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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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院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收费管理制度和收费行为,完善学分制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学生(不含留学生)。第三条学分制学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第四条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正常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应缴纳的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含重修学分学费)不高于规定的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第二章收费标准第五条课程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80元,课程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含重修学分)收取。第六条专业学费根据

2、各专业培养成本、专业特色和差异确定。不同专业类其收费标准不同,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专业学费按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新增专业按专业所属类别确定专业学费标准。第七条凡注册的学生均需缴纳专业学费,返校重修的结业生不需缴纳专业学费,仅需缴纳课程学分学费。第八条若培养成本提高,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成本后按批准的学分制学费新标准收取。第九条收费标准应在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收费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第三章缴费规定及学费结算第十条学分制学费收取实行预存扣费制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第十一条每学期注册前学生须在个人账户预存足额学费,开学时须缴纳专业学费完成注册,并取得选课资格;每学期学生所选的课程给予两周试修时间

3、,学生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的,免收退选课程的课程学分学费;两周后选课确认,学校按照学生实际所选的课程学分数从个人账户批扣课程学分学费,若批扣不成功,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补缴,若逾期未补缴者,本学期所有选课予以取消。第十二条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学校给予一次免费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重修时需缴纳该课程的学分学费;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第十三条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可采取奖、贷、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合格后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第十四条按合作协议到外校学习的交换学生(不在对方缴纳学

4、费),交换学习期间需缴纳本校的专业学费,课程学分学费按所替换的学分数在完成交换学习后缴纳;按合作协议到外校学习的交流学生(在对方学校缴纳学费),交流期间需缴纳本校的专业学费,在外校取得的学分回校替换时,不缴纳该部分课程学分学费。第十五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课程及替换课程学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所置换、替代学分仍需缴纳课程学分学费。第十六条因学籍异动的学生,按以下情况分别结算。(一)经学校复查,因弄虚作假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以及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其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不予退还。(二)学生在校期间批准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从批准转入

5、开始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差额实行多退少补。(三)因休学、出国留学保留学籍、退学、转学等原因中断学习的学生,根据学习时间,按月结算当学期的专业学费和修读课程学分学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足I个月按1个月计算,实际学习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截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休学期满继续学习的,按随读年级和专业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四)学生因病、创业等原因休学或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期间,不缴纳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五)参军入伍的学生的缴费或减免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第十七条学生修读学校认可学分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课程),必须在学校选课系统中进行选课,并缴纳该课程50%

6、的课程学分学费。第十八条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必须缴清专业学费和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方能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正常办理离校手续。第四章奖励第十九条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选拔赛一等奖、国家互联网+一等奖可以申请减免4个学分的课程学分学费。第二十条学生获得经学校教指委认定的顶级技能证书(如华为HClE、思科CClE)可以申请减免2学分的课程学分学费。第二十一条学生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作品,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软件作品以著作登记权为准,可以申请减免2个学分的课程学分学费。第二十二条在标准学制内,缴费学期的上一学期所修学分不低于20分

7、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生所在主修专业(缴费学期)5%及以内(含5%)的学生,奖励4学分的课程学分学费;缴费学期的上一学期所修学分不低于20分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生所在主修专业(缴费学期)5%至10%以内(含10%)的学生,奖励2学分的课程学分学费。缴费学期选课不足奖励学分数的按实际选课学分数奖励,剩余奖励学分不再顺延至以后学期。第五章收费资金管理第二十三条收取的学费收入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二十四条收取的学费统一使用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适用对象为2021年及其后入学的新生。2021年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学年制学费

8、收取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附件:专业学费分类标准与课程学分学费标准附件:专业学费分类标准与课程学分学费标准各专业分类现行标准(元/年)专业学费(元/年)课程学分学费每年平均(元/生)类别一50001260课程学分学费每学分80元;类别一、二、三专业执行140学分,类别四、五专业执行135学分。4993类别二600022605993类别三1000062609993类别四190001540019000类别五156001200015600测算说明:(1)现行标准和按学分收费实际收入持平(2)类别一包含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类别二包含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包装策划与

9、设计、传播与策划、数字出版、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软件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高分子材料工程

10、技术、工业分析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材料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药学、精细化工技术、行政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金融管理、法律事务、会计、文化创意与策划、学前教育、音乐表演、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应用法语、商务英语、应用外语、应用德语、商务日语、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护理、口腔医学专业;类别三包含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影视动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类别四包含金融管理(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类别五包含物流管理(中美合作)、软件技术(中美合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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