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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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2018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交易行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吴兴区、南河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

2、湖州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应遵守本办法。德清、长兴、安吉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应参照本办法执行。修改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应遵守本办法。(全市统一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

3、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浙发改法规(2006)923号)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修改为: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招标范围和规模发生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四条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提倡完整发包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在第一次办理工程项目招标申请时,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案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修改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

4、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确需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应当纳入总承包管理。招标人应在第一次办理工程项目招标申请时,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案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严格控制招标人指定或限定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规避招标行为。控制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设立。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对材料暂估价合价、专业工程暂生价在200万元(原为50万元)1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招标,或者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组织招标,并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中要载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支付办法以及相关各方责任。新增:第五条凡参加湖州市国有投资项目施工投标的市场主体,必须是参加湖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

5、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特殊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招标人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参加投标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未开展信用评价”的专业工程招标时,对参加投标的市场主体,可不作信用评价等级要求,其信用标中的企业信用部分评分,由招标人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制订,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查。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备查和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

6、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新增:第六条提倡优质优价和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遏制最低价中标行为。招标控制价应按照计价规范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上调和下浮。严格落实招标控制价备案和招标控制价争议协调制度,维护工程计价规则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第六条对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办法。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七条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可以实行资格预审,I其他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一)以下建设工程项目视为

7、技术特别复杂工程:1.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修改为:10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2.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修改为:3000万)及以上的项目:3.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装修、幕墙、消防设施、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等专业承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O万元(修改为:1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若工程采用多个专业合并招标的,只有当其中一个及以上专业达到资格预审范围时,才可以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进行招标。(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项规定的标准,但符合

8、下列条件的,视为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1.城市高架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单跨跨度超过40米的桥梁、暗挖式隧道、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高压燃气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按浙江省现行工程费用定额标准界定为工程类别一类的仿古建筑工程和园林景区工程项目;3.采用主导或关键技术和方法的工程项目;4.重点民生保障项目;5.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其他工程项目。删除:设有地下室2层及以上的工程、单跨跨度30米及以上的非钢结构工业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新增:第七条装配式建筑、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符合要求的,经依法批准后,可作为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第八条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9、其他专业承包工程(如土石方、城市及道路照明、交通安全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均适用资格后审办法,且不设置信用标及技术标。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将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二公示。(删除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招标人必须将资格预审未入围投标申请人及其原因,书面告知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必须将资格后审未通过投标人及其原因、无效投标人及其原因作为评标报告内容,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I提交书面报告。第十条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可以包含指定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在开标时到场;开标时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到场人员未到场或无有效身份证明的,招标人拒绝该投标

10、人投标的内容。新增一款在全市范围内,不同项目同时开标且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报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备案后,可委派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到场开标,招标人不得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第十一条公开招标时技术标评审仅限于资格预审项目及采用资格后审的部分一、二类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属于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工程采用技术标评审,可以采用通过制或得分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属于资格后审范围内的工程不设技术标评审。不设技术标的,中标后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提交招标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一类工程项目逐步实行技术标暗标制作、暗标评审,具

11、体办法另行制定。本办法所指的一、二、三类工程,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标准划分。第十二条一、二类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7人以上单数,三类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邀请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只能选派1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其余为评标专家。评标专家由招标人提前在省、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库中随机抽取。特殊专业工程可由招标人按专业要求外聘评标专家。外聘评标专家应符合评标专家的有关要求,外聘评标专家情况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第十三条经核查确认评标无效或其他原因造成重

12、新评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其评标方法和标准纠正错误,完成重新评标工作。经核查确认,不宜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十四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从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新增: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模式。评定分离”的操作原则、程序及评定办法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具体制定。第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

13、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截止)前有无不良记录正在被公示情况、投标报名(投标截止)前一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如实填写项目负责人的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截止)前有无不良记录正在被公示情况、投标报名(投标截止)前二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如未如实反映而骗取投标资格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修改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

14、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拒绝以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报名,并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报名前一年存在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本企业、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截止)前有无不良记录正在被公示情况、投标报名(投标截止)前一年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如未如实反映而骗取投标资格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一经

15、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报名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如有在建工程,未如实反映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第十七条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并设置信用标的项目,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应当将中标候选人信用标中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一并公示。第十八条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中标项目负责人

