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服务外包项目背景及采购需求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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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服务外包项目背景及采购需求第一节法院服务外包背景2一、法院服务外包的背景和迫切需求2二、法院服务外包的政策基础及现实需要3三、法院服务外包模式类型4四、法院服务外包现状及问题6五、完善法院服务外包制度的建议8第二节法院服务外包采购需求13一、项目简介13二、项目内容13三、服务要求14四、系统环境现状及介绍18五、人员配置及负责事务22六、服务人员要求24七、其他要求25八、综合说明27第一节法院服务外包背景近年来,伴随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事务性工作繁重,处理事务性工作的时间占据了大部分工作时间。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

2、将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出来,向社会组织外包服务,让法官从烦琐的审判辅助事务中抽出身来,有效减轻法官的工作负荷,专司审判工作。当下,法院服务外包既是顺应我国审判事务构建的发展形势所需,更是突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力举措。一、法院服务外包的背景和迫切需求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深入实施,受经济下行影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与之相对比,退休和调离法院人员数量与新招录法官助理数量基本持平,一进一出,法院法官队伍数量总体上没有增长。面对案件激增态势和办案压力,在当前法官员额制实施的背景下,应对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单靠增加法官人数的方法已不可行,而通过加班加点、推行办案攻坚无限压榨法官

3、办案潜能的举措也非长久之计。对此,实施社会服务购买,有效地剥离审判辅助性事务,让法官集中精力处理审判执行核心工作,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为应对呈几何形式增长的案件数量,破解法院案多人少困局的首选之策。司法公正高效不但需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体制构建做保障,也需要让法官专司于审。而现有的人员分类改革方案,对于法官及行政部门人员的工作年限、考评方式等都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成为法官除了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外还需要丰富的审判经验外,不少法官招录入法院后从书记员做起,历经书记员一助理审判员或法官助理一审判员的成长过程,培养周期较长。二、法院服务外包的政策基础及现实需要法院服务外包

4、是指法院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设立服务岗位,出钱向社会组织外包服务,由社会组织负责选聘人员,协助法官处理事务性工作,同时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法院外包服务的可行性,即科学确定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比例,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探索以外包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探索推动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此外,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立案门槛降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只核对形式要件,客观上导致案件量进一步增加。基层法官花费最多的时间是在进行事务性工作,法官

5、在诉讼过程中承担了大量记录、送达、整理案卷材料等任务,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增加了工作压力。法院作为一种以形成判断为主要职责的机构,司法的活动规律对专业性具有较高的要求,而现有的人员分类改革方案,对于法官及行政部门人员的工作年限、考评方式等都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成为法官除了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外,还需要丰富的审判经验,不少法官招录入法院后从书记员做起,历经书记员一法官助理一审判员”的成长过程,培养周期较长。现有的法官又面临着退休、离职、调动等问题,法官队伍老化断层、青黄不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三、法院服务外包模式类型按照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方案的制度设计,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6、综合分析,在法院进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可以购买的服务类型主要有: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庭审记录、审判流程系统操作,维护法庭秩序、协助提押罪犯,协助送达司法文书,警卫法院安全,协助拘留、押解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受审,参与重大案件执行,协助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财务管理,新闻宣传,文字材料的撰写及向各级机关报送报表及综合材料、机关保洁及安保工作等。(一)协助执行工作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司法警察可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实践中随着法院的工作量增加,司法警察的任务自然加重,法院的编制却没有增加,入警和授衔条件依然严格,法警工作量和人员

7、编制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可通过向社会外包服务,协助执行员负责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并将符合条件的失信执行人上网,协助进行划拨、评估、拍卖、变卖。购买协助强制执行服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执行员实施送达、查封、强制搬迁等强制措施,处置执行突发事件,做好执行现场保障工作,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提高执行效率。(二)协助调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在法院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可进行委托调解”。法院进行委托调解,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由社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有助于减少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情绪,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也减轻诉累,促使其

