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682929 上传时间:2023-12-27 格式:DOCX 页数:88 大小:342.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JT13-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ocx(8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联系人:张萌13606017377邮箱:1024634475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01-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846-XXXX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cationofFullDecoratedHousingofFujian(征求意见稿)2020-XX-XX 实施2020-XX-XX发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ofFullDecoratedHousingofFujian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01

2、-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846-XXXX主编单位: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行日期:XXXX年XX月XX日XXXX年厦门.r,a前三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9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工程施工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地方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本规程共有10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装修设计;5、建筑设备设计;6、装修施工;7、建筑设备安装工程;8、成品保护;9、安全

3、文明;10、工程质量验收。本规程是在福建省住宅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J/T13-201-2014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福建省全装修住宅设计及施工特点、工艺水平及质量验收需要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装修的术语,完善了基本规定,装修设计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装饰材料、绿色性能设计、装配式装修设计的内容,装修施工重新划分了分项工程并进行完善,增加了绿色施工和装配式装修的内容,优化了成品保护的内容,将原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质量验收、质量保修三章合并为工程质量验收一章。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

4、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或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3号15楼,邮编:36100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1 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装修设计41.1 一般规定41.2 卧室51.3 起居室、餐厅61.4 厨房61.5 卫生间61.6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71.7 阳台、露台、门窗71.8 公共部分81.9 无障碍设计91.10 装饰材料运用101.11 室内环境绿色性能

5、设计111.12 装配式装修设计125建筑设备设计145.1 一般规定145.2 建筑电气145.3 给水、排水145.4 通风与空调156装修施工166.1 一般规定166.2 建筑地面工程166.3 抹灰工程216.4 防水工程226.5 门窗工程246.6 吊顶工程296.7 轻质隔墙工程316.8 饰面板工程336.9 饰面破工程346.10 幕墙工程356.11 涂饰工程386.12 裱糊与软包工程416.13 细部工程426.14 绿色施工456.15 装配式装修467建筑设备安装工程477.1 一般规定477.2 给水排水安装工程477.3 电气工程497.4 通风空调工程508

6、成品保护528.1 一般规定528.2 成品保护规定529安全文明5510工程质量验收56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63附录B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64附录C住宅内部常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65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66引用标准名录67条文说明68i.o.为了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 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城镇新建全装修住宅的装修设计、施工与验收。1.0.3全装修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原则,符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要求.1. 0.4全装修住宅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执

7、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 0.1全装修住宅fulldecoratedhousing住宅工程交房前,住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装修一次到位的住宅。2.0.2装修部品DeCOrationparts由材料或设备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产品按一定的构造方法组合而成,满足一种或几种住宅使用功能要求的产品。2. 0.3工厂化生产Industrialization采用专用成套技术、工艺设备,在工厂生产出符合一项或者几项功能要求的住宅部品的过程。2. 0.5室内环境污染Indoorenvironmentalpollution

8、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使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氯、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气体的现象。3. 0.6装配式内装修interiorassembleddecoration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部品和装配化施工为主要特征,实现工程品质提升和效率提升的新型装修模式。4. 0.7管线分离pipe&wiredetachedfromstructuresystem以建筑支撑体与填充体分离的Sl理念为基础,将设备管线与结构系统分离开的设置方式。5. 0.8集成式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板)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进行集成设计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

9、卫生间。6. 0.9整体卫生间unitbathroom由防水盘、壁板、顶板及支撑龙骨构成主体框架,并与各种洁具及功能配件组合而成的通过现场装配或整体吊装进行装配安装的独立卫生间模块产品,称为“整体卫生间”,也称“整体卫浴”。2.0.10集成式厨房integratedkitchen由工厂生产的墙面(板)吊顶和厨具设备及管线等进行集成设计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2.0.14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0.15工程质量分户验收Qualityhousehol

10、dacceptance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对每套住房各功能空间、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2.0.16空间尺寸Spatialsize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其净开间、净深和净高从装饰完成面起算。2. 0.17工程质量保修Projectqualitymaintenance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给定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免费修复。2. 0.18质量缺陷Massdefect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3基本规定3.0.1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