1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条件。中标人应持招标人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查(明确调整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约定的工程未验收合格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删掉本款,省厅已经取消该规定)第十九条招(投)标人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应根据工期定额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施工工期,不得在无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的条件下,随意压缩工期

17、。由于招(投)标人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招(投)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地排等环境保护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第二十一条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同时也应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应对等,并优先采用银行保函,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应不超过中标价的10%。修改为: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同时也应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应对等。履约

18、保证金金的金额一般为中标价的5%-10%,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10%o投标人可以以现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其中任何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权依法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投诉。(原为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匚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新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执法和协调处理。第二十三条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范围和标准以外的工程,不适于本办法。(新增一款

19、)本办法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函(2014)67号)同时废止。附件:1.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分办法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标办法3.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分办法第一条资格预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第二条资格预审评分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

20、量化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资格预审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结果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结果负责。第三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按本办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投标申请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IOoOO万元(原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原为2000万)I及以上的项目;装修、幕墙、机电安装、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等专业承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原为1000万元)I及以上,选择的合格申请人应不少于13(原为家)家;其余符合

21、资格预审条件的项目,选择的合格申请人应不少于11(原为9家)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不含7家)时,应发布延期招标公告。延期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家时,书面报k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后,可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本条第一款规定中合格申请人过多时拟选择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和具体采用的方法,在招标公告中明确。第四条市重点工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和个人投资的项目,以及特殊专业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适当调整资格预审评分办法,并须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备案。第五条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专业分类,将工程划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

22、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类别。I先判定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并在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业绩评分以招标项目同专业类别的获奖工程为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明确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后,专业类别划分的调整,由市建设局负责制订并公布。(删除掉)第六条评分标准分二项,合计Ic)O分。(一)投标企业信用分,满分64分1.企业科技进步水平,最高8分(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3分;具有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L5分。(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2)企业具有国家级

23、工法每项得2分,省级工法每项得1分(本项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0.5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1分。最高得4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3)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与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相符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论证的,通过一项得0.3分,通过二项得0.6分,通过三项得1分,最高得1分。2.企业资质,最高5分特、一级资质,评定分值5分;二级资质,评定分值4分;三级资质,评定分值3分。3.工程质量,最高14分(1)上三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

24、的,评定分值1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8分。(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7分。(3)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5分。(4)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3分。本条(1)、(

25、2)、(3)、(4)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10分(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3分。(3)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

26、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4)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5.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分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5分,最高扣3分。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

27、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以上市场行为合计最高扣11分。6.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评价,满分16分(1)上年度获得过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评比优胜企业及以上称号的,得2分.(2)逐步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具体办法由市建设局另行制定发文。企业上年度合同履约评价:优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3)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综合评价:好,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O分.(4)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00O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

28、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5)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0.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1.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2.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以上(4)、(5)二项评分,仅限于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企业下列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1.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5分;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

29、项的,得3分。2.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取消投标企业信用分评分制度,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取代。修改为:(一)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满分65分。(二)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满分35分1.工程质量,最高18分(1)上三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2)上三(原为二年)|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

30、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1分。(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8分。(4)上一(原为二年)|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本市县区级优质工程、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6分。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15分

31、(1)上三(原为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5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0分。(2)上三(原为二年)1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

32、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4)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县区级标化工地、I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3.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园林工程师)的,得0.5分;(原为1分)I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园林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原为2分)。4.投标项目负责人,荣获湖州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加1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该投标项目

33、负责人下列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1.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5分;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4分。2.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的,得3分J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绿色工地的,得2分。第七条各专业(行业)协会评选的奖项按评选范围降低一个等级评分。第八条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

34、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第九条年度划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上推一至三年为界,业绩评分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为准,获奖业绩的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和获奖文件发文时间为准,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文件发文时间为准。第十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应重点核查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如发现有造假隐匿或嫌疑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投标申请企业造假隐匿行为,或在资格预审时因审查不到位或者存在差错,造成严重后

35、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应处理。第十一条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疑义时,应按照资格预审结果书面告知书所约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当面答复。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标办法第一条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二条实施资格预审的项目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属于资格预审范围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商务经济部分应分开装订,在投标时应分别包封。由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获得通过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属于资格后