8、在提起诉讼与达成和解之间进行理性权衡,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协助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法院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除必要的设备保障外,更多的则是需要专业化人才队伍的支撑,将繁琐、重复的工作交由专业的社会组织,既拓展了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也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为业务系统的运行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也有利于将法院有限的人力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同时,法院可在已有的信息化和审判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研究建设大数据评估分析等系统,实时动态监控。开发安装文书智能校对系统、司法速算系统等辅助系统,对法律文书的规范化、自动化提供技术支持,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开

9、发诉讼服务系统,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信息公开、网上阅卷等功能,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流程覆盖的网上诉讼服务。四、法院服务外包现状及问题(一)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国政法经费保障政策由分级管理、分级负担转换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确立了基层法院财政由中央、省和同级财政共同保障的体制。但是,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的地方化特点仍然较为明显,即地方同级财政仍是基层法院的最重要经费来源。虽然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但这一制度尚有待推进,配套改革方案也有待落实。(二)服务内容存在交叉,没有统一标准目前,各地法院都在进行外包服务,但做法尚不

10、能统一,大多存在不规范现象。一些法院在使用外包服务时往往是临时购买、临时管理,不仅录用不规范,而且管理也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对于被派遣人员标准、服务内容、人员分类等设置不够规范,外包服务过程中对于所选公司的资质、标准等相关信息不能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度仍有待提高。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进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的构建,而在实践过程中,基层法院对于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岗位职责分工仍不够清晰,这就导致了购买的社会服务存在“交叉”现象。对于一些行政管理类的服务如材料报送、综合协调等,更是缺乏明确具体的量化标准。(三)外包服务非专业化倾向明显虽然法院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内容同审判

11、工作有本质区别,但大都于法律密切相关,如法律文书的送达期限、送达方式等,都有确定的法定程序且必须依照进行。因此,要求服务提供者拥有相应的法学教育经历或具备一定的法律从业经验是必要的,但通过调研发现,很多法院对于服务提供者专业化程度要求标准并不统一。知识结构的非专业化倾向,不仅增加了法院的培训成本,而且也不能适应审判辅助工作的实际需求,不能有效促进审判工作整体质效的提升,一定程度上不能达到外包服务的目的。(四)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对于所外包服务人员的完成质量、完成效率等未制定统一细化的评价标准,除专业技术服务如财会工作、电子档案扫描录入有详细的工作标准予以考核外,其他如庭审记录、审判流程系统操作、

12、送达裁判文书等,只是单一对是否完成进行考核,而未对象庭审记录质量、送达裁判文书的工作效率等进行评价。单一考核并不能涵盖全部工作内容,考核结果未能与薪酬、奖金等挂钩,另外不同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同劳却同酬,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工作积极性,也难以实现考核目的。(五)服务提供者队伍稳定性差社会服务购买人员所享受的工资、福利等不能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只能在办公经费中列支,但由于办公经费有限,而服务提供者队伍却日益壮大,导致其福利待遇短期内难以提高;社会服务购买人员相较于法院工作人员,职业荣誉度不高。上述两方面因素造成了服务提供者队伍稳定性较差,不仅增加了法院投入的培训成本,也给法院正常开展审判辅助性工作带来一定

13、的困扰。五、完善法院服务外包制度的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外包服务意识在法院中建立外包服务的领导体制,以推进外包服务工作的开展,并借助领导小组平台革新传统观念。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向社会外包服务的指导范围。同时,充分考虑各地发展差异和服务市场整体发展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规律,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对于暂时不具备引入社会化服务的项目,可以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引入,对于不宜引入社会化服务的项目仍可坚持自我保障为主。由劳务派遣人员在法官指导下承担审判辅助事务,最大限度保证法官将主要精力用于审判核心工作。(二)制定法院服务外包的法律规范及实施细则法院服务外包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一种

14、,但所针对的不是有形货物或工程,而是服务,利用政府采购的现有规范,结合法院需外包的审判辅助事务的特殊性,通过大调研,由中央制定法院服务外包的法律规范,明确法院服务外包的原则、范围、购买方式、外包公司的资质、监督管理等方面,再由各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受理案件量、行政编制、需外包的审判辅助事务等实际因素制定实施细则。让法院服务外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法院服务外包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经费保障是实施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方面要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在精打细算、不断提高外包资源的使用效益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适度增加保障经费。另一方面要强化财政预算保障和宏观调控职能,确保