11、消防、绿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当建设项目有绿色建筑评星需求时,装修应满足相应绿色建筑星级中的要求。3.0.2全装修住宅必须进行装修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装修设计单位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满足装修施工要求。3. 0.3住宅建筑的套内及公共区域全装修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关要求。3. 0.4装修设计应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不得改动主体和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当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不是

12、同一单位时,应将装修设计(含各分部、各专业)送原建筑设计单位核验、确认。3.0.5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选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及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3.0.6工程所用材料的成品、半成品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3.0.7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应符合XXX,提倡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3.0.8承担全装修住宅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应经过审查批

13、准。工程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0.9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3.0.10施工应遵守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现行标准有关规定,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0.11外墙外(内)节能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擅自拆改节能保温工程。3.0.1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以提高工程品质和效率,减少人工和资源、能源消耗及建筑垃圾为基本原则,满足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14、。3.0.13全装修住宅工程实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质量分户验收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进行。3.0.14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4装修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装修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及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4.1.2 装修施工图设计应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标准(DBJ/T13-123),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满足施工要求。4.1.3 3装修设计采用的模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住宅

15、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100的要求。4.1.4 装修设计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外围护结构,不应降低原主体设计节能性能。4.1.5 装修设计所形成的套内空间及室内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有关规定。4.1.6 住宅卫生间、厨房、浴室、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独立水容器等均应进行防水设计。住宅室内防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有关规定。4.1.7 设计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墙面、顶面、地面、内门和门窗套及固定隔断和固定家具的设计;2厨房、卫生间、阳台及其他功能空间需装修完成的设备和设施设计。4.1.8住宅功能空间的电气设

16、备配置不宜低于以下表4.1.8-1的标准,厨房卫生间设施配置宜符合以下表4.1.8-2的标准:表4.1.8-1住宅功能空间电气设备配置标准场所名称安装高度数量型号及规格厨房1、抽油烟机插座21001IOA单相三孔插座2、小厨宝、净水器插座300210单相三孔、三孔插座各一3、厨房普通插座120034K)A单相二孔+三孔插座(带开关)起居室1、空调插座2100116单相三孔插座2、普通插座电视柜插座8503IOA单相二孔+一:孔插座其余普通插座30023、电视+网络双插孔550(PVCDN50WC套管至850高增加过线盒及1个电视插座)14、电话+网络双插孔3001餐厅1、普通插座300110单

17、相二孔十三孔插座卧室1、床头柜插座6502IOA单相二孔+三孔插座(带开关)2、空调插座2100116单相三孔插座3、普通插座30012IOA单相二孔+三孔插座4、网络插孔650(床头柜)1书房1、空调插座2100116A单相三孔插座2、普通插座300210单相二孔十三孔插座3、网络插孔3001卫生间1、卫生间插座13002IOA单相二孔+三孔插座(一个带开关,设干洗脸台处。)2、热水器插座2100116A单相二孔十三孔插座阳台洗衣机插座13001IOA单相三孔插座(带开关)其他:D卧室灯设置双控开关:2主卧增设一个电视播孔、一个普通插座:2)卫生间、阳台插座应配置防溅盒。表4.1.8-2厨房

18、、卫生间设施配置标准标准功能空间设施配置标准厨房普通住宅灶台、调理台、洗池台、吊柜、冰箱位、排油烟机(操作面延长线4240Omin)(防水防尘)吸顶灯,(消毒柜)卫生间普通住宅淋浴、洗面盆、坐便器、镜(箱)、自然换气(排风扇)、暖风机,吸顶灯(防水型)、(镜前灯)注:不含整体浴室:括号内为可选项。4.1.9 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选用应整体有利于建筑整体节能指标。4.1.10 声环境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1卧室宜铺设减噪的木地板或地毯,橡胶地面等,以提高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2当厨房、卫生间与卧室、起居室(厅)相邻时

