任的保险,它承保企业的营业设备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企业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而导致预期毛利润的损失和营业中断期内仍需支付的必要费用。,二、运输工具保险(一)概念与特点:1、
43、概念:是以载人或载物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类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2、特点(1)运输工具的流动性引起承保风险的多样性。(2)由于驾驶人员的素质不同以及运输工具所面临的地区、环境不同,因而风险事故发生具有复杂性。(3)运输工具保险除有形损失外,还包括无形损失和有关费用损失。,(二)主要险种1、机动车辆保险:是以各种机器为动力的陆上运输工具(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1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意外事故:如碰撞,倾覆等。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等。渡船事故责任。施救费用。,
44、2车辆损失险的除外责任自然磨损,朽蚀,轮胎暴裂等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两轮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特殊用途的车辆损失,如战争用车,比赛用车等。车辆全车被盗、被劫,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零部件丢失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损失。酒后驾车造成损失,吸毒造成车损。,3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即减去折旧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但车辆的保险价值是按出险时车辆的市场购置价确定。,4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处理 赔偿计算 全部损失: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失:足额保险按修理费赔偿,扣除残值和免赔率。不足额保险按比例赔偿,具体公
45、式:赔款=(修理费用 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1免赔率),赔偿的规定: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施救费用以单独一个保额赔偿。,5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给予补偿。,(6)第三者责任险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或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家庭人员,
46、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汽车分为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和100万至1000万六档。摩托车、拖拉机分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四个档次。,(8)赔偿原则依照保险条款原则一次性赔偿结案原则连续负责制原则免赔率原则:负全部责任免赔20%,负主要责任15%,负同等责任10%,负次要责任5%,2、船舶保险:是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3、飞机保险:是以飞机及其相关责任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有机身险、飞机第三者责任险和旅客法宝责任保险。,三、货物运输保
47、险(一)概念与特点1、概念: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以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2、特点:(1)保险标的具有较大流动性(2)保险责任起讫以运程为限(3)保险责任具有广泛性(4)保险标的在承运人控制之中(5)保险标的估价的定值性,(二)主要险种1、国内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有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2、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以海轮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1)基本险:平安险(FPA)、水渍险(WA)和一切险(AR)。(2)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3)特别
48、附加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四、责任保险(一)责任保险概念与特点1、概念: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特点:(1)责任保险依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2)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民事赔偿责任。(3)责任保险的赔款是直接支付给第三者的。(4)责任保险一般都规定赔款的最高限额,有保单的累计限额和每次事故的限额两种。,(二)主要险种1、产品责任保险(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等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
49、责任的保险。2、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承保损害公众利益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3、雇主责任保险(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雇主根据有关法律或雇佣合同对雇员人身伤害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4、职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们的当事人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第六章 海上保险,本章主要阐述海上保险的含义、分类与特点,海上风险与海上损失类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内容。,第一
50、节 海上保险概述一、海上保险的含义与特点(一)含义 海上保险(Marine Insurance),俗称水险,是指以同海上运输有关的财产、利益或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二)特点1、承保风险的综合性2、承保标的的流动性3、保障对象的多变性4、保险种类的多样性5、保险关系的国际性,二、海上保险的分类(一)以承保标的不同为标准的划分 1、货物保险2、船舶保险3、运费保险4、责任保险,(二)以保险价值是否确定为标准划分1、定值保险2、不定值保险(三)以保险期限不同为标准划分1、航程保险2、定期保险3、混合保险,第二节 海上风险与海上损失一、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或火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