15、法院服务外包得到充足的经费支持。(四)强化对外包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法院在寻求社会化服务中,应提高准入标准门槛,明确要求服务提供方强化所派遣服务人员的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可要求其具有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提高准入标准的同时,可提高职业保障力度,解决招工难标准低的困境。同时,也可以尝试与有关职业院校合作,由职业院校针对审判辅助工作为法院量身定制所需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和专业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剥离一分流一实施一流转一考核”这一程序,即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后,事务性工作分流到外包公司负责,由外包公司人员具体实施后,流转回相关业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这一运行模式。同时

16、,由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与业务庭沟通交换意见建议,外包公司及时整改完善,可确保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的剥而不离”、全程可控。(六)设定科学合理的购买方式1.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标各级法院在外包服务时,要重点对二年以来平均结案量、审限内结案率等质效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在对相关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审判辅助事务急需或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项目确定服务需求,并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建立科学的服务项目标准和定价体系,委托专业人员制定资金预算。同时,着重对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建立多维度的评估体系。对申请、招标、反馈等具体环节制定动态管理办法,让社会公众、人社、审计、监察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增强外包服务招

17、投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同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从社会上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法院工作,该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合同形式约定权利义务和工资待遇。2.按照服务内容统一招录门槛明确要求服务提供方强化所派遣服务人员的专业教育背景,对提供审判辅助服务的,要求其具有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对于提供行政管理服务的,可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如文秘、计算机专业、具有会计证书等;对于提供协助执行、拘留等工作强度高、危险系数大的服务的,要求其身体素质达到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标准,并主要招聘男性。同时,可以与有关院校合作,针对审判辅助工作为法院量身培养所需人才,既可以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又节约

18、了培训成本。3.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在进行人员分类改革的过程中,将精细化管理细化到每一个部门,针对审判工作,修订院庭长、审判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任务职责,针对行政事务性工作修订信息化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文件收发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及工作规范,力求把每项工作抓精、抓细、抓实、抓规范,减少外包服务之间职责交叉现象,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七)设定科学的服务评价体系1.设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标准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考核标准。如针对审判辅助类的服务,基于二年来的审判质效数据的平均值划定工作任务量,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形式,通过民主测评、日常规范、工作绩效三个方面对所购买的

19、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福利待遇设定差别化标准。月岗位津贴依据评定等级确定,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表彰、等级晋升、期满续聘、解除派遣和奖励工资发放的依据。连续两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退回派遣公司。2.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审判辅助类服务实行单独序列管理,综合服务参照综合管理类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不同岗位的服务提供者,分类定级,设置晋升通道。各类人员等级晋升需通过等级晋升考试,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逐级晋升,年度考核优秀的,不受此限。如对审判辅助服务提供者,可根据工作年限、综合考勤、打字速度、庭审笔录正确率,并结合等级测试考试,由低到高

20、依次设置为一级至七级七个等级;对于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者如综合文秘,可以按照工作年限、撰写文稿数量,参考等级考试结果统一考核,使各类人员均有上升的渠道和空间。对晋升等级做适当限制,避免新人旧人一个样”现象的出现。新入院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进行初次评审定级,首次最高可评定为三级,院龄不满三年的,等级最高评定为二级,制定轮岗制度规范,建立不合格人员退出机制,确保服务质量水平。第二节法院服务外包采购需求一、项目简介1.XX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服务期:XX年。服务期满后,如服务质量优,采购人可与中标单位协商后,续签合同。二、项目内容为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司法辅