19、,厨房、卫生间内的管道、设备等有可能传声的物体,不宜设在厨房、卫生间与卧室、起居室(厅)之间的隔墙上。对固定于墙上且可能引起传声的管道等物件,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主卧卫生间内的排水管道宜做隔声包覆处理;3分户墙中所有电气插座、配电箱或嵌入式墙内对墙体构造造成损伤的配套构件,在背对背设置时应相互错开位置,并应对所开的洞(槽)有相应的隔声封堵措施;4排烟、排气及给排水器具,宜选用低噪声产品;5住宅机电服务设备,宜选用低噪声产品,并应采取综合手段进行噪声与振动控制;6电梯紧邻起居室时,电梯井壁内或外应贴吸音板材。4.1.11 装修设计应满足设备设施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等基本要求,并应考虑产业化

20、的维修性设计及考虑零部件的标准化和互换性,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且不得破坏竖向管道及井道,并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4.1.12 当室内空间顶面采用吊顶时,吊顶离楼、地面净高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有关规定,吊顶选材和构造宜有利于吊顶吸音、隔声功能的提高。4.1.13 对于有一定重量的饰物、吊灯、吊柜以及其他悬挂物件,均应与建筑物结构安装牢固:集中荷载大于3kg的悬挂物件,设计图纸应明确悬挂构造方案,附设计验算书。灯具的固定和花灯的吊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4.1.14 装修设计不得破坏建筑的外立面。外围护结构不得更改。确需更改,

21、应提交主体设计院进行设计变更。4.1.15 装修设计不得影响室内空气对流以及自然采光,不得将原设计的外窗封堵,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如外窗(包括阳台门)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卧室起居室,不应因为装修减少窗面积,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l704.2卧室4.2.1 卧室布置应综合考虑卧室面积、形状、门窗位置、床位布置以及活动面积、衣柜储藏等因素。设施布置后应满足通行和使用的要求,并宜留有净宽不小于60Onlnl的主要通道。卧室装饰装修后,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净高低于2.40m的局部面积不应大于使用面积的1/3.4.2.2墙面、地面、顶棚

22、或吊顶、内门、门窗套及固定隔断和固定家具的用料、色彩、规格、定位、造型以及工程构造做法应明确。卧室地面宜选用防滑、保温性能良好的材料。4.2.3儿童居住的卧室墙面宜选用抗污染、易清洁材料。老年人卧室应能满足无障碍和相关的特殊使用要求。4.3 起居室、餐厅4. 3.1起居室布置应综合考虑起居室面积、形状、门窗位置、家具尺寸以及活动面积等因素。应根据不同的套型特点合理布置平面,并有利于使用者个性化装饰的布置。设施布置后应满足通行和使用的要求,并宜留有净宽不小于90Omm的主要通道。起居室(厅)装修后,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净高低于2.40m的局部面积不应大于室内

23、使用面积的l3o5. 3.2起居室兼具用餐、学习等功能时,平面布置应考虑不同使用活动的功能分区。无独立餐厅套型的起居室应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设置就餐区。6. 3.3应明确墙面、地面、顶棚或吊顶、门窗套及固定隔断和固定家具的用料、色彩、规格、定位、造型以及工程构造做法。起居室、餐厅地面宜选用耐磨、防滑、易清洁、隔声性能良好的材料。4.4 厨房4.4.1 厨房宜设计为独立封闭的空间,可兼顾敞开式使用的要求。4.4.2 厨房的长、短边长度及布置形式宜按照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厨房JGJ184,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2o4.4.3 厨房设计应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合理组织操作流线。4.4.4厨房基本设置应

24、包括操作台(柜)、吊柜、排油烟机。当预留冰箱、微波炉、电饭煲、洗碗机或消毒柜、搁置台、净水器、食物处理机、电蒸烤箱等设备的位置时,应设相应的接口装置。4.4.5厨房操作台宜采用L型或U型布置,基本设置应包括洗涤池、案台、灶台及抽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操作台深度不宜小于060m,双排布置的地柜或全高柜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90m。洗涤池与灶具之间的操作距离不宜小于0.60m。4.4.6采用嵌入式下进风灶具时,其下部柜体应设计进风百叶。4.4.7厨房吊柜的设置不应影响厨房自然通风、采光的指标及厨房内热水器的通风要求。吊柜内的搁物板宜采用可调式设计。4.4.8 装修设计严禁移动燃气立管及