36、审范围内的邀请招标项目,不设技术标,仅对商务标进行评审。第三条设技术标时,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二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二部分权重的设定应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一类工程项目:技术标权重为10%20%;商务标权重为90%-80%o二类工程项目:技术标权重为5%10%;商务标权重为95%90%o三类工程项目:不设技术标,商务标权重为100%。第四条技术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评审项目满分评分说明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0优得(18-20)中得(16-18)差得C14-1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6优得(14.4-16)中得(12.8-14.4)差得(11.2-12.8)工程质量

37、保证措施16优得(14.4T6)中得(12.8-14.4)差得Cll.2-12.8)评审项目满分评分说明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及网络图16优得(14.4-16)中得(12.8-14.4)差得(11.2-12.8)施工班子人员配备12优得(10.8-12)中得(9.6-10.8)差得C8.4-9.6)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8优得(7.2-8)中得(6.4-7.2)差得(5.6-6.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6优得(5.4-6)中得14.8-5.4)差得(4.2-4.8)环境保护和新技术应用6优得(5.4-6)中得(4.8-5.4)差得(4.2-4.8)合计100优得(90-100)中得(80-90)差

38、得(70-80)上述量化评分中,按照优、中、3岩三个等级的分值区间打分,其中优等级的分值区间均含前、后项分数,中、差等级的分值区间含前项分数,不含后项分数。评审项目缺项的技术标视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其理由后,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审。上述分值合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第五条商务标总分100分,由投标报价评审95分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5分组成。投标报价按以下标准评定。(一)有效标的确定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则该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

39、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无效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二)投标报价评定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

40、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K=(有效投标-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4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3分。第六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以下标准评定:(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详细评审采用扣分制,扣完为止。(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扣分方法如下:(1)评审清单项的选取方法: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大于100项(含100项)的,在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按分部分项清单合价降序排列,取合价最大的前06A项分部分项清单

41、,和去除0.6A项后从剩余分部分项清单中计算机随机抽取0.4A项,总共A项分部分项清单进行详细评审。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00项的,在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按分部分项清单合价降序排列,取合价最大的前A项分部分项清单进行详细评审。A值的确定: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大于100项(含100项)的,A为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义15%;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00项且大于15项的(含15项),A等于15项;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5项的,A等于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2)平均价的确定:平均价为有效投标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价。如有效投标少于4家的(含4家),取

42、所有有效投标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算术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如有效投标大于4家,小于9家的(含9家),在每条参与详细评审的分部分项清单的各综合单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如有效投标大于9家的,在每条参与详细评审的分部分项清单的各综合单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3)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高于平均价15%(含15%)或低于平均价15%(含15%)的,每项扣B分。(其中:B=5A)o第七条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X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X商务标权重。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

4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第八条市重点工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和个人投资的项目,以及特殊专业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办法原则规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办法,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修改:特别重大工程、特殊专业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办法原则

44、规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办法。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第一条资格后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二条实行资格后审的,取消投标报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现场招标答疑等环节。第三条招标公告应当载明资格审查条件。招标文件应当设置专门的章节,载明资格审查条件,明确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资格审查条件一般仅限于企业资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要求,以及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行政处罚具体限制。第四条投标文件中的资格部分、信用部分(如有)

45、、技术部分(如有)、商务经济部分应分开装订、分别包封。由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获得通过后依次进行商务标评审、技术标(如有)评审、最后对信用标(如有)进行评审。若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取由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获得通过后依次进行信用标评审、技术标(如有)评审、最后对进行商务标评审的程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3.装修、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电子与智能化等专业承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采取先评信用标

46、的项目,取信用标得分最高的前19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足19名时全部进入评审。(新增一款,考虑一定规模以上的后审项目,先评信用标,招标人可以择优)设有技术标的项目,经评审技术标为不通过或无效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理由后,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第五条评标总分值由商务标、技术标(如有)、信用标(如有)三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技术标设置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一类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通过制或得分制;二类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通过制或不设技术标;三类工程项目:不设技术标。采用得分制的,技术标权重为5%;采用通过制的,技术标不评分,只进行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审。采用得分制评审的技术标按资格预审评标办法第

47、四条执行。采用通过制评审的技术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施工班子人员配备;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商务标、技术标(如有)、信用标(如有)三部分权重的设定应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及专业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1.一类工程(采用得分制),技术标权重为5%,商务标权重为85%90%,信用标权重为5%10%;2.二、三类工程,商务标权重为95%90%,信用标权重为5%-10%;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及专业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下)的项目:商务标权重为100%,不设技术标及信用标。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及专业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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