21、助事务集约化办理的工作要求,XX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开展全市法院部分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包括集中编目、电子卷宗扫描、诉讼服务(信息录入、导诉、查档、12368热线),需外包人员XX人,岗位人员根据任务需求实行动态调整。三、服务要求(一)诉讼材料扫描及电子卷宗编目1.诉讼材料扫描(1)完成所有诉讼材料的扫描,形成电子卷宗。诉讼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立案材料、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无纸化(中间库)案件材料、涉诉信访材料等,材料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纸质材料、照片、图纸等。材料扫描须通过法院材料收发系统制作并形成电子卷宗。(2)对起诉材料经由立案人员审核通过后交扫描中心进行扫描完成扫描的材料及时退回立案人员。(

22、3)对案件审理、执行中,当事人通过EMS邮寄补充材料或通过导诉台等现场补充诉讼材料时,统一由材料收转人员(导诉人员)接收材料交扫描中心登记扫描,完成后通过云柜流转各相关部门。(4)当事人当庭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时,开庭结束后由书记员提交至扫描中心进行登记扫描,完成后通过云柜流转各相关部门。(5)其他需扫描的材料由书记员、法官助理等提交至扫描中心,登记扫描后由材料接收岗进行登记扫描,完成后通过云柜流转各相关部门。2.电子卷宗集中编目(1)对全市法院诉讼及执行案件的电子卷宗进行集中编目。(2)按照省法院及市中院标注编目的统一规范,对编目系统自动分派或是由任务分派组手动指派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

23、编目,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一致,若有差异,进行人工手动修改。3.诉讼档案扫描及归档(1)所有归档卷宗档案,包括诉讼材料、文书、照片等。(2)工作内容:案卷接收、档号建库、扫描、修图、条目著录、图像质检、索引、封面打印、案卷装订、整理;(3)数据挂接:加工完成一批案卷,就同时完成数据挂接,同时提交报验单供检查。检查采用5%抽样,抽样中发现错误全部退回重做,并于五日内予以完成。(4)时效:投标人应在接收档案卷宗五日内完成该批卷宗所有数字化服务项目;(5)交付方式:所有加工完成影像挂接上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并提供档案级光盘、固态硬盘、硬磁盘等备份(

24、备份载体由采购人提供);备份载体不少于两份,一份保存,一份利用。并在载体或载体盒上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载体应当作防写处理。4.工作质量及其他(1)材料扫描及归档人员:保证工作人员稳定、技术熟练、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守我院的管理规定。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数字化加工机构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2)加工设备:扫描仪(平板扫描仪,高清扫描仪等,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封面打印机、编目用计算机由投标人提供,履约期满后,计算机硬盘应拆卸交由采购人保管;扫描及归档移动存储设备由采购人提供。(3)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及项目外包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提

25、供有关加工内容的任何情况,包括任何方式。投标人必须与项目外包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交由采购人备案,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并对项目外包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4)扫描及编目质量: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扫描格式为单页TlFF和JPEG格式,提供查询应用时,可以转存为PDF等其他格式。采用彩色模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按照文件要求标准修图、去污、纠偏,不得出现漏页、模糊等相关质量问题,确保完成的电子版本与原纸质卷宗完全一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案卷级和卷内文件级目录数

26、据,目录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5)投标人提供数字化加工软件,投标人自行解决所提供软件版权所有权,因数字化软件产生的版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6)根据法院下发的文件标准要求进行扫描编目。(二)诉讼服务根据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整合及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诉讼引导等七项诉讼服务项目予以外包,具体见下表:序号项目具体任务1诉讼引导、联系法官劝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根据当事人的来访目的,引导当事人到指定区域办理业务;帮助指导当事人使用自助诉讼服务设备等设施;为到院当事人提供联系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的服务;管理和维护诉讼服务大厅秩序及设备。2信息录入各类立案及信访信息的登记录入

27、以及立案后诉讼卷宗材料移转。3案件信息查询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承办法官、流程信息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4诉讼材料收转负责对当事人提交法官的诉讼材料进行收转;对法官送达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等诉讼材料进行收转,根据工作需要对其他诉讼及信访材料进行收转。诉讼材料转递实行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步转递。5电子档案查阅与复制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卷宗查阅、复制服务。6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辅助事务负责案件信息登记、录入,案件卷宗材料流转、归档,其他辅助性事务。712368热线服务及12320网络问政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接听、登记、直接办理以及转