25、燃气表具。4.4.9 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地面面层至顶棚净高不应低于2.2m;2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cm,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3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达不到时,应加防火隔热板;4放置燃气灶的灶台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5燃气灶与燃气计量表的水平净距应大于300mm;6燃气表及立管不宜固定在烟道上。4.4.10装修设计应明确墙面、地面、顶棚或吊顶及操作台、吊柜的用料、色彩、规格、定位、造型以及工程构造做法。厨房地面应选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顶面、墙面应选用防火、抗热

26、、易清洁的材料。4.5卫生间4.5.1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洗面器、洗浴器和便器三件卫生洁具,预留热水器安装位置。并宜为照护老人、残疾人和儿童使用时留有余地,并配置相应设施。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有关规定。可参见本规程第4.L4条之2厨房、卫生间部分。4.5.2套型内只有单个卫生间时,宜采用带前室的卫生间。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正对入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客厅、餐厅、厨房,不宜开向卧室,特殊情况下只能开向客厅、餐厅、厨房时,卫生间建议设前室。4.5.3装修设计不应影响卫生间自然通风、采光的指标,并应为使用后的管道维修提供方便。4.5.4卫生间门下部应设有效面

27、积不小于0.02/的通风百叶,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4.5.5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4.5.6应明确墙面、地面、顶棚或吊顶、洗面化妆台的用料、色彩、规格、定位、造型以及工程构造做法。卫生间地面应选用防滑、耐湿、易清洁的材料,且应向排水口倾料,非浴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5%,浴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L5%。卫生间墙面和吊顶应选用不易结露、方便清洁的材料。4.5.7装修设计不应破坏原有防水层的整体性,或重新完善防水设计。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穿楼板管道应预埋成品止水节。4.5.8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洗衣机不宜放置在潮湿环境中。4

28、.5.9当设洗衣房时,宜配置工作台及储物柜,预留洗衣机和干衣机的位置,并设相应的接口装置。4.6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4.6.1装修设计应注意保证各种过道装修完成面的净宽,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L20m,净高不应低于2.4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o4.6.2过道地面宜选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当走道内设有踏步时,应配夜间照明设施。4.6.3当有户内楼梯时,其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相关规定:套内楼梯踏步装修完成后宽度不宜小于22OnInI、富度不大于200mm;当户内设计扇形楼梯时,扇形踏步转

29、角距扶手中心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套内楼梯的踏面应采用坚固、防滑、平整、耐久、耐磨、不易变形的装修材料,且应采取防滑构造措施。4.6.4贮藏空间应合理布局、方便使用。设有贮藏室时,宜采用可进入式设计,无自然或机械通风的贮藏室、壁橱门应设置通风百叶。贮藏室墙面宜选用防霉材料。4.7阳台、露台、门窗4. 7.1阳台、露台、临空处栏杆设计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5. 7.2临空高度在27m以下时,装修完成面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7m及27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装修完成面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低于LlOm。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

30、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6. 7.3阳台、露台、临空处、门窗的装修设计应保证栏板或栏杆、窗台的安全受力和高度,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其距楼地面080Omm范围均不应设横杆及可攀爬花饰或构造,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7. 7.4室内栏板用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时应选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钢化夹层玻璃。栏板玻璃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护栏系统,其栏板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

31、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且应同时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342)和其他规范要求。8. 7.5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的装修设计必须使用安全玻璃。9. 7.6阳台地面应选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且应向排水口倾斜,坡度不应小于0.2%。阳台的地面完成面标高宜比相邻室内空间地面完成面低15mm20mm.10. 7.7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7.8住宅户门应采用用具备阻燃、防盗、隔音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4.7.9外窗窗台距楼面

