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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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2013)4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X府办(2014)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岩溶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决策部署,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

2、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论为指导,秉承“以人为本保平安、预防为主促和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思路,突出于防、立足于治,继续强化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排查,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建设体系,全面提升我城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二、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点的统计和分布情况根据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统计,XX区本级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其中XX镇2处,XX镇1处,XX街道办1处。从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原因分析,XX镇XX村XX收费站附近属于山体滑坡、XX镇XX村XX属于土质崩塌;XX镇XX村XX属于自然形成的地面沉降;X

3、X街道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旁属于土质崩塌。XX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范围:丘陵区、低山区、岩石山区、岩溶区、XX江沿岸、建筑施工工地、采石场、矿山采矿区、采空区,水库坝区、垃圾填埋区、厂矿抽排地下水区域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地区。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和范围XX区丘陵区、低山区的村民和单位主要受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岩石山区的村民主要受到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岩溶区的村民主要受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威胁;XX江沿岸的村民、船民、养殖户、车辆、单位和防洪大堤主要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管涌等地质灾害的威胁;采矿区、采石场的人员、村民和单位主要受到矿坑突水、滑坡、崩

4、塌、泥石流、危岩地质灾害的威胁;煤矿采空区的村民和单位主要受到地面塌陷、岩溶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威胁;水库坝区主要受到管涌、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垃圾填埋区附近的居民主要受到地下水污染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各丘陵区、岩石山区、岩溶区、矿山采矿区、采空区等地区的单位、人员主要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危岩、地面沉降、岩溶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建筑施工工地、公路沿线和山坡建房的人员、车辆主要受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四、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XX区主汛期(4-9月)降雨多,雨量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危岩、管涌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防范期

5、。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建设施工场地的崩塌、滑坡,采石场崩塌,危岩,煤矿采空区塌陷和其他矿山出现的崩塌、滑坡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场地与地质灾害密切相关,为重点防范区域。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各镇政府、街道办、有关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矿山企业必须做好防范工作。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城区政府办、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6、、交通运输局、民政局、财政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文广体旅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人武部、公安分局,供电部门,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从自然资源局地矿股抽调(兼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XXXX-XXXXXXXXo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

7、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地质环境特点、汛期特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情况,以及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变动情况,制定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各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危险区(隐患点)群众安全转移的专项应急预案,修改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城区政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预留应急资金,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专项资金补助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出勤专家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8、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中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城区政府的领导下,安排专项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治理,自然资源局负责技术指导。(四)加强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理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根据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成果,我城区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在供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经评估认为该区域不适合进行拟建设项目的,不得通过审查;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在已进行地

9、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镇规划区(含规划小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拟建设项目处于危险性大、中等区段的,还应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单独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引发地质灾害或者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可能性较小的区段,在进行评估备案后该规划区或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改变了规划区功能和用地参数的,必须按新的规划功能和用地参数等工程特点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独选址或在城市规划区内但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并已经开工建设或者竣工的建设工程,由项目业主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发生地质灾害。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1

10、)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要列入城区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活动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需要进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的,其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需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管理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业务活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11、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局进行项目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文件经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审查后方可使用并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转借其他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应资质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业务;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业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证书。(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经建设业主提出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组织验收的市自然资源局指定的受益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12、。非政府投资的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含建设项目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治理责任单位组织并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参加,自然资源部门参与验收的要出具验收意见。3、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采矿权新设、扩大、变更开采方案时,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准后实施。采矿权人必须与发证机关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探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完毕后遗留的钻孔、探井、巷道和形成的危岩、危坡等,应当及时采取回填、封闭或者其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五)落实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

13、治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具体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责。1 .宣传部:负责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2 .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提出地质灾害防护的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用地条件,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负责组织或配合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负责组织调查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等级、成因和工程建设等人

14、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划定建议;配合应急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置,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报告等技术成果进行论证;协助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体系;依法上报XX市自然资源局查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3 .发改局:负责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和办理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等手续的过程中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4 .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点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

15、险性评估或者经评估认为该区域不适合进行拟建建设项目的,不得批准进行建设;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组织鉴定评估;对具体建设项目房屋产权证办理等过程中严格执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凡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或者办理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相关手续。5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组织协调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评价制度;在企业的新建、改建及扩建过程中监督检查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6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调配农用救灾物资,协助、指导灾区农业的救灾复

16、产。7 .交通局:负责对公路沿线及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协调公路设施的抢修;做好抢险救灾中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建设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对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批准或进行建设;对公路、水运工程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该公路、水运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8 .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对校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组织师生疏散转移。

17、在各类教育设施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9 .文广体旅局:负责对旅游景点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组织游客疏散转移。负责对各类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对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批准或进行建设;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旅游设施建设,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11 .城管局:负责协助对辖区内的建筑弃土消纳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监测和弃土引发地质灾害的抢险和工程治理;负责市政工程引发

18、的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治理和后期维护。12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救灾区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13 .财政局:负责组织本级财政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14 .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15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17 .人武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18 .供电部门:负责抢修灾区的电力设施。(六)加强宣传和

19、教育培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手册和“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及“防灾减灾日”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监测知识培训会议,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和村(屯)、社区监测员进行监测知识集中培训。(七)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进行会商,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业务,完善预警预报工作系统平台、建立和完善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度。各级政府、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各隐患点的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在接到地质灾

20、害预警预报信息后,立即根据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八)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核查工作根据本方案关于落实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制度。各有关部门会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核查工作,做到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核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和隐患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有负责人、村(屯、社区及有关单位)有监测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辖区群测群防体系监管责任人,村委主任为本村地质灾

21、害易发区(村、屯)和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城区建设、教育、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监督指导本辖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编制群测群防体系花名册,责任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要具体到每个人和手机号码。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因工程建设引发或者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

22、志。监测网络中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有关单位应当定时对危险点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等措施。如危险区居民不予以配合,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相应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采取强制措施时临时调用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附件:XX区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通讯联络表附件XX区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通讯联络表序号地质灾害隐患点行政责任人及电话分管责任人及电话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责任人及电话监测责任人及电话监测人及电话1XX镇XX村XX地面沉降2XX镇XX村XX收费站北40米土质滑坡3XX镇XX村XX土质滑坡4XX街道办事处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旁边土质崩1XX区政府24小时应急办值班电话:XXXX-XXXXXXXXXX区自然资源局24小时应急办值班电话: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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