28、办、跟踪、催办、信息反馈等事项。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为查询案件、联系法官、信访投诉、意见建议。负责12320网络问政事项的受理、登记、直接办理以及转办、跟踪、催办、回复等。8中间库负责中间库的管理及运行,具体为无纸化案件卷宗的接收,核对,登记,入库,借阅等工作.四、系统环境现状及介绍(一)系统环境现状目前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使用的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主的相关软件,采用B/S架构,具体开发技术及运行环境如下:1开发技术:采用可跨平台的JaVaB/S开发技术进行建设。2.运行环境:(1)客户端:IE8.O或以上,兼容CHROME和FIREFOX浏览器;操作系统和环境主要使用Mi

29、crosoftWindows7/10中文版操作系统。(2)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Server2012或以上、LinUX系统(CENTOS7.X或以上、REDHAT7.X或以上);(3)WEB服务器:支持JSP/JavaBean/Servlet的WEB服务器(使用TOMCAT搭建),也可使用NGlNX搭建;(4)数据库:采用SybaSeV16或以上版本数据库。(二)系统介绍1.材料收转发系统系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要求,为法院的材料收转和应用提供辅助支持,主要功能应包括:(1)材料登记管理:诉讼材料收发中心工作人员或承办法官、书记员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

30、系统自动生成材料目录。(2)材料集中扫描:诉讼材料收发中心扫描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登记单号,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3)材料智能识别:材料集中扫描后,采用实时识别+定时批量转换两种方式,同步对诉讼材料进行智能引擎识别,方便材料后续深度利用。(4)材料转交:诉讼材料转交采用“人机对话流转模式,分存入材料和收取材料两种不同过程。通过采购人现有的智能送达柜实现材料转交和收取。(5)材料跟踪:诉讼中心人员可追踪收据材料的当前环节,也可审查扫描人员扫描材料是否准确;承办法官可跟踪文书扫描、送达功能,如为送达功能,送达完成后还可实时获取材料送达情况。(6)材料送达:法官提交的邮寄送达申请,扫描

31、中心收取材料后,首先进行诉讼材料扫描,使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一对应。待扫描完成后,将纸质材料和材料收据送至邮寄人员。(7)材料签收:收取材料后,在材料签收界面扫描材料收据中的二维码,系统将自动推送材料至法官办案系统,供办案法官利用材料。如果法官忘记签收材料,也可通过系统内我的材料页面,补签材料。2.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系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要求,为法官的日常办案提供辅助支持,主要功能包括:(1)卷宗收集:支持电子文档、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采集;并支持纸质案卷材料的在线扫描、智能识别,并转化为可复制的电子文档;(2)卷宗管理:电子卷宗通过思维导图方式辅助法官办案,提供

32、材料自动入档案卷、材料引用统计分析:(3)卷宗流转:支持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及共享,为合议庭成员、审委会委员等网上阅卷提供支持和服务;(4)卷宗归档: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电子卷宗转化为电子档案(自动生成页码除外):(5)文书撰写:采用宽屏显示器,开启法律文书左看右写”的新模式,可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框架,并直接复制、粘贴、关联卷宗材料,为法官撰写法律文书提供便利;(6)文书自动排版:提供法律文书的自动排版功能,为法官撰写文书提供规范、高效服务支持。3.智能标注编目系统(1)自动拆分卷宗文件:标注编目系统利用图文识别技术,在后台可对批量卷宗文件自动拆分的功能。(2)智能标注文件标题

33、:根据文件版式及文本提取关键信息判断文本的类型及标题进行编目。(3)自动生成卷宗目录:自动拆分并编目后的文件,可按照预设的规则自动生成卷宗目录。(4)深度学习自我优化:系统通过对校验修正结果进行自动学习,实现自我优化,持续提升文件拆分及标题标注准确率。(5)后台实时监控管理:提供后台实时监控管理功能,监控当前正在处理的智能编目任务。五、人员配置及负责事务序号岗位名称负责事务人员数量人员要求1诉讼服务岗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材料收转信息录入非诉中心事务等年龄要求:XX周岁一XX周岁性别要求:男女不限学历要求:XX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熟悉法院岗位