32、、地面的净高低于0.90In时,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O.90m。4.7.10当设置凸窗时,其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5.8.2条。4.7.11装修设计不应擅自改动原建筑入户门洞尺寸;各类门均应预留门垛,门垛宽度不宜小于100mm,当门跺宽度小于50mm时应做构造柱加固,阳台推拉门两端宜留出至少200mm的墙垛。4.7.12住宅建筑的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O.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IOmo4.7.1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其每户应有一间房间宜采用乙级防

33、火门。4.8公共部分4. 8.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OOmo5. 8.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O.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O.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O.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O.Ilnu6. 8.3楼梯井净宽大于0.1I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7. 8.4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L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LlOnb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8. 8.5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

34、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9. 8.6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10. 8.7住宅出入口地面应设计为防滑、易清洁的装修材料。11. 8.8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装修完成而不应小于2.OO叫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o12. 8.9楼梯梯段及楼梯平台的装修完成面净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以下住宅,一边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LOm:2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应小于1.20m,剪刀梯不应小于1.30m;门扇完全开启时,不应影响楼梯疏散的有效宽度

35、;3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度,并不应小于1.2m。详见图4.8.9。楼梯间楼梯梯段边界,一 一二 , E梯井平台宽度 1.2m图4.8.9楼梯梯段及楼梯平台的净尺寸示意图运m津矩形踏步Ll13. 8.10楼层梯段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IOmnb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偏差与推算值不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14. 8.11楼梯护栏制作与安装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5.16节的要求。15. 8.12过道及梯段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和公共过道的净高不应

36、小于2.0m;2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详见图4.8.13图4.8.13过道及梯段净高示意图16. 8.13装饰装修不得扩大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面积或层高,不得破坏原建筑基础构件和移除基础构件周边的覆土。17. 8.1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装饰装修应采取防水、排水、除湿、防潮、防滑、采光、通风的构造措施。18. 8.15地下室防水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不低于2级。防水等级应符合规范规定,其墙面、地面及天棚无渗漏。19. 8.16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当住宅的地上架空层及半地下室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20m。20. 8

37、.17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风。21. 9.1中高层、高层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1建筑入口;2人口平台;3侯梯厅;4公共走道。22. 9.2住宅人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有关规定。23. 9.3无障碍住宅不宜设计地面高差,当存在大于15mm的高差时,应设缓坡。4.9.4无障碍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障碍通道应连续,其地面应平整、防滑、反光小或无反光:2在套内无障碍通道的墙面、柱面的060m2.0(高度内,不应设置凸出墙面IOomm以上的装饰物。墙面、柱面的阳角宜做成圆角或钝角,

38、并应在高度0.4Onl以下设护角;3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装修完成面净宽不应小于1.20mo4.9.5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有条件时,不宜小于900mm。4.9.6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有条件时,不宜小于900mm。4.10装饰材料运用4.10.1 套内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棚材料应采用防腐、耐久、不易变形、易清洁和便于施工的材料;厨房顶棚材料应具有防火、防潮、防霉等性能。2墙面宜采用抗污染、易清洁的材料;与外窗相邻的室内墙面不宜采用深色饰面材料;厨房、卫生间的墙面材料还应具有防水、防潮、防霉、耐腐蚀、不吸污等性

39、能。3地面应采用平整、耐磨、抗污染、易清洁、耐腐蚀的材料,厨房、卫生间的楼地面材料还应具有防水、防滑等性能。4套内的玻璃隔断、玻璃隔板、落地玻璃门窗及玻璃饰面等玻璃用材均应采用安全玻璃,其种类和厚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1.1.2 2当选择石材做装饰材料时,应注意石材质地,不宜大面积采用易裂、易吃色、含铁高的脆性材质。1当墙面使用石材时,应严格遵照JGJ133-2000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2在选择石材铺设地面时,不宜使用质地松软、硬度差、易吸色、不易清洁的石材。3入户处石材、砖铺地拼缝及门套上方石材、瓷砖拼缝不宜对准入户门正中;石材门套安装

40、宜采用干挂工艺。4与室外交界处的入口、淋浴房、厨房、阳台、露台等用水房间及临水区域,地面应采用防滑的石材或砖,且不应采用干铺法。1.1.3 3在使用木饰面板装饰装修时,应考虑到木材纹路的整体性、方向性,纹路拼贴时应考虑好拼缝、分缝处理;地下室、半地下室、洗手间和潮湿空间装饰装修不应大面积使用木饰面板。1.1.4 4木地板铺设方向应考虑顺光或顺长边铺设;木地板拼花长度超过6米时,应设置伸缩缝;拼花木地板规格不宜超过60OnimX60Omn1;同其他饰面材料平面对接时,对接处可运用加入第三种材料过渡处理的方式。1.1.5 5在使用镜面装饰装修时,镜面不应直接落地,应设高度不小于150mm的基座;单

41、块镜面尺寸宽度41200,高度*2400;吊顶不宜使用玻璃、镜面等材质,可采用厚度不少于L2mm的镜钢板替代。1.1.6 6在使用墙纸装饰装修时,宜选用纸浆墙纸或无纺布等透气性较强的壁纸;地下室、卫生间及其他潮湿空间不宜使用墙纸。4.11 室内环境绿色性能设计4.11.1 ,室内声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宜采用架空或有软垫层的地板、地毯等,减少固体传声;2宜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内门和分室隔墙;3墙面宜采用吸声或隔音的材料;4应对管道、电梯、设备层、机房采取合理的隔振和降噪措施;5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4.11.2 ,室内光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42、住房室内照明应根据各功能空间要求,合理选择光源,确定灯具方式及安装位置;2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原有的自然采光;3墙面及天棚宜采用白色或浅色,有效提高光的利用率;4室内照明应选择高效节能的光源,要合理利用各种灯光效果,给居室营造丰富多彩的氛围;5人工照明应选择安全适用的光源及灯具,应防止光污染。4.11.3 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

43、T31831的规定。4.11.4 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原有的自然通风环境。不应破坏住宅原有通风排气烟道和通风设施。无自然通风条件的房间宜设置机械抽排风系统。4.11.5 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4.11.6 .居住建筑宜设置固定式电扇调风作为改善热环境的辅助措施。4.11.7 室内公共空间包括出入口、门厅、走廊、楼梯、电梯等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中的相关规定。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宜设为圆角,并设置安全抓杆或扶手。4.11.8 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

44、房、浴室、卫生间、建筑室内活动场所、建筑坡道、楼梯踏步等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4.11.9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建筑部品、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等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防止由于个别构件破坏引起连续性破坏或倒塌。4.11.10 IL10应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玻璃门窗、幕墙、防护栏杆等应采用安全玻璃,室内玻璃隔断、玻璃护栏等应采用夹胶钢化玻璃。门窗宜具备防夹功能。建筑中使用玻璃制品时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11.11 应选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选

45、用长寿命产品的活动配件,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的构造。4.11.12 应选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饰面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4.11.13 应选用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4.11.14 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4.11.15 选用的空调器、通风机械设备、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应满足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相关条款要求。4.11.16 宜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具体技术要求参看本规范第9章中规定.4.11.1

46、7 宜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4.11.18 宜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当空间设计为开放、灵活可变时,或建筑采取了使用功能可变措施时,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控制方式应与之相适应。4.12 装配式装修设计4.12.1 装配式内装修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4.12.2 装配式内装修应设计时应进行技术策划,协调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电气等各专业的要求,进行同步协同设计,并统筹项目设计、生产、安装和运维各阶段的需求、技术选择、建设条件与成本控制要求。4.12.3 装配式内装修应遵循模数协调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方法,采取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采用系列化和多样化的内装部品,进行标准化设计和精细化设计,满足使用要求和全龄化的需求。4.12.4 装配式内装修应满足建筑生命周期内使用功能可变性的要求,即满足部品检修更换以及设备管线使用维护的要求,宜采用管线分离技术。4.12.5 装配式内装修的部品选型宜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装配式内装修应选用集成度高的系统化内装部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