34、业务流程,法律专业的优先考虑。2集中编目电子卷宗编目年龄要求:XX周岁一XX周岁性别要求:男女不限学历要求:XX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熟悉法院岗位业务流程。312368热线及12320网络问政12368热线电话、12320网络问政年龄要求:XX周岁一35周岁性别要求:女性学历要求:XX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普通话标准,无明显方言口音,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倾听能力,能换位思考,善于解决问题。4诉讼材料扫描与归诉讼材料扫描档案扫描、装订中年龄要求:XX周岁一XX周岁性别要求:男女不限档(含中间库)间库管理学历要求:XX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熟悉法院岗位

35、业务流程。5管理指导岗管理指导年龄要求:XX周岁一XX周岁性别要求:男女不限学历要求: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熟悉法院岗位业务流程,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2年以上的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同时具备很强的政策法规意识和工作保密意识。注:1岗位人员根据任务需求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实际到岗人员,据实结算。2以上人员学历要求均为国家认可学历,学信网可查询03管理指导岗人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固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管理指导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电子件以及管理指导岗人员自20XX年X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以社

36、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4.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法律知识基础,熟悉法院岗位业务流程。其中法律专业毕业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数不得低于实际到岗总人数的40%o5.现场服务人员除管理指导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可随时待岗或招聘,投标文件中无需确定全部人员。六、服务人员要求1现场服务人员素质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能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及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业务流程,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服务人员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其直系亲属无刑事案件记录,最终现场服务人员应交由采购人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2.按国家规定给员工购买五险,并提供相应的各项补贴和节日

37、福利,人员进场需提供依法缴纳保险等凭证;3.对现场服务人员须有完善的制度规范,对不同的服务岗位有着详细的工作流程,并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关职场礼仪形象的培训;4现场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统一着装须标有明显的投标人公司标识标牌等。5.现场服务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法院正在使用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材料收发管理系统、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智能标注编目系统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6.对现场人员的管理、考评,以及考评不合格人员的替换规则:为了规范外包人员管理工作,激励外包人员达成工作目标,保持外包人员人力资源竞争力为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不符合甲方工作岗位要求,发生重大投诉以及连

38、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人员替换,替换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位,尽可能减少人员空档。7.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法律知识基础,熟悉法院岗位业务流程。其中法律专业毕业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数不得低于实际到岗总人数的40%。七、其他要求(一)保密安全要求:1.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资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2.现场服务人员需与投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交由采购人备案,投标人与法院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3.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4.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二)

39、系统日常维护要求1每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每日随时收集记录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发现的BUG,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用户要求的紧急程度,给予及时的解决。如果常驻人员解决不了,由项目承担公司后台解决。每周查看整理系统运行日志,发现并解决问题。3.每月组织对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与审核,通过现场核查、调取相关的维护工作记录、审查维护报告等方式,对各系统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审核,以发现、分析系统整体的运行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经双方协商调用必要的服务支持资源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文档。(三)售后保障及服务期限要求:1.中标单位必须与驻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

40、议,必须给投入项目所有人员按照国家及XX市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中标单位进场时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驻场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2.中标单位对该项目投入的驻场人员未经采购单位确认准许的不得随意调动。服务期限:服务期XX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续签合同。3.服务地点: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八、综合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本项目在确定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他人,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投标人在中标后,其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管理指导岗名单固定,其他人员中标后随时待岗或招聘。如有人员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41、同。4.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5.中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6.质量要求: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他人无涉。7.验收标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或中标后提供,在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但此标准不得对抗相关部门的验收和采购文件中有关验收的条款要求。8项目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针对所有的工作内容及相应数据制定保密措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9本项目响应总报价一次报定,包含了所有人员工资、劳务支出、配套费用、保险、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0投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所有现场服务人员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全部到岗,如未履行本条约定,视为未响应本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对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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